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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羅湖法院無理判刑 戴美蘭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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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深圳市羅湖區東曉派出所警察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綁架法輪功學員戴美蘭,三個月不到,羅湖法院就非法開庭判戴美蘭三年徒刑。目前戴美蘭上訴已五個多月了,所謂卷宗現在還在三個法院中推來推去。

戴美蘭被綁架後,家屬曾經去過羅湖公安局投訴好人無辜遭綁架,值班人員面無表情地說:我們不管這個事,去信訪辦。而信訪辦的人說:我們從來不管法輪功的事。戴美蘭被非法判刑後,羅湖公安分局又說:去找法院。而法院的人說:判決下來十天之內上訴有效,超過十天就無效。其實有明白的警察悄悄告訴說:法輪功不是犯罪案件,甚麼時間上訴都有效。

不肯露面的神秘人

正月十一日下午,戴美蘭的家屬坐長途車來到東曉派出所要求開介紹信探視親人,派出所表示該所只有一個姓張的人才有權處理法輪功學員的事(抓人時一幫人不是一個人),家屬要求見這個人,值班人員打通這個人的手機,叫家屬與其談話,電話中張姓人說只要到羅湖法院拿到判決書,不管人關在哪裏都可以見到人。家屬問:為甚麼警察監督欄裏沒有張姓的警察?答:我不是派出所的人。問:是不是六一零的人?答:不是,是專門監督派出所工作的人。家屬要求見面談話,張說在外面很忙沒時間。家屬每次去派出所,值班人員都說張在外面,向派出所要張的手機號碼都不給。張一直不肯露臉。

羅湖看守所也叫家屬到羅湖法院去拿判決書來見人。

羅湖法院有意推脫

當日下午三點多,家屬到羅湖法院,在諮詢機搜索到有關戴美蘭的信息: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遭綁,八月四日十時非法開庭,十時三十五分閉庭。所謂案情:正在檢查。承辦法官:彭崢嶸(副庭長)助理法官:李鴻雅(女)。

值班警察說彭、李兩人出去了。家屬向值班要彭、李手機號碼,不給,只致電給彭、李知會一聲,值班警察說彭、李轉告,叫家屬第二天早上九點半再來。第二天早上,家屬向彭、李二人要判決書,兩人表示,戴美蘭對判決不服已上訴,判決無效,過年前已把案件轉交福田中級法院,叫家屬找福田中級法院。

家屬找到福田法院,福田法院表示案件沒轉來,並說,羅湖法院和福田法院都是屬於中級法院,一樣的。福田法院諮詢機搜索不到戴美蘭的信息。家屬感到彭、李在撒謊,電話給李鴻雅,李卻推托說:可能是新年期間較忙,交接工作還沒交接完,再過十天打電話來。

家屬只好致電深圳市法院,而市法院的人稱:案件還沒轉到我們這裏,你還是找羅湖法院吧。

目前戴美蘭上訴已五個多月了,所謂卷宗現在還在三個法院中推來推去。
明慧網曾經報導過,戴美蘭煉法輪功之前,身有重病,丈夫下崗,生活很困難,有時連五毛錢都沒有,有一年過年沒錢買菜,同時兩個小孩得重病虛脫了,她哭天喊地,可是政府部門沒人對她伸出援助之手。後來戴美蘭修煉法輪功身體好了,日子好過了,一家最開心的時候,中共就把她家迫害的不得安寧。其實戴美蘭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時,實際上是在維護每個中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中共迫害她實際上在迫害每個中國人,其中包括公檢法人員。

相關報導:
《深圳戴美蘭被誣判三年 中共不准家人探視》
《深圳戴美蘭被誣判 中共各部門互相推諉》
羅湖法院:
彭崢嶸 辦0755-25038378
李鴻雅 辦0755-25038078
劉曉安 25038071刑庭庭長
王燕群 2503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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