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加國前亞太司司長和人權律師促加總理禁奴工產品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明慧記者英梓渥太華報導)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和資深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聯合致函即將對中國進行商務出訪的加拿大總理哈珀,力促總理提出禁止中國向加拿大輸出勞教所奴工產品。

'大衛﹒喬高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的新聞發布會上。'
大衛﹒喬高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的新聞發布會上。

當天,喬高在國會新聞發布會上向媒體公布了這封信函。信中提到,在中國勞教所被(非法)關押的至少一半是法輪功學員;勞教所不僅僅是強制勞動的集中營,而且是活體器官庫。

中共當局系統性地執行強制奴役

他們在信中對加拿大總理說:「在您二月份的中國貿易之行中,我們敦促您要求中國政府停止出口奴工產品到加拿大,以切斷延伸到加拿大來的中國奴工勞教所網絡。我們請求您同中國(當局)提出這一點,以確保做到這一點。」

「中國(中共當局)一直系統地在所有形式的拘留設施強迫勞動──那些關押被判刑罪犯的監獄、那些關押尚未被起訴人員的行政拘留所和勞動教養的勞改營。一九九八年國際勞工組織(ILO)宣言承諾在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會員國消除強迫勞動。中國政府向國際勞工組織的報告稱,其憲法禁止強迫勞動,並有國家政策規定消除一切形式的強迫勞動。」

但是中共並沒有實踐其承諾。喬高和麥塔斯在信中指出,「在拘留所的強迫勞動並不是侵犯了中國法律,它就是法律。《中國監獄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監獄可懲罰體格健全但拒絕勞動的囚犯。」這個法律實為非法的惡法。

信中說:「美國一九九二年與中國政府簽署的諒解備忘錄承諾,中國政府需確保監獄勞工產品不輸出美國。一九九四年美國簽署的合作聲明稱,原則上允許美國官員訪問被懷疑出口監獄勞工產品的中國生產設施。美中經濟和安全審議委員會二零零八年在給美國國會的報告中寫道,『中國政府未遵守其一九九二年和一九九四年協定中的承諾,使美國官員不可能進行完整、有用的這類指控的調查。』」

在勞教所被奴役的至少一半是法輪功學員

信中說:「中國奴工勞教所中大多數是法輪功學員。由於民眾對法輪功在意識形態上的受歡迎程度引起了中共的恐懼,中共一九九九年在中國禁止法輪功。美國國務院二零零五年針對中國的國家報告顯示,警察操控數以百計的拘留中心,三百四十個勞教所,關押了約三十萬人。二零零八年國務院的國家報告稱:『一些外國觀察員估計在二十五萬正式記錄的勞教所關押人員中,法輪功學員佔至少一半……』」

「官方記錄的被關押人數並不是完整的被拘留人口。非官方的估計數表明,二百萬囚犯被關押在一千二百個勞教所裏。」

勞教所也是活體器官庫

大衛﹒喬高和大衛﹒麥塔斯在信中說:「我們在二零零六年和二零零七年的兩份報告和二零零九年出版的題為《血腥的器官摘取》書中得出結論,數以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被殺害,他們的器官被出售用作移植手術。中國任意拘留設施不只是強迫勞動的集中營,也是巨大的強迫摘取的(活體)器官庫。」

他們在信的最後說:「產品進口應接受經濟和道德條件的審核。貿易代表團出訪到一個向世界各地以超低廉的價格輸出勞工產品的共產主義國家所做的,應當不僅僅是為加拿大獲得良好的交易。代表團應盡其所能來結束令人髮指的中國奴工問題。」

林鳴立:在勞教所的超負荷勞動每天最長十六小時

三名迫害受害者──多倫多居民林鳴立、何立志和張天嘯,在三十一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講述了自己或親人因信仰遭受中共的迫害。

不久前被營救到加拿大的林鳴立因不放棄信仰,四次被中共綁架,在上海提籃橋被非法監禁的六年中,他不但遭到酷刑和洗腦折磨,還被強迫進行超負荷勞動,勞動時間每天最長達十六小時。

另一位法輪功學員何立志因不放棄法輪功信仰,並向周圍人講真相,被中共當局非法判刑三年半。在被非法關押在天津茶澱監獄期間,他遭受了酷刑和奴役。何立志說:「我們曾經被迫每天工作十多個小時──挖溝、種樹,每天累得腰都直不起來,疲勞和疼痛甚至讓我無法入睡,吃得也很差,經常飢餓難忍。」何立志還曾被迫縫製出口韓國的足球,他說:「幹活時,手經常被錐子戳破。」

當天在國會山的廣場上,來自加拿大東部城市多倫多、蒙特利爾、滑鐵盧、渥太華等地數百名法輪功學員頂著漫天飛雪,在嚴寒中,靜靜煉功、請願,提醒善良的加拿大人關注在中國發生了長達十二年多,並還在繼續的迫害;呼籲即將出訪中國的加拿大總理哈珀提出法輪功受迫害問題,要求釋放包括十一名加拿大人親屬在內的所有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