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資源千萬不能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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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把自己的親身經歷寫出來讓同修們引以為鑑。

一個月以前的一個晚上,我做了一個夢:我單位管財務的那人說:你貪污了錢。我說:我沒有貪污錢。心裏還在想:我哪裏貪污過錢嘛?他說:貪得少。叫我簽字。我不簽。但他已經把紙筆遞給了我。我雖不願意簽,但還是拿著筆寫自己的名字,可是怎麼寫也寫不上我的名字,最後只寫上了中間的一個字。

沒過多久的一天早上,我想起床,才感到從腰到左臀部一直到腳趾頭骨頭痛,腳也失去了知覺,起不了床。我叫家人把我抬起來,這才知道一點都不能碰。我請師父幫助我。家人把我硬弄起來,當時痛得我直掉眼淚。但是不能走,不能彎腰,不能躺下睡,不想吃也不想喝,我就坐在床上背靠著床頭,坐了一天一夜。在這期間,我靜心學法,發正念,無條件的向內找。第二天能下地扶著牆上廁所了。也能躺下了,但必須用手墊著腿,因為腿不能挨床,挨著床就痛得很。

我向內找,找出了一大堆執著心,特別是對利和錢的執著心重。這時我想起了那個說我貪污了錢的那個夢,突然找到一件事。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孩子因被迫害沒完成學業,一直都沒工作,有時開著自家的車去給同修辦事,當然費用全是自己出的。有時同修為了感謝拿一些錢作為補償,我孩子堅決不收。但有時實在推不掉,就接了下來,告訴我把錢送到資料點去。我想我把你養了這麼大,對父母一點回報都沒有,車和電腦大部份的錢是家裏面出錢買的,都用在證實法上。平時你們有錢自己捨不得花,也拿出來證實法了,家裏面的事根本就沒有管過。為甚麼我不可以用呢?當然平時我也拿出過錢來做證實法的事,只是心裏總感覺不是滋味。後來,我就把這錢的事給忘了。直到現在向內找,才想起我有三次用了孩子叫我給資料點的錢,一共一千元,還有兩個聽的mp3兩百元,可能還有其它的。找著了,我就及時用法來歸正自己,趕快退出一千七百元出來,送到資料點去,還用自己的錢把寬帶費交了。

是自己孩子的錢就能貪嗎?決對不可以的。因為那錢是孩子信師信法用真誠的心叫我送到資料點去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用的大法資源,不是給我用的,我用了就是貪了。結果讓舊勢力給鑽了空子。到現在我的腿和腳還不能站立和走路呢。

我感謝師父!感謝師父在夢中及時點悟了我,才使我有改過的機會。謝謝師父不落下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

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們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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