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地補償金的故事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煉法輪大法前,我是個私心重、脾氣暴、得理不讓、遇事爭強的人。特別看不慣社會上的不良現象,嫉惡如仇,對欺善怕惡的人更是要與其爭個高下。整天過的又苦又累,年紀輕輕就得了多種疾病。特別是骨質增生、腰椎間盤突出使我整天痛的直不起腰,用了多種方法也未醫好,最後醫生斷言必須做手術,不然會癱瘓。那時我的情緒非常低落。

學了法輪大法後,知道了「真、善、忍」是宇宙特性,事事按照這個特性要求自己才是個好人。這樣還真的把心胸放寬了,整天樂呵呵的。師父就給我淨化身體,不到兩個月,身上所有的病都沒了,十四年來沒吃過一粒藥。尤其難得的是,一個自私心那麼重的人,能把錢財也看淡了。

我家在城市郊區,一九八三年就全家到城裏租房做小生意,以便照顧孩子們上學。我們夫妻倆在做生意中不坑、不騙、公平交易,憑一顆善心真誠待人。生意做的還不錯。

那時田地比較金貴,我們進城後,就把我們的耕地讓給需要的人代種了。一九九八年,修建高速公路要佔用我家的地,負責此征地的政府工作人員對我們宣傳說:按政策佔地的補償金應歸原土地耕種人,而不是給為我們代種的人。一算下來,我們家要分得上萬元補償金。我們經營小生意,當時一個月也就只有一千多元的收入,每月還要花錢租房。這筆錢可是相當於我們做一年生意的收入啊。

正當我們高興之時,偏偏遇到不講理的人。代種我們土地的人,一聲不吭的把補償金全部佔有了,一分也不給我們。遇到這事還真是魔人的心啊,眼睜睜的看到自己的利益被別人佔去。讓他把錢退出來!這是理所當然的呀!要在以前,我會這樣想,就是上法庭也要去爭回我應該得的東西。但想到自己學煉了法輪功,哪裏會像常人一樣對待得失呢?應該用高層次的理來要求自己啊,要不算甚麼修煉人呢?師父教我們做好人不和人爭鬥。所以上萬元的賠償金我沒向那人要一分,就讓他拿去吧!丈夫是個老實人,雖不服氣,也拿人家沒辦法,看我這樣對待,他也只好忍了。鄰居有打抱不平說我太傻了!也有的說我學法輪功後變的更善良了。可我都一笑了之。

村裏有對親姐妹為了賠償金互不相讓,發展到雙方動武打架,還斷絕了來往,反目成仇。對比之下,居委主任、街道辦的人發自內心的感歎道;這個社會只有煉法輪功的人才是真正的好人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