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雄縣公安局國保隊郭軍學帶著十來個人不出示任何證件,開著無牌照的黑車在北京順義一環保公司大院內綁架了楊智雄。
河北雄縣板東法輪功學員楊智雄 |
四十八歲的楊智雄,原來是河北《法制日報》社記者,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於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出獄後失去工作,靠打工維持生活。二零一二年十月上旬,他到北京一家環保公司應聘做銷售主管,上班不到一個月又被綁架。
楊智雄的家屬得知他被綁架的消息後,到北京當地派出所詢問情況,他們說是雄縣的郭軍學、史國強帶走了楊智雄。楊的家人到國保隊找到郭軍學,郭軍學卻矢口否認綁架了楊智雄。在此期間,家屬打電話給公安局副局長蘇士亮,蘇士亮也說自己不知道此事;找六一零郭向東也說不知道此事。家屬頓感此事的詭秘。
無奈,家屬再次到北京順義派出所確認,他們說,那有郭軍學的工作證複印件,證明楊智雄就是郭綁架走的。那時楊智雄已被強制失蹤一個月。此起事件持續在國際互聯網上曝光。
十二月三日,家屬再次找到郭軍學,郭承認了是自己綁架了人,但不說人具體關在哪裏,而且說這一切都是郭向東(六一零)指使的。在此期間家屬未接到警方任何正式通知。
十二月十日,家屬突然接到楊智雄已在十二月九日被非法刑事拘留的通知書。國保隊和政法委六一零早已預謀好,要從速從快的處理此案,可是在國保隊提供給檢察院的案卷中卻隱瞞了楊智雄在十一月三日就被綁架、非法拘禁的事實。為甚麼不提?是公安局也知道自己在最表面上都是在違法嗎?如此說來綁架關押楊智雄三十七天,是不是郭軍學和郭向東的個人行為呢?如此執法犯法,卻要構陷好人。
十二月十二日,雄縣檢察院下達了對楊智雄的非法批捕書。十二月十四日,雄縣檢察院對楊智雄提起非法公訴。目前為迫害好人而編造的「案件」已移交法院,十二月二十五日楊智雄面臨非法庭審。
其實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中,六一零、公、檢、法系統一直是假借法律之名,在行迫害之事。真正在法律面前他們是站不住腳的,他們的行為才是真正的違法犯罪。所以他們也千方百計的阻礙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因為他們怕在法庭上出醜、怕他們的罪行曝光。二零一零年在雄縣法院對安新法輪功學員趙武虎的非法庭審中,北京正義律師在庭上辯護。所謂的公訴人蘇國慶提出的所謂罪證相互矛盾漏洞百出,在辯護律師的質問下含糊其辭,句句沒有法律依據,都是無理狡辯。旁聽者稱:檢察院丟人丟大了。
對楊智雄的迫害,仍然是他們假借法律之名的惡意構陷。楊智雄的家屬本已請好北京的正義律師出庭辯護,可是雄縣法院以需要律師提供當地派出所的介紹信為由,阻止律師閱卷和接見楊智雄,目的是阻礙律師出庭辯護。律師說他們的做法是違法的無理要求,已準備狀告雄縣法院,並且在國內外各網站、媒體給予曝光。
目前家屬、律師無法見到楊智雄,楊智雄在被強制失蹤的一個多月裏,究竟遭遇了甚麼樣的迫害還在被掩蓋著。
在此奉勸所有涉案人員:郭軍學和郭向東已經被國際人權組織「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立案追查。「追查國際」的宗旨是: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
其實善惡都是自己在選擇。二零一一年十月被綁架的保定市三名法輪功學員,南市區檢察院多次退案,而保定國保就不放人。檢察院選擇了良知,國保隊選擇了行惡。其實綁架楊智雄一案中所有的涉案人員都有選擇的權利,讓你抓人不必非得抓住,讓你開槍不必非得打中,讓你開庭不必非得判刑,那是每個人良知的選擇,即使挨上邊幾句罵能使好人免坐冤獄,也值得啊。而且宇宙的法理是公平的,善行終有善報,惡行必遭惡報。目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周永康、薄熙來、王立軍等都已下台,有的已經入獄。而作為最基層的你們是受害最深,最受迷惑的。希望你們多看看被封鎖的海外網站,那裏有真實的資訊,可以幫助你識別善惡,不要被中共一葉障目,不斷犯罪,毀了自己的前程,毀了自己的未來。
主要責任人:
國保隊郭軍學:雄縣公安局國保隊長,家住陽光花園小區八號樓一單元。開灰色長城越野轎車,車牌號為冀0 -26135.手機:13903226585 和 13663326066,座機號碼是 0312-5820300.父親:郭樹茂,原是公安局政委。兄長:郭會學在龍灣鎮財政所工作。
610郭向東:13932291008家住:雙侯大街聚緣小區
妻:李麗 雄縣煙草公司上班 父:郭玉潔
兄:郭向陽在雄縣白碼礦泉水廠上班 13623122956
姐:郭寶麗在雄縣農業銀行上班。
政法委書記:孫勇奇 13315222828 0312-5821059家住:雙侯大街聚緣小區
其兄孫佔奇,中銀雄縣支行行長 13833233928
雄縣檢察院所謂公訴人:方賀明
雄縣看守所 韓軍青 13933212359
雄縣法院:
院長戚建輝 13803123550
刑事庭庭長楊金茹 13931265118
刑事庭副庭長、審判長馬獻民 13171685036
刑事庭人員韓慧清 1311169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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