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文,男,出生於一九六八年,家住黃石市八卦嘴。駱文被迫流離失所之前,在黃石鐵路局上班。一九九五年,駱文因患嚴重的美尼爾氏綜合症,現代醫療手段在此病面前束手無策,駱文為祛病健身而修煉法輪大法,不長時間身體就完全恢復健康。他為人正派,工作勤懇,樂於助人,是親朋好友、鄰里、同事公認的好人。
然而,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發起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使駱文這樣的好人屢遭綁架,備受摧殘。駱文一度被迫害流離失所,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他在深圳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黃石市第一看守所。
法庭上法官無理 庭外監控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上午九點,湖北省黃石市西塞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駱文進行了非法庭審。當日,庭長余佳潤(女)、副庭長孫靜(女)多次阻撓來自北京的正義律師的辯護,尤其孫靜舉止粗暴,拍桌子使橫,一度阻撓律師發言。最後律師說,如果你們不許我講話(為駱文辯護),從現在開始,我可以一句話都不說。
在兩個多小時的非法庭審的過程中,駱文一直戴著沉重的腳鐐、手銬,身體衰弱的無法直立,頭一直耷拉著下垂,看不見他的臉,一時神智清醒,一時意識模糊,出庭時,需二人攙扶。律師言稱,在他多年的執業律師生涯中,還是第一次碰到當事人身體衰弱得不適合應對庭審的情況下,被警察架著強逼受審。
公訴人楊麗霞(女)列舉了些莫須有的罪名。至上午十一點半左右,法庭宣布休庭,沒有當庭宣判。此前,駱文的案子由西塞山區檢察院易娜(女)負責。
在整個非法庭審的過程中,黃石國安國保大隊長盛建剛身著便裝,與其他國安、國保人員佔據了多個旁聽席上的座位。
下陸居委會受國保的指使,試圖帶走在法院附近散步的曹老頭,不知中共的哪條法律規定公民不能在法院附近散步。
律師閱案多次遭拒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駱文的妻子與律師前往黃石市西塞山區檢察院閱覽案卷,遭拒,檢察院的易娜(女)出面聲稱,律師要看案卷,得請示上面(指黃石市「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駱文的妻子與律師再次到西塞山區檢察院要求閱覽案卷,遭再次推諉。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底,駱文的妻子到黃石市西塞山區法院詢問關於駱文的案子時,被告知此案因證據不足,已退回西塞山區公安分局。當駱文的妻子打電話給公安局時,說:既然法院都把案子退回了,我丈夫沒有罪,應當立即放人。接電話的衛濤講,我們還要繼續調查,要想放人,絕不可能。
西塞山區公安分局第二次將駱文的案子移交到西塞山區檢察院,不知何故,由原來負責此案的易娜(女)換成了楊麗霞(女)。
二零一二年五月,駱文的妻子與律師前往黃石市西塞山區檢察院閱覽案卷,再次遭拒,負責此案的楊麗霞(女)甚至拒絕按正常法律程序來接待律師,遭律師投訴後,也沒讓律師閱覽案卷。
窺一斑可見全豹,在中共當局對法輪功學員長達十四年的迫害中,從來就沒講過法律,而且幕後的操縱者政法委「六一零」與公、檢、法、司、國安國保大隊、居委會上下勾結,靠「假、惡、鬥」維持統治,懼怕修煉「真、善、忍」的好人,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
二、洛文之前遭受的迫害:被迫流離他鄉,惡警不斷騷擾家人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黃石市委書記王振有、市公安局長王慶華等開會部署,搞所謂春季治安戰役,隨時出動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下午,西塞山公安分局、澄月島派出所的周亞軍、黃吉升及石建國等六人,非法闖入駱文家,搶劫私人物品計十六項之多。當場把駱文綁架到黃石八卦嘴拘留所。
在西塞山公安分局國保隊長周憲軍的指使下,惡警對駱文進行刑訊逼供,腳穿皮鞋猛踢他的頭部,致使駱文全身抽搐,昏迷、休克,就近送往愛康醫院搶救。一個好端端的人被打成重傷,周某不想承擔責任,就給駱文的妻子打電話,想把責任推卸給駱文的家人,因駱文的醫療卡建檔在市中心醫院,後將駱文轉至市中心醫院緊急治療。
駱文被逼得走投無路,頂著巨大的壓力和痛苦,流離他鄉。一個美滿和睦的家,就這樣被中共邪黨搞的支離破碎,各自過著寂苦和不安的生活。駱文無法照顧父母妻女,他妻子每月工資只有七百元,女兒讀高中,各種費用較多。即使這樣,周憲軍一夥也不停止對駱文及親人的騷擾和迫害!
二零零七年九月的一天,駱文單位黃石鐵路局,以讓其回單位之名,找到其妻單位(鐵路局並不知其妻的單位,可見是黃石「六一零」惡警不好親自出面,才讓單位出面),讓其妻聯繫駱文回單位上班。其妻覺得其中大有蹊蹺,就問他們能否確保駱文生命安全,單位領導支支吾吾不敢正面回答。第二天,又有二人闖進其小姨家,逼問駱文的下落。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左右,黃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區分局指使黃石鐵路局保衛處的兩名警察,試圖騷擾駱文的妻子,以獲知駱文的消息。其妻義正詞嚴,惡人終未敢登門。
然而,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六日晚十點半,駱文的妻子和女兒外出回家,發現門鎖未動,用鑰匙打開大門後,客廳和房間內有凌亂的腳印及長長的灰跡,因上午剛剛做過清潔,所以印跡非常顯眼。可以肯定的是,有人私闖民宅。而駱文家的鑰匙除主人外,只有西塞山區分局的周憲軍及其他惡警在二零零七年三月抄家時強行搶走過。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駱文家中再次發現凌亂腳印,駱文女兒的房間和客廳都有,因為那幾天下雨,所以腳印特別明顯。
駱文被迫離家後,其家中在二零零八年三月至四月間,連續發生四起惡徒撬門進屋的惡性事件,這四次撬門進屋事件,都是在駱文的女兒上學後,其妻子下班回家前這段時間內發生的。可見,駱文家附近長期有受黃石「六一零」指使而蹲坑的惡人。
三、再陷囹圄,身體極其虛弱
靠「假、惡、鬥」維持統治的邪教──中共,懼怕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黃石「六一零」一直對駱文虎視眈眈,到處窺探他的下落。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九日,惡警在深圳又綁架了駱文。八月中旬,轉入黃石市第一看守所。九月初,市公安局惡警讓駱文的妻子在逮捕書上簽字,遭其拒絕。隨後家屬便聘請正義律師為駱文辯護。當時,駱文的腿部長了瘤子,其妻奔走於相關部門申請保外就醫時,黃石第一看守所揚言,要扣除家屬給的生活費為駱文治病,其妻找所長詢問時,所長又說無此事,要直接扣駱文單位的醫保費。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駱文的妻子與律師前往黃石市西塞山區檢察院閱覽案卷遭拒,檢 察院的易娜出面聲稱,律師要看案卷,得請示上面(指黃石市「六一零」)。十五日上午,駱文的妻子與律師再次到西塞山區檢察院要求閱覽案卷,遭再次推諉。 十二月底,駱文的妻子到黃石市西塞山區法院詢問關於駱文的案子時,被告知此案因證據不足,已退回西塞山區公安分局。當駱文的妻子打電話給公安局時,說:既然法院都把案子退回了,我丈夫沒有罪,應當立即放人。接電話的衛濤講,我們還要繼續調查,要想放人,絕不可能。
其實在中共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時,從來就沒講過法律,而且幕後的操縱者「六一零」,他們不下令放人,警察也不敢放,這本身就違法。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當正義律師去黃石第一看守所探視駱文時,發現駱文被迫害得很嚴重。當時駱文是被兩個人架著胳膊從裏面拖出來的,頭耷拉著,背部彎成九十度,奄奄一息,虛弱的說不出一句話。
見當事人身體非常虛弱,律師立即在駱文妻子的陪同下,驅車赴黃石市西塞山區法院遞交保釋候審的相關材料。不料,法院人員置若罔聞,漠視生命,竟稱駱文身體一向很好,百般推諉。駱文妻子聽後立即正告法院相關人員:「我丈夫如果有甚麼意外,我一定上告你們。」
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中旬,駱文已被非法關押在黃石市第一看守所達十一個月之久。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上午,駱文七十多歲的母親等親人知道他的近況後,從蘄春老家趕到黃石市第一看守所,要求看守所立即送駱文去醫院救治。接待他們的黃石市第一看守所所長一再聲稱:駱文沒有病,我們帶他到黃石最具權威的市中心醫院做了檢查,沒有查出甚麼病。並大聲地說:「駱文在這裏的人身安全由我們負責。」
如果駱文好好的,看守所為甚麼會無緣無故的把他送到黃石最好的醫院去檢查?駱文的母親再三請求見兒子一面,卻遭到所長的拒絕。當日下午至六月中旬,駱文的母親和幾位親屬先後幾次去黃石市西塞山區法院,要求無罪釋放駱文,法院有關人員都是以各種理由推諉。
西塞山區法院:黃石市環湖路14# 郵編:435000
0714-620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