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一百元 講了好多次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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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個月,我和同修到建行提賣房款,銀行的人拿出我們要提的錢,問我們是否過一下驗鈔機。我問同修是否過,她說過一下零的,整捆的十萬元沒有拆封的就不過了。我們帶著提出的錢,又去了中行,把錢存入中行,中行的人把成捆的錢拆開,一萬一萬的過驗鈔機,過著過著,多出一百,同修問我怎麼辦,我說給建行送回去。送給誰呢,中行的人把捆錢的紙條給我看,上面有兩個人名,說:這年頭誰還把多得的錢退回去?同修馬上接著說:我們是學法輪大法的。我說不是自己的錢一分都不多要。同修說煉大法的人都這樣。我們大聲給她講起真相,告訴她法輪大法好,最後勸她三退,她說有錄像,看得出她有些害怕。

我們返回建行,問詢紙條上的人名,他們說他們行沒有這兩個人,問我們甚麼事,我們說剛提的成捆的錢多出一百,給他們送回來。他們一聽特別高興,連說感謝。我們說我們是煉法輪功的,又給他們講真相,周圍許多人都聽到了。他們說錢是從他們上一級的更大的建行提來的,於是他們給上一級的建行打電話,上一級的建行果真有紙條上的那兩個人,而且說前幾天找那一百塊錢都找瘋了,聽說顧客給送回了特別高興。這邊建行的人把電話給我,我又告訴對方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大法好。對方表示十分感謝,讓我把錢給這邊的會計,給他們捎過去。帶我們去會計那的人,來回我們都在跟他講真相,到會計那我也告訴他我學大法,煉法輪功。

因這一百塊錢,給三個銀行的人講了真相,太值了。這還沒完:

回到辦公室,我就跟同事們說:我剛才去提房款,成捆的錢多出一百……她們都知道我煉法輪功。

回到家,我跟媽媽說今天去提房款,太有意思了,多出一百。媽媽說:你有福,別人想得還得不著。我說退回去了。媽媽說為甚麼?我說不是我的不要。

前兩天,我去另一個中行取錢,弟弟跟我去的,一萬多塊錢,我讓弟弟幫我數一下,我說上一次取錢就多出一百,我說我煉法輪功的,給人家退回去了。銀行的人聽了,都笑了。

我沒有半點顯示心理,我平常不太愛說話,比較沉靜。但藉這件事,我要儘量讓多的人知道大法的美好。

前幾天看了兩篇同修文章,一個取二百元,銀行給了二千元,同修退回多給的,人家如何如何感謝,但到最後他也沒提他是煉法輪功的。還有一篇是大兒媳,不是大女兒, 人們誇她多麼好,但最後也沒說她煉法輪功。

我記得在迫害前師父就說過:「目前在廣播、電視、報紙等宣傳工具中被宣傳的好人好事,很多都是我們大法學員由於修煉了大法,心性得到提高後所做的。可是報導中卻冠以該人是模範,是甚麼骨幹人物等原因所為的,完全抹煞了由於修煉大法而出現的行為。其主要原因是弟子們自己造成的。修煉是偉大而殊勝的事,為甚麼不能堂堂正正的告訴採訪者你是因為修大法而為呢?如果報導者不想提大法,那我們也不要為竊法而又不證實大法的任何形式抹粉。」[1]。

事情沒有偶然的,多給的錢是師父給我們機會讓我們講真相救人的,真的是這樣。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法正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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