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蘭山區法輪功學員鄧良存、付桂英女士,於今年六月六日到苗莊小區串門時,被不明真相者惡告,遭到當地派出所五里堡警察綁架,被挾持到蘭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後被非法關押在臨沂市看守所,七月六日被非法批捕。在這期間,法輪功學員家人未接到任何通知,通過尋找才得到有關信息。
鄧良存 | 付桂英 |
鄧良存、付桂英的家人們按照法律程序,為她們聘請了兩位北京正義律師。律師了解到付桂英、鄧良存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家庭和睦,是鄉親們公認的好人,非常同情二人受迫害的遭遇,準備為她們做無罪辯護。事情的發展結果卻出人意料。付桂英,現年四十三歲,原本身材高挑,精神健康,現在被迫害成了六十多歲的老人模樣,滿頭白髮,面色憔悴發黃。
付桂英,家住臨沂市莒南縣坊前鎮朱家窪村。修煉法輪功前,付桂英是親友熟人公認的女強人。修煉法輪功後,付桂英按「真善忍」法理做人,身心健康,孝敬婆婆,與妯娌和睦相處,關愛丈夫孩子,家庭美滿和諧。鄧良存現年五十三歲,臨沂蘭山區人。修煉法輪功後,身上多種疾病消失,為人善良平和。
一、臨沂市蘭山區公、檢、法、司各部門執法犯法
九月七日(週五),兩位律師冒雨趕到蘭山區檢察院複印了卷宗、辦理了相關手續,隨即趕到看守所準備會見「當事人」。看守所警察推說此案已超期,不能會見「當事人」,而檢察院人員卻說案子已退回到公安(蘭山區國保大隊)了。
當天下午,家人到國保大隊詢問時,大隊長劉洪義告訴他們:當天他就(把案卷)給打回去了。九月十日(週一),法輪功學員家人到檢察院詢問此事。檢察院人員說:「案子就在這裏,你們請律師吧。」但律師已於上週五辦完手續,因未見到「當事人」就回去了。
九月二十日,律師再次從北京來到臨沂市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看守所警察說,案子已到了補充偵查階段,不能會見,要他們九月三十日電話諮詢。律師又一次無奈返回。
九月二十九日至三十日,家人多次撥打看守所給的電話,不是沒人接,就是接了不說話。到蘭山區法院信訪辦詢問時,工作人員竟很不耐煩的說沒見過這個案子。
十月八日上午(七天假期之後),蘭山區法院違反法律規定,在沒有通知辯護律師和家人的前提下,對兩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鄧良存、付桂英非法開庭。負責該案的是蘭山區法院的少審庭法官李建光,院長張永利。事實是:九月二十六日,該案就到了蘭山區法院了。九月二十七日,兩名法輪功學員接到了蘭山區檢察院的起訴書,但家人和律師根本沒有得到任何消息。
十月十七日,律師來到蘭山區檢察院,找到公訴人高建雲要起訴書,高建雲不給。律師質問開庭為甚麼不通知律師?高建雲推說沒有聯繫方式。律師明確的告訴他,所有的聯繫方式都在授權委託書上。高建雲無奈的打開授權委託書,一眼就看到了律師的聯繫方式。他卻立即合上委託書,恬不知恥的說:「我沒有義務通知你,我就不通知你。」接著耍無賴,雙手推著律師說:「你走吧,告我去吧。願到哪兒告,就到哪兒告。」
在這整個過程中,臨沂市看守所、蘭山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檢察院、法院幾方相互推辭,互卸責任,公然把國家的法律視為兒戲,而且工作人員態度蠻橫無理,欺騙律師和法輪功學員家人,已經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政法委(「六一零」)是迫害法輪功的幕後推手
臨沂市、蘭山區公、檢、法、司作為國家職能部門,卻無視法律法規,互相推諉,屢次撒謊欺騙法輪功學員家人與律師,阻擋律師行使正當的權利。其實,它們都明白:對法輪功的任何迫害都是非法的,其罪惡是見不得人的。豈知中共邪黨這種掩耳盜鈴的做法,卻讓全世界人民更加看清了其一貫的暴力、謊言的邪惡本性。
那麼,中共各級各類部門和人員公然蔑視法律的幕後推手是甚麼呢?中共到底懼怕甚麼呢?
中共持續十三年多的迫害法輪功修煉群體,非法審判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大法弟子,早已違背天理民意,它們是發自內心的心虛膽怯。因為兩名北京律師將要為兩位法輪功學員做堂堂正正的無罪辯護。他們將從現行法律的角度,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論證:信仰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講清真相也是合法的,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恰恰相反,所有參與對法輪功迫害的單位和個人,才是真正的在違法犯罪。
實際上,在幕後具體操縱這一切非法運作的,正是周永康控制的中共各級政法委,而具體的執行者便是臭名昭著的「六一零」。它成立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全稱「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六一零辦公室」或「六一零」。它連公開的門牌都沒有,而且不斷的更換名稱,諸如「綜治辦」、「維穩辦」等等,類似於文革時期的「中央文革小組」、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
「六一零」遍布於中共各級各類部門,公然凌駕於公、檢、法、司之上,根本不屬於任何司法機關,完全是一個非法成立的「黑機構」,更沒有對各級各類部門發號施令、對公民實施關押、拘禁的任何權力。「六一零辦公室」為迫害法輪功所採取的一切言論手段,完全是違法犯罪行為,相關的單位和個人都在協同犯罪,而且法律法規已經堵死了它們脫逃的退路。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的王立軍、薄熙來的結局就是最好的明證。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國際社會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旨在追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集體和個人。其原則是:誰犯罪誰承擔,集體組織犯罪而個人承擔,教唆迫害與直接迫害同罪。目前已公布的責任單位七千零五十一個,責任人一萬三千三百三十二名。
同年九月三十日,國際社會還成立了「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團,在三十多個國家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則》、《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起訴江澤民等三十五人,共有近六十個訴訟案,針對江澤民本人的就有十八個,成為二戰以來最大的一起國際人權訴訟案。
歷史已經拉開了公審中共各級官員的序幕了。
由於中共的謊言欺騙,很多人為了個人的利益得失,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參與了對法輪功及其學員的迫害,已經犯下了不可饒恕的巨大罪行,目前遭惡報死亡的已達上萬人。隨著天象的不斷變化,以及大法弟子堅忍的講清真相,已使很多人幡然醒悟,逐漸認清了中共暴力謊言的邪惡本性,及時的做出了明智的選擇,退出了中共黨、團、隊組織,脫離了與邪惡為伍的行列。
在此,真心奉勸那些為了個人私利而出賣良知的人,不要再繼續為中共賣命,請及時懸崖勒馬、從新做人。否則,在不久的將來,被送上歷史審判台的將會是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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