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對兒女親情的執著的一點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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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近幾週的《明慧週刊》上,接連看到幾篇關於老年同修被親情所累的文章,以前我也看到、聽到周圍同修的一些問題,知道在這方面若悟不好,真的會干擾師父為我們安排的修煉路;甚至使一些平時很精進、面對邪惡的迫害都很堅定的同修,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多年來,自己也遇到幾次來自兒子方面的「情關」,只因為我每次第一念總是想到「我是大法弟子,請師父加持弟子」,事情總是能得到圓滿解決。我體會到,只因我的內心深處想到的是「放下」,所以也並沒感到有多難;但在過程中,一定要儘量符合常人的理,而絕不要「過」。寫出來,只願我的經歷能對同修有所啟發。層次所限,不妥之處還請直言。

兒子在距我近千里之外工作。二零零七年初,兒子面臨結婚買了房子,需要裝修,想讓我幫忙。我首先想到的是:我是修煉人,我的責任是甚麼,我怎麼能將自己拴在這些瑣事上?這一耽擱就是一、兩個月的時間,請師父幫助解脫吧。話說回來,獨子結婚裝修房子是一件大事,也不好斷然推辭。於是同他商量了好幾個辦法,都不行。我就說:裝修實際上是工人幹活,咱們只是幫助準備好東西。咱家裝修時,我就用了一天的時間,陪他們採買,以後就是利用上下班的時間看看,連你爸爸都沒用上(不會幹活,且身體不太好)。咱家裝修的不也挺好的嗎?你比我能力強,保證能行。兒子還想讓我幫忙。我想:還真不能直接拒絕,於是說:「那還不容易,我保證一個月給你搞定。」結果,事情馬上發生了戲劇性變化,兒子想了想說:「要不,還是我自己來吧。」隨後,一切都很順利:請的裝修隊各種工匠配備齊全、手藝好、質量保證。兒子也沒感覺很累,還裝修的很好,自己都感覺意外的好。當然這過程我經常電話過問,提些建議之類。

兒子結婚時,我才看到兒子的新家,裝修得相當美觀、實用,質量也很好,花錢還不多。我不但對兒子的新房讚揚有加,更是充份肯定了他的能力。讓他體會到一種展示自己能力的成就感。其他親屬、同事們也都對房子的裝修讚不絕口。

我由衷的感謝師父:只要弟子真正「放下」,師父都會給最好的!

二零零九年夏天,兒子在踢球中,不小心腳跟腱斷了。電話中對我說:現在已住院,住院處離岳母家(岳母家離兒子家乘公交車需兩個小時以上)很近。手術後正常的話,七天就可出院。拆線後還要幾次複查,為方便就住在這個醫院了。這醫院還是不錯的。我一聽就很放心,說:要我看你去嗎?兒子說:不用了。醫院統一安排看護,花點錢就行了。你來還沒地方住,住她家(媳婦娘家)也不方便。我說:以後怎麼安排,你們商量好,需要我做甚麼告訴一聲。我囑咐他沒事就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很快好起來的。他雖「嗯」了一聲,也不讓我再說。

我想:傷筋動骨一百天,可是這也不是非我去不可的事;要是實在需要我照顧的話,就讓兒子來家療養。請師父加持弟子。第三天手術後,我問候兒子:是否都正常,還要怎麼治療?兒子說:手術很順利,大夫說至少要休息三個月。手術後要打整腿的石膏,正常的話第二個月改打小腿的石膏,第三個月是鍛煉、恢復期。我邊聽邊想:我是大法弟子,我有我的事情,怎麼能在那裏住三個月?這種情況我要是去照顧的話,一個月都不可能回來。因為我已退休,兒子沒恢復我能回來嗎?媳婦上班挺忙,那時我要堅持回來,還得不高興。我又請師父加持弟子。兒子介紹完情況,我問兒子:怎麼安排的?兒子說:他們都商量好了,出院就在岳母家暫住,岳父母反正也都退休了,沒事,我也就是吃個飯,其它也能自理。我首先在心裏謝謝師父!安排得多好啊。我又說些關照的話,並答應給他們寄三千塊錢作為補助吧。兒子也很滿意。

正像師父說的「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1]一個月後,兒子恢復得很好,也基本都能自理了,就搬回自己家了。媳婦每天安排好生活就去上班,晚上才回來。一天,兒子一不小心摔倒了,剛剛長上的筋又撕裂開。這回兒子可真是六神無主,電話告訴我時都帶哭腔了。我一聽也沒著急,馬上問兒子:你是想從頭再來一遍,還是信「大法好」?兒子以前就知道,重病纏身的媽媽是由於修煉法輪大法才有了今天的健康身體。但是在周圍各方面的污染中、以及從小「無神論」的灌輸、再加上天生怕事的弱點,他還是不太信。但是在眼下,他既不願意重做手術,更不願意讓大家再為他忙活。於是就答應了「那就信大法好吧。」我很高興師父給他這個機緣,叮囑他一番,他也安定下來。我說:只要心誠,肯定比從前恢復的要更快、更好。要不,回家來我照顧你?省得她太忙。他們剛結婚兩年也不願分開。我根本就沒提去的事,也省得勾起他那顆依賴的心,他也就不往這邊想了。

師父講過,「可能有人想:我把家庭的事做好了就是修煉了,父母兄弟啊咱們更加親密就行了。你是又走入新的執著,走入了極端。所有的一切都得做好卻不能過,一過又是執著。而且對大法的態度要擺正,把自己真正的視為修煉人,如何精進,如何對待法,怎麼樣修,包括你看書時間的長短比重,都不能忽視,而且更重要,因為這就是你們的路,你們要走的路。你們就是要從常人社會中出來,你們就是要與正法同在、對眾生負責,所以才這樣修煉。」[2]這句,一定要把握好。在家人、親戚朋友中,可做可不做的,我一般就選擇寧可給予物質上的幫助,也要省下時間。我知道:兒子這是外傷,我去也沒多大的必要。俗話說「女婿是半個兒」,親家出點兒力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還有一點,就是自他們結婚起,我就定了個規矩:因買房子的貸款還沒還清,平時也不要他們的錢。來我家,不用他們掏錢;但是去他家,我們就不再出生活費。可能這點在他們的考慮上也起了些作用。家人內部理順了,親戚朋友也沒啥好說的了,因為咱們做的都是在情理之中。

最終,兒子的腳傷恢復得很好;但是終因緣份未到,沒能走入修煉。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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