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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胡傳林被折磨致精神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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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職工、法輪功學員胡傳林十月三十日被劫持至北京新安勞教所非法勞教。胡傳林被非法關在朝陽看守所時,曾親自寫信要求請律師,十月三十日他被劫持到新安勞教所後,僅半個月時間就被折磨的精神恍惚。

胡傳林
胡傳林

以下是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朝陽分局、看守所、新安勞教所、北京勞教局串通一氣、相互包庇,為了阻止胡傳林的家屬和律師依法進行控告及行政覆議,隱藏甚至企圖毀滅證據,不下勞教決定書、不通知家人、超期關押、秘密轉移、煽動威脅阻止律師會見的違法經過。

胡傳林被劫持到勞教所後,他的代理律師於十一月七日趕到新安勞教所要求會見胡傳林,遭新安勞教所無理拒絕。律師於次日向北京勞教局控告新安勞教所的違法行為,並就北京勞教局、新安勞教所以傳染病條例為由阻止律師會見一事,書面向市政府、市人大、市檢察院等部門進行控告。

十一月十四日週三,律師與新安勞教所執行科的吉光楠電話聯繫,問何時能會見,吉光楠說他來安排。十五日週四,吉光楠跟律師說安排在十六日週五見面,說如果不來的話要跟他電話說一聲。律師想不可能不去。就在這天,勞教所為了離間家屬與律師的關係,脅迫胡傳林跟她母親通了電話,這是他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後第一次與家人通電話,她母親隨後就跟律師打電話,說胡傳林不覆議了。很明顯,勞教所對胡傳林進行威脅、欺騙。

後來經胡傳林的母親證實,十一月十五日,胡傳林在被允許與母親通話的過程中,那次通話意外的被允許通了半個小時,胡傳林在電話中說你們想不到這裏是甚麼樣的。胡傳林母親說可以聽出胡傳林不是處於以往正常的狀態,他是被施以非人的折磨,已經被折磨的精神極其壓抑。

十五日週四這一天,胡傳林的代理律師收到所在地律師協會的電話,問律師接了一個北京的案子是怎麼回事,讓律師不要去北京了。從中可以看出,新安勞教所為了阻止律師會見胡傳林,表面上安排律師會見,但同時背地裏耍手段,想方設法處處給律師設置障礙、施加壓力、孤立律師,目的是企圖讓律師自己取消會見。

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律師來到新安勞教所,執行科吉光楠把律師帶到一間心理諮詢室,首先威脅律師,說除了案子以外甚麼都不能說。然後關押胡傳林的新安勞教所六隊警察,欺騙律師說胡傳林不覆議了,律師再談也沒必要了。律師對那個警察說:「我是受家屬委託的律師,我需要對委託人、當事人負責,我必須當面見到胡傳林,由他親自告訴我他的意願」。那警察一看攔不住,出去了。

十一點至十二點二十分,律師會見了胡傳林。律師見到胡傳林時,發現他的狀況非常不好,已經被折磨的處於精神恍惚的狀態。胡傳林對律師說他現在頭腦中經常出現幻覺,律師問他是否被打、被酷刑、被實施藥物,胡傳林不說。而吉光楠和惡警拼命的在一邊說沒有。律師對胡傳林的狀況十分擔憂,將手機號碼留給胡傳林,告訴他隨時都可以跟律師聯繫。

會見過程中,吉光楠始終坐在旁邊監聽,時不時六隊的惡警進來看一下,隨著時間的加長,惡警的臉色也越不好看。律師詳細的跟胡傳林講述了警察在綁架他的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包括不通知家人、超期關押、不下勞教決定書、秘密私下將人劫持到勞教所等等行為的違法性,並告訴胡傳林外邊已經打了兩次控告,給胡傳林看了控告信,同時也講述了在11月7日律師要求會見被勞教所拒絕、又找到勞教局進行控告的事。律師拿出行政覆議書,徵求胡傳林的意見,胡傳林拿起筆就開始簽字。這時在一邊監視的惡警和吉光楠就不幹了,惡警對胡傳林喊:「你讓我們怎麼做工作?」胡傳林對惡警說:「我沒有甚麼過多的想法,我只是希望跟律師見面。」惡人不幹,就想搶胡傳林的筆,差點就要動手了,律師大聲說:「你們想幹甚麼?!你們想幹甚麼?!現在是當事人他自己想行使自己的權利,你們要幹甚麼?你們想清楚了!」 惡警和吉光楠怕律師抓住他們違法的證據,沒敢動。胡傳林跟律師趕快完善了代理行政覆議的手續,把該簽字的手續都做了。律師要離開時說:「權利是自己爭取的,大家一起做呀。」

胡傳林被綁架後並不知道妻子當時也面臨被綁架的危險。胡傳林剛見到律師時,急切的向律師詢問妻子和孩子的下落,律師告訴他人都平安。胡傳林說,他被非法關在朝陽看守所時,警號034072的預審員欺騙他說:「考慮到你家的情況,只抓了你一個人,不會抓你妻子了,你告訴她回家吧。」律師說:「我知道的情況是,你妻子看到有警車才離開的。」旁邊坐的吉光楠怕謊言被揭穿,急的對律師叫:「你怎麼這樣說,預審對我們說沒去抓他妻子。」律師說這事委託人告訴的,警察可以去調查。吉光楠氣急敗壞的說不許再談家裏的事,只許談案子。

當律師問到胡傳林是否有勞教決定書時,胡傳林說他直到十月三十日被劫持到新安勞教所時才知道自己已被非法勞教。那天新安勞教所只給他看了一次勞教決定書,沒有給他本人。律師立即質問吉光楠:「為甚麼你們不給他勞教決定書,本人連勞教決定書都沒有,你們是嚴重的違法!」惡警推說勞教所沒有責任給勞教決定書。律師一再追問,要求向上反映,惡警最後沒辦法,取來勞教決定書,不給律師看,只給胡傳林,讓胡傳林念給律師聽,律師把勞教決定書的編號記了下來。

十一月十八日,律師要求撤銷對法輪功學員胡傳林非法勞教的行政覆議書已寄往北京市政府行政覆議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

十一月十九日一早,胡傳林年邁體弱的父母從千里之外連夜趕來探望兒子,門衛直等到其他人都會見完之後,才讓胡傳林的父母進去,他們隔著玻璃和胡傳林見了面,整個接見時間不超過二十分鐘。胡傳林說他在新安勞教所一直嚴重失眠,晚上睡不了覺,白天處於精神恍惚的狀態;一次警察把醫生找來給他開藥,醫生拒絕開藥,說他這種狀態吃藥會更不好。胡傳林的身體也更消瘦了。

胡傳林被非法關在朝陽看守所時,自己親自寫信要求請律師,十月三十日他被劫持到新安勞教所後,僅半個月時間就被折磨的精神恍惚。

在律師在場的情況下,新安勞教所惡警都敢肆無忌憚的對胡傳林實施恐嚇,那麼在新安勞教所裏,在惡警感到無人知曉的情況下,胡傳林到底遭遇了怎樣的邪惡折磨,就可想而知。

北京市新安勞教所: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天宮院東慶豐路6號 郵編102609
公交路線:842路天宮院下車,由路東的842路站牌向北60米,沿路口向東200米處
電話:010-60278377
傳真:010-60278377
執行科:吉光楠 010-60279523
管理科:010-60278989
紀委書記:010-60278722
監察審計科:010-60278989-8022
監察審計科長:010-60276495
所長:馬捷(男)
副所長:方嵐管理科科長:商俊兵

北京市勞教局: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吳家場路55號 郵編100036
乘車路線:公交車68路、77路、451路、568路、941路,蓮寶路口北站
聯繫電話:010-5178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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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書記:遲月英 010-51785086
監察處處長:010-51785150
監察處:於達成010-51785151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地址:北京朝陽區定福莊南裏1號 郵編:100024
校長:周烈 13801025064
書記:馮培 13501036033
副校長(主管保衛部):倪志恆 13601154492
副校長:李小牧 13651369254副校長:邱鳴 13601372468
副書記:計金標 13601216315
副書記:徐連春 1391102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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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部副部長:王學軍 010-6577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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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勤處副處長:010-65778502 010-65778500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覆議)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槐柏樹街2號 郵政編碼:100053
電話:010- 63028211
書記:周繼東
主任:劉振剛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處:010-85953401

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北京公安局文保處大學一處)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57號
電話: 010-82616649 010-6257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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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10─85953400 010─6552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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