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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佛山市鄧彩娟多年來遭受的非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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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佛山市法輪功學員鄧彩娟,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在這十幾年裏,身心與精神都受盡折磨與摧殘。

鄧彩娟自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正處年輕生意做得很旺盛的時候。沒修煉前,她脾氣性格都很霸道,對家人員工都很專制,人家在她面前都不敢多講話,怕惹她生氣,招來麻煩。學了法輪功之後判若兩人,家人員工客戶都說鄧彩娟變了個人,現在對誰都善良寬容、好說話,願意幫助他人。法輪功能使一個沾滿污垢的人變成一個純善的以他人為本的人。

99年7開始,江澤民幾個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手中的權力造謠栽贓破壞法輪功,鄧彩娟自那之後被當地環市派出所及610的人到家裏騷擾,關押到看守所,往返幾次。參與迫害的人有丁勇,鄭標,彭小紅、曾強、黎文輝等等。

2000年被關入收容所

鄧彩娟在2000年12月17日,被關進收容所。那裏已經非法關押了30多個法輪功學員,有些學員已經被關了幾個月,只有幾平方米的房間卻被關進十多人!當時天氣很冷,棉被和衣服都被管教收去很多,只剩下很小的一部份,每天每餐只給吃幾口飯和很少的水而已,飢寒交迫,有些學員已幾個月沒有洗澡了,不許外出,還不准買日用品,有的學員就被拖去醫療室,拖到身子受傷流血了,還有用電棍電焦肉了,被用殘忍的手段灌他們吃東西,鄧彩娟被非法關押52天,被佛山公安局找到,再關進看守所4天後,於2月13日送去三水婦女勞教所。

被三水婦教所被殘酷迫害三年

2001年2月13日,鄧彩娟被非法關進三水婦教所後,惡警們找來了兩個人,日夜在她身邊監視;常常還找一些人來誹謗及謾罵,語言攻擊等各種邪惡手段迫害,強制配合她們的邪惡行為,寫所謂的「三書」。

法輪功是一部宇宙大法,能糾正人的一切思想與行為,淨化人的心靈,只要按照李洪志老師教導的法理去做,就能使有病痛的身體健康起來,成為一個真正健康的人。鄧彩娟學了以後,正在實踐中,明白了人生的真諦,是大法救度了她。正因如此,她怎會能違心地去做這些事情呢,這樣做是對國家,對人民,對自己都不正確的,所以鄧彩娟沒有配合她們的邪惡行為。

惡警為了得到她們個人的權力、升官、發財,違反《虐待監管人員罪》,利用職權對鄧彩娟迫害,而且手段越來越厲害。2002年11月19日又把鄧彩娟轉入刑事案專管原四大隊,鄧彩娟不上工房,不穿勞教服裝,那些邪惡的警察就叫刑事案案犯用硬手法逼她蹲下身子,把衣服硬套在她身上,連拉帶拖的把鄧彩娟帶去工房。這裏還有些法輪功學員被迫戴手銬拖到工房;有些學員絕食,還被拖到飯堂去……戴手銬被拖的學員,手都被手銬拉進肉去了,連手骨也能見到,學員的身體也被拖爛了!

2002年12月23日至2003年1月16日,原四大隊警察把鄧彩娟關進3樓一間僅有10平方米的小房間裏,當時鄧彩娟不跟他們走,就從工房將鄧彩娟強硬抬到黑房內,看阿娟不願跟他們走,就叫吸毒人員狠狠用腳死命踢她,進到黑房內,阿娟看到牆壁上貼了很多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紙,她將牆上所有的紙撕下來,監視她的人兇狠地毒打阿娟一頓,用邪惡殘酷的手段逼迫鄧彩娟寫三書,又找兩個犯人來,一個叫張玲,另一個叫王愛麗,還有四個警察,採取各種手段迫害,一連16天日夜不准她睡覺。鄧彩娟累時打瞌睡,她們就用風油精塗在眼睛及嘴角上,用棍子打,還用力拽頭髮,大聲罵。惡徒們一連幾天還不讓鄧彩娟上廁所,都尿褲子了。犯人王愛麗用紙巾把地上的尿液粘起來再塞進鄧彩娟的嘴裏,然後捉住她的雙腿,迫使用她的身體擦地,還拳打腳踢;田淑玲副大隊長用手打,用電棍電;裔中隊長還不准坐,日日夜夜只准蹲著,只要鄧彩娟一坐下,她就用電棍電她。鄧彩娟的嘴角與腳都給惡警用電棍電爛了。

2002年12月28日,裔中隊長與監控人員還將鄧彩娟的雙手背反在背後,用手銬銬起來,吊在鐵窗裏,只准她的腳尖著地,身體彎腰成球狀。當時鄧彩娟感到天翻地覆,身心都在急劇地痛,兩個監控有時候還搖動她的身體,加劇身體痛得更加厲害,像刀子插進了心臟一樣。

還有一次,裔中隊長指揮兩個監控把鄧彩娟的衣服扒光,然後捉住雙手把她上下拉直,直到她們沒有了力氣,才肯放手。

2003年1月1號,惡警盧練紅用手銬銬住鄧彩娟一隻手,再吊起來,只有腳尖著地,吊一隻手比吊雙手更痛苦,身體的重力往下墜,被吊的手難以承受身體的重量,這時候,鄧彩娟的手腳與心都像被刀割一樣,筋骨像被狠狠扎進針板上。盧練紅還用電棍一邊電鄧彩娟,一邊瘋狂地大罵。有時候一吊就吊10多個小時,鄧彩娟的手腳都被吊到發紫發黑,像有萬根細針插進心裏一樣劇痛,嚴重弄傷了手,幾個月後,手還麻痺,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這種殘酷、邪惡、沒有人性的迫害手段持續了25天。從12月23日直到12月31日9天裏,鄧彩娟總共只能睡了13小時。2003年1月1日至16日,日夜都不准睡覺。鄧彩娟肉體與精神已經被摧殘得已近崩潰,站在地上僅幾分鐘就已經倒在了地上,房間裏的塑料椅子都被壓破了幾張。只要鄧彩娟起不來了,她們就拳打腳踢。

有一次,裔中隊長指揮兩個犯人把一支筆塞進鄧彩娟的手裏,用透明膠布粘住,一個犯人把左手與身體壓住,另一個捉住鄧彩娟用透明膠布粘住的右手寫誹謗大法的東西,她們就將鄧彩娟的左手吊起來,還捉住雙腿橫著吊到半空中去,然後在捉著鄧彩娟的右手寫誹謗大法及所謂的「三書」。這時候的鄧彩娟心像裂開的一樣劇痛,那種痛苦,無法用人的語言來形容。

有一天在鄧彩娟痛得在昏迷中的時候,不法人員們欺騙說,簽下名字,說:「如果你覺得我們在騙你,你可以拿回去!」就在這種昏迷不清醒的狀態下,鄧彩娟被騙簽了名字。簽了名字以後的日子裏,鄧彩娟很痛苦,當她們問鄧彩娟法輪功怎樣的時候,她說:法輪功很好,你們無論採取任何卑鄙的手法,我都不會放棄大法的。鄧彩娟向她們要在不清醒狀態下簽的三書時,她們卻不給。

2003年1月16日,惡警把鄧彩娟又帶回了專管法輪功大隊,指揮兩個吸毒的犯人監控。她們在8月底拿總結給鄧彩娟寫,鄧彩娟在總結裏寫明了,在不清醒的狀態下簽的所謂「三書」聲明作廢。9月初,她們把鄧彩娟關到一樓的房間裏,逼寫保證書,每天還播放一些誹謗大法的影碟。6點起床,直到半夜12點才給睡覺。2003年10月13日,鄧彩娟被佛山市610帶到江灣派出所逼迫寫保證,她沒有寫,但逼了她簽了三張空白紙,他們說是每個月的彙報,家人在派出所的門口等。家人要她們放人,她們才把鄧彩娟放回家去。

鄧彩娟這幾年在勞教所裏所受的痛苦折磨、創傷,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3年的時間在勞教所受盡這些警察與其他犯人的多種精神與肉體折磨。回家後,當地的610惡警,到家騷擾鄧彩娟和家人,令她和家人都受到沉重的精神壓力。

再被非法勞教三年

2004年4月8號,610警察在無任何證據下,到鄧彩娟家綁架到看守所,說她拿錢給法輪功學員買資料,又將她非法勞教三年時間,於2004年5月10日將到三水勞教所。

2004年5月23日直到6月9日,惡警把鄧彩娟帶到了「法輪功大隊」三大隊的4樓去,又有兩個吸毒犯人監控著不能出門,每天4個警察輪流4小時用各種語言攻擊、謾罵、放一些誣蔑法輪功的影碟。6月9日將她帶進男勞教所,關進一個房間裏,兩個女的吸毒犯人監控著鄧彩娟,4個女警察找那些所謂轉化的幫教和4個男警察輪流用各種語言攻擊,在早上6點30分起床直到晚上12點才能睡的方式來進行這種變態的心理精神折磨,持續了40多天,又將鄧彩娟轉回了女勞教所的吸毒專管大隊二大隊。

每天要上工房,這些日子持續了20多天。8月份,將鄧彩娟帶到教學樓關在房間裏達20多天,4個科室裏的警察輪流對她攻擊、謾罵。每天早上6點起床,因鄧彩娟一直不配合她們的邪惡行為,一連5天不准睡覺,其餘的每天半夜2點至3點才准睡覺,每天都播放17個小時栽贓陷害法輪功的影碟,也是持續了20天左右,於9月24日把她轉到了吸毒一大隊,每天上工房,兩個吸毒犯人輪流24小時監控。

2005年3月份到4月份各科室與一大警察,每天下午直到晚上11點左右都來找鄧彩娟說話,實際上是進行變異的精神折磨和心靈摧殘。入所一年多時間,這些所謂的警察時不時一段時間就對鄧彩娟進行精神上的攻擊,鄧彩娟是學真善忍的人啊,是在不斷地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質的好人,難道做好人也是違法的嗎?!

鄧彩娟家中父母已經70多歲了,自從江澤民和幾個別有用心之徒,栽贓陷害法輪功後,大法弟子們承受了數不清的語言恐嚇和痛苦。每次公安到鄧彩娟家翻箱倒櫃地亂抄,都令家人心驚膽顫。特別是在勞教所期間,她的母親瘦了30多斤,也蒼老了很多。她說,擔心,不知道生與死,夜間睡不著。作為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大法學員們所承受的痛苦、心理壓力和精神傷害是無法用語言說清的。

2007年1月底出勞教所,2007年10月份、610的人員到東升鄉,叫鄉里的幹部,打電話給鄧彩娟,騙到鄉里座談,在鄉里談了一會,叫她上車,不配合他們,就幾個大男人將鄧彩娟強行綁架抬上車,到了同華路一個地方關押鄧彩娟10天左右,有610參與的人:周主任,陳征謀。

被湛江「法制學校」洗腦班酷刑折磨

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組織在各地辦了很多所謂的「法制學校」,劫持迫害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

近日,湛江「法制學校」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鄧彩娟進行酷刑折磨,強迫她雙盤腿,用繩綁腿綁腳,同時用水泥板,紙箱壓腿,鄧彩娟劇痛,悲慘地痛哭。

2012年6月7日晚,晚上6點30分到她家住的背後隔2棟樓的距離朋友家裏吃飯。8點30分左右從朋友家出來,走了十幾米將轉彎的地方,背後還有一個男人,她還不知道怎麼回來,他們馬上一人一邊抓住阿娟的手,她不跟他們走,他們就連推大力夾住阿娟到鄉辦門口,鄉辦門口很多他們的人,他們一起幫手連拉帶拖很慌張地將阿娟綁架上麵包車裏面,車裏有四個男人,急忙開車到市政府招待所門口,等了約1個半鐘左右,在車裏鄧彩娟問他們沒有任何手續與證據,隨便綁架,這樣是違反法律有罪的,阿娟說甚麼他們就是不出聲,約十點左右就開車到綜治辦門口,很多人在綜治辦等候,將阿娟轉到另一輛麵包車,還有一輛車同去,參與迫害者有:陳征謀,陳X忠,董××,韋紹庭(同音),約十幾人劫持到湛江洗腦班,到達地方已下半夜4點左右,叫阿娟下車,阿娟不肯下車,他們就叫洗腦班的猶大與保安將鄧彩娟抬到二樓203房,住了幾天又轉到207房,幾天後又轉到一樓108房,房間約14平方米,有2張鐵架床,3個小廢舊台,一張蚊帳,一個枕頭,一張粉紅色的床單,一個廁所帶沖房,一台風扇,一個監控器,早上約6點30分左右起床,8點早餐,12點午餐,飯後約一個半小時休息,晚飯5點30分左右,晚上10點睡覺。除了讓看誹謗大法影碟或聽他們說的那一套。猶大有7個,幹部有十幾個每天經常幾個輪流,謾罵攻擊誹謗,要你轉化認同他們邪惡的謊言,不聽他們說的那一套,他們就拍台跺腳,兇露惡面相,惡言威逼。

洗腦班有三層樓,一、二層樓約有20個房關有法輪功學員。一、二、三層樓各有1個很大面積的房,1樓大房用來叫學員看誹謗大法的影碟,二樓大房用來專擺放抄學員家搶來的資料,三樓大房是會議室與轉化了的學員座談會,洗腦班側邊有一條小巷轉入後面是一個死角中,側邊是洗腦班飯堂,飯堂的人也有參與迫害學員,死角有一個20平方左右的房子,1個小廁所,2個廢舊台,1台電視,1台影碟機,擺放了很多誹謗大法的影碟,有很多大法書及經文相片,但這些書已給他們糟蹋的不像樣子,在書裏面隨便加字,折皺弄破了,掉頁,水濕透了字句已經有些模糊,師父的相片給他們用筆畫眼,畫眉,畫嘴,不知變了甚麼樣子,又折又皺,學員不配合他們就逼學員坐到師父的相片上面,用刑的時候就僱用回來的猶大,保安,校裏幹部不到場,酷刑放下以後有些就在門外遠處看一下。

到6月29日惡人將她關入這個黑房裏進行酷刑折磨,遭強迫洗腦,謾罵,誹謗,有該校幹部及雇佣回來的七人,保安和飯堂的人,共有十多人參與迫害,參與人有:陳豔梅校長,黃建軍副樓長,傅少勤副校長,李寧副校長,揭麗華,陳勁輝是校裏所為老師,陳文久,何旭日,蘇可碧,譚建坤,梁康保,李玉,王秋連是校裏雇佣回來的人。

惡人不讓鄧彩娟睡覺,不讓上廁所,他們拿《轉法輪》中句子,斷章取義來問她書裏面的意思,回答不合他們的意,他們馬上就打。有一個猶大陳文久、何旭日說話與行為都很兇狠。還有,猶大時常在她身邊圍著念些亂七八糟的咒語,放誹謗大法光盤成天成夜地折磨著她。惡人把她的兩腿雙盤,再用繩綁腿綁腳,並將她兩手背綁,不准動。見到她堅持不寫四書,猶大搬來一塊約幾十斤重的大水泥板和一塊木板,壓在她雙盤的腿上,馬上痛苦難忍。見她還堅持,將約十幾本書與紙箱壓水泥板上。鄧彩娟馬上急速劇痛,悲慘地痛哭,不斷地叫救命,叫他們放下來,他們不但不放,反而又加了幾本書,何旭日還用腳踩木板,讓阿娟整個下身及心裏面就像刀割肉,刀插心一樣,撕心裂肺的劇痛,人痛苦到了極限。這種1秒不停的痛苦持續了兩個多小時,從中午12點開始直至晚上9點,連續盤腿約9個鐘頭,弄傷了鄧彩娟的手和腳。

這種慘無人性的迫害,讓鄧彩娟實在承受不了這種酷刑,就簽了決裂書,惡徒還逼迫她抄了50多份誹謗大法,誹謗師父內容的資料,不寫又用刑逼她,之後鄧彩娟天天痛哭,後來猶大見她到了幾乎崩潰的程度,有一名猶大叫她寫出自己的感想,她寫了一封信給四個校長,內容是她要繼續煉法輪功,大法對任何人,任何國家都是百利無一害的功法,教人向善積德,成為一個道德品質高尚的人。猶大們又再次逼迫她。用刑的時候,法制所陳豔梅校長有意不去見鄧彩娟,後來陳豔梅校長得知她繼續堅持,就去了黑房來見阿娟,鄧彩娟見到她,就與陳豔梅校長講,說她們用刑迫害及打她,她馬上就變臉了,到這裏來了這麼多天,就跟我說這些,她就軟硬兼施的威脅阿娟,你要繼續堅持修煉,可以,就用盤腿三日三夜折磨阿娟,要不呢,就寫保證書,悔過書給她。黃建軍副校長見到鄧彩娟,鄧彩娟就責問她,「你迫害我,執法違法,知法犯法。」他哼一聲就走了,傅少勤副校長見到鄧彩娟,鄧彩娟對他說,「你用刑體罰我,違反刑法,不講道理,你這樣做會有報應的。」他就大聲罵鄧彩娟,假意說沒看見,說鄧彩娟應得到的反作用,不跟你說報應。猶大並揚言對付她有的是辦法,整你就整你,猶大樑康保說「不寫就要你一直盤腿下去,整你,你家人也不知道,你也出去不了,你也告不了我,也告不了法制所,因為法律是共產黨定下來的,我愛怎麼做就怎麼做」。阿娟說告他們,這樣做是違法有罪的,建黨以來,就是目無法紀,肆無忌憚地迫害民眾,流氓無賴地痞的手段,陳文久很兇狠地說,「不寫就要你出不了這個大門口,有的是辦法」。何旭日對鄧彩娟用刑的時候,看鄧彩娟還那麼堅定大法,就對阿娟說有7種刑具,辦法,何旭日經常在想用甚麼酷刑折磨她,他說用2個人坐到她的雙盤腿上面,這樣重量就較大,加之其它有十多種刑具,鄧彩娟實在承受不住了,被強迫寫了四書與其它資料近百張,這種肉體上折磨和精神上的摧殘,慘無人性的迫害,令所有良知的人都震驚,憤怒,不敢相信現時會有這麼令人髮指的犯罪行為,而且是發生在所謂的「法制學校」裏,這種行為觸犯了刑法的第13、14條,嚴重者要追究其刑事責任,輕者要免職、賠償。

在此真誠地呼籲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與學員的人,希望他們能用良知分清黑白是非,幾千年歷史及建黨以來,經歷了多少運動與冤案,導致了多少悲慘的冤情,有多少人因為執政者為了自己的私慾,造成了無數的世人受盡了折磨與悲慘的痛苦,造成天大的罪惡無邊,怎麼償還。敬意希望執法者用道德善心去面對與處理正在發生在中國各種冤案的事例,誠心誠善地希望所有的人們能種下善根,才能夠擁有未來美好的幸福與平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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