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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撫順市公安一處惡警彭越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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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惡警彭越是撫順市公安一處(「國保支隊」,以前稱「政保」)所謂的「反邪教中隊」(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隊長,這個中隊不去反地地道道的邪教共產黨(教主馬列,公開宣揚「暴力革命」搞恐怖,限制人的自由還要禁錮人的思想),卻專門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迫害,特別是公安一處對法輪功的迫害都由這個中隊出頭,綁架和非法關押,而後勒索罰款、非法拘留、投入洗腦班、勞教所或監獄。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彭越領著國保支隊警察,還有從刑警、各派出所調來的警察五十多人到新賓縣綁架十幾名法輪功學員。

惡警彭越為了自己能夠達到升遷的目的,只是聽從共產邪黨的謊言和惡毒安排,不擇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已上了「法網恢恢」網站惡人榜,其編號為:24871

惡警彭越迫害法輪功的部份犯罪事實如下:

一、兩次群體綁架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新賓縣十四名法輪功學員池秀華、張德豔、王玉梅、汪桂華、孫海峰、佟豔冰(小紅)、穆國棟、於海豔、趙繼偉、胡少烈、黃亞光、於淑嫻、尚麗萍,劉越,被彭越所帶帶領的由撫順市各派出所和刑警抽調的人員綁架;而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在遼寧省所謂的「F08專案行動」中,彭越又對撫順市清原縣的法輪功學員:劉麗英、姜豔、王法軍、賈雲龍、劉海濤、劉斌、李文松、劉玉蘭、李恆良、胡鳳菊、張廣英、蓋永傑、劉英傑、董壯楠、付文全等人暴力綁架。

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在社會上做好人的人。《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以彭越為首的撫順國保特務,非法剝奪公民正常生活權利、通訊自由權利、社會生存的權利,他們犯下了「非法拘禁罪」,「入室搶劫罪」,「非法搜查罪」,「敲詐勒索罪」。

二、隨意抓捕 不講法律

撫順市新撫區南台地區法輪功學員鄭玉珍、朱永健及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上午在講真相、做資料時被撫順市公安局公安一處一大隊綁架,被抄家,資料被抄走。惡警彭越(13841334590)、耿丹(13504130110)參與了綁架。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法輪功學員劉鳳蘭與老伴在劉山502車站,被一夥撫順國保特務在光天化日之下綁架,特務們沒有任何證件,任何法律手續,老倆口正常乘車,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當天一夥惡人又闖入其家中入室搶劫,搶走大批財物、現金,又勒索家屬十萬元現金。

二零零五年十月,撫順市公安局惡警,還有新賓縣公安局惡警又對新賓縣法輪功學員王曉明綁架,並抄了王曉明的家,將王曉明家中電腦搶走。後來得知是撫順市公安局的國保支隊的彭越等人所為。他們執法犯法,為所欲為的綁架好人。後王曉明被綁架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非法的洗腦。王曉明絕食反迫害,正念闖出洗腦班。

三、強行綁架 非法拘禁

撫順市新撫區西三街法輪功學員楊桂芬,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九日早上八點多,在家中被撫順市國保大隊彭越帶領幾個惡警綁架,家中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物品被國保大隊非法抄走,楊桂芬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撫順市將軍地區法輪功學員劉光英在流離失所三個半月後,被撫順市公安一處的楊隊長、彭越和將軍派出所警察晟銳(音)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送入撫順市武家堡教養院。

四、製造罪惡 勒索錢財

盛寶仁,男,新賓縣新賓鎮人。二零零八年六月,正值北京奧運會的前夕,盛寶仁被撫順市公安局一處的彭越等惡警綁架,非法關到撫順公安局一處。在一處關了兩天三夜後,又被非法關押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又送到撫順羅台山莊洗腦班。在洗腦班被迫害一個月才被放回家。而盛寶仁的個人銀行卡裏的錢被彭越等人強行搶走了一萬元。而對於搶劫盛寶仁的錢,沒有任何說法,而錢被彭越佔有了。

五、多次綁架 惡毒迫害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撫順市公安一處和望花區公安分局的惡警,在望花區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

撫順公安一處惡警彭越,參與幾起對撫順、紅透山、清源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手段狠毒。

上述揭露的迫害,只是彭越的部份犯罪事實。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善惡有報。在天理和道德法庭面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撫順國保、撫順司法機構相關責任者都逃脫不了即將到來的歷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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