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方正林業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一)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一、前言
二、被迫害致死案例
三、被迫害含冤離世案例
四、被強迫非法關押迫害的有六十多人
五、直接參與迫害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的責任人已遭報的實例

一、前言

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坐落在美麗的松花江南岸,依山傍水,山川秀美。勤勞質樸的林區人民在這裏工作生活,繁衍生息。一九九六年春天,教人修心向善、祛病健身的法輪大法弘揚到了高楞。他那博大精深的法理與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吸引了上千名各行各業的有識之士走入了修煉的行列。他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重德修心,健康向上,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和生活環境中,處處做好人,與人為善,對高楞地區的精神文明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國大陸發生了一場前所未有的浩劫。中共黨魁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利用中共集團掌控的全部國家機器,悍然發動了對上億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至今至少有六千人被非法判刑,十幾萬人被非法勞教,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中共用於強行洗腦轉化的酷刑有上百種:剝奪睡眠、高壓電棍電擊、各種刑具毒打、地牢、水牢、死人床、上繩、野蠻灌食、冷凍、暴曬、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摧殘等。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下,已知至少有三千三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還有無法統計的眾多法輪功學員被秘密活體摘取器官販賣。江澤民集團還導演了「天安門自焚」假案、編造了「一千四百例」謊言,將手無寸鐵的萬名法輪功學員和平上訪歪曲成「圍攻中南海」,以此欺騙百姓,挑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讓人們對佛法修煉者犯罪,為中共陪葬。

法輪大法創始人以他洪大的慈悲,在這特殊的歷史時期將大法弘傳出來,度人救人。雖然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大法和修煉人,然而,法輪功學員修的是真善忍,修的是慈悲。作為修煉的人,深知天意不可違和整個人類將面臨的災難。一個人如果認為法輪大法不好,這個人就要在法正人間時被淘汰掉。分清善與惡,這是每一個人都不能逃避的選擇。他們不願看到任何一個民眾與邪惡一同遭殃。十幾年來,他們在暴力和殺戮面前,以大善大忍的胸懷和無比堅韌的意志,堅持向民眾講清真相,告訴人們記住法輪大法好,退出黨團隊才能遠離危險。法輪功學員發放的真相資料,都是在講述事實真相,而且是自費製作,免費送人,想看不想看都憑人自願,為的是喚醒人的良知,在大難中保平安。這不但沒有罪,而且是大慈大悲的體現。中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論自由。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信仰沒有違背任何法律。那麼瘋狂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修煉者,不許他們講大法真相,用誣陷和謊言欺騙民眾,才是真正的違法犯罪。

從九九年的「七二零」到現在的十多年中,方正林業局「610」和公檢法的不法人員,追隨江氏邪惡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方正林業局大約有七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非法抄家、拘留、罰款、勞教、判刑、迫害致死,有的被逼流離失所。有的住宅被監控,電話被監聽,身份證被沒收。本文整理的是方正林業局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實,同時也曝光了迫害的責任人及其罪行。奉勸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610」及公檢法人員,不要再充當中共利用的工具,抓緊這最後的機會,退出黨團隊,將功贖罪,為自己和家人贖回未來。

二、被迫害致死案例

1、方正林業局法輪功學員紀保山被迫害致死

紀保山,男,家住方正縣大羅密鎮八公里四隊,是原方正林業局造紙廠職工。被中共當局綁架、非法判刑。迫害之前,他身體健康,體重一百四、五十斤,打工時能扛二百多斤的麻袋。可是卻在呼蘭監獄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從監獄回家才五個月,年僅三十九歲的紀保山就含冤離世了。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他永遠的離開了年邁的雙親、兩個幼小的孩子和弱小的妻子。在葬禮上,面對紀保山老淚縱橫的雙親、孤單無助的妻子和兩眼茫然不知所措而又驚恐萬狀的一雙兒女,人們不禁黯然淚下……

做好人無辜被警察綁架、搶劫

法輪功學員是一群信仰真、善、忍的人,他們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他們分布在各個階層、各個行業之中。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也就是說,修煉法輪功是一種信仰。中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信仰自由。所以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且受憲法保護的。凡是有文化、有點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這是不爭的事實。中共自稱是在搞甚麼「法治」,「依法治國」,但十三年來,它對法輪功從來都沒講過法律,不但不講法律,甚至完全喪失了人性。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遭中共瘋狂迫害, 在廣播電視上對法輪功造謠誣陷。紀保山為了講清事實真相,到哈爾濱市省政府上訪,被公安局警察截回,非法關押在方正林業地區公安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凌晨四點多,在方林公安局,時任公安局局長的鄧士君一把摘下他的近視鏡,伸出大手左右開弓,打起大嘴巴子,當時他就眼冒金星,頭暈眼黑。警察石志平、張海成又把他帶到國保科屋裏,將門反鎖上。對他拳打腳踢,把他打倒在地,又用軍勾皮鞋在他身上亂踢亂踹,還說:「你罵你師父,就馬上放你。」口出穢言。這時,鄧士君又進來,拿起大頭針就扎他的手指、胳膊,讓他寫不煉功的保證。見他不寫,韓東義、石志平就把他的下身衣服扒掉,在臀部倒了一大杯白酒,拽下腰帶,兩個人輪流抽打,打了一個多小時,使他疼痛難忍,處於半休克狀態。

二零零二年四月份的一天晚上,韓東義、石志平等四、五個人來到他家,亂翻一氣,非法搜走了他的大法書籍,又強行勒索罰款二百元。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一日,方正縣公安局副局長趙家奇、於廣生,國保大隊隊長魯統金、副隊長白文傑、警察王林春開著兩輛小車闖到紀保山家中將正在院中幹活的紀保山綁架。當即在院中強行將紀保山戴上腳鐐手銬。警察王林春第一個闖進屋內翻搶財物,將紀保山的電腦、兩台打印機、衛星接收大鍋及一捆信號線、三部手機、兩台音響和大法書等搶走。警察們在土匪般的抄家時,紀保山兩歲的兒子被嚇得哭鬧不止,此後,懼怕見生人。鄰居上前照看孩子被警察罵走,搶走的財物沒有依法開具任何物品清單。三個多小時後車要離去時,紀保山的妻子石仁雪想上前不讓警察帶走丈夫,王林春卻拽著紀保山的妻子的胳膊不讓動。紀保山不住地對他們說:「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隨便抓人,警察執法犯法。」

在方正縣看守所關押期間,方正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王林春對紀保山刑訊逼供。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紀保山的妻子石仁雪找到警察王林春,指責他為甚麼要毒打紀保山?為甚麼執法犯法?並正告王林春要承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警察王林春說:「是我打的又怎麼樣?我就打了,你願哪告哪告去。」

遭刑訊逼供、秘密判刑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紀保山被非法秘密庭審,其家人並未依法接到開庭通知,後紀保山被誣判五年。紀保山對此非法判決不服,上訴到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一切都是暗箱操作,家人根本都不知道。

六月十六日,方正縣公安局通知紀保山的家人送衣物和一些生活必須用品,說是要給紀保山挪一挪地方。當日,紀保山的母親和妻子各抱著一個孩子去方正縣公安局,才得知紀保山已被方正縣所謂的公檢法聯合枉法判刑五年,準備送呼蘭監獄。

當家人在方正縣第一看守所看到紀保山時,發現他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腰也直不起來,吃不進飯,並且因修大法好了的肺結核又復發了。得知造成紀保山身體如此虛弱,是公安局國保大隊刑訊逼供和蓄意非人性的折磨所致。在迫害過程中,表現最為兇狠的是國保大隊警察王林春。

當局死不放人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紀保山的母親、岳母及其妻子去哈市呼蘭監獄時,發現紀保山被迫害的皮包骨頭,曾因修煉大法而痊癒的肺結核病復發,全身長疥,非常嚴重。家屬要求保外就醫,被監獄拒絕說:「不符合條件」。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紀寶山的家屬接到呼蘭監獄醫院出具的病危通知書,紀保山的肺部有空洞、肝部及淋巴長瘤,醫院已無法救治。家屬要求保外就醫,監獄拒絕說:「不符合條件」。紀保山家人不明白,難道要等到人不行了,才符合條件嗎?而後呼蘭監獄又表示同意,並說:「但必須得有接收單位,有接收單位就放人」。無奈之下,紀保山家人又陪同呼蘭監獄獄警到方正林業局辦手續,費盡周折才將手續辦好,同意接收。可呼蘭監獄還不放人,又以簽手續的說法刁難家屬,家屬發現他們是在拖延時間,無視生命的安危。期間,獄方脅迫紀保山年逾七旬的母親簽署文件,如不簽字不予辦理保外就醫手續。這份文件是監獄方面為自己推卸責任準備的,文件稱:如紀保山生命出現危險與獄方無關。 家人為救紀保山,被迫無奈簽字。可又十多天過去,監獄並沒有放人。紀保山家人每天在呼蘭監獄要人,獄方不顧紀保山的生命危險,緩慢的辦理各種手續,並謊稱:「人肯定要放,但要走程序。」八月二十五日,家屬又去呼蘭監獄要求釋放生命垂危的紀保山,監獄說紀保山的情況已經上報到監獄管理局,但管理局沒批(保外就醫)。監獄管理局稱:不符合「急保」條件。所謂的「急保」就是人回到家中也活不了幾天了。紀保山的家人又到監獄要求監獄出示紀保山的所有病例以及拍片,要求複印一份以了解紀保山的病情,遭到醫院院長陳興江的拒絕。紀保山的母親很擔心兒子的身體狀況,於八月三十一日又去監獄要求見醫院院長陳興江了解兒子病情,監獄的工作人員陳為強以「陳興江出差了」為藉口推諉、拖延。

在經過將近三個月後(從接到病危通知書到出獄),家人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四日才把早已經被醫院宣布已無法救治的紀保山接回家中。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上午十時左右他離開了人世。年僅三十九歲的紀保山就這樣被邪黨迫害致死。身後留下一雙兒女,大的男孩五歲、小女兒三歲。遺體在眾鄉親和親朋好友的援助下,才得以安葬入土。

三、被迫害含冤離世案例

1、一級法官魯統利夫妻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魯統利,男,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法輪功學員,生前是方正林業地區法院執行庭庭長,法院一級法官。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份以來,曾被方林公安局非法關押兩次,拘留一次,在方林法院被強制隔離關押七天,審查三個月。時任林業局黨委書記的高本英在全局副科級大會上講:讓他戴罪立功。魯統利跟高本瑛說:「煉功做好人,祛病健身,不違法,不違紀!」因此,被停止工作三個月。

二零零零年三月六日,魯統利被方林公安局國保科的韓東義、石志平非法拘留,他們非法提審時把他鎖在鐵椅子裏,破口大罵了兩個多小時。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方正林業局「六一零」頭目史慶林和方林法院院長張寶林,逼迫魯統利上方林電視台詆毀法輪功,被他拒絕後,他們免去了魯統利執行庭庭長職務。

在多次遭到迫害後,魯統利身體和精神受到嚴重摧殘,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含冤離世。

在此之前,魯統利的妻子苗秀英,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自九九年七月份以來,多次受到方正林業地區公安局警察的威逼和恐嚇,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致使身體出現腦出血病症,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份含冤離世。

2、臧桂蘭遭警察迫害含冤離世

臧桂蘭,女,職工家屬,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大法學員。2002年6月,臧桂蘭因阻止610和國保科的警察綁架她的女兒劉志英,被警察石志平推倒在地,把肋骨摔壞,生活不能自理,痛苦萬分,加之思念被非法關押的女兒,於2003年12月21日含冤離世。

3、滿淑蘭遭迫害含冤離世

滿淑蘭,女,個體戶。二零零二年六月份,因貼「真、善、忍好」條幅,被警察韓東義、石志平抓到公安局勒索罰款二百元。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因發真相資料,被方正縣公安局非法關押二十三天,關押期間勒索罰款三千元,家人親屬相繼給副局長趙家齊、國保科長仇永生、醫生等送錢,總計約二、三萬元。二零零四年八月份,方正國保科再次到她家中強行抓捕,並被直接送往黑龍江省五常洗腦班遭受迫害,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直到生命垂危時被家人接回。後來她在極大的精神壓力下身體狀況越來越不好。最終在2007年8月29日含冤離開人世。

四、被強迫非法關押迫害的有六十多人

1、管玉芹,女,待業。她在沒煉法輪功之前有嚴重的關節炎病,盛夏時節還要穿著棉褲。是法輪大法救了她,煉功三個月使她成為一個健康的、無病一身輕的人,她深深的感恩師父和大法。面對邪惡的迫害,她一直講真話,不說假話,多年來她被迫害的非常淒慘!她承受了一個女人難以想像的凌辱、痛苦和磨難。

因管玉芹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和不說假話,1999年7月22日後在街道非法關押了7天。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六,只因說「法輪大法好」,就被國保科警察韓東義,石志平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14個月,在看守所期間因堅持煉功被看守員孫權、張雪山、李英濤等等打罵、戴手銬,夏天在陽光下暴曬,冬天長時間的被迫坐在雪地上等迫害。之後送哈爾濱市戒毒所非法勞教一年。家中留下一個三歲的男孩和七十多歲體弱多病的老父親無人照料。在哈爾濱戒毒所勞教一年期滿後,又被「610」送進方林看守所關押一個多月。

2002年五月初因進京上訪為大法喊冤被警察尚龍飛等人押回本地看守所,又被非法勞教兩年。在此期間,管玉芹曾被送進精神病院,由於拒收,又被押回看守所。她曾多次被看守員打的皮開肉綻,鮮血淋漓。有一次,被警察打的躺下兩天兩夜一動也不能動。她曾絕食抗議迫害,遭到警察野蠻灌食,導致大口吐血。在戒毒所時,遭到各種酷刑折磨,如坐老虎凳、鐵椅子、挨打挨罵等等。2003年因生命垂危,被保外就醫。由於「610」和公安局警察經常騷擾,她不得已只好離家出走流離失所。

2003年5月,在外流離失所多日的管玉芹,在回高楞的途中(6公里處)被警察尚龍飛綁架,硬是把她送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她絕食反迫害,在她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惡警把她送到了妹妹管玉英家(文化用品商店),還派七、八個警察在她家看守著,後來管玉芹在眾多警察的眼皮底下正念走脫。

2003年12月,公安局為了找到在外流離失所的管玉芹,懸賞一萬元抓捕她,知其下落者獎賞五千元。尚龍飛等警察多次到管玉芹妹妹管玉英家騷擾、恐嚇,威逼她說出管玉芹的下落。尚龍飛還對其妹妹許諾:如果管玉芹在元旦前回來,公安局給她三千元「安家費」,給她租房、找工作等。管玉英叫他們給開個證據,要為他們說過的話負法律責任。尚龍飛帶管玉英到了公安局,局長侯緒民讓國保科開了證明,上寫如果03年末把管玉芹找回高楞,公安局和「610辦公室」不對她採取任何強制性措施,上面還蓋著國保科的公章。純真善良的管玉英,這個涉世不深的女子,抱著對人民公安的信任之情,親自帶尚龍飛等人去大慶,於03年12月26日把姐姐找了回來。公安局尚龍飛等人沒有兌現所許的承諾,結果管玉芹還是被無理的非法關押。這樣的言而無信,流氓都讓他們做盡了!

管玉芹被非法關押期間,在絕食50多天身體極度虛弱,幾近生命垂危的時候,被送到方林職工醫院。「法輪功轉化大隊」隊長,警察李健竄到職工醫院,把管玉芹用手銬銬在床上強行輸液,由於管玉芹不配合,李健兇相畢露,立即命令身邊警察井某用撲克牌蓋在管玉芹嘴上,然後用膠帶封住口和鼻子,時間持續長達五分鐘,使她呼吸極度困難,恰巧有好心人趕到才倖免一悲劇的發生。

2、李洪奎,男,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貯木場電工。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他處處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戒掉了煙和酒,改掉了打人罵人好發脾氣的惡習。在單位是好職工,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處處與人為善。在家中是好父親,好丈夫。大法把他變成了道德高尚、身體健康的好人。

可是99年7.20之後,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開始了邪惡的迫害。李洪奎為了講清法輪功的真相,本著憲法賦予公民信訪的權利,於2000年2月去北京上訪,卻被黑龍江駐京的警察劫持到駐京辦事處,在那裏他們輪番審問他,一天一夜不讓他睡覺,企圖瓦解他的意志,讓他放棄修煉,還搜走了他的200多元錢,沒給任何票據。之後警察給他雙手戴上手銬,押回方正林業局,關進看守所小號裏。在看守所裏他受盡了折磨。當時的看守所長是卜春和、副所長王澤民、指導員賈德堯。一進看守所警察就指使一名叫二雙的犯人打他,警察張雪山指使七個犯人打他,其中一個叫葛慶海,還有六人不知叫啥名,一直打到他不能動為止,還有一個東北二隊姓孫的犯人也打他,出手非常狠毒。有一次警察陳全、劉啟波兩個人喝醉了酒輪番的打他,一直打累了才住手。還有一次警察指使犯人用開飛機等酷刑折磨他,一直到他吐血了他們才停止。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他絕食反迫害,遭到了野蠻灌食。身體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整個人瘦的體重不到一百斤。有一天,看守員張雪山唆使6個刑事犯人像惡虎撲食一樣對他劈頭蓋臉一頓暴打,讓他說「不煉」,他沒有屈服。他們看一招不行又來一招。看守員陳全指使犯人叫他「開飛機」,即兩臂張開,90度大彎腰,一罰就是幾個小時。有一次他被罰開飛機4個多小時,口吐鮮血,折磨他的犯人害怕出人命,才放過他。於2002年3月被非法勞教1年。勞教期滿仍不放人,繼續關押。從2000年2月到2003年5月,在看守所裏,他每天幹10多個小時的活,還經常挨打挨罵。他幾次絕食抗議迫害,遭到野蠻灌食。有一天傍晚,看守員陳全、劉啟波無緣無故的對李洪奎大打出手,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倆人對他拳打腳踢,一直打了半個多小時直到打累了才停手。2000年李洪奎的父親從山東來看他,家人到局裏找政法委要求放人回家,當時的政法委書記孫中傑、副書記史慶林不但不放人,還又一次構陷把他送到興隆林業局看守所迫害三個月。使用各種方法轉化,逼迫他放棄信仰。那時他的兒子十一歲、女兒十七歲,兩個孩子因為沒錢上學,都沒上高中就不念書了,老父親在山東是農民,80多歲了也不能幹活了,因為他被迫害,給親人帶來了非常大的痛苦。

2003年5月,李洪奎不堪忍受牢獄之苦,逃離看守所開始流離失所的逃亡生活。在外面他有家不能回,有時候整天吃不到飯,餓了靠吃野菜充飢,晚上鑽到農村的柴垛裏過夜,遇到雨天全身被淋濕,飽嘗了人間疾苦。

2004年5月20日,李洪奎為了讓人們知道法輪大法好,在公園裏貼真相標語,被方林國保科的孫必武等人綁架。孫必武、張海成、李長海三人把他雙手銬在暖氣管子上,每人拿一根電棍電他,逼他說出都和誰在一起,他不說,他們就用電棍反覆電他。孫必武猛打他嘴巴子,拳打腳踢。張海成拽住他的頭髮,端起洗臉盆的水往他嘴裏灌。李長海拳腳一起上,大打出手。他們三人對他野蠻毆打,從5月20日晚10點打到第二天的中午,打的他臉和眼睛都青了,身上青一塊紫一塊,胸部軟組織內傷,內有瘀血,胸部喘氣都疼,全身疼痛難忍。衣服褲子都撕破了。把他關進看守所小號裏,同一號裏的犯人都看不下去了,說你去告他,我們給你作證。當時他妻子找到主管書記姜峰、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頭目孫中傑和檢察院的有關人員反映李洪奎被打之事,他們都拒不承認,還說身上的傷是抓捕時碰撞的。又對他非法判刑4年,投進黑龍江省呼蘭監獄。

在呼蘭監獄集訓隊裏,警察逼迫李洪奎寫「保證書」,他不寫就對他進行體罰。讓他雙手背在背後,90度大彎腰,讓犯人看著他,一動不許動,動一點就一頓暴打。有時一彎腰就3個多小時,嘔吐不止。當時集訓隊有一個姓殷的和一個姓尤的警察變著法的折磨他,白天折磨夠了,晚上讓9個人睡在1.5米寬的床上,根本不能休息。每天還要扒大蒜,幹13到14個小時的活,手燒掉皮了,疼痛鑽心,完不成任務,管教就指使犯人連打帶罵。在集訓隊裏迫害了5個月後,把他調到13監區。一直關押到2008年5月被釋放回家。

李洪奎在監獄和看守所裏度過了將近8年的時間,當時的方正林業局黨委書記高本英、副書記趙光輝、公安局長侯續民、國保科李鍵等也都參與了迫害。直接給他的家庭造成經濟損失十幾萬元,人幾乎被他們迫害死。近8年的冤獄生活,李洪奎受盡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家中的妻兒和親屬也承受著巨大的壓力。這種迫害慘無人道,慘絕人寰。李洪奎所承受的迫害也只是千百萬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冰山一角。在中國大陸,善惡不分,是非顛倒,中共邪黨不僅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還造成了八千萬中國人非正常死亡,對人民犯下了滔天大罪,上天即將徹底清算中共邪黨,天滅中共在即。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們,希望你們認清天象變化,看一看法輪功的真相資料,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彌補自己的罪過,在天滅中共的大劫難到來時,不要給自己留下永遠的痛悔和遺憾。

3、翟瑞清,女,方正林業局路電處職工。31歲那年,突然患病,高燒不退,送到方林醫院,搶救了五天五夜,經醫院確診,是扁桃體發炎引起腎炎、類風濕及併發症。從此以後,多種疾病纏身,腎炎引起腎積水、腎結石,胃炎、胃潰瘍、胃水腫,肝硬化兩指,類風濕心臟病等。犯病時疼得直哭,整天整夜睡不了覺。到哈醫大一院、醫大二院、省武警醫院、解放軍211醫院等醫院治療,都不見效,而且病情更嚴重了。左側腎功能衰竭,引起全身浮腫。喪失了勞動能力,生活也不能自理。醫院治不好病,又開始學氣功,她先後煉了禪密功、藏密功、香功、中功,又學了佛教,還是毫無結果。當時兩個孩子幼小,為了治病到處借錢,欠下大量外債,病情毫無起色。不能下地,不能入睡,臥床不起,只剩下一口氣了。全家人對她的病已不抱任何希望了。正在絕望時,96年9月份,有人介紹她學法輪功,送給他一本《轉法輪》,讀給她聽。當天奇蹟就出現了,由於病痛折磨已有四個多月不能入睡的她,睡了四個小時,第二天自己能坐起來了,自己能穿衣服下地行走了。她高興極了,讓家人用自行車把她送到煉功點,從煉功點出來後,她自己騎上自行車回家了!通過學法,她明白了師父講的宇宙大法,明白了人得病的根本原因,更明白了怎樣做人,做更好的人。師父給了她生的希望,給她淨化了身體,把她從死亡線上救了回來,病一天比一天輕,痛一天比一天小。煉功三個月後,折磨了她整整十二年的病全好了,而且還能承擔洗衣做飯等全部家務活。直到現在她沒吃過一片藥,沒打過一次針。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廣播電視開始給法輪功造謠,不讓煉法輪功。她心急如焚。為了證實法輪功是去病健身的好功法,七月二十三日,她來到哈爾濱省政府,被哈爾濱警察抓到三棵樹派出所,後來又被方正林業地區公安局警察拉回來,關到公安局二樓會議室裏。國保科警察石志平拍著桌子罵她,罰站,不讓睡覺,逼迫她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在公安局關了十多個小時後才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八月初,公安局和單位對她家住宅實行監控,並搜走了她的大法書。二零零五年,國保科的石志平和三個警察沒出示任何證件,闖進屋裏非法搜查。

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這是誰也抹殺不了的事實,當時有許許多多的人就是因為有病才走入修煉的,無論甚麼疑難病症,只要心放的下,真正按真善忍的法理修煉自己,都奇蹟般的好了。 可是江氏集團卻誹謗誣陷大法,迫害大法修煉者,剝奪億萬民眾的信仰自由,犯下滔天罪行,真是天理難容啊!

4、陳曉彥,女,個體戶。1996年11月末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良多,多種疾病不治而癒,心裏無比的感恩師父、感恩法輪大法給她帶來人生的希望。1999年7•20 ,由江澤民一手發動的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她和她的家人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迫害。

1999年12月的一天,陳曉彥在下崗一條街賣水果等雜貨,晚上收完攤回家,被方林國保科警察韓東義、石志平叫到國保科,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了,她說「煉」,韓東義就說,「你只要煉,就給你塞看守所去。你爸也煉,你也煉,你們倆要都進去你們家就沒人管了。這樣吧,把你爸留下,你回去吧。」她就央求他們:「我爸年紀大了,把我留下,讓我爸回去吧。」(現在回頭看這種想法是不對的,應該據理力爭,法輪功學員沒有犯法誰都不應該留下),他們狡詐一笑:「這事兒不是你說了算的。」就這樣她回家了。那一年,父親在看守所裏過的大年。

2000年3月份,國保科韓東義、石志平等人又巧立名目,稱只要寫份保證書並交3000元押金便可將陳曉彥父親放回,於是,她便四處借錢,好不容易湊夠了3000元交了上去,他們才將父親放回。

2002年秋,她在饅頭店打工,傍晚有事到父親經營的美術社,突然聽到噹噹的敲門聲,她以為是父親回來了,一開門,竟然是韓東義和張海成,他們進屋後一頓亂翻,把真相資料和桌上的一個小兜(內有賣饅頭及要還糧店的錢900多元)都搶走了。隨後他們又去她父親家,搜走了許多東西,並把她父親綁架走。他們把她送到公安局,「610」警察李健拿著真相資料問她哪兒來的,她說撿的,他氣急敗壞的拿著資料搧了她兩個嘴巴子。到第二天凌晨三點多,他們把她送到看守所,關進了禁閉室。大約第四天,看守員李國君把她叫出去,說國保科給她下了三個月票子,意思是拘留三個月,並把她帶到關押同修的號裏。第三天,韓東義、石志平來找她,說放她回去,她說,「你們不給下仨月票子嗎?」他們說:「你有貴人相助。」(那時她正跟現在的丈夫處對像,是他托人並送了兩條煙,他們才同意放人)辦完手續,到國保科把那小兜錢也還給了她,可她父親為此又被關押了5、6個月。

2004年5月26日晚,陳曉彥父親因和同修出去掛真相條幅,被國保科警察孫必武、張海成、李同海、張雪山等人綁架,並下了拘捕的票子,關押在看守所。這期間她抱著3歲的孩子到政法委、公安局、國保科四處要人,還曾給局長寫真相信,最終父親還是被誣判4年牢獄,被送往呼蘭監獄。

父親被誣判,家裏沒有了依靠,母親精神失常,她二姐不會說話,有些痴呆,靠低保來勉強維持生存,沒有辦法只有陳曉彥和她的大姐輪流去給她們做飯洗衣、料理家務。因她姐倆都有各自的家庭和工作,不能守在那裏,致使她父親的許多藏書、錄音機、煤氣表等相繼丟失,其中的艱難和辛酸一言難盡。

父親被判幾個月後,她打工積攢一些錢,帶一些食品和衣物去探視父親,到了那裏,獄方以其父親不轉化為由,不讓接見。她歷盡千辛萬苦大老遠趕來,卻不讓她見父親一面,當時的心情真是難過到極點。這就是江澤民所謂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的真實寫照。

陳曉彥的家所遭遇的,只是無數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冰山一角,真心希望那些良知尚存、正義猶在的有識之士明白真相,退出邪黨,匡扶正義,為自己的生命選擇美好未來。

5、陳海峰,男,家住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東風街。從一九九二年開始,他經營著「世外桃」美術社。由於他書法造詣很深,寫得一手好字,做的牌匾曾盛行一時,當地大大小小的店鋪的牌匾多出自於他之手。

一九九六年初,陳海峰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他原來患有的氣管炎、支氣管炎等多種疾病都不治自癒。以前他脾氣急躁,沾火就著。修煉後,他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忍讓,為別人著想。一次,一位顧客到他的店鋪買壁畫,不慎將價值一千多元的純金項鏈遺失。他撿到後,多方打聽找到失主。失主見到失而復得的項鏈,喜出望外,連連說:現在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好人!當即掏出一百元錢表示謝意。他婉言謝絕說:我是煉法輪功的,這是我師父教我這樣做的,你記住法輪大法好。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中共邪黨及江澤民一夥對法輪功的誣陷、迫害鋪天蓋地而來。看到法輪功學員慘遭迫害,民眾受謊言毒害,因為不明真相而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他憂心如焚,因為他知道這樣會對這些人的未來不好。他為了讓人們免受毒害,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向周圍的人們講述大法被迫害的真相,這本是善行義舉。但是,方林公安局的警察們卻對這位善良的老人大打出手,幾年來使他受盡折磨。

二零零零年的臘月三十,陳曉彥被叫到公安局國保科,當時有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抓到那裏,警察挨個問他們還煉不煉法輪功?他和大多數人一樣說「煉」。當時說煉就抓人,說不煉就放人。他被非法關進了看守所,過年了卻有家不能回,與世隔絕,在鐵窗裏,警察呵斥著,牢頭挾持著,行動像奴隸一樣被管制著。一天兩頓飯,苞米麵餅子和凍白菜葉子,吃的不如豬狗。他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又交了三千元抵押金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晚九點,方正林業地區公安局國保科警察韓東義帶領六、七個人跳扙子闖入他家中,沒出示任何證件就翻箱倒櫃進行搜查,搜走全部大法書籍。像這樣夜闖民宅的事發生了三次,並先後五次對他進行罰款,罰款金額計一千一百元。還罰交抵押金三千元。韓東義、石志平、張海成還經常打電話到他家和他的美術社進行騷擾,使他的美術社不能正常營業,造成經濟損失達七千多元。並沒收了他的刻刀、顏料、雕刻材料、電話簿、和兩本高級手冊,還強行讓他做了一個匾額拿走。

二零零二年六月,韓東義、石志平、張海成在他的美術社非法搜走了大法資料,又到他家搜走了大法書,把他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六個月。在看守所他身上長滿疥瘡,奇癢無比,用手一撓,十個手指都變成紅色,滿身滿手都是血。由於他被非法關押,家中失去經濟來源,她老伴有精神病,一個女兒不會說話半痴呆,家裏就像天都塌下來一樣。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國保科警察張海成開著白色小車,帶著四、五個警察,把他家的門用腳踹壞,蜂擁而上把他抬到車上,拉到公安局,戴上手銬鎖在暖氣片上。又到他家亂翻一氣,搜走了他的大法書和真相資料。在公安局,警察李建、譚延舒等人讓他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被他拒絕。在公檢法三家的構陷下,他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投入黑龍江省呼蘭監獄。在監獄集訓隊,白天整天扒大蒜,晚上九個人睡在一米五寬的床上,人與人只能顛倒著睡,被擠得喘氣都困難。有一次他被擠得實在受不了了,在地上蹲了一宿。在嚴酷的環境下除了幹活,吃飯只給五分鐘時間。他被關進監獄裏,他的家庭也陷入悲慘的境地。他老伴患有精神病,二女兒是弱智且不會說話,大女兒和小女兒已出嫁。他被關進監獄後,他老伴的精神病更加嚴重,生活不能自理,做好的飯也不知道吃,每天就是出去走,出去時穿著的衣服和鞋子回來時就沒了,破破爛爛的甚麼都往回撿,也不知道髒。有一次自己走出十多里地,找不到家了,幸好遇到好心人把她送回家。寒冷的冬天,沒人燒爐子,窗戶上結了厚厚的一層霜,屋裏和外面溫度差不多。他老伴經常一隻腳穿單鞋,一隻腳穿棉鞋,在冰天雪地裏撿破爛。家裏的東西也相繼丟失,櫃裏的書,錄音機、煤氣表,飯桌都被偷走了。這個支離破碎的家庭只能靠兩個已出嫁的女兒抽空回來照料,她們都有自己的家庭工作和孩子,不能及時燒火做飯和照看她們的安全,真讓兩個女兒痛不欲生。連街坊鄰居都看不下去眼了。人們不禁要問:這是甚麼世道啊?陳海峰是好人哪!煉法輪功講真話,難道就要蹲監坐獄嗎?難道公民連信仰自由講清事實真相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及惡警們,你們的惡行不但違背憲法,而且違背天理良心。如果繼續追隨惡黨行惡,不但你們自己要受到天理和法律的嚴懲,而且要累及家人。善惡必報是天理,誰行惡誰償還,天滅中共在眼前,早日退出中共,停止作惡,為你們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未來吧。

6、劉少華,女,高楞地區管理處退休職工。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匪淺,身體多種病症消失了。1999年7月20日迫害開始後,她遭到多次迫害。1999年7月20日,她被非法留置在公安局兩天,警察又把她送到高楞地區管理處辦公室關了六天。方林公安局國保科警察韓東義、石志平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她拒絕寫,他們就把她非法拘留,送進了方林看守所。後來警察又沒收了她的身份證,至今未還。面對著對大法的鋪天蓋地的造謠宣傳,她決心把大法的美好和自己修煉大法的切身體會向政府反映。2000年正月初三,她進京上訪,被警察抓到駐京辦事處,沒出示任何證件,搜走了她近300元錢,不給任何票據。第二天,把她塞進了汽車的後備箱裏,拉回方正林業地區公安局。公安局國保科警察韓東義、石志平把她的手用手銬銬在暖氣管子上,不讓她睡覺,連續審問了一天一夜,然後把她非法關押在看守所7個多月。關押期間,她拒絕寫不修煉的「保證書」,不放棄修煉,警察罰她三伏天在太陽底下暴曬,罰跑步。夏天的夜晚讓她和另幾名法輪功學員站在外面的燈光下,強制不讓動讓蚊子咬。被戴上手銬銬在鐵窗上,罰幹重體力活,搬磚、鏟地等等。還扣押了她7個月的退休工資。放回家時看守所勒索了二千多元的伙食費。

2001年初,劉少華為了講清大法的真實情況,二次進京上訪,被方林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送進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裏,警察強制她寫三書(即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材料),被她拒絕,警察多次用酷刑折磨她。有一次,萬家的警察讓她像刑事犯人那樣天天「坐板」,她說「我沒有罪」,拒絕這種刑罰,她就被警察鎖進「鐵椅子」裏,連續坐了四天三夜。放下來時,她全身浮腫,腳腫得穿不進鞋。人都折磨成這樣還不放過,又把她關進小號裏罰站。萬家的小號是只有一米寬2米長的狹小空間,小號裏沒有暖氣,沒有行李,陰暗潮濕。她每天從早六點站到晚10點以後。她雙腿都滲出了鮮血,線褲粘在腿上,站不住了,坐在地上,警察就拿手銬把她雙手銬在鐵門上。在寒冷的二月份,她們不給行李,不給棉衣服,她穿著單薄的衣服,凍得瑟瑟發抖,無法睡覺,每天晚上都縮成一團坐到天亮。一天只給兩次稀稀的玉米麵粥,每次小半碗,餓得皮包骨頭,真是飢寒交加。還有一次,她們在一起背經文,萬家警察把他們全班二十名法輪功學員都用繩子「吊」起來,雙手背到後背,用繩子捆在二層鋪的床上,腳尖剛能著地。並說:「你們甚麼時候說不修煉我們甚麼時候放你們下來。」她們被吊了整整24個小時。有的被吊的昏過去了,有的出現生命危險被送進醫院。但是她們沒有一個人向邪惡屈服。她被吊的豆粒大的汗珠直往下滴,警察看她快要不行了,怕承擔責任,才把她放下來。她絕食抗議迫害,警察指使刑事犯人六、七個人把她按在椅子上,一陣拳打腳踢,然後掰開嘴,強行灌食玉米麵粥。十幾天後,她身體極度虛弱,心跳幾乎停止。

在萬家勞教期滿後,方正林業局「610」的警察又直接把她從萬家接回關進方林看守所。20多天後,至生命垂危時才放回家。2002年2月份,「610」又以辦學習班的名義再次把她非法關押進看守所8個多月,直到出現生命危險時才讓家人接回家,又派4名警察在她家裏看著。

2010年3月份,在林口縣三道鎮,劉少華又被三道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關進林口縣看守所四十多天。國保大隊一女警察搜去了她的一千六百元錢,不給任何票據,至今沒有歸還。她拒絕配合林口縣國保大隊警察的非法提審。林口縣國保大隊沒通知她的家人,也不通知她本人,沒出示任何法律手續,就把她非法勞教二年,送進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迫害。在戒毒勞教所裏,因她拒絕寫放棄修煉的「五書」,警察強制她每天坐小凳,從早晨五點坐到晚上十點半,中間不許休息。「坐小凳」實際上是一種體罰,坐小凳時間長了,臀部就能硌出血,腰酸背痛,雙腿發麻,失去知覺。又給她非法延長教期六十一天。

劉少華為了讓人們了解大法真相,幾次被非法關押迫害。邪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修煉群眾,剝奪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不允許信仰真、善、忍的修煉群眾講大法真相,而使用強權暴力迫害。其實,真理永遠不怕人們評說,只有造謠和誣陷的謊言最怕揭穿。

7、尹遜禎、許淑傑一家遭迫害經歷:

尹遜禎、許淑傑夫婦倆都是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退休職工,全家人感謝法輪大法給他們帶來的幸福和歡樂。尹遜禎原是方正林業局汽運處職工,許淑傑原是方正林業局機關檔案室幹部。在他們大女兒尹琦四歲那一年,尹遜禎在單位給汽車打火時,被汽車搖把打傷了頸椎,當時整個人就不會動了,被單位同事送去醫院搶救,後轉到北京三院做了大手術。因為這種手術是在身體的主幹神經上,所以手術整個過程不能打麻藥,他強忍著劇痛,真是生不如死。後由於頸椎骨質增生,導致腰部不能活動。後來又到瀋陽、大連等幾家大醫院治療,花了林業局大量的醫藥費,病情絲毫沒有好轉。從此,不但不能上班,家務活都不能幹。當時大女兒四歲、小女兒兩歲,全部家務活都落在妻子許淑傑一人身上。再加上到處求醫問藥花了很多錢,使家庭生活緊張,給全家人的心裏蒙上了一層陰影,使全家人失去了往日的歡樂。在他承受著身體和精神的雙層痛苦艱難度日時,於1996年喜得大法,通過修煉大法,使他重獲新生,所有的病都好了,身體健康了。他全家都走入了大法修煉,歡樂又回到了他的家中。從此,他再也沒花過一分錢去看病,給林業局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

然而好景不長,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開始全面迫害、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尹遜禎的親朋好友雖然深知是大法給了他新生,給他全家帶來了幸福,但是親身經歷過歷次政治運動的親屬更知道惡黨的狠毒與殘暴,所以親人很擔心他們全家會遭到迫害。可是不幸的事還是發生了。

尹遜禎的妻子許淑傑因為修煉法輪功,於二零零零年二月,被當地公安局國保科警察非法抓捕,送進看守所關押了五十八天。關押期間,一個多星期不准洗漱。同年九月又被警察李建、石志平叫到公安局,勒索了二百元錢。為了講清大法真相,二零零一年一月,她去北京上訪,被方林公安局非法判處勞教一年,送進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迫害。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裏,她遭受了種種非人的折磨。警察強制她放棄修煉法輪功,被她拒絕。警察不讓她睡覺,強制她做超強度的勞動。把她兩手背在後背,用繩子捆起來,蹲在地上。時間長了,她腿腳腫脹,雙腳穿不進去鞋,不能走路。長時間發燒,渾身長滿疥瘡,瘦得皮包骨頭,人都脫了相,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最後,勞教所才讓她保外就醫。林業局和勞教所都怕承擔責任,都推諉不管了,讓家人去接。家人把她接回來,她在家養病期間,林業局「610」夥同單位不准她外出,監視居住,經常到家中騷擾。單位還扣發了她的退休工資二千一百多元。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日,她身體還沒有康復,「610」頭目史慶林、警察李健威逼她在不修煉的「保證書」上簽字。被她拒絕後,他們又把她非法關進方林看守所三十六天。

2009年春天,尹遜禎、許淑傑夫婦倆去珠海市斗門區探望他們的大女兒尹琦、女婿林風賓和三歲的小外孫女林偉佳,與他們同享天倫之樂。女婿林風賓是光宇公司珠海分公司的工程師,尹琦是一家公司的行政主管,他們都是人品正派、事業有成的年輕人。正當他們全家人沉浸在闔家歡樂之中時,珠海市公安局的警察們於2009年4月10日晚,闖進林風賓家,綁架了尹遜禎、許淑傑、尹琦、林風賓,並搶走了家中的電腦等大量私人物品。

三歲的孩子一時之間就失去了四位親人。可憐的孩子只能由爺爺奶奶撫養照看,兩位老人承受不了這突如其來的打擊病倒了。一個多月後雖然兒子回來了,可是他們非常擔憂兒媳和兩位親家的處境,盼望著他們早日回到家中。

二零零九年十月份,尹家親人為尹遜禎、許淑傑、尹琦聘請了三位律師,為他們做無罪辯護。二十日上午九點三十分,珠海市斗門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尹遜禎、許淑傑、尹琦非法開庭。在法庭上,律師當庭提出公訴人以「刑法第300條」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所謂「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並要求公訴方提供出將法輪功定為×教的法律依據。但直到庭審結束,公訴方都拿不出任何依據。許淑傑當庭揭露:他們在非法取指紋時有五個便衣二女三男,他們沒有一個人出示證件,二女警死死的按住她的上身,三男警用腳踢她的腿使其失去平衡,硬掰著手腕強行按住手往紙上按指紋,手被他們掰得青紫,一個多星期才好。辯護律師指出:這是違法行為,對法輪功問題的處理具有太多的隨意性;尹琦說今年五月份,國保非法審訊自己時,國保姓徐的副隊長說你說的不是我們想要的,再這樣我們就要採取不文明行為了,尹就喊警察打人,幾個警察上來撕扯她,尹琦被迫害前腿受了傷,一條腿已是青紫,徐故意踢她的那條腿說這樣鑑定不出來。尹琦敘述完後律師讓她馬上回頭看後面的旁聽席上是否有那個徐姓的警察,尹辨認後說沒有。尹還說在被關押第三十八天的時候,(法律規定被關押的三十八天如無罪必須釋放)詢問說自己沒看見批捕證,應該釋放,結果被施以「坐火車」的手段酷刑迫害十天。辯護律師問:甚麼叫「坐火車」?尹琦回答說:「坐火車」就是把雙手和雙腳銬在一起,要走路就得爬行,上廁所褲子都無法脫下來。尹說這十天自己幾乎沒吃東西,因為無法走路和上廁所。辯護律師強烈抗議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折磨。律師在最後的陳述中,提到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說法輪功就是×教,辦案機關在對待法輪功案件中的隨意性到了想怎樣做就怎樣做的地步,起訴書中所列舉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不成立,並再次提醒強調說:當事人無罪。

在陳述階段,許淑傑問公訴人:你說我破壞了法律實施,請問我破壞了哪部法律的實施?公訴人無語。尹琦說:我爸媽是近六十歲的人了,在這裏無緣無故關押六個多月,父母現在都有高血壓的症狀,父親二百斤的體重瘦的皮包骨,而且狀態越來越不好,這個責任誰來負?審判長不讓她繼續說。尹琦堅持說,法院是公正公平的地方,你是主持公正的人,為甚麼不讓說話?尹還沒說完,審判長匆忙結束了庭審,和另兩個審判員慌裏慌張地跑下座位,樣子十分狼狽,家屬聽明白了原來自己的家人是無罪的,大聲喊著要會見被關押的家人,法警匆忙把三名修煉人帶出了法庭。

2010年1月29號下午3點半,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尹遜禎、許淑傑、尹琦一家三口非法宣判。非法判處尹遜禎5年,許淑傑6年,尹琦3年。這是珠海市斗門區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又一罪行。

在此正告所有參與迫害尹遜禎、許淑傑、尹琦、林風賓的惡人惡警們:誰沒有妻子兒女,誰沒有父母兄弟,誰不想有─個溫暖幸福的家庭。由於你們的一次次非法構陷、非法抓人、非法抄家、勒索罰款、勞教、判刑,使法輪功學員家無寧日,生活在一種恐怖之中。法輪功學員及親人所承受的肉體和精神的傷害是無法言表的,是觸目驚心的。請問你們的良心何在?正義何在?過去老人們講:一個人壞事做多了,妻子兒女都要受牽連。此言不假啊!病魔不會無故纏身,災禍也不會無故降臨。是報應,也是天理。為了你們自己與親人將來著想,你們應該立即無條件釋放被你們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尹遜禎、許淑傑、尹琦!立即懸崖勒馬,亡羊補牢為時不晚。

(待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