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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取手印偽造「四書」 河北女子勞教所迫害張連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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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保定市阜平縣法輪功學員張連芬二零一零年八月被當地警察綁架到河北女子勞教所折磨一年。期間惡警因不能達到逼她寫放棄「真善忍」信仰的所謂「四書」的目的,強行按住她的手腳在事先準備好的「四書」上按手印、腳印。張連芬嚴正的告訴惡警:自己不承認這種荒唐的所謂「四書」,無論惡警用甚麼方法她都不會寫「四書」。

以下是張連芬在勞教所遭迫害經歷:

綁架、勞教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左右,阜平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高春雷、指導員李建平帶著張陽等十幾名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張連芬家,綁架她,並非法抄家,搶走了十一本大法書,一本《明慧週刊》,一張李大師的法像。第二天下午五點,高春雷給張連芬看了一張寫著拘留十五天的紙條後,卻把她把她拽上車拉到石家莊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到勞教所後,張陽指使兩名警察把張連芬拽下車,將她強行拖進去,張連芬的鞋子被拖掉了,襪子被蹭破了,她高喊「法輪大法好」,勞教所獄醫馬小工穿著皮鞋狠踢張連芬的嘴好幾腳,然後幾個女惡警擁上來用膠帶纏住張連芬的嘴;很長時間才解開。

之後,勞教所一隊的隊長指使普教劉淑芬(河南省的詐騙犯,二十三歲)、王喜愛(湖北詐騙犯,二十二歲)、白玉秀(雲南人,三十五歲)、王洪豔(保定襲警犯,四十歲)、宗東榮(偷盜犯,二十一歲)和張旭(石家莊欒城賣淫女,二十四歲)把張連芬拽到禁閉室,按倒在地,把她的衣服扒掉強行換上勞教囚服,並故意把她的長髮剪的長一股短一股。

張連芬被非法關入一零二監室。一隊的隊長們指使一零二監室牢頭董靜(河南詐騙犯,二十二歲)及犯人姬慧慧(河南詐騙犯,二十歲)和宗東榮二十四小時輪流監控張連芬等四位法輪功學員。監室內只有一條又臭又髒的褥子,沒有被子和枕頭,在裏面她們嘴不能動,坐著不能動,不能說話,不能隨便上廁所,不讓進食堂吃飯,並且隨時便遭到一頓毒打和辱罵。

強行奴役

八月十九日晚,惡警隊長侯俊梅(三十多歲)、劉豔(二十八歲)逼張連芬寫放棄修煉的「四書」,遭拒絕,惡警直到深夜才讓她睡覺。

後惡警強迫張連芬做奴工,她被迫害的頭暈心慌,右手腕上起了一個大疙瘩,由於痛不能幹活,惡警隊長王微偉、侯俊梅、王森、李欣、揣衛、劉豔、趙素果、柳玉芬等輪流辱罵她,並且不讓購買食品,每晚強行政治洗腦。

在被強制奴役下,張連芬的身體被迫害的很虛弱,十月二十四日晚上廁所時,她暈倒在樓道內,當晚值班的隊長王森過去看了一眼也沒理睬。第二天,她心慌的身體站不穩,過了很長時間,劉豔才讓倆人把她架著到醫院檢查。獄醫王永麗給量了一下血壓,做了心電圖,然後和劉豔嘀咕了一陣,告訴張:你沒事,各項指標正常,隨後就讓人把她架回去了。後來她的身體一直沒恢復,勞教所獄醫給她做過幾次心電圖,每次都稱正常。(十一月底,外面的專家給她做了心電圖說她心臟有問題。)在她暈倒的第三天晚上,張當時還不能一個人走路,臉色蒼白,侯俊梅和獄醫馬小工叫人把張架到一隊的大廳,馬小工不但不給看病,反而和侯俊梅對張進行侮辱、譏笑、謾罵和諷刺,最後讓她一個人回監室。

「轉化」不能得逞

十一月二十日左右,一隊的隊長指使普教每晚把拒絕看邪黨新聞的法輪功學員拽到樓道,後改到一隊的所謂「文化活動室」裏,由普教犯人看守,剝奪晚上洗漱的權利。除吃飯外,只能在裏面坐著不許睡覺,不許隨便上廁所,不許說話;一直到二零一一年一月。

勞教所一隊惡警隊長想方設法迫害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如大冬天吃飯時,法輪功學員不「踏步」,惡警就不讓她們進食堂吃飯,在外面凍著,飯前不唱歌,被罵一頓,走路走的慢,也被罵一頓。大熱天,在太陽底下曬是經常的事情。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晚,王森、侯俊梅又對拒絕看邪黨新聞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先讓人拽她們去看電視,沒得逞,又把她們拽到一個房間給她們念誹謗法輪大法內容的東西,張連芬等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二十八日上午,一隊大隊長劉子維下令把她們拽到一隊大廳罰站,謾罵,同時逼迫聽誹謗法輪大法的言論,強迫看電視,直到晚上十點。期間,隊長們還指使詐騙犯王喜愛、張梅梅打罵張連芬。

四月六日晚十點,由於程巧雲(邯鄲偷盜犯吸毒犯,四十四歲)和王洪豔打報告,侯俊梅的指使劉淑芬、程巧雲和許云云把張連芬抬進「轉化」班,銬上手銬,指使猶大「轉化」她,三個晝夜沒讓她睡覺,手銬整一個星期沒給解, 吃飯、洗漱、上廁所都很困難,期間大隊長劉子維還辱罵她,十八日晚才讓她從「轉化」班出來。

如此「四書」

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張連芬被轉到四隊非法關押。惡警隊長張燕燕指使猶大在閱覽室「轉化」她,張連芬拒絕寫「四書」,張燕燕和所長馮可莊多次去轉化她,都沒得逞。五月九日上午,張燕燕指使六個猶大事先寫好邪惡「四書」(內容是放棄修煉、謾罵大法),寫上張連芬的名字,把張連芬按倒在地,強制拽著她的手按手印,張連芬高喊抵制,惡徒們又脫掉張的鞋襪,拽著張的腳趾沾上印泥,在她的名字上按腳印。這就是她們想得到的「四書」。張連芬指責她們這種卑鄙手段。張連芬看見所長馮可莊在院子裏,於是大聲喊所長想要回所謂的「四書」,結果在馮的指使下,張連芬被非法加期兩天,原因是因為喊所長。

五月十一日晚,張燕燕再次指使普教鄭玲丹(保定順平打人犯,二十歲)、聶婉(石家莊欒城賣淫犯,十八歲)和李玲玲(石家莊賣淫犯,四十多歲)在事先寫好的「四書」上逼張按手印。十三日晚,張燕燕指使陳虹(石家莊吸毒犯,三十四歲)、魯素衛(邢台賣淫犯,二十五歲)、馬婷婷(湖北詐騙犯,十八歲)、鄭玲丹、聶婉和李玲玲等把張連芬按在地上,掰著她的手在寫好的「四書」上按手印。張連芬給撕了兩次。後來,李玲玲揪著張連芬的頭髮,打她幾個耳光,幾個惡徒死死按著張的腿、腳、手和身子,掰著張連芬的手在一本空白紙上按了滿滿一本手印。張的手被掰的腫了,兩隻手不停的打顫,心慌和頭暈的在地上起不來。事後,惡警隊長張燕燕過來了,張連芬嚴正告訴她:自己不承認這種荒唐的所謂「四書」,無論用甚麼方法她都不會寫「四書」。

張連芬被關在這個「轉化」屋裏迫害二十天,期間除猶大外,不能和其他人接觸,吃喝在屋裏,上廁所和洗漱要等到裏面沒人才讓她去,白天黑夜強行逼她聽假經文。張連芬的身體本來就差,經這次迫害後,她走路費勁,吃不下飯,隊長趙媛和張燕燕還逼迫她幹活,說她裝病,不幹活就二十四小時罰站。非法勞教到期了,惡警又給張連芬非法加期十九天。

張連芬回家後,仍遭惡警騷擾。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阜平城關派出所的一男一女又闖到張家,說要給她照相,當時張連芬沒在家,派出所就來回不斷打電話,逼她的丈夫把張連芬的全身照片給派出所送去;又在策劃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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