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江,原是黑龍江省密山市商業大廈職工,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晚間,密山市公安局政保科長孟慶啟等夥同第三派出所惡警闖進賀江的家,翻牆破門而入,綁架了正在睡覺的賀江。
惡警把賀江綁架到公安局政保科刑訊逼供,政委劉琴下令警察高德利和王某給賀江上背銬子,天快亮時,他們從刑警隊叫來一惡警C,狠狠打賀江一頓嘴巴子,後來惡警李剛又和惡警C給賀江上背銬,銬子卡到肉裏,疼得賀江汗水直流,地上都濕了。過兩天,惡警李剛、杜永山再次給賀江上銬子,還往他口裏和鼻子裏灌芥末油。
酷刑演示:背銬 |
賀江後被非法關押在密山看守所,期間遭管教王洪兵多次刁難,逼下跪等。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密山法院對賀江、楊海玲等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賀江被非法判刑十一年,賀江不服判決,被法庭人員苑司新穿著皮鞋將他的腿踢出血。審判長李新踢楊海玲,惡警給楊海玲和賀江戴上銬子。賀江等上訴後,沒有接到雞西中院的判決書,密山法院就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把他們劫持到雞東哈達崗監獄。
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賀江被轉到牡丹江監獄迫害。他先後被非法關押在集訓隊、十、十四監區,遭受各種折磨。在集訓隊,他遭受到犯人勤雜工蘭海濤多次毆打,長時間罰跪,疼得汗水直流。
在十四監區,一次因賀江不承認有罪、拒絕強制性勞改奴役,大隊長吳繼東示意三個雜工毆打賀江,並把賀江關進小號迫害四十八天。在這之前,法輪功學員於軍修被關小號迫害六十多天,人瘦的皮包骨,出來不幾天就去世了。
後賀江又分別被非法關押到十監區及十三監區。在十三監區頭一天,他就遭指導員康某毆打,康某還指使犯人申家進等人多次打賀江;十三監區惡警劉鵬程還曾領著兩個犯人毆打賀江,把他綁上,用電棍電擊他關節部位,致使賀江兩個星期走路困難。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一次,賀江被惡犯一腳踢在心口上,老半天才上來一口氣,此後一個月呼吸時胸口就疼。二零零七年一次,賀江完不成奴工產品定額,被惡警王學江打了一頓。他們要限制盧評,賀江和同修周克明在一起吃飯時給盧評拿桶,大隊長王某和祝坤中隊長讓犯人黃連成把賀江打了一頓。
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中隊長黃成威、指導員趙玉春逼著賀江簽字,對他進行毆打和電擊,用電棍電肛門和身體其它部位,趙玉春用腳踩賀江,黃成威讓犯人樸某給他上繩,賀江疼得實在受不了被迫簽了字。
賀江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減刑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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