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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達州市法院誣判六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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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達州市通川區法院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審六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四人為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十二月二十八日,他們被非法判三到十年徒刑。

法輪功學員僅僅是堅持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同時向周圍的民眾講述法輪功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受益的事實,就被中共綁架、判刑。法輪功學員無罪,犯罪的是陷害他們的中共惡人。

這些被中共法庭陷害的法輪功學員是:陶大鳳(女、六十四歲,原通川區財政局預算股股長)、夏碧(女、五十七歲,通川區啤酒廠退休工人)、許成忠(男、七十五歲、達州市棉紡廠退休工人)、冉文學(男、六十二歲、達州市糖酒公司退休職工)、李金汝(曾用名:李蕾)(女、四十七歲、天麗織造廠退休工人)、郭德芬(女、六十四歲、福威糖果廠退休工人)。

七十五歲的許成忠老人在法庭上駁斥中共訴訟人的誣告訴狀,法庭庭長屈燊無理打斷。老人當天下午被法警綁架到通川區公安分局補開逮捕證。由於老人被非法關押迫害導致病重,被放回家。

十二月二十八日,通川區法院在法庭非法判了陶大鳳十年;夏碧八年;許成忠五年(因血壓高達一百九十,暫予監外執行);冉文學五年;李金汝五年;郭德芬三年。沒有任何旁聽人,只有所謂的法官、法警以及五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七月三日至十九日,達州市新調任的中共市委書記焦偉俠親自指揮政法委、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安局等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這幾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在這次迫害行動中被綁架的,這次共有二十人遭綁架,也是非法判刑最多的一次。

中共法院開庭後再開逮捕證,不通知家屬、不准人旁聽,達州市中共市委書記焦偉俠一夥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肆意踐踏法律到了如此程度。

通川區公安分局、國安大隊隊長王均、梁洪偉、達縣公安局國安大隊隊長李江、潘俊蘭等惡警,從九九年七二零開始就十分賣力的參與迫害,所作所為都是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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