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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華市三位老年婦女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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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法院今年上半年對三位六、七十歲的老年婦女進行非法判刑,判刑的藉口是她們修煉法輪功、講法輪功真相。其中年紀最大的鮑小妹被判刑七年。目前她們正在向中級法院上訴。

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準則修煉自己、做好人,並向民眾講法輪功的真實情況,這是行使公民的信仰和言論的權利,不但無罪,更應該受憲法保護。她們講真相也是在中共一言堂媒體散布謊言的情況下,維護公眾的知情權,不僅無罪,而且應該受到讚揚和褒獎。無論她們製作和散發多少真相材料,都是合理合法的。

直接出面迫害三位老人的是金華市婺城區中共邪黨公檢法的全套機構:婺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於二零一零年綁架三位老人並製造偽證,婺城區檢察院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對三人非法起訴,婺城區法院分別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十月二十六日兩次非法庭審,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對三位老人非法判刑。

鮑小妹,女,七十四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金華市婺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丁利民帶領八、九個警察,強闖鮑家,搶走電腦一台、打印機兩台、一體機兩台、影碟機一台、切紙機一台、塑封機一台、《轉法輪》兩本、《各地講法》若干,並從鮑小妹手中奪走鑰匙、退休證、身份證、兩本銀行存摺。

惡警將鮑小妹綁架到「七一農場洗腦班」迫害,從六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七日,共四十六天。期間六一零、國保警察拿著鮑小妹家的鑰匙,經常到鮑小妹家肆意翻騰、搜查。婺城區法院隨後對鮑小妹非法判刑七年。賴樟洪是所謂主審法官。據悉鮑小妹已上訴,目前在家候審。

另外,國保大隊惡警非法扣押鮑小妹的工資卡、退休證、身份證,至今一直不還,造成鮑小妹生活困難。

金佩珍,女,七十二歲。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十時左右,婺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丁利民等十多個惡警,闖進金佩珍家,抄走私人電腦、大法書、資料、銀行存摺,之前惡警沒有出示搜查證,之後沒有扣押清單。

惡警把金佩珍綁架到城北派出所非法審訊,十多人輪番圍攻這位七旬老人,從二日十二時至三日凌晨三時半,哄騙、威脅、恫嚇達十五個小時,惡警沒達到目的,遂將不明藥物放入開水,強逼金佩珍老人喝下,金喝後頭昏暈無力,惡警強逼她再喝,金一再拒絕,直至無力,後在神智不清下被迫在所謂口供上簽字。惡警這才通知金佩珍的兒子將母親帶回家。之後,惡警他們又多次非法審問金佩珍,把製造的口供、筆錄作為所謂依據非法起訴金佩珍。稍後,婺城區法院以賴樟洪為首的法庭非法判金佩珍有期徒刑三年。據悉金佩珍已上訴,目前在家候審。

另外,金佩珍事後向丁利民索要自己的銀行存摺,丁利民一口咬定沒拿過,但三天後不得不送還。

張萬菲,女,六十七歲。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被非法逮捕,後被非法判刑四年。現被非法關押在金華市看守所。詳情待查。

參與迫害人員: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公安分局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丁利民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檢察院
代理檢察員:王悅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法院
審判長:賴樟洪 電話0579-82468659
陪審員:劉晉娃、汪奕南
代書記員:劉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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