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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勒索錢財多年不還 受害人憤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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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一九九九年,原遼寧省鳳城市寶山鎮派出所所長陳利新利用職務之便,以莫須有的罪名,敲詐勒索了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家屬總計五萬七千元的「保證金」,當時許諾三個月後保證退還,然而十二年過去了,家屬們多次要求退還被勒索的錢,可是處處碰壁,無奈之下,家屬憤然上訴。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受害人之一,寶山鎮法輪功學員黃鴿的父親,隻身來到鳳城市公安局控審科,正式遞交《控告書》,要求鳳城公安局立案審查,追究寶山派出所及涉案人員的責任,返還非法的「保證金」,同時索賠精神及經濟上遭受的損失。

控申科的兩名警察一開始不受理,推托說:「這錢我們也沒有得到,找當地派出所要。」黃父說:「在派出所長期解決不了才來公安局投訴的,公安局是派出所的上級,理應負責。」但兩人還是支來支去,最後黃父忍無可忍,與兩名警察發生爭執,控申科警察這才接下《控告書》,複印一份存檔後,原件退給黃父,讓黃父先回當地派出所解決,在黃父的要求下,控申科警察給寶山派出所打電話,找到所長翟樹鎮,告訴他:「人找到局裏來要錢了,你處理一下吧。」黃父回到寶山派出所,所長翟樹鎮敷衍說:「這個案子我給查一查,你留下電話號碼,有信通知你。」

黃家等了半個多月毫無音信,八月十六日,黃鴿的母親再去寶山派出所,所長翟樹鎮滿臉怒氣,說是請示過鳳城政法委了,如果要錢,有三個條件:第一不准黃鴿外出;第二不許黃鴿上訪;第三不許黃鴿傳播真相。還得當著他的面罵大法師父、踩師父像片,並指手畫腳,滿嘴污言穢語。黃母氣憤地說:「我女兒按真、善、忍做好人有罪嗎?你們不讓她出門幹活,她怎麼生活?你們沒有權力限制我女兒人身自由,這是違法!罵人、踩像絕對辦不到!如果不還錢,我們會繼續上訴。」翟樹鎮叫囂:「你找到北京我也不怕。」

此前,翟樹鎮曾多次到法輪功學員王書珍家進行騷擾,卻心虛不敢報真名,謊稱自己叫翟連生,其實翟連生是寶山鎮派出所一名主管辦理戶口身份證的幹警。可笑的是他越掩蓋,真相曝光的越快,知道的人越多。


本案涉及責任人:
遼寧省鳳城市通遠堡鎮派出所 陳利新 手機:13941524995 郵編:118105
遼寧省鳳城市寶山鎮派出所 翟樹鎮 手機:13941502210 郵編:118123
遼寧省鳳城市政法委綜治辦 孫孝斌 手機:15041504827 郵編:1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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