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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難中原的女性法輪功修煉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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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接前文《蒙難中原:摧殘身體的野蠻灌食》

(三)醫院、精神病院、藥物迫害

對待女性法輪大法修煉者,中共使用暴力迫害中慣用的一種手段就是:把原本身心健康的法輪功學員強行關入精神病院並注射有害健康的、損害神經的、或試驗性藥物,導致神經系統嚴重受損,造成臟器功能衰竭甚至死亡;為了迫使修煉人放棄信仰「真善忍」,中共把大批法輪功學員關入戒毒所或精神病院或勞教所,使用與外界隔離,剝奪睡眠,強行觀看宣傳影視品,暴毆、體罰等手段「轉化」她們的思想,導致傷殘、死亡。這是中共全面實施江氏暴政集團「肉體上消滅」的又一迫害手段。

聯合國酷刑問題專員諾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在他的中國實地考察報告中指出在聯合國收到的從中國的投訴案中,法輪功的案例佔了百分之六十六,其中有百分之八的酷刑折磨是在精神病醫院裏發生的。二零零九年一月,諾瓦克先生聯合國酷刑年度報告中,特別指出「中共對這些沒有經過法律審核、任意關押的受害者所使用的「強制藥物治療」。

法輪功人權發言人陳師眾先生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上說:「未能通過身體折磨破壞法輪功學員的意志,中共當局逐步擴大使用損害神經藥物,破壞他們堅持思想和良知的能力」。法輪功人權工作組官方網站說,自建立之日起,法輪功人權工作組已經向聯合國、世界各國政府和國際人權組織提交超過一千個迫害案例。

據統計,在中國有超過二百所精神病院參與使用藥物折磨或謀殺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這種野蠻的精神虐待和殺戮的行徑在中國仍在繼續著,精神病「療法」已被用作政治迫害的工具。

一、齊秉淑:六十多歲。著名畫家齊白石的親孫女,也是著名畫家。

齊秉淑修煉之前全身是病,還經常大出血,臉白的像紙一樣,躺在床上動都動不了。修煉之後重病奇蹟般的都好了。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齊秉淑和其他法輪大法修煉者自發的到中南海和平請願,營救天津被非法抓捕的同修,她站在第一排整整一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中共迫害法輪功,齊秉淑多次被抓,僅僅因為她堅持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當時,她不明真相的哥哥夥同派出所及北京市朝陽區大北窯鎮大柳樹精神病醫院的人強行將她關進精神病醫院。大夫說她得了「氣功分裂症」,強行給她打針、吃藥,並說「等甚麼時候法輪功結束了甚麼時候放。」齊秉淑未被關押以前,由於修煉了大法,人顯得非常年輕,看上去像四十多歲的人;被非法關押後摧殘得兩鬢白髮蒼蒼,手不停地顫抖,從目前情況看已經不能再作畫了。

二、馬豔芳:三十三歲,一九九七年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諸城市大仁和鄉星石溝村人,原工作單位:山東省濰坊諸城陶瓷廠。當時丈夫趙炳軍在北京軍區服役。

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迫害致死的山東省濰坊諸城市法輪功學員馬豔芳
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迫害致死的山東省濰坊諸城市法輪功學員馬豔芳

法輪大法被中共政府迫害後,馬豔芳依照中國憲法去上訪。她步行到北京,當時身上僅有十元錢。一路上風餐露宿,渴了捧河水喝,餓了啃冷饅頭,晚上累了就在路邊的地裏睡。後來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將滿頭長髮剪掉賣了九元錢。歷盡艱辛,步行十七天走到北京,為的是向政府說一句法輪大法好,信仰「真 善忍」沒有錯。從北京回來後,多次遭到她丈夫的毒打。送回單位後被繼續關押。馬豔芳不服,以絕食抗議,被單位兩次強制送諸城市精神病醫院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馬豔芳為向單位書記王立群、副廠長(原)張志堅、保衛科長蔣柱祥要回被抄走的法輪大法書籍,第二次被送諸城市精神病醫院殘害,二零零零年九月馬豔芳被折磨死於山東省諸城市精神病院。人們看到馬豔芳脖子上有勒痕,腿上有瘀青,當時馬豔芳的父親和丈夫都在場。

三、范麗紅:二十七歲,未婚,青海省西寧市省汽車發動機廠職工。

二零零零年被送青海省女子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五至六月,范麗紅抵制惡警及包夾惡人的洗腦迫害,勞教所以范麗紅不轉化為由將其強行送到精神病院。在那裏被強迫灌不明藥物。來自青海省女子勞教所的報告透露,「姓范的小姑娘因不配合洗腦被扒掉所有衣服,惡警用電警棍打她,還關了七天的禁閉,並造謠說她是精神病、要自殺。」

范麗紅後來又多次被送到精神病院摧殘。從精神病院出來後,藥物的劇毒作用導致范麗紅整日不思茶飯、精神恍惚,目光呆滯、衣物不能自己洗。范被藥物折磨成呆傻,當有法輪功學員就此事質問當時的副所長向某某,得到答覆說:「這是給她看了心理醫生……」。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她的屍體在青海人民公園被發現。有記者核實此事時,青海人民公園值班人士拒絕回答,表示「這事不能隨便說,說完要負責任的」。

四、於立新:三十六歲,吉林省農安縣人,出生在一個知識份子家庭。十七歲時考入了吉林農業大學經濟系。吉林市船營區致和街友好小區2號樓1單元5樓12號


於立新

修煉前,於立新身體有九種疾病,走訪了各方的名醫,吃了各種名貴藥品,但都無濟於事,在百般無奈的情況下,於一九九七年修煉了法輪大法,幾個月過去奇蹟出現了,她身上的九種疾病全部消失了。

於立新生前是吉林市委總工會幹部,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開除。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四日,於立新被關押到第一看守所。在這期間於立新絕食抗議,惡警邢淑芬不但毒打她,還指使犯人對她進行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被派出所在她租的住房內抓走,吉林市治和派出所對身體瘦弱的於立新用盡了種種殘酷的刑罰,坐老虎凳、上大掛,惡警們用火燒於立新被插滿鋼針的手,折磨得她死去活來。三月八日,於立新被送到了吉林省女子監獄,她絕食絕水抗議迫害,後來被送到吉林省公安醫院。當時她的血壓為零,但他們仍不放人,公安醫院給她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四月五日她在醫院處於昏迷狀態、抽搐得沒知覺。公安醫院把她的血管割開,往裏打不明藥物。於立新在絕食絕水六十六天後的五月十三日上午十點二十分,經歷了兩個月的痛苦折磨,二零零二年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五、董敬哲:三十二歲,廣告設計師,一九九五年畢業於瀋陽財經學院經濟貿易系。


董敬哲

二零零五年三月五日,瀋陽市國保、鐵西區國保、瀋陽市「六一零」人員、沈河區正陽派出所、武警等至少五、六十名便衣警察在董敬哲所居住的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的住宅樓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她的丈夫和母親。

董敬哲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經受了精神和肉體上的殘酷折磨。二零零五年三月,馬三家惡警將她定位在鐵床上,連續給她注射七十多瓶(每瓶五百毫升,每天五瓶)不明藥物,致使其雙腿不能行走,她完全不配合惡警,且一直絕食絕水。教養院惡警對她野蠻灌食,致使她一直吐血,雙目睜不開,幾乎喪失語言功能。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董敬哲被家人從馬三家勞教院醫院接走時人已奄奄一息,身體各器官嚴重衰竭,下肢癱瘓。董敬哲因參與營救遭瀋陽龍山勞教院惡警用電棍持續七個小時電擊毀容、生命垂危的法輪功學員高蓉蓉(現已被迫害致死),被再次綁架,在張士勞教院洗腦班、馬三家勞教院遭受折磨迫害,她在被非法關押迫害期間一直絕食絕水抗議迫害。

六、蘇菊珍:四十九歲,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前所鎮古城人。


昔日漂亮能幹的蘇菊珍

蘇菊珍修煉前患有嚴重的心臟病、胃病、膽道蛔蟲、胰腺炎等疾病,小腿經常浮腫,修煉後多年的疾病消失。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勞動教養,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期間,曾被獄警王豔平叫到禁閉室強迫她脫光衣服,用電棍電了整整一夜,電遍了她的全身,臉和嘴上被電的全是水泡,腫脹起來,青一塊紫一塊慘不忍睹。

蘇菊珍曾經被昌黎派出所邪惡警察借「搜身」名在蘇菊珍身上亂摸、摳陰道,搶走錢財揮霍、在警車內遭暴打、強制洗腦試驗(龍頭扣龍尾捆綁)等折磨。

惡警邱萍等人把蘇菊珍拉到瀋陽醫院給開了幾瓶治療精神病的藥,天天有專人強制她服用破壞神經中樞的藥物,終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農曆新年前,幾個家人架著蘇菊珍走出沈新教養院大門,她四肢已無活動能力,兩眼目光呆滯,面部毫無表情。回家二十二天後才能進食。家人無意中發現她的小便處仍有未癒合的傷口、身上有針眼。蘇菊珍常年不說話、處在失憶狀態,生活不能自理。就是這樣政保科科長王福臣還指使不法警察把她十九歲的大女兒綁架進洗腦班。蘇菊珍的身體每況愈下,時而半夜光著身子往外跑。離世之前蘇菊珍已經一百三十多天無法進食。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蘇菊珍含冤去世。四月九日家人在火化場看到蘇菊珍的頭蓋骨、小腿骨、肋骨都是黑色並無法燒化。經諮詢專業人士,為藥物中毒所致。

七、徐宏梅:三十七歲, 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大法,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 沈子力: 四十九歲,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人。



徐宏梅
徐宏梅
沈子力
沈子力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下午四時,因迫害被迫流離失所的徐宏梅、沈子力到一住處時,被破門而入的警察綁架至齊齊哈爾市青雲街派出所。

惡警衣湛暉毫無人性的將徐宏梅從四樓拖至一樓,徐宏梅高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們拳打腳踢。惡警們對她進行酷刑迫害:上大刑、上一字刑、四次反掛、一次正掛,又變換各種刑具把徐宏梅折磨致昏迷不醒,惡警衣湛暉又用冷水將她澆醒繼續酷刑折磨,之後又將她關入鐵籠子裏。

酷刑演示:撞牆
酷刑演示:撞牆

沈子力被青雲街派出所惡警用膠帶綁在椅子上,暴徒抓住她的頭髮撞牆直至昏死,當清醒過來後繼續毒打,刑訊逼供。利用各種方式把徐宏梅折磨致昏迷不醒,惡警用冷水將她澆醒後將她關入站不起來又蹲不下去的鐵籠子裏繼續折磨。

徐宏梅、沈子力被刑囚五天五夜,內傷嚴重,五臟衰竭。又被注射「白蛋白」 後,她們二人雙目呆滯、口流血水、咳血、重度昏迷,身體水腫、抽搐、呼吸極為困難,檢查後電解質紊亂。二月十三日這兩位修煉人同時被戴著鐐銬送入醫院。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這兩位被迫害的症狀相似的法輪功學員在同一天的下午十六時三十分和二十時五十分停止了呼吸。徐宏梅的丈夫被非法判重刑十三年,目前仍在黑龍江省泰來監獄遭受迫害。

八、趙忠玲:生於一九六三年四月二日日,原四川省成都市錦江電機廠職工。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人員反覆打電話找趙忠玲,結果趙忠玲被騙劫持到郫縣看守所。她絕食抵制迫害,被惡徒轉入青羊醫院,強行輸入不明藥物,喪失說話能力。趙忠玲生前曾五次遭邪黨惡徒綁架、關押。

趙忠玲

一九九九年底,趙忠玲為法輪大法上訪被非法勞動教養兩年。趙忠玲出獄時被迫害得彎腰駝背,皮包骨頭。趙忠玲回家後因向世人講真相,發資料,遭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出獄後又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趙忠玲在駟馬橋附近講真相時,被駟馬橋派出所劉望言等人綁架。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趙忠玲去金牛區檢察院,第五次遭綁架。四月二十三日,駟馬橋派出所梁曉兵、醫生等三人去趙忠玲家,要趙忠玲的父母去看趙忠玲,說趙忠玲仍絕食,非常虛弱,每天要花很多醫藥費。五月四日,趙忠玲的妹妹去看她,當時她已經說不出來話了,非常痛苦地比劃了幾下。五月五日早上四點五十分,四十四歲的趙忠玲在醫院被毒殺致死。惡徒不准家人見其遺體。

第二天,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到趙忠玲家,人被迫害死了還要宣讀檢察院的所謂「判決」。該判決稱:趙忠玲到派出所發傳單被抓,因此判趙忠玲有期徒刑三年。

九、黃敏:五十三歲,四川省成都市人,畢業於重慶大學本科,是成都市中小企業管理局副局長。

黃敏
黃敏

黃敏由於堅持自己的崇高信仰,多次遭「六一零」各級人員迫害,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位於資中縣楠木寺),受到十九個月的非人折磨,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黃敏被青羊區公安分局府南派出所、府南街道辦事處綜治辦惡人綁架,一穿制服的惡人不允許她穿襪子、換衣服,野蠻的將她的頭用黑布袋罩上,戴上手銬,拖著就走。在新津洗腦班,黃敏被五、六個邪惡之徒摁在地上灌食,牙齒被撬掉一顆;食道被插出血,黃敏拔掉管子,他們又插,還邪惡的說:「拔嘛,拔了又給你插,反正痛的是你,只要你不怕痛。」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下午五點左右,黃敏在街上再次遭到成都市國保與青羊區公安分局惡警綁架,關押在成都看守所、新津洗腦班、成都青羊區醫院。

黃敏被關押在青羊區醫院一個房門緊閉(惡警不准開門),面積近十平方米,靠近房頂處有一條很窄的窗戶,窗外還有緊密的金屬欄杆的房間。夏天房間裏極悶,房間裏放了三張單人床,兩邊是監視黃敏的女囚。

黃敏雙手雙腳被幾十斤重的鐵鐐鎖在中間床上,指甲二十至三十毫米長,褲子被脫下扔掉(從被綁架之時起,就沒讓黃敏洗過頭髮、洗過澡、剪過指甲、刷過牙)因為太髒,下半身用被單蓋著,被單很臭,污跡斑斑。房間外還有電子監控和七、八個看守人員。

二零零七年六月上旬(即綁架三個月後),青羊區法院才電話通知家屬,說抓了黃敏,關在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院下了病危通知。家屬要求看望黃敏,惡警拿出「逮捕通知書」逼家屬簽字,否則不准看望。黃敏的二妹被逼簽字。此時黃敏在家人勸說下開始進食。

六月下旬,家屬到青羊區法院要求看望黃敏,之後見到黃敏進食情況良好,體重有約一百斤。八月十五日,家屬被電話告知黃敏於當日早晨七點三十分死亡。

黃敏的遺體只有五十斤左右,表情極度痛苦,雙眼微睜,頭偏到右側,嘴張得很大,上齒完全暴露在外,下齒靠近嘴唇中部少了一顆牙齒,整個口腔、牙齒和嘴角都是不明黃色藥物一直蔓延到面部,並且散發很濃的藥味。手指完全扭曲,緊緊地扣抓著,雙手小臂上有幾處像指印的瘀痕。

十、柳志梅:二十二歲,一九九八年修煉。北京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在校生,山東省萊陽市團旺鎮三青村人。

遭受迫害前的柳志梅
遭受迫害前的柳志梅

一九九七年,柳志梅以「山東省第一」的成績被保送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學校強逼她父母將仍堅持修煉的柳志梅帶回家;九月,校方對她不予註冊,強令休學。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學校開除。同年五月,柳志梅在北京海澱區被綁架,後被非法拘禁在北京市公安局七處看守所。柳志梅被關押期間,頭被打變形,胸部被打傷,多個指甲被摧殘掉。惡警曾把椅子的一個腿放在她腳面上,然後坐上去用力捻。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歲的柳志梅被扣上十幾項罪名,經北京海澱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並被轉至山東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從二零零二年底直到二零零八年柳志梅出獄前,山東省女子監獄獄警鄧濟霞常帶著柳志梅去監獄裏小醫院由犯人給打針,幾乎天天打,每天打三針,約五十毫升。大約二零零三年時,柳志梅的精神出現異常,從監獄教育科裏經常傳出柳志梅的哭喊聲:「我沒有病!我不打針!我不吃藥!」

柳志梅曾自述,她被強行注射的部份藥物有:氯氮平、舒必利、丙戊酸鈉、沙丁丙醇、氟丁乙醇、氟沙丙醇、沙丁乙醇等。柳志梅左手中指已殘疾,骨節粗大,嚴重彎曲變形,無法伸直,業內人士指出可能是遭受長期注射毒針所致。

二零零八年十月,山東省女子監獄打電話通知柳家人說,十一月十三日去接柳志梅回家。十一月十三日下午兩點多,柳家人把柳志梅接出監獄。在火車上,柳志梅告訴家人,臨出來監獄說她後牙上有個洞,要去打針,說一個洞眼打一針,需近六百元,後來沒要錢,免費給打了針。回家後第三天,柳志梅出現精神異常,躁動不安,整夜不睡覺,並很快就失去了記憶,甚至說不清自己的年齡。

柳志梅的母親得知柳志梅被判刑十二年時,備受刺激,後來癱瘓在床。這個可憐的母親終於盼到了女兒出獄,卻眼睜睜地看著孩子變成了瘋傻。柳母再也無法承受這巨大的打擊,在柳志梅出獄三個多月後淒慘離世。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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