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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王敏被非法庭審 法官拿不出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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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遼寧瀋陽沈北新區新城子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敏。王敏曾於二零零一年被沈北新區六一零辦公室(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操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關押於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導致胸部生腫瘤,出獄後開始潰爛。本次王敏被非法抓捕,沈北新區六一零辦公室操控沈北新區公、檢、法,企圖將王敏非法判刑。現王敏已回家。

王敏,是瀋陽市沈北新區原沈北新區街一小學體育教師。在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審中,中共邪黨法院羅列編造的偽證,王敏都一一否定,並陳述法輪功學員沒有違犯國家的任何法律。王敏要求審判長拿出法律條文來,審判長拿不出法律條文來,就狡辯說:「法律條文在我腦子裏。」作為執法人員的法官,執法犯法,踐踏法律。

最後,法官逼迫王敏簽字,王敏說;我沒犯法,不簽字,我要簽了字,對你不好,一是你執法犯法,將來會追查你法律責任的,二是我為了你好不能簽,我不能讓你犯罪。就這樣,法官將王敏放回來了,並告訴王敏下週一定給個說法。

此次非法庭審可以看出,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中共所下發的紅頭文件都收回銷毀了怕清算,所以法官說法律條文都在「腦子裏」。「六一零辦公室」的指示就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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