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我學法時一直是抱著常人心不放,這種誤區正像師父早就指出過的:「知識份子學大法,要注意一個最為突出的問題,就是把大法當作一般常人中學習理論著作的方法來學,像選擇有針對性的名人語錄來對照自己的行動一樣的學,這對於修煉者的提高是有阻礙的。」(《精進要旨》〈學法〉)
我把新經文標新立異的按照「提高心性」、「圓滿」、「消業」、「發正念」等幾十個專題進行複製、歸納然後傳到手機裏。當初的想法就是為了給自己在與同修切磋時查找經文時提供方便,根本沒有意識到在歸納某段經文到某個專題的時候實際已經按照自己人的觀念解釋、理解法了,其實就是亂法行為了,儘管沒有傳給別人看。我曾經將自己這樣的做法請教過一位外地大家都公認「法理比較清晰」的同修。他說沒有問題的,說他自己也是這樣做的,可是,我從洗腦班出來後聽說這位同修也是第二次被邪惡抓了,不知道這位同修是否已經認識到自己的亂法行為導致被迫害的?
修煉是非常嚴肅的,摻雜著任何人的觀念都是危險的,這次給我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如果不是師父慈悲給我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的話,那破壞法的後果那真是無法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