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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法輪功學員逄玉娟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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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一個信仰真、善、忍,與人為善的老人,卻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一個矮小瘦弱的老太太,卻被中共惡警暴打在地,看來不可能發生的事,但這一切卻發生在瀋陽市老年女性法輪功學員逄玉娟的身上。這也只是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中的普通一例。

修大法頑疾消除,修心向善

逄玉娟,女,六十七歲,家住瀋陽市新城子街內,原是遼寧地質大隊的退休職工,常年的地質工作,風餐露宿,使逄玉娟患上嚴重的不治之症:類風濕及類風濕性心臟病。

類風濕這種被醫學界公認的頑疾,是一種不治之症,病人常年痛苦不堪,被稱為「不死的癌症」。逄玉娟時常被類風濕帶來的疼痛折磨得痛不欲生,關節時常腫大,手指漸漸變形,心情一天天變壞,脾氣暴躁愛發火。

然而自從逄玉娟有緣修煉法輪功後,類風濕竟神奇的康復了,無病一身輕,身心愉悅的逄玉娟親身見證了法輪功的神奇。

逄玉娟得到的不只是身心健康,更可貴的是法輪大法的法理令逄玉娟老人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在被中共搞的道德無存、物慾橫流的亂世裏,按照「真、善、忍」的法理修煉,與人為善,達到生命境界的提高,逄玉娟的心情是如此的輕鬆與快樂。

第一次被綁架,絕食反迫害,中共非法勞教未遂

一九九九年,修煉法輪功人數的快速增加以及「真、善、忍」的正信令當權小人江澤民和中共這個無神論的獨裁政黨恐懼,邪惡江××和中共邪黨的嗜血本性又一次發作,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打壓,面對邪黨政府、司法、監獄的殘酷迫害,逄玉娟和每個法輪功學員一樣,憑著從「真、善、忍」中修出的正信,向被中共謊言毒害的世人講述著法輪功真相。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逄玉娟與另一位法輪功學員來到幾十里外的興隆台鎮煙台村,挨家挨戶的發放真相資料,幾位煙台村被中共謊言毒害的家庭婦女發現了傳單後,竟將誣告的電話打到公安局。

興隆台鎮派出所綁架了逄玉娟兩名法輪功學員,並將案件上報給了沈北(原新城子區)分局國保大隊(原政保科),當時的國保大隊長胡影瑞和楊斌等幾名警察在興隆台鎮派出所對逄玉娟二人進行了非法審問。

當警察楊斌問逄玉娟的姓名時,被這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拒絕,警察楊斌當場大怒,上去就猛扇老太太兩個大嘴巴子,逄玉娟長的矮小瘦弱,被警察楊斌當場打倒在地,老太太爬起來之後仍拒絕回答,又被氣急敗壞的警察楊斌兩個大嘴巴子打倒在地。

惡警楊斌兩次打完逄玉娟老人後,氣呼呼的用手銬將逄玉娟銬在鐵床上,讓老人坐在水泥地上,惡警楊斌自己卻躺在床上呼呼睡大覺。

就是因為不報姓名,惡警楊斌就對逄玉娟老人大打出手,後來當逄玉娟質問國保大隊長胡影瑞「警察可不可以打人時」,胡影瑞竟皮笑肉不笑的說:我沒打人吧。對他的手下警察楊斌的暴行根本就不在意。行兇警察楊斌當時四十多歲,現在楊斌以調離國保大隊。

第二天(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逄玉娟老人被送到沈北分局治保科,胡影瑞說:「你說出資料來源就讓你回家,給你一宿時間考慮。」逄玉娟拒絕回答,於是胡影瑞把逄玉娟非法送押到瀋陽市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胡影瑞又去瀋陽市看守所,非法提審逄玉娟資料來源,被拒絕。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九日。胡影瑞和一警察要送逄玉娟非法勞教三年,逄玉娟絕食反對迫害,被看守所獄警強行輸液。四月二十七日,逄玉娟被送入安康醫院。

四月三十日,胡影瑞與興隆台派出所所長欲將逄玉娟送龍山勞教所,體檢時,結果心電圖顯示心肌缺血,胡影瑞很生氣。醫生用聽診器聽診後說,典型的心臟病堅決不能收。胡影瑞氣急敗壞地說:這回好了,你又可以回去和他們一塊撒傳單了。可是胡影瑞還是不放人,還要五一大假後去市一級醫院檢查,非要把逄玉娟送去非法勞教。

逄玉娟繼續絕食後,出現心衰、腎衰,五月十日早晨,逄玉娟出現生命危險。同屋吸毒犯找來醫生給逄玉娟輸氧、輸液、吃救心丹。逄玉娟拒不配合,要求管教找沈北(原新城子區)分局的人,沈北分局警察來了,一看逄玉娟當時都脫相了,要死了,怕承擔責任,馬上和沈北分局通話後,送逄玉娟回家。

當老伴把逄玉娟接回家開門時,逄玉娟瞬間人事不省,昏倒在地,把胡影瑞一夥嚇的,馬上寫了個三方(社區、片警、老伴)監視行蹤的條款,讓逄玉娟老伴簽字後就跑了。

回家第十八天,興隆台派出所副所長又領逄玉娟去省醫院檢查,花了五百多元,也沒查出啥結果,因費用太高,他們就把逄玉娟拉回來。

非法關押期間,逄玉娟被單位新來的書記非法扣押工資,每月只給二百生活費。直到二零零五年五月,單位才給逄玉娟恢復工資,但扣押的工資一直沒給,單位書記說是集體決定的。

第二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逄玉娟與金銀芝兩位法輪功學員步行十幾里,到黃家鄉王家村發真相,被王家村的一位五十多歲女中年婦女跟蹤,該婦女幾次上前糾纏金銀芝,並向黃家派出所打了誣告電話。這個婦女胖胖的,高個子,約一點六十四米。

當逄玉娟與金雲芝出村的時候,黃家派出所一輛白色麵包車追隨而來,下來一男警、一女警,將逄玉娟與金雲芝綁架,男性警察姓尤,家住新城子街福州路紅樓。

隨後,逄玉娟與金銀芝被國保大隊與黃家派出所副所長王亞東等惡警非法抄家,將電腦、打印機、大法經書等私人物品搶走,並遭到國保大隊惡警段慶祝的非法審問。

約十幾天後,沈北新區公安分局局長曹力鈞下令,將金雲芝非法勞教一年,送馬三家教養院迫害。將逄玉娟非法批捕,移送檢察院,欲非法判刑。

在瀋陽市看守所,沈北新區檢察院批捕科二人讓逄玉娟述說發真相過程,逄玉娟說法輪功是正法,江澤民和共產黨互相利用來迫害法輪功,檢察院批捕科的人就拿著逄玉娟不簽字的記錄走了。

黃家派出所辦案人員副所長王亞東威脅與哄騙逄玉娟說:「二零零二年你有前科被三年勞教,這次要是勞教最少四年,你那麼大歲數,老伴又那樣(腦血栓後遺症),為了讓你早點回家,我們準備走判刑這條道,但按規定得發一百份以上才夠判刑,所以你重寫個材料」。這樣他們就哄騙逄玉娟簽了字。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上午九點,沈北新區法院非法開庭,逄玉娟老人被戴著手銬帶進法院。法院只許逄玉娟的老伴和兩個兒子旁聽,其他人一概被拒絕入內,在法院外到處都是協勤和便衣警察。並有照相和錄像的人員,每次有民眾靠近,便被阻攔、喝退。所謂的「公開庭審」僅半小時,便草草收場。沈北新區檢察院的公訴人是郝連峰和一女的,

第二次非法開庭,「六一零辦公室」人員與法院的審判長呂光宏等誘騙逄玉娟老人交待其它的大法弟子,被拒絕,最後逄玉娟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逄玉娟被取保候審,回到家中。

後記:雖然逄玉娟已回到家中,但惡黨的非法判刑給老人及家屬帶來了很大的心理傷害,逄玉娟為人處世,事事為善,究竟違了甚麼法,犯了甚麼罪,竟被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四年執行)。看來,只有在中共惡黨統治的大陸,才會發生這樣荒唐可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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