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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酷迫害奪去我家三條人命

——四川古藺縣法輪功學員張自琴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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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古藺縣法輪功學員張自琴,一家人多年來屢遭中共迫害,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這場殘酷的迫害,先後奪走了張自琴家祖孫四代三條人命。

張自琴擬控告對她進行騷擾、綁架、關押、非法判刑、酷刑折磨等迫害的人員,包括:原石寶鎮邪黨書記傅志高、現任石寶鎮中共邪黨書記徐彬、原石寶鎮派出所所長曾義 、現任石寶鎮派出所所長徐其林、現任石寶鎮綜治辦主任楊林、古藺縣「六一零」人員陳漢釗,以及古藺縣公安局、看守所、古藺法院、檢察院等涉案人員。以下是張自琴的控告書:

我叫張自琴,現年五十五歲,家住四川省古藺縣石寶鎮家屬宿舍,是石寶鎮政府工作人員的家屬。

以前,丈夫埋頭工作,常常顧不上家,我既要管家、帶孩子,還要照顧年邁的娘家父母,幫助幹些農活。丈夫工作幾十年,收入並不高,我們的經濟一直不寬裕,生活比較困難。

更不幸的是我患了多種疾病,如嚴重頭痛、腸胃痛、膝關節痛、膽囊炎、闌尾炎、婦科病等等,隨時倒床不起,一睡就是幾天,昏睡中分不清晝夜。膽囊炎、闌尾炎一發作,疼的在床上打滾,汗如雨下,呻吟陣陣,無人能幫我解除痛苦。幾乎天天服止痛藥,常年不斷,甚至從汕頭寄來的特效藥服,但服一段時間就不管用了。可以說,藥物根本就解決不了我的問題。

更糟糕的是,我丈夫羅正貴得了嚴重萎縮糜爛性胃炎,胃已穿孔,醫生說他已經成了胃癌。我傷心的哭啊,孩子未成人,他要丟下我們走了怎麼辦?丈夫每年在財政所可以報銷幾千元藥費,可一些藥報不了賬還得自己承擔。一個家庭兩個病號,幾個藥罐都忙不過來,到處借錢,背一身爛帳,在重重壓力下,我的精神幾乎崩潰了,身體狀況愈見不好。

就在我們夫妻雙雙生不如死、走投無路、家庭瀕臨滅頂之災的時候,慈悲偉大的李洪志師尊傳出的真、善、忍宇宙大法,大法傳到了我們古藺山區,一九九八年我有幸得法修煉了法輪功。

修煉後,我一改以前的壞脾氣,處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不管任何人我都懷著善心對他,就是以前有仇有怨的人,通通善待,對他們好,無怨無恨,說真話、做好事;受到委屈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以前那個吵吵鬧鬧、四分五裂的家庭從此變的和和睦睦,其樂融融。特別是我主動與丈夫的前妻及他們的孩子化解矛盾,改變了我們之間僵冷的關係,我與大姐(丈夫的前妻)親如姐妹,與她的孩子們親如一家人。這段人間佳話在丈夫的家鄉流傳開,人們都說:法輪功真好!煉法輪功的人真好!

修煉後,很快我全身的疾病不翼而飛,這樣的疼痛、那樣的不適都沒有了,走路一身輕。我無法用語言、用文字來表達我心中的感激。法輪大法,珍貴的佛法,不修煉的人很難體會到他的神威,他的美好與超常。

我丈夫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份也開始修煉法輪功,一個多月後,胃炎、胃穿孔、胃癌統統一掃而光,我的家佛光普照,喜上加喜。

佛法傳世解救蒼生,是人間千古難遇的機緣。法輪大法傳到哪個國家都是一片熱忱的歡迎。而在中共把持下的中國,道德昇華、身心健康的修煉人,竟會遭到殘酷的迫害。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手段極端殘暴、卑鄙、下流、無恥,是徹頭徹尾的踐踏人權的違法犯罪行為。本人將所遭受迫害的事實控告如下:

一、騷擾 非法抄家、恐嚇、監視、跟蹤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團為一己之私,用破壞法制的違法手段迫害法輪功,縱容參與迫害的人員行邪作惡,任由執法人員故意違法,為非作歹,中國社會由此邪魔亂世,黑浪翻滾。警察可以任意入侵公民住宅頻繁騷擾、非法查抄、搶劫私人財物。

石寶派出所警察雷清敏,闖進我的家裏,公開搶走我的幾本大法書,搶走我的身份證。我們幾十個法輪功學員向古藺縣政府郵遞了一封講法輪功真相、呼籲停止迫害、向縣政府反映實情的聯名信。不料古藺邪黨黨委、政府企圖把聯名信作為迫害我們的依據,指使石寶派出所所長曾義一夥闖進我家翻箱倒櫃,非法查找聯名信,聯名信沒找到,曾義把我家一把珍藏的寶劍(寶劍是朋友贈送的古物)搶走。一次他們非法查抄,古藺縣「六一零」頭目傅建把我家一個密碼箱砸的稀爛,書櫃裏一對上好的玉鐲、銀鐲不見了,一元連號的新錢共一百張也不見了。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期間,約十幾個彪形大漢闖進我們家,對我們威脅恐嚇一番,說:「你們不准出去跑, 抓住你們送去勞教、勞改。」有一次,我們已經休息了,夜半三更的一夥人在窗子上猛喊我們起來, 等我們起來人又不見了。惡人惡警就是這樣恣意騷擾,故意製造恐怖恐嚇我們,我們的家整日惶恐不安,來喝生日酒的客人到家裏我們都沒法接待。

石寶鎮派出所的警察馬飛等人未經我們允許,一次次闖進我的家裏來,威逼我和丈夫簽字表態與法輪功決裂,強闖民宅還侵犯我們信仰自由的權利。一次要我簽字我就寫下堅定的誓言:與法輪功決裂一萬個做不到!幾天後我剛從地裏摘辣椒回家,他又追到我家來逼我們簽字,我們還來不及關門,他就闖進來了。我不給他簽字他就逼迫我丈夫簽。

《憲法》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石寶派出所警察知法犯法,故意違法,對我非法跟蹤、監視,公然侵犯我的人身自由。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期間的一天,我到石寶親戚家串門,石寶派出所開起警車遍街找我,還逼迫我丈夫深更半夜從大雨中、從睡夢中把我從親戚家找回,淋的渾身濕透。

二零零零年八月份,我回普樂村去給父親過生日,石寶鎮派出所胖司機開車追我,將我綁架到派出所,派出所的人還無證搜了我的包,並責令我當天去當天回,非法查搜,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們長期處於被監控、被騷擾中,人身安全沒有保障,整日人心惶惶, 沒有一刻安寧。

馬飛隨時在對面陽台上盯著我的家, 有無人到我家, 他都要追過來騷擾。我們家的情況,我們修煉身體受益的情況眾人所知,他也是知道的,可他卻要在眾人面前、當著我的面辱罵法輪功師父。

想起我們師父教人做好人,沒收任何人一分錢,無條件的給人一個好身體, 還遭到惡人辱罵,我心裏很難受,我問馬飛:你還有道德沒有? 還有良知沒有?你分的清是非不?我師父哪裏惹著你了? 師父教我們做好人哪裏錯了?我義正詞嚴地問他,或回答他無恥的挑釁,他恨的咬牙切齒。看著這些人被邪黨的謊言宣傳毒害至深,迷了心竅,好壞不分,行邪作惡,我非常難過,更堅定了我向世人講真相、挽救他們的決心。

二、綁架 、關押、經濟敲詐

為了挽救被中共謊言毒害了的人們,避免他們在無知中對大法犯罪,及時制止這場迫害,二零零零年夏天,我和丈夫及其他法輪功學員到了古藺縣城,準備向古藺縣政府講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向人們證實法輪大法好,並希望古藺縣政府能逐級向上反映我們的心聲,糾正錯誤,停止打壓。

我們的行為是理性的,是完全合法的。古藺縣公安局出動全部警力將我們七十餘人從旅館裏綁架,關在公安局二樓會議室裏連夜審訊,不准睡覺。法輪功學員們被警察看押著,有的警察吃完了東西就把空瓶子向同修扔過去打同修。非法審訊中,警察揮舞警棍逼供,要我們說出集體到縣裏信訪是誰組織策劃的。真可笑,公民上訪請願的合法行為沒有得到執法部門的保護與支持,反而遭到執法部門的打擊,有的同修被非法勞教、判刑迫害;有的被非法關押;我丈夫在古藺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十七天,有的則被非法關押了七十多天。這就是中共以破壞法制的違法手段,縱容執法部門違法行惡的事實。

古藺集體信訪後,我和二名法輪功學員被石寶派出所警察劫持到了石寶鎮派出所非法關押,石寶鎮政府工作人員王德均、邱俊康及臨時請來的李憲忠等一夥不法人員逼迫我們寫「認識」。集體信訪合理合法,我們又沒做甚麼錯事,寫甚麼「認識」呢?我們給他們講道理,他們的態度很不好。石寶派出所警察將我們非法拘禁,非法剝奪我們的人身自由,迫害我們幾天。

肆無忌憚地濫用國家監獄非法關押成了迫害法輪功的一種常用手段。二零零零年十月左右,我和兩個同修在永樂正要上車回石寶,永樂鎮派出所所長王洪友一夥將我們綁架到永樂派出所,王洪友和另一個警察用盡全身力氣反銬我,強行搶奪我佩戴的法輪章,把我們關進永樂派出所底樓的一間非常潮濕的屋子裏,屋子後壁全是水珠,整個房間找不到一塊能坐的地方,連一口水都不給喝。

我們在永樂鎮派出所潮濕的水屋裏被關了一天一夜,第二天古藺縣公安局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人員楊澤均等人把我們三人綁架到古藺縣公安局非法審問,說我們能很快得到師父的經文,是瀘州的第一大案,威脅說要將我們判刑。此次,又非法關押迫害我們十多天。

使用經濟敲詐的手段迫害。二零零一年,石寶鎮邪黨書記傅志高、財政所所長夏江奎等人懷疑我到北京上訪,就派石寶派出所警察雷清敏等人趕去北京非法截訪,還把他們這筆違法截訪的經濟費用攤派到我丈夫頭上,他們從我丈夫羅正貴的退休養老保險金裏強行搶走了人民幣四千多元錢。

三、古藺看守所裏的殘酷迫害

中共江氏集團不惜以破壞國家法制來迫害法輪功,利用監獄迫害,縱容監獄警察違法犯罪。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石寶鎮邪黨書記傅志高指使石寶鎮派出所所長胡電波、胖司機及李憲忠開車闖進普樂村我娘家非法搜查,他們甚麼東西也沒找到,卻當著我老父親的面將我強行綁架,我被他們再一次劫持到古藺縣公安局,而後又非法關進古藺縣看守所。

在古藺看守所裏我遭到如下殘酷迫害:

掛牌遊街示眾。古藺縣邪惡的「六一零」人員陳漢釗、公安局局長命令警察拿細棕繩把我們幾十個法輪功學員一個個五花大綁的捆起來,把污衊誹謗大法的牌子給我們吊在脖子上,把我們裝上幾輛大貨車,由荷槍實彈的武警押赴廣場開公捕會。開完會就遊街,從古藺縣城開始,遊遍了永樂鎮、太平鎮、石屏磺廠、龍山鎮、護家鄉等鄉鎮,我們一路高呼口號,正氣沖天。武警兵不准我呼口號,拉動捆在脖子上的細棕繩勒我的脖子,把我的脖子都勒出血來了。

演示:掛牌遊街,人格侮辱
演示:掛牌遊街,人格侮辱

綁刑床。古藺縣邪惡的「六一零」人員陳漢釗、公安局局長、縣公安警察盧長紅帶領一幫警察夥同看守所所長熊均、看守所劉醫生、獄警張顯文等十多人強行把我抬到刑床上,腳手成大字形銬在刑床上,刑床是一根根的鐵稜條鋪設成的,空空的沒有臥具,人睡在鐵稜條上又硬又痛。我叫劉獄醫把手銬鬆一點,他反而一推兩下,把手銬銬的更緊。刑床的折磨,使我耳朵開始化膿,耳朵化膿好幾年都沒好。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被注射不明藥物。一幫警察將我按住強行打針,注射的是臀部。配藥打針是看守所的劉醫生。他們迫害我時,我一直對他們勸善,我說,法輪大法好啊,你們不要這樣對待法輪功學員打針時,公安局長也在迫害現場,我問他們:你們有姐姐妹妹沒有?你的姐姐妹妹若是被這樣折磨,你們怎麼想?被打毒針後,我全身發冷,冷得痙攣、抽搐,持續了好大半天。我還遭到灌食、灌不明藥物的迫害,從鼻子插管往胃裏灌。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遭警察毆打。一天,搜查監室,我們站在監室外,古藺縣看守所副所長徐永仲望著我,我不理睬他,他就咄咄逼人的問我是那裏人? 姓甚麼?叫甚麼名字?問完了就把我一番暴打,一陣拳打腳踢,打的我臉上火辣辣的,眼冒金星。當時目睹現場的有幾個警察和幾位法輪功學員。國家頒布的《監獄法》明文規定監管人員不得毆打被監管人員,徐永仲卻當眾表現他的違法行為。

在看守所直接參與迫害我的被告人:古藺縣「六一零」人員陳漢釗、公安局局長、公安局警察盧長紅、古藺縣看守所副所長徐永仲、古藺縣看守所警察張顯文、劉醫生等。

四、非法判刑、製造冤獄、司法參與犯罪

在看守所裏,「六一零」陳漢釗、古藺縣公安局的傅建等人多次對我非法審訊。有時隔壁公安局的人全部下班了,看守所開飯了,他們還在非法審訊。他們蓄意構陷製造冤獄,硬是將我推上了法庭。

在古藺法院的法庭上對我非法庭審,不依正常的法律程序,就像演戲,走過場。不准我發言、申辯,安排了一個邪黨的代言人充當律師,在法庭上大肆散播邪黨的歪理歪說。我是好人,我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一條一款,而法庭居然以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罪名,誣判我四年冤獄。

我是法輪大法修煉人,法輪大法教人堂堂正正做好人、行善事,是能使人修成一切為別人著想的偉大覺者的正法。實踐證明,修煉法輪功確實可以使修煉人身體健康、道德高尚。從社會功利來看,法輪功修煉人身心健康,不僅利己、利人、家庭受益,社會受益,對國家的繁榮、民族的昌盛有百利而無一害。修煉法輪功的人來去自由,沒有宣誓的儀式,沒有入冊登記的形式,沒有組織,也沒有組織可利用。

古藺法院對我的指控是假大空的構陷之辭,刻意顛倒是非,混淆黑白,以此製造冤獄達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目的。在強權下,這樣的冤獄輕而易舉就成了,由此,法輪功學員在監獄中遭受到有史以來中共對中國民眾的最殘酷迫害。

五、監獄酷刑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古藺看守所副所長徐永仲、看守所女警察王靜劫持到簡陽監獄二監區;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轉到苗溪監獄;二零零二年夏又轉回簡陽監獄七監區、後轉八監區。四年的監獄生活,我歷盡地獄之苦,看透了中共邪黨利用監獄迫害法輪功的種種罪惡。

受中共江氏集團指使,監獄使用種種酷刑逼迫法輪功學員所謂「轉化」,我經歷了極其殘酷的暴力「轉化」迫害。我在監獄裏反迫害,堅持信仰,拒絕穿囚服,不佩戴有×教標誌的胸牌,高呼口號反對開大會誣蔑誹謗法輪功。監獄對反迫害、信仰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極其殘酷,酷刑種種令人髮指,我所遭受到的酷刑有:

吊銬:在苗溪監獄長達十多二十天的吊銬。雙手反銬在鐵窗上吊起,只有大腳趾能沾地,頭髮被剪的亂七八糟。長時間不分晝夜連續吊銬,不准洗漱,不給喝水,每天只放下來三次,吃飯、上廁所,每次僅八分鐘,有時上了廁所就吃不成飯。十幾、二十個晝夜的吊銬,腿、腳腫的發亮,襪子口陷進了腫脹的肉裏,皮肉被襪子勒爛,潰爛化膿。手銬銬的很緊,如狼牙,一動就咬肉;手臂脫臼,手腕被手銬箍的皮肉潰爛,化膿流膿。在押的犯人被利用來充當迫害的邪惡工具,一夥伙的犯人來輪番上銬、接力上銬,一天二十四小時除三個八分鐘外,我都在吊銬之中。十多二十天過去,八分中的解銬時間到了,人已經站不起來了,全身趴倒地上,八分鐘也爬不到廁所裏去,要哭都哭不出聲了。手疼、手臂疼、腳疼、腰疼,全身除頭髮外,找不到哪點不疼的。疼痛使人處於昏迷狀態,不知冷熱、不知飢餓,分不清白晝黑夜,意識模糊的說起胡話來。我已經被迫害到這種成度了,姓彭的股長還把我繼續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單臂銬:近二十個晝夜的吊銬,看人不行了,上廁所都爬不去了,就換成單臂銬。把我的一隻手臂單銬在窗戶上,面壁而立。近二十來天一直在被吊銬折磨之中,人過度疲勞,過度虛弱,單臂銬著人站立不住,一會兒往前一傾,「砰」一聲就撞到牆上,不停的挨撞,撞的心裏發慌,難受極了,頭上撞起一個個包塊,脖子、胸口撞出青一塊、紫一塊的瘀傷。

在苗溪監獄,五十多天就遭受了吊靠、單臂靠、老虎凳等好幾種酷刑折磨。從苗溪監獄轉到簡陽時,留在手腕上的累累銬痕,令人皆觸目驚心。簡陽監獄的警察、犯人不由自主的盯著我的手腕,一個個默不作聲,以沉默掩蓋著內心的震顫。

背銬: 惡警稱「蘇秦背劍」。背靠一般人不到三十分鐘就疼痛劇烈,據說背銬會銬死人的,在監獄裏一般情況是被禁止的,七監區監區長余志芳卻對我施行背銬的酷刑。銬一陣,歇一會兒又銬,反覆銬,一連銬幾個小時,手臂已經銬的脫臼了還要銬。背銬銬了多少天多少次我都難以記清了。

酷刑演示:背銬
酷刑演示:背銬

吊銬籃板、反銬樹幹: 余志芳把我吊銬在籃板上,腳勉強踩在藍板支架上。整天銬,在露天裏,冷風吹,下雨淋,太陽曬,大約從二零零三年正月十幾一直銬到夏天到來。

簡陽監獄七監區有棵樹幹彎曲的樹,惡警利用那樹銬人,把我雙手反過來繞著樹銬起,樹是彎的腰就只能彎著,或者旁邊挪一點就只能仰起,不能正常的站立,一直保持著一個不自然的僵硬姿勢,令人非常難受。

銬著睡覺: 夜深人靜,我一隻手被銬在監室裏的鐵床的上鋪,一隻手銬在下鋪,人站立著,雙臂成斜線銬著,這就是睡覺。

酷刑演示:將法輪功學員的手一高一低地銬在兩張床之間,使其保持著向一側彎腰,身子不能站直的姿勢。
酷刑演示:將法輪功學員的手一高一低地銬在兩張床之間,使其保持著向一側彎腰,身子不能站直的姿勢。

在監獄幾年裏,我長期被銬著,簡陽七監區的監區長余志芳,換著各種方式輪番的、長期的不間斷的銬我。把我銬在壩子裏、銬在冬天冷夏天熱的棚子裏、銬廁所裏、或單獨銬在幾層樓上。弄我去關小間迫害的時候,手銬都打不開了,生鏽了。

打毒針: 在苗溪監獄施行吊銬酷刑之前,我被強行打了毒針。警察與犯人合夥,強行把我按倒在監室的床上打毒針,注射的是臀部。針打過一會兒,頭像爆炸一樣的疼痛,疼的我從床上滾到地上,昏死過去。犯人把我弄醒,拽我起來站著,不准我倒下,也不准靠在哪裏休息,還拽著我到壩子裏去走、去站,甦醒後頭還疼的厲害,難受極了。打了幾次毒針已記不清了。

各種方式的折磨性灌食: 我絕食抗議監獄非人的折磨,監獄警察就採用各種野蠻的方式灌食,把人往死裏整。如:苗溪監獄裏的站著灌食:背靠窗口站著,犯人從窗外抓住我的頭髮,前面的人抓手逮腳,管子從鼻子故意往氣管裏插,馬上就感到憋氣,心發慌,人就癱軟下去。這些人仍不鬆手,繼續灌,另一些人還擰手、掐鼻子。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酷刑演示:暴力灌食

躺著灌食,踩膝蓋:在苗溪監獄裏,惡警指使惡人按的按手,按的按腳,強行將我按倒躺下,手伸進口腔裏,使勁把我的嘴掰開,這已經夠痛苦了,獄警還唆使犯人站在我的膝蓋上踩,一邊亂踩一邊亂罵,膝蓋差點被踩破了。為了增加灌食迫害的痛苦,還有人在手臂上擰,手臂上被擰的青紅紫綠。

背銬著灌食:簡陽監獄七監區還對我施行背銬著灌食的酷刑。從鼻子裏灌。有時插管從鼻子插進胃裏,一天二十四小時不分白天黑夜的插起,兩個鼻孔腫了,鼻涕口水一直流,有時一插就插很多天不取出來,根本不把法輪功學員當人看。

銬著手銬邊毆打邊灌食:簡陽監獄以余志芳為首的惡警,把我雙手分開上舉著銬在監區大鐵門上,前面的人捏鼻子,摳口腔,把嘴掰開灌食,余志芳夥同犯人就從我背後用拳頭猛擊我的背心。後邊打,前面灌,弄的我喘不過氣來,差點絕命。惡警還說,再哭,用電棍電你。長期野蠻灌食,我的口腔裏被摳的潰爛,臉也掐爛了。從監獄回家時,臉上黑痂斑斑。

捆繩: 簡陽監獄余志芳和幾個犯人把我拖到幾層樓上,對我施行捆繩的酷刑,上肢是 「蘇秦背劍」式的背銬著,下肢雙腿合併一起用繩子捆。惡人惡警用約三公分粗的警繩從小腿處往上捆,雙腿合併著捆到膝蓋以上。繩子緊緊的、密密的一道挨著一道的纏,捆著強行按我跪下,「幫教」還在旁邊坐著謾罵,在身體承受著極度痛苦的同時還對我進行精神的折磨。我撕心裂肺的哭喊,驚動了獄部警察,他們嘀咕一陣把我換到了八監區。

「栽秧子」酷刑: 將雙腳並攏,直膝不能彎曲,彎腰下來,雙手掌著地,從晚上一直折磨到第二天早上,整整一個通宵,頭倒置著,血湧向頭頂,頭脹的非常難受。第二天,雙腿僵硬,腫了,邁不開步,走不動路,夾著雙腿,半寸半寸的挪,一個小溝都跨不過去。第二天繼續站,不准坐。

暴打: 余志芳下手狠毒,經常下死心打我。有時把我銬在鐵柱上猛打,打頭部、全身亂打,邊打邊罵,頭上、身上大包、小包隨處可見。她還穿著高跟鞋,穿著帶鐵釘的皮鞋猛烈的踢我。

余志芳打人的毒招是,手指的二關節曲起,用指關節的骨頭打人,從頭上、臉上往下挎。下手之處就會鼓起一個個的包塊,青一處、紫一塊的。

苗溪犯人在惡警的指使下,打人更是肆無忌憚。如用鞋底打人,猛力抽打,反覆打,打得我眼冒金星,面部紅腫。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裸體毆打、打下身:我堅決不穿侮辱人格的囚服,余志芳就率犯人將我關進廁所,強行剝光我的衣服,使我全裸著身體,或半裸著下身,叫在押犯用藿麻抽打;用棒子打;用叉頭掃帚的枝枝椏椏打,專門對著下身打。藿麻是一種野生植物,碰到皮膚上起疙瘩,又疼又癢。

余志芳暴力迫害我已經做到這個份上了,她還不解恨,還在犯人面前多次揚言:整死她!在我的面前也揚言:整死你!有幾個被監管的老太太,看見余志芳的暴行都悄悄的流淚了,為我擔心,提醒我當心點,說:她要整死你。

余志芳,只要想起她我就非常難過,禁不住淚流滿面,我不知她為甚麼一點善心都沒有?人性哪去了?良知哪去了?法輪功學員在忍辱負重中怎麼樣勸她、給她講真相,她就是聽不進去,可憐的淪為中共迫害的犧牲品。如果沒有中共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這場邪惡的迫害,沒有中共對警察的脅迫、與妖言蠱惑,她或許會是個好女人,好警察,不至於本性迷失變成今天這個樣子。

羞辱、蚊蟲叮咬: 我是好人,沒有做錯甚麼,更沒有犯罪,進監獄是被迫害,我不是犯人,我拒絕穿囚犯的服裝。一天我被銬著時,余志芳操剪刀從我身後把我穿在身上的衣服剪爛,脫下來扔了,還唆使犯人把我其餘的衣服統統扔進垃圾,讓車裝出去倒掉。然後把我銬在廁所裏,有時把手銬在前邊,有時銬在後邊,銬在廁所的水管上。廁所裏又髒又臭,到處是污水,環境比任何地方都惡劣。

銬在廁所裏,余志芳指使犯人抓住我的頭髮拍我的裸體照,又喊一名男性獄警來觀看我下半身赤裸的形像,羞辱我。銬在廁所裏,我手動不了,赤裸裸的身體任憑蚊子叮咬,全身密密麻麻布滿蚊子叮咬的紅點和數不清的疤痕。

綁老虎凳:我還經歷了苗溪監獄綁老虎凳的酷刑。背靠著牆,雙腳並攏往上抬,整天坐,經常不讓上廁所,有時快憋死人了也不准上廁所,老虎凳酷刑一坐就是好幾天。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站刑: 連續站幾個月,面壁而站,從早六點站到晚上十二點,腰站的很疼,腳底站出厚厚的老繭,雙腿變的僵硬。幾年冤獄回家後,腿還硬梆梆的,老繭還在,很長時間才恢復正常。

拖、甩、磨爛肉體: 七監區壩子的地面凹凸不平,石子露出地面,惡警余志芳指使犯人拽著我的雙腿、或者是單腿,拖著我使勁跑,故意讓我的身體在地面上磨,還拽著我的腿磨盤式的甩,讓我的身體在地上磨來磨去,一會兒身體的皮肉就磨壞了,磨破了皮,磨出了血。

行巫術擾亂精神: 一天晚上夜深人靜時分,余志芳唆使警察與犯人把我拽到七監區外,有兩個犯人是以前在社會上行巫術的巫婆,一個六十歲左右,一個四十歲左右。她們把我吊銬在一棵樹上,巫婆在我腰間纏上紅布條,用紙寫上我的出生年月,口中念念有詞,點火把紙燒了,又把水泡的飯潑在地上。一個巫婆抓些泥沙向我身上一把把的撒,喝口涼水,趁我不注意就把水噴吐在我的臉上,然後連水、口水向我噴吐幾次。我心中有大法,有師父,裝神弄鬼的小能小術恐嚇不了我,亂不了我的精神,動搖不了我的堅定正信。

我被非法判刑,在冤獄熬過四年地獄般的漫漫長夜,殘酷的迫害沒有一天停止,回家的那天都是從隔離室出來的。

六、堅決追找監獄有罪的惡警 與協助惡警犯罪的不法份子

中共江氏流氓集團利用監獄的職能迫害法輪功學員,縱容監獄警察、犯人濫用酷刑、行邪作惡,造成監獄警察與在押犯人違法犯罪。監獄警察用強暴手段剝奪他人的信仰、指使被監管人員毆打其他被監管人員、警察夥同在押犯人用各種酷刑折磨被監管人員,均係監獄的嚴重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故意違法,犯下徇私枉法罪,瀆職罪;犯故意傷害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酷刑罪;監獄中是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惡人,如苗溪監獄的姓高的監區長、姓王的監區長、張姓主任、幹事大周、小周、彭姓等幾個股長、幾個男獄警;以及簡陽監獄以余志芳為首的惡警、幫凶犯人,均是本案的被告。被告犯罪事實確鑿,罪責難逃。

我勸過惡警余志芳不要迫害法輪功學員,我說,以後國家都不會反對法輪功的,法輪功好得很。她竟說:「國家不反對,我都要反對。晚上我吊鹽水針,白天奉陪你們,我有這個恆心。」

前幾個月明慧網上報導余志芳整死了好幾個法輪功學員,人性全無,良知全無,受中共惡黨暴力教唆,變異成了中共如意的迫害狂。血債累累,罪惡累累,天上人間都不會放過她的。

在監獄裏遭受的種種酷刑折磨,使我一個在法輪大法修煉中獲得新生的人,幾乎被迫害成了廢人,連生活都不能自理了。但我心中的「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師尊好」的正信堅不可摧。余志芳認為我不過是個不起眼的山區婦女,她萬萬沒想到,她用盡一切殘酷流氓手段和邪惡的招術,都動搖不了法輪功學員堅如磐石的心。暴力迫害失敗,她「轉化」不了法輪功學員很不甘心,給我寫了幾十頁加刑期的材料,說要讓我每個監區都蹲遍。她還氣急敗壞的說:「我就有這個魄力,有這個能力,喊政府把你丈夫押到監獄來,看看你這個樣子。我要抽你的筋,把腳筋給你抽了。我整不死你,你出去我都要喊黑社會扒你的皮,抽你的筋,整死你。」

我出獄後,大約在二零零七年秋天,這個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鮮血的兇手余志芳,還帶領八監區監區長劉某和幾個男獄警,流竄到古藺,要古藺縣委、縣政府、「六一零」配合,以「回訪」為名迫害幾名法輪功學員。石寶鎮司法服務所的周龍釗、石寶鎮派出所所長邵光輝、唐興龍(單位不詳)、石寶街道社區支書吳柱軍等十幾人積極配合余志芳,闖到古藺行邪作惡,他們在我丈夫女兒家一天三進三出,到處找我,企圖進行綁架。唐興龍為了抓到我,幾乎把丈夫女兒家的門都快打爛了。

以上提到的幾個配合惡警余志芳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助紂為虐的古藺縣、石寶鎮的本地區壞人,已成為本案的被告。

七、繼續跟蹤、監視及洗腦迫害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日,我四年的冤獄期滿,從簡陽監獄回家,是石寶鎮綜治辦主任楊林來「接」的,我沒有獨自回家的自由。從冤獄回家,馬飛還不放過我,還在幹著違法的壞事而不醒悟,隨時開著車追我。石寶社區邪黨支書吳柱軍、及專門被利用來參與迫害的王少光、李邦民等人,還有個別吃低保的也被脅迫來監控我。石寶鎮政府規定,吃低保的人員不准煉法輪功,吃低保的人要協助迫害法輪功。龍三娃是石寶鎮政府請來煮飯的,實際沒煮飯, 長時期幹著監控我,跟蹤我的違法之事。我舅舅家離我三十幾里路,他們都安排了一個女的瘸子來監控我。

永樂鎮派出所所長王洪友調到石寶鎮當了邪黨書記,我二零零五年回家後,王洪友指使綜治辦人員楊林、派出所警察馬飛等一夥人對我跟蹤、監視;楊林還下令不准我到同修家,凡是我去的地方都派人跟蹤、監視;楊林還打電話或親自到我娘家騷擾,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破壞我的正常生活。他們甚至玩些花招、使些詭計欺騙我上圈套,企圖製造再次下手加重迫害的機會。

二零零五年九月,石寶鎮書記王洪友給石寶派出所所長邵光輝、唐興龍、政府綜治辦楊林、警察馬飛一夥合謀把我綁架到古藺縣箭竹鄉洗腦班迫害。那天,我在娘家本組親戚家辦喪事,他們當著眾多普樂村村民的面,在光天化日下將我綁架,把我劫持到箭竹洗腦班非法關押起來進行洗腦迫害。洗腦班是古藺「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設置的一個特殊監獄,不受任何法律的約束,想抓人就抓人,把人抓來關起進行強制性的剝奪信仰的精神迫害。古藺縣政法委書記、「六一零」頭目夏傳貴在箭竹洗腦班坐鎮指揮。

在箭竹洗腦班,我拒絕接受那些污衊誹謗法輪功的歪理邪說,不向邪惡的「轉化」妥協,並絕食抗議對我綁架、關押及洗腦迫害,要求還我自由,放我回家。古藺縣政法委書記夏傳貴指揮陳明權、 雷力、劉笑芬、簡豔一夥體罰我,強迫我站,還對我強行灌食,灌不明藥物,灌辣椒湯;打罵;還威脅、恐嚇,說:不「轉化」,就判刑勞改,或者送重慶精神病院。

箭竹洗腦班頭頭是古藺縣政法委書記夏傳貴,不法人員陳明權(男)、 雷力(男)、劉笑芬(女)、 簡豔(女),這些人是古藺縣各部門抽調來專門搞「轉化」的,這些協助惡黨對法輪功學員洗腦迫害的不法人員,均在本案被告之列。

八、騷擾不斷、圍捕全家

在箭竹洗腦班被迫害一個周後剛回家幾天,石寶派出所所長邵光輝、警察馬飛一夥,從天樓吊大繩子破窗而入,闖進我在石寶租住的房子裏,非法查抄,當時家中只有我一個人。隨後,石寶鎮書記王洪友、派出所所長邵光輝指揮朱海飛一夥強行把我從租住的房裏攆回石寶鎮政府宿舍,便於一天二十四小時專人監控,我走到哪裏都派摩的、小車跟蹤。

二零零七年一月,我丈夫剛從監獄回家,古藺縣政法委、石寶鎮綜治辦馬超傑、石寶鎮副鎮長陳正龍等人闖進我家,尋機迫害。

大約二零零八年,我們在石寶下街給女兒看屋,石寶鎮副鎮長陳正龍、石寶鎮派出所所長邵光輝、石寶街道村支書吳柱軍闖進女兒家騷擾,搶走大法書籍。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古藺縣「六一零」人員周強等人在二郎鎮、東新鄉、太平鎮連續綁架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四月五日又下令石寶鎮書記徐彬指揮綜治辦楊林、武裝部部長楊康、派出所張民警、石寶街道村支書吳柱軍、石寶街道村主任李榮華等闖進普樂村我女婿鄒安勇家大搜捕,樓上樓下、豬圈牛欄、幾間烤煙房全搜遍,鄰居家全搜,普樂村村長王少光在公路上放哨,想截攔抓我丈夫和我,還想抓我大兒子。那時我全家只有我們三人在一起。

同年五月四日, 石寶鎮書記徐彬、鎮長徐懷凱以金錢為誘餌,利誘普樂村村民李邦民在我丈夫老家二十四小時蹲坑監視,同時派一些警察、一輛警車堵在我娘家後邊的公路上,布下包圍。深夜,普樂村村民李邦民等一夥人提著大燈在公路上、小路上、在荒山野嶺中追找我們,連夜圍捕。

九、製造家破人亡的悲劇 迫害者罪責難逃

二零零九年五月,這些不法份子沒抓到我們,石寶鎮邪黨書記徐彬、鎮長徐懷凱、人事幹部李銳紅、財政所所長夏江奎等就把丈夫的退休養老保險金全部凍結。隨後,這些邪黨人員破門而入,把我們在石寶鎮政府裏的宿舍強行霸佔。我們被逼到絕境,無家可歸,沒有飯吃,一家三口走投無路,流離失所。可憐我那八十歲的老母親無人照顧,房屋將塌,被迫離家出走,流浪異鄉。

自從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起,我的家庭遭受到嚴重迫害,一直處於分崩離析的之中。這場殘酷的迫害,還奪走我家曾祖曾孫四代人的三條人命。

一九九九年黑色的「七二零」降臨,我與丈夫均被非法關押,丈夫還遭洗腦迫害,看守所、洗腦班三進三出,家中老人無人管,孩子無人照料。孩子生活、讀書沒有經濟來源,在騷擾與動盪不安中,兒子被迫輟學,兩個孩子離開家鄉,四處流浪,打工謀生。小兒子才十七歲,還是未成年的孩子。這期間,丈夫羅正貴的女婿、女兒在外打工,交給丈夫照看的三個外孫很小,也落到無人照顧的境地。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我老父親眼睜睜的看著惡人、惡警將我綁架、帶走,當時我喊一聲「爸」 ,父親頓時老淚縱橫,悲憤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年邁的父母苦苦熬著、盼著,等我回家。可我還未回家,二零零三年丈夫又被非法判刑遭冤獄,我父親氣的倒了床。我父親怎麼不氣呢?他明明知道我們都是好人,是被冤枉的;他見證了是法輪大法給我們全家帶來光明和幸福,我們的遭遇是不公的。他親眼看見我們身心的變化,他說他也想修煉。如果沒有迫害的發生,我父親一定會得到珍貴的佛法,步入修煉。不幸我父親沒等到那天,含冤、悲憤離世。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日,歷經四年的魔難,我從簡陽監獄回到石寶,家中蛛網密布,灰塵厚積,空無一人。兩個兒子遠走他鄉 ,丈夫落入冤獄,父親沒有了,母親孤獨的守著搖搖欲墜的破屋,在風燭殘年中期盼著家的團圓……

二零零八年,大兒媳婦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就病了,那時我們處於被騷擾的迫害中,丈夫的退休金被剋扣,經濟緊張,生活十分困難,無錢送孩子進醫院醫治,小孫子幾天就夭折了。

兒子與媳婦本來準備等孩子生下就外出打工,二零零九年五月邪惡之徒圍捕我們,這對年輕的夫婦被迫分離,天各一方。

大兒子離開我們各自逃生,單身一人四處奔波,顛沛流離,居無定所;孤苦伶仃,人地生疏,打工工錢低;失去愛子,夫妻分離,遠離父母,在重重壓力下,思想崩潰,精神垮了,他病倒了,病情一天天加重,一聲聲咳嗽,一口口吐血而無錢醫治,二零一一年四月活活痛死。死時,身無半文;死時萬分難受,雙手撓胸,精神和身體都非常痛苦。

我們的遭遇,家破人亡,妻離子散,這是近十年間中共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發生在紅色中國裏真真實實的人間慘劇。人有生存的權利,有信仰的自由,人有追求家庭幸福的美好願望,是誰,破壞了這一切?是誰,奪走了這一切?凡參與迫害法輪功迫害了我全家、造成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悲慘結局的邪黨各類人員,有不可逃脫的罪責!

他們助紂為虐,為這場迫害推波助瀾,其行為觸犯國家憲法、刑法、國際人權法等等各類法律法規,違法犯罪事實確鑿。

十、我的訴求與最後的忠告

我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被告說幾句話。

古藺地區邪黨各級部門積極追隨迫害,給我們這方善良的修煉人帶來空前的災難,看看你們留在宇宙歷史中的一切,你們共同參與,把法輪功學員迫害的那麼慘,我想問問你們,你們到底還有一點良知沒有?你們到底還有父母、兄弟、兒女沒有?你們為人民服務就是這樣整死人的服務嗎?你們這些父母官就是這樣整人害人嗎?不整死人心裏過不去嗎?難受嗎?

置我於冤獄的檢察院、法院及各司法人員,你們非要把我們塞進監獄才心甘嗎?我們在監獄遭受的痛苦就是你們償還不清的罪業。把好人推進監獄火抗裏去讓他遭受殘酷折磨,你們心安理得嗎?你們執的甚麼法?在為誰執法?你們製造冤獄破壞國家法制,對國家的危害有多大,對人民造成的傷害有多深,你們知道嗎?今天,是甚麼原因使你們執法人員成為被告,你們應該深刻的反思。向法輪大法、向大法的師父懺悔吧;向法輪功學員懺悔吧;立即停止迫害,否則,走向審判台的一定是你們,天理人道都不會放過你們。

我丈夫忠心耿耿賣力工作幾十年,造成全身病痛,慈悲偉大的師父沒要我們一分錢,身體給我們淨化了,給了我們健康的身體和健康的心靈,丈夫一年就可以為國家節約幾千元的醫藥費。丈夫在領養老金時,財政兩次失誤多給了他的錢,一次二百元,一次是三百元,丈夫發現立即退回,我們一分也不要。我們修心向善做好人,反而迫害我們要我們坐牢,還要給我們洗腦,想把我們變成壞人,這樣的社會正常嗎?

石寶鎮的官員們,羅正貴的退休養老保險金是他辛辛苦苦工作幾十年憑勞動掙來的,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你們怎能想扣就扣?怎能想凍結就凍結?那是你們包包裏的個人財產嗎?有迫害者說我們領「黨」的錢反共產黨,這錢是「黨」創造出來的財富嗎?這是人民的血汗!我丈夫羅正貴不賣力工作幾十年誰又能白白給他錢呢?

我們以真、善、忍做好人究竟錯在哪裏?為甚麼要害的我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你們追隨中共邪黨誣蔑、誹謗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抓、關、判、洗腦、勞教數十萬,迫害致死三千多,還不包括失蹤的、被活取器官遭謀殺的法輪功學員,所做的這一切,必將遭到天懲、清算,那是自食其果的歷史必然。

希望所有涉及本案的被控告者,清醒過來吧,好好反思,立即懸崖勒馬,不再破壞大法,不再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要再追隨邪黨作惡。大法是慈悲的,你們有些人參與迫害是被邪黨謊言欺騙、被邪黨強權脅迫,迫害善良也許本不是你的本意,不管你在這場迫害中幹了甚麼,只要你能明白真相,立即停止迫害,大法都給以歸正的機會。

如果你們人人了解法輪功真相,尊敬法輪功師父,尊崇「真善忍」,你將會得到大法的福報。如果你們人人了解法輪功遭受迫害的真相,認清中共邪惡的本質,退出邪黨的黨、團、隊一切組織,你將會有美好的未來,個人前途光明,家庭平安幸福。

如果繼續追隨惡黨一意孤行迫害到底的、人性全無、善念無存、無可救要的,那我們就追究到底,追討命債血債,追討經濟賠償,追究法律的嚴懲。何去何從,你們決定。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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