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葫蘆島市李鳳春被綁架 惡警叫囂「使勁判」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被迫離家在外的遼寧省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李鳳春七月十八日十九點在瀋陽被綁架。第二天,葫蘆島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陳玉龍給李鳳春母親打電話,說李鳳春在瀋陽被綁架回葫蘆島,已被非法批捕,並惡狠狠的叫囂:一定要使勁判(刑),這幾天就到葫蘆島判刑。

李鳳春,四十歲,葫蘆島市建昌縣小德營子鄉新立屯人農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與丈夫於海洋屢遭中共邪黨迫害,長期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三月份,於海洋、李鳳春遭到當地惡警非法抄家迫害,夫妻倆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於海洋夫妻在葫蘆島市連山區臨時住處被葫蘆島市連山區國保大隊大隊長張軍等人、塔山派出所所長孫立強 、指導員劉士君、警察王九儒及兩個協警等十幾人綁架、搶劫,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被搶走的物品有:電腦、打印機、摩托車、手機等物品,還有四千八百元錢。幾天後,所謂案件被轉到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日,連山區檢察院認為「不夠批捕」,於海洋夫婦以「取保候審」得以回家。

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上午,於海洋夫婦到塔山派出所去要回被非法搜去的錢物,警察王九儒急眼了,誣陷於海洋夫婦「圍攻」,並推脫說除摩托車外,其餘所有物品都在連山區國保大隊,你們找他們去吧。於海洋夫婦隨後又來到連山區公安分局去要,惡警當場將於海洋非法扣押,李鳳春走脫。下午連山區公安分局孫樹森、王樹民簽署對於海洋的非法刑拘通知單,上寫「破壞法律實施罪。」

於海洋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九日一直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二零一零年二月七日,於海洋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誣判六年,二零一零年七月被劫持到大連市監獄。

李鳳春當時趁機走脫,葫蘆島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一直沒有放過她,逼得她有家不能回,一直漂泊在外,於海洋家中年邁的母親和他們未成年的孩子無人照看。

兩年多來,葫蘆島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陳玉龍等人多次闖入於海洋家中和李鳳春母親家中搜查李鳳春,並非法抄家。今年七月一日,惡警還闖到李鳳春母親家中,逼其家屬提供李鳳春下落。有關於海洋和李鳳春的迫害詳情明慧做過多次報導。

參與迫害相關單位和個人:
區號0429  
郵編125001

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分局

國保大隊  辦3175041 辦3175026 辦3171605
大隊長陳玉龍   辦3171030 13998988339       
教導員於貴秋   3171031     
副大隊劉士軍   3171063     
副大隊任清澤   3171050          
副大隊侯愛軍 
孫樹森
王樹民

塔山派出所:4016007
所長孫立強、魏朝、王九儒、劉士君

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
檢察長姜公臣 辦2659001
副檢察長黃忠凡 辦2659006、宅3126391
副檢察長王穎 13842996588
副檢察長張曉丹 辦2659006、宅3035888
副檢察長月紅崗 辦2659007、宅7777707
副檢察長殷維順
檢察官馮新
檢察官周麗娜
檢察官馬洪軍 2135528 13942900369
調研室段樹森 3951801
內勤室 2659037
舉報電話 2122000
監所監察科 2659059
檢察院檢察員李清豔
鄉鎮檢察室:  2659079、2659028

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
地址:濱河小區 郵編125001
區號:0429
院長駱忠山 2163111 2160072
副院長室 2160821 2160491 2160843
副院長朱永存 2603760 2166166
副院長王海燕 2160228 3315111
副院長陳天文 2160843 2859789
副院長康廣欣 2163941 3110032
庭長卜立民 2160074
副院長王學志 2160931
副院長郜金寬 2160843
主任劉漢國 2163920
刑事庭劉恩棟 2160530 2912000
刑事庭李德海 2163963 2163962
大庭皮成文 2161064
三庭庭長
馬文勝 2160191
王鳳 2163926
郝國君 2160679
郭興林 2160018
劉奧 2163926
赫牛 2163928
立案庭馬文君 2161062
立案庭張微 2161064
流程辦羅玉珂 2161063
流程辦金鍵 2163906
劉林義 2163922
民一庭: 2160108
張尚生 2160013
唐林 2163923
民二庭王長民 2160274
政治處 2160842
民三庭 2160191 2160679
辦公室 2160231
檔案室 2160027
督察室 2161084
行政庭 2160216
審判監督庭 2160741
研究室 2163920
法警隊 2160034
刑事庭 2160530
代表連絡室 2161140
立案庭 2160251 2161062 2161063 2161064
監察室 2161085
李愛華 2160250
李福山 2163959
立安庭 王月秋 2161064
審判委員會
杜偉平 2163919
母彤 2163912
孫越 2163913
楊作興 2163955
崔麗軍 2163939
政治處
陸素娟 2160763
孟石磊 2163915
段沿東 2160842
楊志恩 2163928
執行局
副院長
朱永存 2603760
徐世江 2603772
於千海 2603775
潘世純 2603778
譚香梅 2603781
馬印良 2603762
沈曉天 2603761
趙宏臨 2603763
王泉 2603769
周佔貴 2603771
朱春陽 2163919

葫蘆島市中級法院:
地址:葫蘆島市龍灣大街 郵編125001 
區號:0429
院長柴學偉 辦3166501
內勤電話: 3166465
法官李建波
刑事庭庭長安靜
刑事庭副庭長袁曉芳
刑事庭負責審判高恩思
王建國
內勤電話3166465可找到:院長柴學偉、刑事庭的庭長安靜、高恩思、王建國
刑二庭:3166468 3166472 3166471 3166487 3166469 3166470 3166449 3166428 3166449 3166504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