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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當局利用世界大學生運動會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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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綜合報導)

目錄
一、中共設立四級「大運安保領導小組」
二、加劇迫害法輪功,已持續近千天
三、迫害手段之一:綁架
四、迫害手段之二:非法勞教、判刑
五、迫害手段之三:非法剝奪居住權
六、迫害手段之四:非法搜查與監控
七、迫害手段之五:欺騙宣傳和方方面面的迫害政策
附錄一:二零零九年深圳部份被綁架法輪功學員
附錄二:二零一零年深圳部份被綁架法輪功學員
附錄三:二零一一年深圳部份被綁架法輪功學員
附錄四:深圳結交的國際友好城市與友好交流城市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北京時間凌晨三時,深圳這個建市二十六年、平均年齡二十六歲的城市,獲得了第二十六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的主辦權(以下簡稱大運會)。調查顯示:自二零零八年末以來,中共深圳當局大力迫害法輪功。

一、中共設立四級「大運安保領導小組」

深圳「大運安保」級別與「北京奧運」相同,主要負責人都是迫害法輪功的打手。

中共在中央一級,成立了「國家大運安保協調小組」,由公安部副部長(兼)、黨委副書記任組長(現任為迫害法輪功主兇劉京的接任者李東生),專門出台了大運安保工作總體方案,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周永康等有多次批示。

中共在省一級,成立了「廣東省『三會』領導小組」(「三會」指亞運會、亞殘會、大運會),由屢遭海外法輪功學員起訴的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省長黃華華任組長。

中共在深圳市一級,成立了「深圳市大運安保工作領導小組」,由深圳市委副書記、市政法委書記任組長(首任為白天,現任為王穗明)。

中共在深圳市公安局一級,又分別成立了「深圳市公安局大運安保領導小組」和「深圳市公安局大運安保辦公室」。

二、加劇迫害法輪功,已持續近千天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在北京奧運結束兩個月後,離大運會正式開幕還有將近一千天之際,深圳市大運安保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正式啟動大運安保工作。所謂推廣北京奧運「安保經驗」的「及早準備、及早部署」。

七個多月後的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兇、中央「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劉京即來深圳視察安保籌備工作。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和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至十五日,劉京的接任者李東生兩赴深圳「檢查、調研、指導」。

法輪功成為中共「大運安保」的重點迫害對像:操控媒體污衊攻擊、非法的嚴密監控、非法剝奪居住權(法輪功學員不予辦理深圳市居住證)、強制遣返回原籍、頻發的綁架、非法勞教、枉法裁判等等。

中共利用大運會迫害法輪功,絕不僅限於公安與政法委系統,而是波及社會各個層面。例如,二零一一年廣東省教育廳出台的「迎大運保安全」七條工作措施,其中第六條即是攻擊和在校園嚴密防控法輪功。

中共利用大運會迫害法輪功,也絕不僅限於深圳市,而是波及全廣東省、與廣東接壤的省、市、區乃至全國。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中共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辦在深圳市召開環粵「護城河」工作協調會,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和廣東共6省(區)的黨委政法委一起簽訂了《深圳大運會環粵「護城河」工作協議》,所謂構建省(區)際防控協作工作機構,建立部門專業協作和邊界區域協作機制,進行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重點人員管控等等「多項安保工作」。

中共自二零零九年起,利用大運會加劇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持續至今。而今,大運會即將開幕,深圳的恐怖氣氛也越發嚴重。

三、迫害手段之一:綁架

二零零九年以來,深圳市數以百計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為國際社會所知悉姓名者凡一百人,詳見附錄。據悉,二零零九年年中,僅寶安區看守所劫持的法輪功學員即有三十多位。

長期非法監聽監視,群體性綁架

例1: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九日,深圳市民治街道辦日出印象花園5棟102號房主鄧輝被綁架。中共檢察院的起訴書中稱鄧輝被寶安區公安分局國安支隊(特務)長期監視調查,還稱她家是個資料點,長期有十幾個人聚集等等。鄧輝被誣判三年,現遭廣東省女子監獄劫持迫害。

例2:因電話被非法監聽或被人密告,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日左右,佛山、梅州、深圳三地警察幾乎同時行動,綁架了欲去觀賞香港神韻晚會的廣東饒氏三姐妹。其時,深圳市洗腦班(即「深圳市法制教育所」)一時人數飽滿,劫持的都是香港神韻晚會購票者。

例3: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和四月二十二日,深圳「六一零」進行了兩次群體性綁架,受害者具體人數不詳,已知有陳桂華、申紅梅、李紅洲、湯清華、聶勇、李丹、萬蘭清、黃碗嫻、孫潔豐、劉梓雲、鄭姓法輪功學員、童玲等。深圳市「六一零」的綁架行動早有準備,他們利用電話監聽等手段監視、監聽、跟蹤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四月四日,一名在深圳市中共當局內部工作的人士在明慧網披露:深圳當局目前正借大運會之名,進行新一輪的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由於世人越來越明白真相,警察想通過不明真相世人的舉報線索來綁架法輪功學員已不可能,他們就把重點放在監視法輪功學員的網上郵箱和打真相電話上,只要發送真相信息和打真相電話超過三人就綁架、勞教。

荒唐的綁架理由

例1: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三點許,東北法輪功學員李妍,在深圳市南山區深圳灣口岸持中國護照前往香港出境驗證時,被口岸邊檢人員在其隨身攜帶出境的個人物品中查獲了有關法輪大法的電子文件而被綁架。

例2: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左右,家住深圳市福田區華泰住宅小區的張福英(女,六十五歲)與她的一位親人一同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香蜜支行匯款,遭構陷(不明真相的銀行工作人員見每一張紙幣都有手寫的「真相語」),被景田派出所綁架,劫入深圳市法制教育所(洗腦班)迫害。據說,她的家人去洗腦班要人時,洗腦班以「大運會」為藉口,拒不放人,說要等「大運會」閉幕後才能放人。

綁架手段惡劣,株連迫害

例1: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早晨八點左右,「六一零」惡警帶七、八人,到法輪功學員張慧家,把防盜門砸壞,非法抄家,家中的大法書籍全部抄走,張慧走脫。

例2:六旬老人陳桂華,廣東普寧人,善良,在深圳橫崗安良八村藍屋圍經營一家小店,附近村民都喜歡去她那兒消費。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下午五點多鐘,來了十幾名警察和兩輛警車,將陳桂華毒打、用腳踩倒在地,反背銬著劫持走,還搶劫了現金四、五千元,手提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各一台,身份證、信用卡、銀行卡各一個,駕駛證一本。村民都很震驚,一老太太還說:「這警察也太壞了,不就是煉法輪功嘛!」

例3: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劉曉光、劉景澤、隋趙宏、盧春榮、謝延春、墨蘭等被綁架。在惡警綁架法輪功學員過程中,老百姓直呼恐怖。墨蘭的丈夫當時被五六個惡警按倒在地,拳打腳踢暴打。並對法輪功學員家屬實施株連迫害:不許劉景澤的女兒上學,還脅迫房東趕走劉景澤的妻女;而劉曉光的親人從黑龍江趕到深圳探監,惡警不但蠻橫剝奪探視權,還威脅要對劉曉光非法判刑。

被綁架法輪功學員受迫害嚴重

例1: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原四川雙流縣華陽鎮職中美術教師黃淺在深圳市布吉鎮講真相時被綁架,遭廣東省女子勞教所劫持兩年,勞教所又非法加期一個月零五天,期間遭受了藥物迫害、性摧殘等迫害,神智一會兒清醒一會兒不清醒,期滿後又被雙流縣六一零劫持到新津洗腦班繼續迫害,連家屬都不准接見。

例2:張姓女法輪功學員遭深圳市法制教育所(即洗腦班)迫害致骨瘦如柴、生命垂危,才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晚被送回家。該法輪功學員四十五歲,未婚,在洗腦班被晝夜輪番強化洗腦;野蠻灌食多日,每次都造成她肺部和氣管嚴重破裂,從鼻腔噴出大量的血液,十分痛苦。之前,她已遭監獄劫持監獄九年零十個月,兩肩膀被打斷和變形,身體已被迫害殘廢。

例3: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深圳華為公司員工墨蘭(女,約三十歲,碩士)被綁架,七月十一日早上被釋放,但精神受了很大的刺激,人不清醒,懷疑被注射了藥物。墨蘭平時很能說話,現說話東一句西一句的,要不就邊哭邊說:「太邪惡了!太邪惡了!」墨蘭有一陣清醒時,還知道叫快些把劉曉光等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都救出來吧,她說那裏的惡警真是太邪惡了。

迫害社會精英

例1: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在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聖淘沙被綁架的韓以明,是原西南大學資深油畫教師,古典油畫技法研究專家,曾於一九九五年受「日本東京都西洋美術史研究所」邀請去從事古典油畫技法研究、交流。西南大學美術學院能開設「古典油畫技法」課者,唯韓一人而已。

例2:王江北,是深圳乃至廣州教育界家喻戶曉的優秀教師,其德化教育的方法,使學生在品德與學業上都得到了長足的進步,培養出許多高考狀元、留學國外的優秀學生。二零零九年「六四」前,王在北京機場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例3: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上午被深圳市天安派出所從工作單位綁架的王偉,四川籍,初中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六年畢業於華中科技大學電子專業,是深圳頂星科技公司的優秀員工。而王偉的妻子懷有身孕,一個月後就要生孩子。

四、迫害手段之二:非法勞教、判刑

自二零零九年開展「大運安保」以來,深圳市已有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荒唐的是,即使按照中共現行的憲法和法律,也是修煉法輪功合法,迫害信仰有罪。中共深圳當局卻仍打著「法律」的幌子來踐踏法律。

例1: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在剛從洗腦班出來半個月的袁新英家裏,袁新英、菅淑真、王阿姨、吳小姐四人齊被綁架。後,袁新英被非法判刑三年,吳小姐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八月份劫入廣東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例2: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鄒秀玉、許建瑛被綁架。十一月二十三日非法開庭,法官叫法警把她們的親人都趕出了法庭。律師說:「告知書上不是寫著公開審理嗎?是允許親屬參加的呀!」可法官卻耍賴說:「法輪功是關係到國家的秘密,家屬不能參加。」非法開庭前後不到半個小時就草草休庭了。最終,鄒秀玉被非法判刑三年,許建瑛被非法判刑二年。

例3: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下午,劉燕濤在華強北上班期間遭便衣跟蹤,綁架。隨後,警察闖入劉燕濤的龍崗區布吉街家中,洗劫家中大量資料和各種物品,將劉燕濤的母親饒芳、三妹劉碧濤一併綁架,投入臭名昭著的龍崗看守所。過後,饒芳、劉燕濤、劉碧濤分別被枉法裁判有期徒刑三年、三年兩個月、三年六個月。年近七十歲的饒芳在一年多的牢獄折磨中,現已滿頭白髮,蒼老憔悴,讓家人難過的傷心落淚。

五、迫害手段之三:非法剝奪居住權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深圳市公安局舉辦新聞發布會,首次公開宣布七類人員被列入了「不受深圳歡迎黑名單」,他們都不能辦理居住證。法輪功學員被列入其中第二類,上訪人員被列入第三類。

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四月十日,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治安高危人員排查清理百日行動」,宣布已強制八萬名所謂「高危人員」離開深圳。其中,法輪功學員是迫害重點。這種踐踏法治的野蠻行徑,遭到社會各界的譴責。

一位被中共拘留所迫害致腎衰竭之後才釋放的深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二月四日在明慧網自訴其被剝奪居住權的經過,如下: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四日在我生命垂危之時闖出拘留所這個魔窟,沒有想到二零一一年一月五日下午五點多,在寶安分局的示意下,我所居住社區的治安仔與警察找到我居住的出租屋,翻箱倒櫃,企圖尋找繼續迫害我的所謂證據。他們拿走我的居住證,把我的個人電腦及一些私人物品劫持到派出所,說要做所謂的調查。在派出所裏幾個人兩次企圖對我強行照相,我警告他們說:「我現在身體狀況不好,是腎功能衰竭狀態,誰把我搞倒下了誰就要負責任,我沒有做任何錯事,憑甚麼給我照相?」

後來他們請示他們的領導並彙報情況,折騰幾個鐘頭之後只好將我送回,但他們拿走了我的居住證並使我的居住證作廢,我不知道這又是符合法律的哪一條?我的居住證是經過審核的,已經辦了接近兩年了,派出所的警察竟然明目張膽地說有文件規定法輪功學員不准辦理居住證,這屬於甚麼邏輯?!

他們還威脅我要我離開現在居住的地方,還對房東施壓,叫房東不出租房子給我,我不知道這又符合法律的哪一條?我在這裏已經住了三年多了,一直與左鄰右舍關係融洽。

後來我多次去派出所要我的居住證,他們推脫說已經上交了,叫我找領導和上級部門,我找到所長,他說有文件規定法輪功學員不允許有居住證並讓我搬走,去分局根本就不讓去見那些所謂的領導,到寶安分局信訪辦公室他們一看是關於法輪功的事情就迴避。

惡警毆打我的事情沒有地方申訴,在拘留所被打也沒有地方申訴,被惡警搶走五百元現金更沒有地方說,被迫害致腎功能衰竭繼續被騷擾,合法公民被沒收和毀壞居住證還要被驅趕……

哪裏是法輪功學員的容身之地?中共惡黨就是這樣邪惡到了極點。一群追求真善忍的好人就應該被迫害嗎 ?

六、迫害手段之四:非法搜查與監控

深圳當局以亞運會「維穩」為藉口,大肆搜捕在深圳市的法輪功學員,一些本地戶口的被關進洗腦班,一些外地戶口的被脅迫離開深圳,強遣回原戶口所在地,由當地監控。事實上,長期以來,深圳當局收集各社區法輪功學員的名單與資料,要提供照片、身份證、電話、工作單位等,建立黑名單製造迫害。

例1:四川南充高坪區青居鎮人崔平蓉,女,六十幾歲,住在深圳兒子家,因兒媳住醫院,崔平蓉在醫院照顧兒媳,二零零九年深圳和南充兩地勾結,將崔平蓉強行劫回南充,劫持進西山洗腦班,至是年十月二十五日才放回家。

例2:二零零九年大型小區蓮花北村發現大量法輪功真相資料,當地惡徒抓不到發的人,遷怒於轄區法輪功學員。片警羅躍夥同「六一零」惡警上門騷擾,還採用下流的手段在學員家門口蹲坑,跟蹤監視學員,非法監聽學員電話。小區管理處指使保安掏住戶的私人信箱,至少掏走一百多張光盤,他們已是多次做這種違法的勾當了。

例3:二零一一年,惡人欲綁架法輪功學員王玉鳳,經其講真相及家屬的極力反對未被帶走。王玉鳳被迫離開深圳。

深圳當局利用聯網電子設備,在人們用身份證辦事或顯示身份辦事時,監視並獲取人們的身份信息,伺機施加迫害。比如:辦理居住證、登記租房、登記住宿、使用銀行卡、登記上網、購買火車票、購買飛機票、通過海關等等。

深圳地鐵站在乘車入口處會對乘客攜帶的包或行李用機器掃描進行安全檢查,有時也會查身份證。有的地鐵站內檢查行李的X光機就擺在人行通道上,檢查人員會隨意攔截帶包的人檢查,所以從站內走過不乘地鐵的人也可能被要求檢查。世界之窗地鐵站曾攔截法輪功學員(註﹕被中共登記過的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被中共內部的身份證查詢系統特別註明),並在電腦上打印一張表格非法要求被攔截的法輪功學員留下住址和手機號碼、簽字、按手印等。這是中共濫用安全檢查的權力在迫害法輪功學員。

深圳和香港毗鄰和接壤,並有多個邊境口岸,因此中共利用它對法輪功學員所建立的黑名單,在通關檢查時攔截和迫害出境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和入境的港台等海外法輪功學員,公然侵犯和剝奪公民的出入境權利。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已有許多案例。

深圳的二線關檢查站是進入所謂深圳特區的檢查站,是相對於一線關即深圳和香港邊境線上的海關而言,也因此深圳被分為關內和關外,關內即所謂的特區,其實早已沒有甚麼特別。深圳的二線關檢查站完全是中共迫害中國人民的設施,曾長期令民眾進入特區如同進入另外一個國家一樣困難。雖然多年前中共已迫於民意放鬆了對進關的管制,現在深圳又要建所謂的大特區,所以這些檢查站已形同虛設,但目前中共還沒有完全廢除二線關,依然造成交通日復一日的擁堵。對於出關的人員和車輛來說,從來不需要查證件。此前乘坐走高速公路的公交車進入關內也無須查證件。現在坐地鐵進入關內也無須查證件。目前進入深圳關內的交通工具,在經過特區檢查站時,一般來說都是直接通過,無須查證件。但對於進關的公交車或長途大巴,偶爾會有武警上車要求乘客出示證件,有深圳本地的身份證或居住證、或有邊防證才能不下車直接通過,持外地身份證的人要進關的話要下車從大廳內刷二代身份證或讓人工檢查身份證通過,很明顯這是中共非法歧視和監視人民的迫害行徑。

七、迫害手段之五:欺騙宣傳和方方面面的迫害政策

例1: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深圳市及福田區、寶安區的「六一零辦公室」與市反×教協會聯合舉辦所謂反×教警示教育「和美之聲」文藝巡迴演出活動,共有六場歌舞類節目表演,每場演出前還有所謂科普知識宣傳、反×教常識圖片展覽、派發反×教宣傳單張等七項內容。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

例2:二零一一年六月,深圳市福田區沙嘴藍灣半島花園與金地海景花園交界處,一宣傳欄有誣蔑大法的內容,兩旁都有攝像頭。

中共建政以來,社會控制極端化,幾乎徹底封殺了自由的社會空間。利用這套畸形的、強大的社會控制系統,十餘年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體制化、系統化和全面化了。迫害程度之深、之廣,已經超出了正常人的想像。例如,作為當今世界僅有的兩個實行「戶口制度」國家之一(另一個是中共的難兄難弟北韓),「戶口制度」也被中共利用來迫害法輪功。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有關2010年度人才引進業務指南彙編裏,對調幹、招調工所填表格裏有一條:未參加過「國家」(實為中共)禁止的組織或活動(包括「六四」和法輪功組織),無違法記錄。中共要求原單位與現單位對此條進行鑑定。此類迫害政策,遍布大陸生活的方方面面,不遑多舉。

附錄一:二零零九年深圳部份被綁架法輪功學員

1、 汪新豔(女,2009年1月21日從勞教所劫持到深圳市法制教育所迫害)
2、 朱細賢(女,50多歲,湖南平江人,2009年3月8日遭深圳粵海派出所綁架,在被非法遣返回湖南的火車上走脫,流離在外)
3、 黃希豔(女,37歲,2009年3月13日晚在深圳街市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誣判3年,2010年1月12日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4、 黃淺 (女,38歲,四川省雙流縣人,教師,約於2009年3月6日被綁架,非法勞教2年,又遭延期一個月,期滿劫回四川省的洗腦班繼續迫害)
5、 藍福淵(廣東陽江人, 2009年3月17日在深圳被劫持到廣東省法制教育所迫害,於9月17日釋放時被陽江610劫走)
6、 袁新英(2009年3月24日晨遭深圳龍華派出所綁架,劫持到深圳市法制教育所迫害3個月,7月14日再被綁架,誣判3年)
7、 陳清芳(汕尾人,2009年3月18日遭景田派出所綁架,誣判3年)
8、 王豔 (女,30多歲,從事少兒美術培訓工作,2009年4月16日左右被綁架,誣判2年)
9、 陳億平(女,湖北人,2009年4月16日左右被綁架,誣判7年)
10、 小李(住蓮塘,2009年4月18日被綁架,並遭抄家,封屋)
11、 老王(住八卦嶺,2009年4月18日被綁架,並遭抄家,封屋)
12、 小楊 (在華強北上班,2009年4月18日被綁架)
13、 鄧輝 (女,2009年4月19日被綁架,誣判3年,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
14、 張濤 (女,2009年4月19日在鹽田區小梅沙度假村打工時被綁架)
15、 韓以明(重慶人,原西南大學美術學院資深油畫教師,2009年5月31日晚在寶安區西鄉聖淘沙被綁架)
16、 劉新宇(重慶人,2009年5月31日晚在寶安區西鄉聖淘沙被綁架)
17、 王江北(深圳退休教師,2009年「六四」前在北京被綁架)
18、 甘麗容(女,54歲,深圳某賓館退休職工,2009年4月21日在重慶被綁架,非法勞教2年)
19、 梁裕華(2009年7月14日被綁架,誣判7年,2011年3月16日劫入韶關監獄迫害)
20、 王阿姨(家住深圳市福田區沙尾村,2009年7月14日被綁架)
21、 梁展鴻(女,60多歲,2009年7月14日被綁架)
22、 李應坤(男,2009年7月14日被綁架,誣判2年)
23、 廖金梅(女,2009年7月14日被綁架,誣判1年)
24、 鐘冠男(男,2009年7月14日被綁架)
25、 祝麗華(女,2009年7月14日被綁架)
26、 菅淑真(女,2009年7月14日在袁新英家被綁架)
27、 王阿姨(女,2009年7月14日在袁新英家被綁架)
28、 吳社軍(女,2009年7月14日在袁新英家被綁架,非法勞教2年,2009年8月劫入廣東省女子勞教所)
29、 彭秀麗(女,非法勞教1年6個月,2009年8月劫入廣東省女子勞教所)
30、 劉群 (原深圳機場科長,約2009年7月15日晚被綁架)
31、 楊德軍(2009年7月17日晚被綁架,次日劫入深圳市法制教育所迫害)
32、 孫美珍(2009年7月19日晚被深圳市福田區蓮花派出所非法抄家)
33、 鄒秀玉(女,2009年7月14日被綁架,誣判3年)
34、 許建瑛(女,2009年7月14日被綁架,誣判2年)
35、 童琳 (2009年9月12日在寶安家中被綁架)
36、 蔣善良(2009年9月12日在寶安家中被綁架)
37、 董友全(江西瑞昌市人,在深圳郊區打工,2009年9月19日被綁架)
38、 莫永林(廣東韶關人,住寶安區一區,從事法律工作多年,2009年9月21日被綁架)
39、 華紅霞(2009年10 月被綁架)
40、 余聯 (男,2009年11月17日冤獄期滿,即從四會監獄劫持到深圳市法制教育所繼續迫害)
41、 李政銘(男,2009年11月17日冤獄期滿,即從四會監獄劫持到深圳市法制教育所繼續迫害)
42、 莊秋香(江蘇鎮江人,42歲,2009年被綁架,非法勞教2年)
43、 黃小潔(2009年被綁架,誣判1年6個月)
44、 許亞姨(2009年被綁架,誣判2年)
45、 吳小兵(江西人,近40歲,2008年到深圳龍崗工作,2009年十一前後失蹤)
46、 崔平蓉(女,60多歲,四川南充高坪區青居鎮人,2009年在深圳兒子家被綁架,被劫持回南充西山洗腦班迫害)

附錄二:二零一零年深圳部份被綁架法輪功學員

1、 李敬輝(男,入冤獄6年,約2010年初再次被抓入獄)
2、 饒芳 (女,近70歲,2010年1月14日在龍崗區布吉街家中被綁架,誣判,被劫持至廣東省女子監獄)
3、 劉錦濤(女,2010年1月14日在龍崗區布吉街家中被綁架,誣判,被劫持至廣東省女子監獄)
4、 劉碧濤(女,2010年1月14日在華強北上班期間被綁架,誣判,被劫持至廣東省女子監獄)
5、 裴洪 (原羅芳中學數學老師,家住蓮花北富蓮大廈,2010年1月19日被綁架,劫持至深圳市法制教育學校迫害,絕食3天,安全回家)
6、 韋磊娟(女,1月19日至2月3日遭福田拘留所劫持)。
7、 甘介君(女,70歲,2010年1月21日遭福田區園嶺派出所綁架,誣判,被劫持至廣東省女子監獄)
8、 魏俊岩(2010年1月21日遭福田區園嶺派出所綁架,3月初平安回家)
9、 鄂怡影(深圳市福田區,2010年1月21日被綁架)
10、 張慧 (2010年1月21日被綁架抄家,走脫)
11、 饒利美(女,2010年1月22日在家遭深圳市羅湖區警察綁架,劫入深圳市法制教育所迫害)
12、 饒利輝(女,2010年1月22日在家遭深圳市羅湖區警察綁架,劫入深圳市法制教育所迫害)
13、 楊素群(1月28日至2月11日遭福田拘留所劫持)
14、 肖培生(遭福田拘留所劫持)
15、 楊勵軍(廣東梅州市大埔縣人,2010年1月29日在深圳機場被綁架)
16、 馮滿喜(2010年4月6日凌晨在深圳寶安區福永鎮鳳凰村被綁架)
17、 葉永鳳(2010年5月31日遭福田派出所綁架)
18、 張力中(男,新疆人,2010年6月10日在福田區車公廟公司上班時被綁架,後被劫持至新疆庫爾勒勞教所迫害,其妻在新疆探親期間也被綁架)
19、 段明剛(男,陝西寶雞人,約2010年7月8日被綁架,被劫回寶雞)
20、 小軍(原名趙恩成,河南南陽人,2010年7月19日被綁架)
21、 吳炎哆(廣東揭陽,2010年9月7日遭深圳南山派出所綁架,非法勞教兩年,劫入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迫害)
22、 姚臻 (男,原深圳石化員工,2010年10月20日在東莞市被綁架,非法勞教1年)
23、 劉玉娥(女,深圳市福田區人,2010年10月23日被綁架)
24、 張俊聲(遼寧瀋陽人,2010年10月被綁架,劫持至羅湖區看守所)
25、 劉玲 (2010年12月6號在華強北被綁架,劫入深圳市法制教育所迫害)
26、 李妍 (東北人,30多歲,2010年12月12日在深圳灣口岸前往香港出境驗證時被綁架)
27、 邵亞旭(深圳市佳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2010年12月21日上班期間被綁架,被劫持至深圳市法制教育學校)

附錄三:二零一一年深圳部份被綁架法輪功學員

1、 彭亞東(湖北黃岡市羅田縣人,2011年2月被綁架)
2、 陳桂華(女,近60歲,廣東普寧人,2011年3月16日被綁架)
3、 申紅梅(2011年3月26日遭福田區園嶺派出所綁架)
4、 李紅洲(男,2011年3月26日遭福田區福強派出所綁架)
5、 湯清華(女,2011年3月26日遭福田區福強派出所綁架,因有身孕被放)
6、 聶勇 (女,2011年3月26日被綁架,其夫趙強被非法勞教)
7、 李丹 (2011年3月26日被綁架,被非法勞教1年)
8、 萬蘭清(女,60歲左右,約2011年3月26日被綁架)
9、 黃碗嫻(又名黃小碗,福建南平建鷗人,畫家,2011年4月22日被綁架)
10、 孫潔豐(男,2011年4月22日在深圳坪山被綁架)
11、 劉梓雲(女,孫潔豐之妻,2011年4月22日在深圳坪山被綁架)
12、 鄭姓學員(2011年4月22日在深圳坪山被綁架)
13、 童玲 (女,32歲,湖北黃石人,新學員,2011年4月22日遭深圳市龍崗區坂田派出所綁架)
14、 劉喜峰(男,原深圳南頭中學教師,10年冤獄被迫害致殘,出獄即被劫入深圳市法制教育所繼續迫害,約2011年4月再被綁架)
15、 王偉 (男,2011年5月19日深夜在家中被綁架)
16、 吳豔芝(女,60歲,家住園嶺,2011年5月24日被綁架)
17、 王琴 (女,湖北黃岡人,2011年5月24日遭深圳市南嶺派出所綁架)
18、 戴美蘭(住深圳市羅湖區長排村,2011年5月24日被綁架)
19、 一老年法輪功學員(男,70來歲,2011年5月27日在深圳羅湖區翠竹路供電局院內派發真相傳單時被綁架)
20、 張姓學員(女,45歲,未婚,遭監獄劫持9年10個月,被迫害殘廢,劫入深圳市法制教育所迫害致生命垂危,2011年6月15日晚被送回家)
21、 張福英(女,65歲,住福田區華泰住宅小區,約2011年6月10日劫入深圳市法制教育所迫害)
22、 劉曉光(男,原籍黑龍江省哈爾濱,1978年生,2011年6月21日被綁架)
23、 劉景澤(男,原籍吉林省四平市,深圳戶口,1973年生,2011年6月21日被綁架)
24、 盧春榮(男,原籍廣西南寧,2011年6月21日被綁架)
25、 隋趙宏(男,原籍吉林省長春,2011年6月21日被綁架)
26、 謝延春(女,60多歲,東北人,2011年6月21日被綁架)
27、 墨蘭 (女,碩士,約30歲,深圳華為公司員工,2011年6月21日被綁架,7月11日釋放,精神受極大刺激)

附錄四:深圳結交的國際友好城市與友好交流城市

(一)深圳的13個國際友好城市
城市名 所屬國家
休斯敦市 美國
築波市 日本
光陽市 韓國
布雷西亞省 意大利
紐倫堡地區 德國
維埃納省 法國
布拉班特瓦隆省 比利時
波茲南市 波蘭
薩馬拉州 俄羅斯
布里斯本市 澳大利亞
金斯敦市 牙買加
洛美市 多哥
盧克索市 埃及

(二)深圳的21個國際友好交流城市

城市名 所屬國家
洛杉磯市 美國
達拉斯市 美國
聖約翰市 加拿大
大阪市 日本
釜山市 韓國
仁川市 韓國
茂物市 印尼
都靈市 意大利
柏林 德國
法蘭克福市 德國
倫敦金融城 英國
代爾夫特市 荷蘭
布達佩斯市 匈牙利
卡瓦拉市 希臘
貝爾格萊德市 塞爾維亞
西伯利亞聯邦主體 俄羅斯聯邦
烏裏揚諾夫斯克市 俄羅斯
哈瓦那市 古巴
裏約熱內盧市 巴西
明德盧市 佛得角
基加利市 盧旺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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