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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十年血雨腥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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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綜合報導)

前言

十年前,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二零零二年初的二年多時間裏,中共絕對控制的兩千家報紙、一千多家雜誌、數百家地方電視台和電台,全部開動起來,全力進行誣蔑法輪功的宣傳。而這些宣傳,再通過官方的新華社、中新社、中通社和海外中共媒體等,散播到海外所有的國家。

據不完全統計,在短短的半年之間,中共媒體在海內外對法輪功的誣蔑報導和批判文章,竟然高達三十餘萬篇次;外交部網站上,專門開闢所謂揭批法輪功的專題欄目;特別是堪稱中共世紀謊言的「天安門自焚騙局」,中共組織五個人,冒充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廣場偽裝自焚,結果有的被當場打死,有的被事後滅口。中央電視台錄像的慢鏡頭清楚無誤的顯示出自焚現場的劉春玲是被警察擊打死亡的。後來被多個國際組織認定為虛假編造。繼而更是挑動中國民眾情緒,把迫害法輪功推向了高潮,諸如甚麼「京城瘋子傅怡彬殺人、浙江乞丐毒殺案」、「不吃藥死了一千四百例」、「豪宅、斂財、改生日」,等等栽贓陷害,可說是鋪天蓋地,當時人類的每一個角落都充斥著中共煽動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排斥、造謠誹謗。

然而國際上逐漸了解真相後,法輪功「真、善、忍」得到全世界的歡迎與推崇,褒獎達上千項,傳播到一百多個國家與地區,全世界沒發生過任何一例法輪功學員自焚、自殺、或者殺人現象,這引起了中國包括律師、政要在內的很多有思想、有見識的人的思考和觀察。

人們終於吃驚的發現:原來中共對法輪功的一切抹黑全是為迫害找理由的謊言陷害;原來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合憲的,而中共將它的邪惡經驗之大全,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全盤托出,徹底搗碎了它自定的憲法刑法。

人們終於吃驚的發現:原來法輪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對身心改善的奇效,對人倫道德恢復的奇效,對家庭、社會、人際關係穩定和諧的奇效,因為法輪功要求修煉者任何矛盾都內省自己,從自己這改正不好的思想行為。這是前所未有的。人們發現了法輪功最偉大的所在──對生命、對人類震撼人心的無與倫比的終極關懷和珍愛。

人們只知道中共從篡政那天開始,就一直在用謊言、惡毒的馬列毛暴力鬥爭邪說給中國人洗腦,發動很多運動奪取控制了全社會所有人的經濟命脈,導致八千萬中國同胞非正常死亡,卻不知道中共到底壞到甚麼程度。由於中共要在世界面前披上文明的外衣,二零零二年之後,將迫害法輪功全面轉入暗地裏迫害,並且全力封鎖國內國外有關法輪功的一切消息,所以大多數人都認為中共已經把重心轉向經濟建設上去,早就沒迫害法輪功了,也不相信中共還會搞運動整人。少數人(包括政府官員)知道迫害在持續,卻不知具體實情。這就是本調查資料要呈獻給大家的真相。

在法輪功「真、善、忍」普世價值的洪傳下,在法輪功學員十多年全球傳播真相中,世界在對人類現狀的整體總結反思中,已經開始走上良性歸善的路,對善惡好壞的認識,對甚麼是對人類和生命的真正關懷、甚麼是對人類與生命的毀滅性禍亂與戕害,正在清醒的認識中。

由於中共嚴密封鎖信息,剝奪民眾的知情權,本文通過發生在各位身邊、卻不為各位所知的一個個有名有姓有真實地址的、四川省真實迫害案例,反饋給全體四川人,無論官員還是民眾。如果全體川人能從這些真實案例的反思對比中,認清善惡,選擇歸善,遠離邪惡,從而順應天意,合於當前世界意識形態大潮,那所有川人真的是有福了,這也正是呈獻本真相者給所有川人的祝福;如果這些真實案例能使行惡者幡然悔悟,或者曝光邪惡中清除盡邪惡形勢,那也正是本文的目的。

總述

據部份突破網絡封鎖反饋到明慧網的消息統計,二零一一年的短短幾個月,四川省已有二百七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有的已被枉法冤判,大多數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其中,眉山市丹稜縣陳仕明、成都邛崍市袁永文、成都武侯區王揚芳、成都空氣壓縮機廠工程師蔣雲宏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一名被綁架到成都郫縣友愛鎮一個叫「玉川茗苑」的省級農家樂廢棄的豬圈裏的法輪功學員,因在夜晚煉功,被惡徒「宋老二」和七大隊支書文居貴活活打死,並將屍體沉溺於魚塘中。

據不完全統計,被綁架關監、洗腦、判刑的:成都市九十人;綿陽二十五人;德陽二十九人;雅安二人;瀘州五人;廣元市六人;自貢八人;內江一人;樂山二十七人;南充二十五人;攀枝花十二人;遂寧十三人;涼山州五人;廣安一人;資陽十一人;達州七人;宜賓二人。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血腥的新津洗腦班頭目殷舜堯(原名殷得才),調到成都市綜合治理辦公室,跳到前台直接策劃參與綁架洗腦法輪功學員,一時成都的邪惡氣燄囂張。

成都市新津洗腦班

作為迫害頭子周永康的老巢,四川省十多年以來一直是全國迫害最嚴重的少數幾個省市之一。據對突破中共信息封鎖反饋到明慧網的少數案例統計,四川已迫害致死三百五十二人。成都市一百二十五人,其中:市區五十七人、新津三人、金堂二人、龍泉一人、郫縣三人、雙流八人、崇州五人、邛崍四人、新都七人、溫江四人 、彭州三十一人;巴中市五人;達州十九人;德陽二十人;廣安六人;廣元二人;樂山二十一人;瀘州八人;綿陽八人;內江十二人;南充二十人;攀枝花二十四人;遂寧四十六人;西昌七人;宜賓七人;資陽十二人;自貢五人;未知具體屬地五人。其中:全省監獄虐殺三十五人、勞教所虐殺四十人、洗腦班虐殺三十六人;其餘大多數是各地「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設立的專職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國保、公安、壞人、看守所獄卒直接虐殺。從有些記了職業的案例統計:有五十四位主流社會人士被迫害致死。而千萬被殘酷迫害、被致瘋、致殘的案例;家庭破碎、耄耋孤淒、年幼無依的案例,我們將另篇檢舉曝光。

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部署迫害法輪功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三大滅絕政策實施中;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周永康對全國各級「六一零」、國保、公安、獄卒、洗腦班壞人下達指示: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必要時可用藥物介入,採用醫藥方式和臨床實驗方針達到科學轉化之目的」(《轉化法輪功的實施方法》六或七期),各種酷刑虐殺、持久猛烈花樣翻新的殘酷精神折磨、毒藥謀殺、摘取器官、鑽取人腦、故意打死割取器官等非人類的前所未有的惡魔行為,遍及四川各地。很多法輪功學員死不見屍,國保或獄卒告訴其家人說,病死了,屍體已火化;很多家人被通知看屍體,卻只准遠觀,不許近看或不許翻看;多個青壯年男法輪功學員的家人發現死者腦後有洞;很多家人被通知:病危,趕緊去接回家保外就醫。結果被接回家全都很快相繼死去。

死者家人和一般人都不知道,這就是陰邪的中共江氏惡魔殺人團夥指揮全國各地政法、「六一零」、國保、獄卒、公安等用這種殺人於無形的手段,無論是毒藥、酷刑還是活取器官牟取暴利,對法輪功修煉者實行的群體滅絕!人們都認為只是打罵了、折磨了、然後病了、死了或回家死了,把它們的蛇蠍心腸和惡鬼行為只看作中共的一貫行為作風或一般犯罪,只看作中共上層維護統治權力或下級執行上級命令的一般暴力行為,完全淡化了中共廣泛毒殺、摘取器官、鑽取人腦的這種非人類的惡魔行為,是這個地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是對人類、中華民族、生命、道德、人倫的虐殺、戕害、禍亂、毀滅。年輕的活取器官,年老的藥物毒殺。而摘取器官畢竟不能被大多數人性尚存的人接受,所以是絕密的、有選擇性的。藥物毒殺是普遍存在的,被沒有了道德底線的一般人接受。每一個案例所受的各種殘酷迫害,報導出來都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極其怵目驚心的真實事實。而這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如彭州蒙陽鎮最近一篇在明慧網發表的一篇資料顯示,僅蒙陽一個鎮被迫害致死人數就是三十一人,可是在明慧網上曝光的,整個彭州市也只有11人。更多的殘酷迫害還鮮為人知。

這種慘絕人寰的邪惡虐殺和毒殺發生最多的地方是:成都(包括看守所)、達州(包括看守所)、遂寧(包括看守所)、樂山、內江、省德陽監獄、省簡陽女子監獄、省綿陽新華勞教所、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成都新津洗腦班、成都金花、遂寧、達州、彭州等洗腦班。

在迫害法輪功案例中,各地都有最壞、最凶殘的國保、「六一零」、公安、街委鄉鎮壞人,然而最壞、最凶殘的國保、「六一零」、公安、壞人以達州、萬源、遂寧、成都、彭州、樂山、內江、廣漢、攀枝花、鄰水縣、大邑縣、雙流、米易最多;最邪惡的地方鄉鎮基層「六一零」壞人:彭州、遂寧最多;「六一零」、國保最猖獗導致綁架最厲害的地方是成都、德陽、樂山、南充、綿陽、遂寧、攀枝花、資陽。

四川十年血雨滂沱,腥風狂號,乾坤倒轉,鬼獸橫行。

難以掩蓋的摘取器官案例

「早在一九六二年中央軍委就有文件,省一級政府有權在所轄軍區建立重刑犯資源回收機構。在文革期間最大的革命化處理就是食用。根據一九八四年的補充規定,重刑犯的器官移植被合法化;

二零零六年三月,中國推出一項立法,於七月一日起禁止人體器官買賣,並規定器官移植需要得到捐獻者的書面同意書。但是它的制定恰恰凸顯了目前沒有此類立法的事實及器官移植目前處於無法制的狀態。」(摘自《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修訂版》)早在文革時期廣西吃人事件,「活取心肝已積累了相當經驗,加之吃過人肉的老游擊隊員傳授,技術已臻於完善。譬如活人開膛,只須在軟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腳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綁在樹上,則用膝蓋往肚子上一頂)心與肚便豁然而出。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餘下的任人分割。紅旗飄飄,口號聲聲,場面盛大而雄壯……如在(廣西)武宣,像大疫橫行之際吃屍吃紅了眼的狗群,人們終於吃狂吃瘋了。動不動拖出一排人「批鬥」,每鬥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斷氣,人們蜂擁而上,掣出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塊肉便割哪塊肉。連最高權力機構──武宣縣革命委員會的食堂裏都煮過人肉!」(《九評共產黨》)

早在一九七五年,中共就向柬埔寨紅色高棉波爾布特輸出了活鑽人腦的技術;「法輪功學員在江氏集團和中共『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之下,成為了大陸自二零零零年以來器官移植的狂熱中最慘烈的犧牲品。受害者在關押期間死亡並被火葬,其家屬根本沒見到屍體;或者受害者死於關押期間,不能確定其家屬是否在火葬前見到了他們的屍體的,更有可能被活取了器官。」(摘自《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修訂版》)

這種慘絕人寰、人類從未有過的邪惡不只發生在中共地下集中營,而是在派出所、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等四川大地普遍存在!而摘取的器官、人腦不止是移植,有些是食用!

1、李憲民在射洪縣看守所被剖腦開膛。

李憲民(Li,Xianmin),女,五十一歲,西師畢業,被迫害前係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社會保險局股長。在中共的迫害中,她因修煉法輪大法被撤銷此職。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李憲民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射洪縣看守所九十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李憲民第二次進京,回來後被單位「雙規」一個月,停發十個月的工資。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五日晚上八點左右,惡警周淵等十幾人闖入她家,搶走她家裏的電器設備及其它物品。非法判她兩年勞教(所外執行),前後非法抄家三次。停發工資,每月只發給生活費四百元。

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中午十一時,李憲民到縣政府招待所參加親友的團年宴,被四名「六一零」便衣特務強行綁架抬上車,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歷經六十五天的酷刑折磨和非人的迫害,李憲民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半夜一時,在射洪縣看守所被酷刑折磨迫害致死。

李憲民被非法抓捕後,惡人還抄了李憲民的父母家,兩位近八十歲的老人受了驚嚇,其父精神受到嚴重打擊,於二零零五年二月中旬驚嚇而死;母親至今怕見生人。

在迫害過程中,縣國保大隊長周淵惡狠狠的對李憲明說:「這回不把你整進去,算我手藝瘟。」 四月六日上午李憲明感冒發冷,報告看守所,惡警一直不理。拖至下午二點,惡警才叫了一個曾經當過獸醫的姓蒲的人(此人是射洪武安人)來輸液,不久李憲明又拉又吐,晚上七點,看守所所長王某和獄醫叫惡警楊秀將李憲明送人民醫院,醫生要求住院,但楊拒絕住院治療,要將李憲明帶回看守所輸液,九點過,回到看守所後,又輸了不明藥物,李憲明就全身發冷,眼睛鼓起,十點左右就被迫害致死。註﹕李憲明在看守所的情況是獄卒敘述的,真實情況只有看守所王所長和獄卒楊秀才知道。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注射不明藥物

李憲明死後,未經家屬同意,惡人在縣火葬場後面水泥台上,強行解剖。等家屬趕到時,看見頭顱被剖開又縫合好,腸子擺在地上,主刀醫生遂寧人民醫院病理科主任梁海橋將所有器官帶到遂寧去了。參加解剖的單位及人員還有:市檢察院龍處長、縣政法委、縣「六一零」、縣檢察院、縣看守所。

2、李惠被威遠縣龍會鎮派出所惡警開膛剖腹

李惠(Li,Hui),女,四十二歲,四川省內江市威遠縣龍會鎮楊柳人。

李惠
李惠

李惠因家庭經濟困難,連年到外省打工掙錢養家糊口。因母親得病,李惠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趕回家中看望。回家的當天下午,李惠拿出她在回鄉途中得到一張光盤放給父母看,才知道這是法輪功的教功光盤。李惠隨著五套功法學煉起來,煉完後覺得全身輕鬆,舒服極了,於是對父親說:「這樣的功法,我也要煉,要看大法書,要做師父的弟子。」李惠就這樣走上了修煉的路,她還給遠方打工的好友準備了一本《轉法輪》。

李惠於五月四日乘車返回外省的途中,被成都火車站查出她帶的《轉法輪》一書、一張師父的小掛像和兩盤煉功帶,當天就被惡警劫持回威遠縣龍會鎮派出所,遭到惡警酷刑折磨。

龍會鎮派出所惡警於第二天:五月五日將李惠迫害致死後,兩惡警遂化裝成便衣,用一輛貨車將李惠的遺體拉到離其父李映茂家二十里地的黃山橋的馬路邊,選了一個因鐵管漏水而成的水深不到五寸且長滿雜草的小水溝,將李惠遺體的頭部用力按進小水溝內,再把李惠的衣服從背部拉上來蓋著頭部,讓上面水管細小的漏水淋著李惠赤裸的背部,做出一個淹死的偽證現場,幾分鐘後兩個便衣便跳上車開走了。

後巡警(註﹕巡警和國保都是公安局的)通知火葬場拉回李惠遺體並拍照,在其親人無人知曉、無人到場的情況下,讓法醫開刀檢查,做出不是他殺而是自己淹死的偽證。

五月八日,李惠死亡三天後,高石鎮派出所才通知李惠家人到火葬場,派出所惡警劉仁品拿出李惠的照片叫李惠的父親辨認,李說是自己的女兒。法醫說:「你的女兒不是他殺,是意外死亡,我們已剖腹,沒有甚麼東西,可能她頭部有問題,要剖開檢查才知道。」李惠的父親說:「你們剖我女兒的腹,為甚麼不通知我們到場,既然人都死了,還剖甚麼頭部呢。」惡警強行向李惠家人勒索了解剖費、火化費共計一千七百三十元後,才讓家人領回骨灰盒安葬。家人自始至終沒有看到李惠的屍體,只看到了李惠的照片。

熊正明、彭方健、周勇、李新策、席志敏、徐芝蓮等以上死者家人偶然發現:死者腦後都有一個洞。

3、熊正明在國保頭子葉旭東手裏死後腦後有個洞。

熊正明,男,三十九歲,達州萬源市職業中學的電腦專職教師。熊正明在學校是師生、家長公認的好老師,教學認真負責、生活節儉,經常幫助班上的貧困學生。

電腦教師熊正明的遺容
電腦教師熊正明的遺容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初,四川萬源市法輪功學員熊正明在被非法押往綿陽勞教所途中突然死於德陽。其遺體被當地惡警匆忙火化。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萬源市「六一零」趙呈華、國保葉旭東、王強等闖入學校,強行將熊正明綁架到萬源市第二看守所。綁架理由是警方檢測到他上過海外互聯網站。

在非法關押半年、嚴刑逼供無果後,警方非法判熊正明勞教一年。時熊正明已被非法關押將近九個月,離所謂非法勞教期滿只剩幾個月,所以當地警方仍將他非法關押在萬源市第二看守所,未劫持到勞教所。

可就在十二月三日,萬源市國保頭子葉旭東等四人忽然趕到萬源市第二看守所,要將熊正明轉移到外地勞教所。熊正明再三拒絕到外地去。十二月四日早上九點多,萬源市公安局副局長徐子義、市國保頭子葉旭東、王強等人強行把熊正明帶走。

十二月五日,國保頭子葉旭東突然通知熊正明八十左右高齡的父母說,熊正明在被劫持到四川省新華勞教所的途中「自殺身亡」,要其父馬上簽字將熊正明遺體火化。熊正明早年習武,身體強壯,近年修煉法輪大法後,更是身心健康的修煉人,怎麼突然死了呢?熊正明之父不願簽字,要求查明死因。此時惡警又改口說是「因車禍死亡」,並威脅老人說,不馬上簽字或走漏消息馬上開除熊正明兩個哥哥的公職,兩個年邁的老人在孤立無助的情況下被迫簽字。熊的遺體立即被惡警秘密火化。

家人的質詢:死去的熊正明穿著衣服,蓋著單子,面部沒有傷痕,腦後有個洞。葉旭東等人聲稱此洞是熊正明「自殺」所致。可一個戴著手銬,左右兩旁都是警察,已完全失去自控能力的人怎麼自殺?「自殺」得了嗎?

在熊家人的質疑下,葉旭東等又將熊正明的死因由「自殺」改口成了「車禍」。可既沒有車禍現場,也沒有交警處理車禍事故的記錄;熊正明坐的警車也完好無損,同車的警察、司機毫髮未傷,唯有熊正明一人死亡。

葉旭東聲稱「車禍」後在德陽一家診所(為何不去正規醫院,而是去一家小小的私人診所?)對熊正明實施了搶救治療。可據目擊者說:十二月五日上午十點,人抬來時就早已死亡,根本沒有搶救的必要;而在所謂的病歷的「姓名」處卻赫然寫著「無名氏」三個字!葉旭東會不知道死者姓名?

見無法自圓其說,葉旭東等以勢壓人,在熊家人根本未提出「屍解」的情況下,主動讓達州公安處帶去的法醫將熊正明的遺體正面解剖。只見那法醫不是找死因,卻指著熊正明的遺體對著熊家說:「看嘛,心臟在這兒,器官都在。」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人家只想知道死因,並未提器官之事,可那法醫又為甚麼要主動提「器官」呢?「屍檢」又很快閃電式的草草收場,卻不敢檢查熊的背部。難道是熊正明的腎臟不見了?熊正明是十二月四日上午九時離開萬源的,當晚就可到達綿陽勞教所,可為甚麼會於十二月五日死在德陽?據葉旭東稱,十二月四日晚,熊正明被羈押在德陽黃許鎮所在地監獄。該監獄在成綿高速路右側,離綿陽二十九公里,一般小車只需二十多分鐘即可到達綿陽勞教所,那為何不直接去綿陽勞教所而要在德陽監獄過夜呢?

既然十二月五日早上人就已經死亡,那為何直到晚上七點葉旭東才打電話通知熊家?

一般押送這種事只需普通警察就可,十二月四日卻是國保負責人葉旭東親自參與,公安局副局長徐子義也到場。

熊正明死後又有那麼多的官兒們到場壓陣,對熊家人威逼利誘,以開除熊家人工職相威脅,並最終由表面與此事無關的政法委出面給了悲痛欲絕的熊家老人14萬元。如熊正明的死不是哪個官員看中了年輕健壯的熊正明的人腦、器官,貪得無厭的他們為甚麼要給熊家人錢?

4、彭方建死後,家人見到他腦後有一個大洞

彭方建在靈泉寺看守所死後,家人見到遺體面部青腫,頭上有嚴重傷口和殘留的血跡,兩眼圓睜面部表情呈痛苦狀,張大著嘴雙手伸直兩手拳頭緊握,腦後有一個大洞,沒看背部,遺體是被惡警從靈泉寺看守所的地下室拖出來弄上車的。

彭方建(Peng,Fangjian),男,四十五歲,四川省遂寧市法輪功學員。彭方建因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被多次非法關押。二零零二年七月下旬才從綿陽新華勞教所釋放回家。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在家中被遂寧仁裏鎮派出所惡警饒軍、鎮「六一零」頭目袁小林、「六一零」成員胡宗成、鎮法制辦張康平等人綁架至仁裏鎮派出所關押,期間派出所所長段守昆向其家人索要五萬元錢就放人,家人因拿不出那麼多錢,三天後被轉至靈泉寺看守所非法關押。彭方建一直不配合邪惡,絕食抵制迫害。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日被虐殺。(派出所所長段守昆為甚麼敢訛詐彭方建家人五萬元鉅款?)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一日,由村幹部通知彭方建的家屬去見遺體,結果遺體被連夜拉到了火葬場。家人去後見到遺體面部青腫,頭上有嚴重傷口和殘留的血跡,兩眼圓睜面部表情呈痛苦狀,張大著嘴雙手伸直呈緊握拳狀,後腦頭皮有瘀斑,腦後有一個大洞,沒看背部,遺體是被惡警從看守所的地下室拖出來弄上車的。

彭方建被迫害致死後,他的老父親也悲憤去世。父子雙亡。

遂寧仁裏鎮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員曾向記者證實了彭方建的死亡消息。仁裏鎮派出所警察對此稱:「人死了。這是國保大隊管的,不屬於我們管。」

5、李新策在綿陽新華勞教所死後,家屬發現其後腦有一個洞。

李新策,男,四十三歲,四川自貢法輪功學員,自貢市公共汽車公司(虎頭橋)汽車修理廠修理工,家住自井區解放橋松毛山。李新策因兩次上訪,二零零二年三月被送綿陽新華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九月四、五日被迫害致死。其家屬在查看遺體時,發現其腦後部有一個洞。

李新策過去體弱多病,後來煉了法輪功達到了身心健康。他為人正直敢於說真話。迫害開始以後,他曾兩次到北京依法上訪,向政府反映煉法輪功後獲得的益處,希望政府能夠對法輪功重新調查,重新評價,停止迫害。然而卻被非法扣留。後被送回自貢市看守所關押。二零零二年三月被非法送進綿陽新華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九月四、五日被迫害致死。家屬發現其後腦有一個洞。勞教所為掩蓋事實真相對外進行欺騙。

自貢市公安政保(813-4702024)一男警日前證實,李新策去年死於勞教所。該男警果然稱李新策是「自殺」,並回答記者稱李的頭上有洞是因為他撞牆而死所致,但該男警沒有解釋「撞牆自殺」為何會在遺體腦後部留下洞。

6、周勇被成都龍泉鎮十陵派出所戶籍警察曾成勇和一高個子警察迫害死後,後腦上有一個洞,鼻子、嘴巴來血。

周勇,男,三十四歲,一九九零年畢業於合肥工學院,成都空氣壓縮機廠工程師。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居住在成都市東郊無縫鋼管廠家屬區十陵小區的法輪功學員周勇在家被惡警綁架,當天晚上去世。據稱從六樓「墜下」。家人給周勇穿壽衣時,發現周勇後腦上有一個洞,鼻子、嘴巴來血。周勇所在單位成都空氣壓縮機廠的有關負責人要求職工統一對外謊稱「周勇是自然死亡」,並且不准設靈堂、不准貼訃告,並於第二天匆匆火化。

周勇一九九五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很快身心受益,原是鋼管廠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的輔導員。在工廠工作兢兢業業,是業務骨幹。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周勇經常被牛市口公安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工廠各部門找去所謂的「談話」,進行騷擾。二零零一年六、七月份周勇被迫下崗。工廠許多職工背地裏指責中共惡黨人員的行為太過份了。

下崗期間,周勇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被綁架到天安門分局,被警察暴打一頓,打嘴和心口,周勇昏迷過去,全身發硬,警察怕擔責任,晚上把他扔到馬路邊,走了。周勇醒過來後,從地上爬起來,自己回了家。

酷刑演示:暴力毆打
酷刑演示:暴力毆打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成都龍泉鎮十陵派出所戶籍警察曾成勇和一高個子警察(男)謊稱通下水道,闖進家門,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到處翻箱倒櫃抄家,並要帶走他,周勇不走,門口被兩個警察堵住,不知為甚麼發生了「墜樓」,兩名警察用擔架強行將周勇抬進龍泉十陵鎮醫院。聽門衛說,當時周勇在擔架上還在反抗。

當天晚上八點半到九點鐘左右,醫院通知周勇的家人到醫院去看人,家屬趕到醫院時,周勇已離世。

7、席志敏被綿陽新華勞教所迫害致死,頭頂包著巴掌大的紗布。

四川遂寧市法輪功學員席志敏被綿陽新華勞教所迫害致死
四川遂寧市法輪功學員席志敏被綿陽新華勞教所迫害致死

席志敏(Xi,Zhimin),男,五十五歲,四川省遂寧市法輪功學員。席志敏於二零零三年七月被綿陽新華勞教所迫害致死,家人見到席志敏的遺體,他的額頭上縫了三針,(額頭上沒包紗布)脖子上有勒痕。

四川省遂寧市中區復橋鎮十一村法輪功學員席志敏,於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晚九點在家被遂寧「六一零」惡警綁架,當晚,在國保大隊被惡警打斷肋骨兩根。其後在吳家灣拘留所、靈泉市看守所反覆關押長達半年之久,折磨得皮包骨頭,同年五月被送往綿陽新華勞教所,在三中隊關押一年。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幾號轉至二中隊。同年七月十三日席志敏給家人打電話叫妻兒不要擔心,說他現在身體很好,十月份可能就要回家。七月十九日其子女在深圳打工回家在火車途中給他父親打電話到勞教所,告訴父親他外侄七月底要到勞教所看望他,電話中他很高興,親自與兒子通電話,告訴兒子去探望他所要辦的一切手續。

七月二十五日上午九點時,家人突然接到勞教所電話,叫家屬趕緊去勞教所。謊說席志敏在二十四日半夜1點「自殺」了。當天下午四點其妻、兒和家屬共七人前往勞教所,七點二十分到達勞教所。

七月二十六日早八點,邪惡之徒把所有家屬帶進停屍房。當全家親屬目睹死者慘狀時,痛不欲生,其妻、兒幾乎昏死過去。他們看見死者一絲不掛,全身無數巴掌大小的污塊,頸部至耳根被繩子勒成一個半圓形紅色深深血印,頭頂包著巴掌大的紗布。

家屬要求看死者病歷,邪惡之徒們拒絕。邪惡之徒說屍體馬上火化,家屬不同意,要求解決好。邪惡之徒說這是勞教所的規矩,強行將屍體火化。

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816-2274441)沒有否認席志敏的死亡事實。

8、徐芝蓮被撫琴派出所迫害致死,後腦勺有三個洞,一直在流血。

徐芝蓮,女 ,三十一歲,成都市撫琴小學教師,住成都市青羊區文家場張家碾一組。

徐芝蓮
徐芝蓮
徐芝蓮
徐芝蓮

徐芝蓮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直堅修大法,平常工作兢兢業業。她曾經三次進京上訪,向政府和世人講清法輪功被迫害冤情,為此被拘留罰款。

二零零一年二月,徐芝蓮在課堂上課時被公安當著學生的面戴上手銬抓走,隨即被關押於成都市撫琴派出所。徐芝蓮趁警察不注意時走出派出所。此後徐芝蓮就有家不能回,在外漂泊。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徐芝蓮回家看一下孩子和丈夫,不幸就在當晚遇害。那晚十一時三十分,兩輛成都市金牛區撫琴派出所麵包公安車停在村民廖松家門口。六個黑影衝下車,在門口邊拍門邊狂呼:「廖松,拿幾千塊錢來,廖松,快拿幾千塊錢來!」一下衝進了幾個人,其中一個暴徒一下抓緊廖松,同時,李秀英(女,成都市金牛區撫琴派出所戶籍警官)問哭著的小孩媽媽在哪兒,其五歲小孩已嚇的說不出話。徐芝蓮順著自家的樓房爬到了鄰居的院子裏!徐芝蓮見門被撞開,便閃向另一角落,那兒拴著鄰居家的狼狗。幾支警察的手電筒亂晃了一會兒,他們看到了驚人的一幕:狗在此時不但沒有叫,卻如此的溫順的緊緊的和徐芝蓮靠在一起。一喪失理智的警察舉起了槍,對準了徐芝蓮,「砰」,槍響了,徐芝蓮沒有倒下,鄰居家的狼狗卻被打死了。徐芝蓮再跑,又是幾聲槍響。徐芝蓮在那小小的院子裏落入惡人手裏。暴徒們開始瘋狂地毒打徐芝蓮。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在他們撞開門的同時,廖松撥打了110和分局督查辦公室的電話。十多分鐘後,一輛警車從清水河邊開到了鄰居家門口,幾個人走了進去。此時的徐芝蓮已被打的處於昏迷狀態,四個人分別抓住徐芝蓮的雙手和雙腿,提起來抬到車邊粗暴地扔到了車上。車順著護城河邊的公路方向開走了。在路上,也許是邪惡之徒的心虛,也許是上蒼的警告,車撞在了路邊一農戶的圍牆上,倒車,再往前走,在第一個路口(一個丁字路口)停了下來,他們又從車上把徐芝蓮拖了下來。看見徐芝蓮醒過來繼續打罵,見徐芝蓮沒有了動靜,又將徐芝蓮扔到了車上。六月二十九日晚上八點。徐芝蓮的親人在安撫院終於見到了她的遺體,此時暴徒已給她穿上了安撫院的衣服,徐芝蓮的臉油膩膩的,鼻孔內有血,後腦勺有三個洞,一直在流血。撫琴派出所不准家人將屍體帶走進行屍檢,並威脅:必須在三天內火化屍體,並拒絕開有關抓人手續和徐芝蓮的死亡證明。

9、熊秀友在德陽監獄被迫害致死,左胸上有約長二十公分的傷口。

熊秀友,男,六十三歲,家住四川瀘州市古藺縣太平鎮煌家溝村三組,於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提高思想境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以後,熊秀友多次被當地惡黨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強迫洗腦;前後兩次被非法抄家,並遭非法罰款三千九百元。其中被奪走僅有的現金六百元,家中價值六千七百元的實物折抵三千三百元充非法罰款。三千九百元的現金和物品,對古藺貧困山區農民來說是一筆重金敲詐,足以使熊秀友家傾家蕩產。

熊秀友被古藺縣惡黨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於二零零一年強行送四川德陽監獄迫害。年齡近六十歲的熊秀友,被惡警邱慎用乒乓球拍打,球拍都被打爛。二零零五年一月,熊秀友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再次被非法送德陽監獄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熊秀友被迫害致死於成都雙流縣警察總醫院。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熊的妻子得到病危通知,趕往成都雙流警察總醫院,一個自稱是監獄裏的吳科長說:「熊秀友不配合治療致死,責任自負,所有費用自理!」

十七日,熊妻與隨去的親屬見到熊的遺體,發現左胸上有約長二十公分的傷口,問及情況時,被告知:熊因肺氣腫十四日送雙流警察總醫院,十五日手術,十六日死亡。同時,親屬被德陽監獄威脅不准洩露真情。

四川省德陽監獄(對外稱四川省德陽市九五廠)
四川省德陽監獄(對外稱四川省德陽市九五廠)

10、李正靈在德陽監獄被迫害致死,頸部有一小刀口,腹部一刀口,面部腫脹(變腐)。

李正靈,男,四十四歲,生於一九六四年十月九日,四川古藺縣人。一九八三年於鹽源武警部隊轉業後,在古藺縣中藥材公司(太平門市部)工作,家住古藺鎮東升街,後來下崗,在太平和貴州習水交界處開藥店維生。李正靈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

李正靈
李正靈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李正靈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在四川德陽監獄被迫害的雙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古藺縣太平派出所通知其家屬:李正靈已在成都雙流警察醫院死亡。

當即李正靈的妻子洪世萍、母親等家人趕到雙流警察醫院,只見李正靈全身被床單包緊,面部腫脹(變腐),監獄方稱李正靈不配合治療死亡,你們來見一面,不准拍照,不准翻看,立即火化。只准家屬們看一眼,就強行拉去火化,既不告訴家屬死亡時間,也不講送醫搶救情況,不給死亡報告及他們的聯繫情況等等。在家人強烈要求下,看屍體時發現屁股上有褥瘡,頸部有一小刀口,腹部一刀口,面部膚色不正常。

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後,李正靈曾參加在四川與貴州交界的太平渡「長征大橋」集體煉功,被貴州習水縣醒民區派出所、古藺太平鎮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到習水看守所。當時習水公安局、醒民派出所及古藺太平派出所惡警各自向李正靈家屬索要八千元人民幣(共計二萬四千元),聲稱拿錢就放人。三天後將李正靈劫持到土城,非法勞教三年,強行關押在貴州清鎮勞教所。李正靈遭受了各種酷刑迫害:關小間、超時高強度勞動、罰站、吊銬、毒打、電擊等等。他堅定修煉不屈服,在身體被折磨的極差的情況下還被超期關押。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李正靈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回家,在太平做煤炭生意。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古藺公安局刑警大隊長鄒強帶領六名惡警到太平,非法抄李正靈的家,將他綁架到古藺看守所非法關押。隨即被迫害的左眼失明。經該縣醫院五官科檢查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六一零」不但不辦理保外就醫,反而判刑五年。

二零零七年十月,李正靈家屬去德陽監獄探監時,看到李正靈面黃肌瘦,雙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家屬要求釋放親人,監獄卻說:沒轉化,不能放!李正靈最終被迫害致死。

11、吳大碧被遂寧市惡警勾結新都區城郊派出所惡警強逼,不知在手術室怎麼死的。

吳大碧,女,五十七歲,原是成都市青白江區彌牟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退休幹部,家住四川省新都區火車站。得法前曾患慢性氣管炎、肩周炎、婦科病等多種疾病。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後五年多一直身體健康,每年為單位節約大量醫藥費。一九九九年大法被誣陷、迫害時,她多次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數次。

吳大碧
吳大碧

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她在家中打掃衛生,遂寧市惡警與新都區城郊派出所共四、五名警察無任何理由將她強行抓走關押在新都區看守所,她以絕食、不報數抗議。第二天中午警察將她轉到遂寧吳家灣拘留所,在那裏她受盡殘酷折磨,絕食二十五天半被釋放。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遂寧市惡警勾結新都區城郊派出所惡警共六、七人竄至吳大碧家,使用欺騙伎倆騙她將房門打開,進屋後惡警們才改口說已辦好勞教手續要強行帶走她。吳大碧及其家人堅決抵制邪惡之徒們的無理迫害,並向他們講真相,就連鄰居也跟他們講道理,不許他們亂抓好人,這樣僵持近三個小時,惡警們仍舊要強行將她帶走。吳大碧被逼無奈從窗口跳下,不幸摔傷,其家人立即將她送往新都人民醫院搶救。後來惡警對醫務人員打了招呼,還說了很多話。五月二十四日早上醫生查房說一切正常。大概下午兩點半吳大碧被推入手術室,一直到下午五點多醫生出來說人不行了,但在這三個小時內醫生對她進行了甚麼手術,人怎麼死的不得而知。因為醫生稱沒對其做手術。其家屬在晚上七點多才在太平間見到吳大碧的遺體。

成都市新都人民醫院辦公室六月十六日證實吳大碧的死亡,並稱是「公安局或者新都區城郊派出所處理的,我們也把報告給他們了」。

值得注意的是,有關人員先後告訴記者關於吳大碧的摔傷體位是截然不同的。該院外二科一經手醫務人員在十六日先是明確指出:吳大碧是因為跳樓造成的「盆骨和大腿骨骨折」,但在二十分鐘後,該人士再根據檔案材料宣讀時,則變成:「大面積多處骨折,頭部、胸部多處肋骨骨折傷及到肺,骨盆骨折」。其中傷勢部位令人懷疑人腦及心、肝、肺、腎等器官的摘取。

吳大碧被迫害致死,新都區「六一零」周江、劉興勇負有主要責任。

12、曾令秀被廣漢蹲坑的惡人活活打死,其子從面貌上已認不出是他母親,只是從穿的衣服才認出來。

曾令秀,女 ,六十歲,四川省廣漢市南興鎮民主村七社農民。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早上五點左右,曾令秀被蹲坑的惡人活活打死在她家附近的公路上。當她的兒子知道時已是早上八點多了,遺體已被交警拉到火葬場去了。她的家人趕到那兒,從面貌上已認不出是他母親,只是從穿的衣服才認出來。死者被打斷了一隻手和一隻腳。交警說是出車禍造成的,但當時有過路的看到蹲坑的惡人把她在公路上提著腳倒拖著走,慘不忍睹。

以下是家人沒見到屍體、不允許家人近看屍體的、只被告知突然死亡的案例。

13、鄧建萍在成都青羊區人民醫院死後,家屬看不到她的全屍。

鄧建萍
鄧建萍

鄧建萍,女,四十二歲,於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在成都火車北站附近租住的房子內被警察綁架,關押在看守所,遭受殘酷迫害,在她的生命出現危機之後,七月二十二日被押送到青羊區人民醫院。八月十日,她的父母、兄長到醫院探視,只見她骨瘦如柴,不能動彈,神智不清,而腳上還戴著幾十斤重的腳鐐,腳都被銬變了形。三伏暑天,還穿著一件她被綁架時穿的紅色毛衣,臀部皮膚大面積潰爛,血肉模糊,屎尿也都拉在床上,喊她都無力答應。鄧建萍於第二天(八月十一日)中午12點30分死亡。

14、張光清在達州萬源市第二看守所被迫害死後,警方不准家人看張光清的遺體。

張光清,男,六十歲,四川省萬源市退休職工,家住513電廠101家屬院。張光清於二零零一年四月在單位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回家後被萬源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抓捕,並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於萬源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二年三月三日突然死於獄中。後據同獄釋放人員講,張光清在獄中曾被看守所所長孫成華用鞭子抽,並遭到暴打。

酷刑演示:鞭子抽打
酷刑演示:鞭子抽打

萬源市警方在張死亡兩天後才通知家屬,其家屬要求查明死因,遭到警方拒絕,警方將張光清的遺體直接送往火葬場,派出大批人員嚴密封鎖消息,不准親友探望張光清的遺體,而將其秘密火化,對外宣稱張光清是病死。

當地功友去找萬源市國保大隊長歐成林詢問張的死因時,歐竟回答說:你想怎樣?你是不是也想走他的路?張光清的家屬因受到恐嚇而不敢繼續追究和說話。

15、田世強的家人被通知屍體已火化。

田世強,男 ,二十多歲,四川省遂寧市攔江鎮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六月五日,田世強攜帶自己兩歲小孩到北京向政府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六月七日被北京惡警打死,公安立即將他屍體火化。當天鎮派出所幹事到法輪功學員羅均蘭家追查:「是哪個叫田世強去北京的?註﹕活取器官和藥物毒殺從北京開始,江羅周指揮鋪向全國。活摘器官的地下集中營之一就在北京。請看下例以佐證:

闕發芝二零零二年五月末第三次到北京上訪,六月3日在天安門被北京惡警綁架後在北京關押,在北京關押期間被北京惡警每天戴上腳鐐手銬帶到警備森嚴的地下室中用一種不知名的儀器折磨,六月中旬被送當地公安局後生活已不能自理,六月二十八日因生命垂危被送回家,回家之後一直全身浮腫,呼吸困難,不能睡覺。一直處於極度痛苦之中,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晚含冤離開人世。活取器官的地下醫院之一就在北京。

酷刑演示:打毒針
酷刑演示:打毒針

16、胡紅躍於成都市青羊區醫院被迫害死後的屍體被強行火化,親屬與單位均不讓見遺體。

胡紅躍
胡紅躍

胡紅躍,女,四十五歲,胡紅躍係成都市新都縣油泵油嘴廠職工。胡紅躍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成都府南河邊失蹤。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單位接到公安局通知,聞知胡紅躍已死亡,公安只是出示了一張胡紅躍的照片,對其親屬和單位說是「餓死的」。胡紅躍的屍體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強行火化,親屬與單位均不讓見遺體。

消息來源稱,從胡躍紅失蹤到死亡的兩個月中,她一直是在公安機構的監禁中,但胡的親人卻生見不到人,死見不到屍。有關公安機構只向其親屬和工作單位出具一張通知書、一張胡紅躍的照片,並聲稱胡是餓死的,親屬無權見遺體。

對於胡紅躍死亡案真相,成都市公安局總指揮室接電話的人士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說,「這個事情不能講,我不想擔這個責任。」

胡紅躍被迫害致死的大略情況為: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胡紅躍與張亞林一起在成都市內的公共汽車上被便衣警察抓捕,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胡紅躍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被強行野蠻灌食、灌藥、輸液,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迫害致死,死於成都市青羊區醫院。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17、黃麗莎在成都看守所死於青羊區醫院,家人自始至終沒看到過她的遺體。

黃麗莎
黃麗莎

黃麗莎,女,三十五歲,四川省峨眉山市龍池鎮人,楊村鋪煤礦人事科聘用幹部。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黃麗莎被成都市青羊區蘇坡派出所非法關押至成都看守所,因不報姓名,被稱為法輪功二號,關在11--4組。黃麗莎八月二十三日開始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後被強行野蠻灌食、灌藥、輸液,因藥物反應,致使吐血、便血,看守所仍不放人,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黃麗莎在成都市青羊區醫院(燈籠街)去世。事後看守所副大隊長劉麗娟馬上組織11--4組所有在押犯人做假證說「此人放了」。黃麗莎的家人自始至終沒看到過她的遺體。

黃麗莎因小時患有關節痛,又因婚後孕葡萄胎,醫院疑是癌症,四處尋醫,治療無效。一九九六年出差樂山、沙灣,有緣得大法。她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經過一段時間修煉,身體出現了奇蹟,病沒有了,皮膚白裏透紅,親朋好友見到她都說像十七、八歲的小姑娘。

七月二十日,中國江氏邪惡之徒,利用手中權力,對法輪功無端非法鎮壓,惡毒的欺世大謊鋪天蓋地,剝奪修煉者上訪權利,對上訪和堅持信仰者綁架、關打、抄家、判刑,勞教、洗腦等。

黃麗莎只想把自己得法後的體會告訴人們,證實大法是真正的科學,便隨同修一道赴京(二次)、省府(一次)上訪,向當政者講明「法輪大法好」。由於她堅持說真話,一再表明要煉法輪功,被單位開除黨籍,不給安排工作。被峨眉山市公安局抓去拘留所二次,於二零零零年六月綁架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勞教所。二零零一年七月綁架回峨眉拘留所,八月送回本單位。她堅持不寫保證,還藉機會向他們講真相,單位對她實行了每天二十四小時監管。她回礦時,體型肌瘦、面無血色,全身長滿了紅色疹子和膿瘡,臉部還留有被打過的傷痕,家人和好友看到說,人家不就煉功健體、做好人嘛,怎麼把姑娘折磨成這個樣子,真缺德啊!

18、張卓被張公橋第二派出所虐殺三天後,其妻才被告知張卓死訊,發現死者屍體已被「美容」過。

張卓,男,三十二歲,大學文化,一九九一年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生前任樂山市農業局幹部(曾任辦公室秘書)。人們印象中的張卓經常是和氣的一張笑臉,文質彬彬,書生氣十足。

二零零二年六月七日下午五點多鐘,張卓被張公橋第二派出所非法抓捕,第二天(八日)就死於派出所。

張卓是二零零二年六月七日下午被非法抓進樂山張公橋第二派出所的,八日張卓妻子被通知去派出所,被告之張卓已死亡。其妻一再要求見屍體,才讓在外面看一眼,不讓其到停放張卓屍體的房裏去近看。三天後的六月十一日,才在火葬場看到經過美容處理後的張卓屍體的,當時通知到場的還有張卓及其妻單位的有關負責人。據知情人士透露,七日晚八、九點鐘,家屬曾探望張卓,一切正常。而在張卓死後,樂山警方極力封鎖消息,對親屬嚴密監控。張卓死亡當日,警方不准親屬去看屍體,並要馬上火化屍體,在親屬極力反對下,才沒立即火化。三、四天後,親屬方見到死者屍體,據目擊者稱,死者屍體顯然已被「美容」過,但親屬還是從死者鼻孔、耳朵等處發現有少量血跡,而牙縫裏的血跡卻一眼即可見到,一隻手背上還有一塊暗紅色的血痕。很顯然,死者生前曾被暴力襲擊過。警方稱張卓繫自縊而死,稱七點左右自縊、七點二十分發現,自縊處距地面不足1.5米、離看守人員呆的地方僅一米左右,「自縊」實難自圓其說。

張卓是好端端的被派出所抓進去的,第二天就不明不白的死在裏面。張卓的死訊至今一直瞞著他母親,怕她承受不了會出事。他的家人都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張卓這樣年輕,大學畢業還沒工作多少年,他的兒子才滿六歲。

19、蘇瓊華被遂寧國保、船山派出所公安踢下樓而死。被警車拖走。

蘇瓊華,女,三十二歲,四川遂寧市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六點三十分被遂寧國保大隊、船山派出所警察踢下樓而死。

據現場目擊者提供: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國保大隊、船山派出所十幾個警察欲對法輪功學員蘇瓊華進行抄家。蘇瓊華與警察講理,不予開門,警察在她家樓道及附近圍守了三天,並不時罵著,叫嚷著:「抓到了,打死她!」

二十日下午六點多鐘二名警察從她家屋頂(她家住在六樓)用繩子吊進客廳,當時蘇瓊華正在窗口對著下面圍觀的約三、四百名群眾講法輪功蒙受的奇天大冤。警察從上面吊下時狠狠踢了她一腳,她用雙手去抓警察的腳,警察腳一蹬,蘇瓊華就從六樓摔了下去,當時圍觀的群眾都大喊:「警察害死人了!警察害死人了!」。

蘇瓊華摔下後,警察不但未採取任何搶救措施,而是將摔下來還未斷氣的蘇瓊華抬起來放到一張網上拍照,進行現場偽造,欲給人一種蘇瓊華跳樓自殺、公安在樓下用網接住她的假相。偽造完現場後,蘇瓊華人已斷氣,警察才將人抬上警車(當時有三輛警車)。警察將人抬上警車拖到甚麼地方去?其實蘇瓊華沒斷氣,只是休克了,警察將人抬上警車拖到摘取器官的地方去了。根據他們一貫做法,人真正死了,警察是不會拖走的。

另一名姓黃的警察還罵蘇瓊華年僅十二歲的女兒,並對她搜身,奪走她家門的鑰匙,開門入室後,又將她家閉路電視天線割斷,掛在屋裏,將一床棕墊放在窗框上,把她平時煉功用的坐墊搬到窗戶邊,偽造了這一切後就拍照、攝像,用以矇騙群眾。可這一切卻瞞不了那三、四百雙雪亮的眼睛,在有關部門調查蘇瓊華死因時,那些善良正直的人們都說:「是警察害死的!」

20、蒙瀟在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被迫害致死,遺體沒有通知家屬就被馬上火化了。

蒙瀟
蒙瀟

蒙瀟,女,三十七歲,原成都鋼鐵廠職工、工段長,大學學歷。在經受了嚴刑逼供、強制灌食、捆綁、被注射大劑量有毒藥物等種種迫害後,全身傷痕累累、血跡斑斑的蒙瀟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至十二日期間在成都金堂縣被迫害致死。

蒙瀟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九日在金堂縣和平街租住的一民房內被由成都市「六一零」指使的成都市防暴大隊和金堂縣公安局惡警綁架。在這之後「六一零」和公安局對她進行了嚴刑逼供。蒙瀟抵制邪惡,在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後,就甚麼也不說,令還有善念的警察都佩服。蒙瀟在金堂縣看守所一直絕食抗議迫害,看守所惡警多次將她送到201醫院強迫輸液並注射有毒藥品,所用的全是破壞中樞神經的藥品。每次打針回來都說全身疼痛、頭腦昏沉,說話無力,昏睡2-3天後才有所清醒。但邪惡之徒馬上又送去醫院,過後又出現上述症狀。在這期間蒙瀟曾幾次出現生命危險。後來通過蒙瀟對醫生講真相,醫生沒有再給她注射有毒藥物,她也沒有出現身體不舒服狀態。然後邪惡之徒不再送201醫院,而另送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輸液,輸液後蒙瀟又出現二至三天昏迷,醒後出現全身疼痛、嘔吐、說話不清。後來經醫生診斷,蒙瀟已不行了,生命只能維持兩三天,家屬請求公安局放人,但他們說:「上面說放才能放,我們說了不算。」金堂縣看守所請示成都市「六一零」辦公室是否放人,成都市「六一零」辦公室答覆:寧可讓她死在醫院或看守所,也不釋放。於是迫害繼續升級,看守所所長蔣增堯在看守所叫囂道:蒙瀟要想以絕食的方式出去是決不可能,就讓她死都要死在看守所或醫院。之後每次由多名惡警或惡人用繩子勒緊捆綁著到醫院強迫打針,每次回來都見到蒙瀟全身傷痕累累,手、腳都留下了深深的勒痕,血跡斑斑。另有消息說她的肋骨也被打斷。

一月八日,蒙瀟再次被邪惡之徒送到金堂縣第一人民醫院,之後再也沒有回到看守所。據悉,蒙瀟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至十二日期間在金堂縣第一醫院被迫害致死,布滿傷痕的遺體沒有通知家屬就被馬上火化了。

蒙瀟的父母在西充縣,父親癱瘓在床,母親已神智不清。

21、王永茹,男,六十歲左右,四川達州渠縣城南鄉人,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到北京上訪後被渠縣公安局接回,當天晚上迫害致死。

22、劉賢菊,女,六十歲左右,四川達州渠縣雙土鄉人,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到北京上訪後被渠縣公安局接回迫害致死。

23、王玉如,女,六十歲,四川達州渠縣農婦,家住渠縣城南。因赴京上訪,向中國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於二零零零年元月下旬遣送進渠縣拘留所。二月四日,拘留所警察強迫她寫保證不再修煉法輪功,她堅決予以拒絕。於是,警察們對王女士進行毒打,逼她寫保證。王女士面對惡魔的淫威,忍住劇痛,告訴它們打死也要堅修大法,一會兒,王女士便被活活打死。法醫對王女士進行遺體鑑定時,確定為心臟因擊打破裂死亡。現王女士的心臟由家人保存著。

24、繆群,女,二十八歲,四川達州渠縣農民。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三日被折磨致死。繆群因爭取為大法恢復名譽而到北京上訪,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送回原籍後關押在地方拘留所直至死亡。

「我們已斷定,中共政權及其分布在全國各地的機構,尤其是那些醫院,拘留中心和「人民法院」,自從一九九九年以來,已處死了大量法輪功良心犯,但具體數目不詳。他們的重要器官,包括腎臟、肝臟、眼角膜和心臟,都被強迫掠奪並高價出售,有時是出售給那些在自己本國要排長隊等待自願捐獻的器官的外國人。 自省和反思,才能使人類免於滅頂之災。將來人類重溫這歷史的一頁時,他們會記住,是法輪功學員苦難的經歷和呼籲,使人類從新反思和自省,找回他們麻木的良知和道義。人類在回歸正義,希望就在這裏開始。」(摘自《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修訂版》)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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