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協調工作中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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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八日】隨著助師正法進程的推進和所擔負整體上證實法項目工作的需要,使我不知不覺的走入了參與協調的工作,成了協調人中的一員。一晃七年時間過去了,回顧自己在地區協調工作中,從組織材料、編輯當地真相、做真相資料、到傳遞資料、撒傳單、面對面講真相、勸三退等等這些地區性揭露邪惡、救度眾生具體證實法項目的實踐,在法上參與、協調、配合,從而走出個人真修、實修、昇華的路來,體會確實很多。

譬如:我體會協調過程就是修煉的過程,協調人他不是常人的領導,也不是常人中的職位,而是先他後我,無私無我,在助師正法中,一心為配合好、遇事為同修多著想、為更多的救度眾生而能多付出、並且能理性的處事的人。

說到底,我在協調工作中,能從中得到昇華,其中體會最深的就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在協調工作中。協調人真正能夠配合好、做成每一件證實法的事,都是師父給做的,離開這一點,我覺的自己甚麼也做不了。作為修煉中的協調人來講,只是在法上想到了或者說是悟到了,師父就會利用這個機會去我們的執著心,提高我們的心性,昇華我們的境界。「因為你們是大法在常人這一層中的精英,我不能只叫你們工作而不叫你們圓滿。」(《精進要旨》〈負責人也是修煉人〉)「因為你們的提高才是第一重要的。」(《精進要旨》〈再認識〉)再具體一點說,大法的協調人要真能做好大法的協調工作,我覺的,一是在協調工作中,把自己真正溶於法中;二是在協調工作中,出現間隔時切記找自己。這兩點是協調人在協調工作中得以昇華的機會和關鍵。

下面,我就將自己在這方面的點滴體會,用具體事例把它寫出來,以此向師父彙報並與同修交流,因是我所在層次的一點膚淺認識和體會,有不妥之處,敬請同修給予慈悲指正。

一、在協調工作中,把自己真正溶於法中

一個時期,我們地區的邪惡還很猖獗,時常出現惡警綁架我們大法弟子的案件,對我們助師正法、做好三件事、救度眾生造成了很大的干擾。甚麼原因呢?幾位協調人坐下來切磋,其中一位協調人說:我們「揭露當地的邪惡」還不夠,當時我就覺的這位協調人說的在法上,但好像有所指(指自己),(我這一念一出就意識到不對立即清除了),因為我是負責地區組織真相材料協調的,揭露當地的邪惡做的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自己覺察不到。想到這,我便心情很平靜、心態平穩的接過她的話說:每次案件發生後,第一時間打條子發下去,做到地區大法弟子齊發正念,清理空間場、解體邪惡,咱做了;及時給當地的邪惡上網曝光,得到海外大法弟子和正義人士的支援,咱也做了;及時製作真相傳單、不乾膠散發和粘貼等咱地區又都做了,還說「揭露當地的邪惡」不夠,究竟不夠在哪呢?她回答得很爽快:不夠的地方我看就是我們本地區這一塊,即:「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的邪惡」。當時,我還沒有從法上去看、去認識、去領會該協調人說的話其中的含義,其具體的反映在哪件事、哪個案例上,該協調人也沒有往下說。所以,我也沒有往下問,我想,這下可能需要自己去想、去做了。之後,大家也沒往這問題上說,分別找出來其它的一些外在的因素,就結束了這次的切磋。

那天的晚上,我學法時,還在想切磋會上那位協調人說的「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的邪惡」的問題,於是,我翻開「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師父評語」。用法來對照,使我想起一次幾名同修被同時綁架,圍繞著曝不曝光?怎麼曝光?協調組織揭露當地邪惡,出現了比較大的分歧和漏洞。從中我找到了自己在揭露邪惡的協調工作中,只注重有形的和具體事情上的協調,而忽視了在「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的邪惡」這一法理上的交流、協調,使自己未能真正的溶於法中,導致地區同修「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的邪惡」效果沒有達到理想的成度,反而出現了干擾的教訓。

我記得那次我們地區有幾名同修被同時綁架,其中有我們的一位協調人,綁架後這位協調人及時走脫,並讓一同修過來通知我告訴地區同修第一時間發正念營救,然後,我又不暴露被綁架同修的姓名,只說幾人,便及時給當地參與綁架的邪惡上網曝了光。

曝光後走脫的這位協調人來我這,講了綁架案發生的具體經過,並說出其中有她,我當時就對她說:上網曝光被迫害的同修人數不對,少了你一個,我應再上網發一個補充報導,她說:我是沒有讓通知你的同修說有我,你想我走脫了,又沒報名,上網曝光了,有這個數,那邪惡不得追查那個人是誰嗎?我當時就覺的她不讓說有她,怕曝光邪惡時,給自己帶來不安全因素的做法不在法上。我說:邪惡給我們綁架了這是舊勢力對我們大法弟子的迫害,曝光了就是對它的否定、解體,不曝光就是對它的肯定,滋養。她說:不對,我主要想到的是同修的安全。因她一再堅持,我也意識到自己話說的有些急,對同修不那麼善,使同修一下接受不了,就不吱聲了。

事隔一天,我得知另幾位同修也同時走脫了。於是,我在未徵求這位協調人意見的情況下,上網作了詳細的補充報導。同時,還向明慧網發了一篇《曝光就是否定,不曝光就是肯定》的切磋文章,明慧網登出後,又協調做了大量的真相傳單在地區分片散發。

過後我才得知,雖然在揭露此次邪惡綁架的行動中,做了大量的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的真相,但此次真相因涉及到被綁架幾名同修和一位協調人,儘管只說事,沒有提同修的名字,而同修因心存有:人都走出來了,邪惡也不知道我們的姓名,怕真相傳單發下去,揭露了當地的邪惡,驚動了他們,反會招來他們的報復和追查。由於有這麼重的人心,他們不僅自己負責的片傳單拿去了,扣著不發,還阻止她知道的別的片也不發,這位協調人竟也出面通知不發,有的還自己私下給銷毀了。只有切磋會上說「揭露當地的邪惡還不夠」的那位協調人,在圓容這次行動,將自己所負責幾個片的真相傳單全部散發了。

我得知這個情況後,真是大吃一驚,心想,這麼神聖的嚴肅的揭露當地的邪惡的證實法的事,竟出了這麼大的問題,揭露邪惡沒成,反而讓邪惡鑽了我們這麼大的空子,造成了這麼嚴重的干擾。這不等於揭露當地的邪惡沒做嗎?此時,我明白了切磋會上那位協調人說的「不夠的地方我看就是我們本地區這一塊」的含義所在、所指了。

但我不能埋怨和指責那幾名同修和那位協調人(他們有他們各自需要修去的心),因為我是負責地區組織真相材料協調的,只有反思自己才是修煉、才是提高。我深知在這次協調中,肯定有自己未覺察到的人心才出現了漏,可這漏又出在哪呢?我向內找,終於找出了,雖然自己在法理上明白,但沒有在法理上去很好的協調,使整體都溶於法中,達到在法上更加清醒理智的去認識,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的作用,不被人心所帶動,所左右,從而放下人心,自覺的齊心合力的去圓容、配合,才能真正達到震懾當地的邪惡、救度本地區眾生的效果。

「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而我是帶有幹事心、比別人修的好、修的高的顯示心和心急,對同修說話不善等諸多的人心,難怪那幾名同修對「怕心」那麼執著,根子都出在我這,由於摻雜了人心,障礙著此次揭露當地邪惡的行動,使震懾邪惡的無邊法力,未能得以展現。事後,當地的邪惡,還真的到處查找我們這幾位走脫的同修,我知道這是對人心的執著,有求心,求來的。當地的邪惡還說甚麼此事已驚動了他們的上級,上級批評了他們、並要求他們限期將人抓回等等。

針對當地的邪惡惡行沒有收斂,我吸取了這個教訓,在徹底清除放下自己人心的同時,及時調整心態與這位協調人和下面片上負責的同修切磋,我們認認真真的學習了師父評語,在法理上交流的基礎上,真正達到地區整體溶於法中,相互配合,齊心合力,又大量的製作揭露當地邪惡的真相傳單,確實落到實處,大面積的散發,讓當地的民眾知道本地區的惡人惡行、了解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相,讓惡人的親人、街坊鄰居、都知道他們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真相,同時,我們又從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基點上,分別給他們本人和其家人寫了勸善信郵寄或散發,有效的制止惡人惡行。打那以後,再也聽不到他們追查的消息了。

還有一位鄉派出所所長,以前經常迫害大法弟子,我們便集中的對他也在當地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揭露。除了大量散發真相傳單,貼不乾膠外,我們還重點放在散發給他的勸善信上,我們以慈悲,語氣和善,為救他的目地,向明慧網發了此信,明慧發表後我們製成了真相傳單,在他的單位、所在的鄉,及住所地,集中的大面積的散發,同時,又分別給他的妻子和讀書的孩子寫了喚其良知,制止所長行惡的信。結果也收到了較好的效果。這位所長打那以後也不幹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傻事了。

一個時期,我地區上下協調,搞了地區性的揭露當地的邪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相關的數字統計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收集,發動同修都動筆寫揭露當地的邪惡對自己的迫害文章,陸續發往明慧網曝光,對制止當地的邪惡起到震懾作用,同時對不明真相的世人使其達到救度的目地。

二、在協調工作中,出現間隔切記找自己

作為大法弟子的協調人,在協調中出現間隔,一定要找自己,明確這一點,做到這一點,這是十分重要的。若真能做到正念去對待,那麼,一個地區的整體協調就會好、三件事也會做的好;而對協調人自己來說,也就是在實修,心境在提高、在昇華。這方面,我也有親身經歷和體會。

我地區有一位協調人,與其他幾位協調人都不太合得來,後來,竟有事也不找她協調了,有時非得找她協調時,雖然表面上協調一致,沒有以往的爭論,但事後該咋做還咋做,等於沒有協調。較長時間都處在這麼一種狀態。而我與這位協調人還算能合得來,有事也能協調。可有一次,定好了協調的時間、地點,我按約等她足足超過兩個來小時,她也沒來,無奈我只好給她打了個公用電話,她來後便說:「我事多把它(指此事)給忘了」,此話剛說完,還未等我回話,就埋怨起我給她打甚麼公用電話來?我當時一聽,你明明失信,還埋怨起我來了,當時就想給她回敬幾句,但一想別因這個影響當時急需辦的事,所以一句埋怨的話也沒說,就與她直接談起急需辦的事了。

此事協調好了也辦了,竟像沒事的過去了,可在我的心裏對這位協調人便產生了一點間隔,由於當時沒有向內找自己,也就沒有意識到這顆間隔的心的產生。後來,在另一件證實法協調時,她與我說好了時間,她來取,不耽誤往下發放。可到時候,她又沒來取。無奈我便傳給別的協調人給代辦了,別的協調人代辦時對我說了:你這樣做,她知道還得埋怨你。我說:咱不能耽誤證實法的事。他順便說了一下其他幾位協調人為甚麼不願與這位協調人協調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她事多,有時明明她說的不對,還不許你說。我當時聽了也意識到這是在加大協調人的間隔的空間場,也沒有指出、制止,反而還點頭表示贊同。就這樣一來二去的,我與這位協調人協調的也少了,漸漸的也像其他幾位協調人一樣,不主動找她協調了。

協調人出現間隔可不像常人領導出現的矛盾,咱們以後少辦事或者不與你辦事就得了,它沒啥大的後果,可大法弟子的協調人間出現間隔、如不及時向內找、消除間隔,那產生的後果可是嚴重的。它就可能給證實法,救眾生帶來不必要的、甚至是無法彌補的損失。

記的有一次地區性的較大的法會,就因其他協調人與這位協調人在協調上出現間隔,當然,也有些客觀上的因素,甚至在學員大部份都來了,快要開始時,間隔反而加劇,結果讓另外空間的邪惡鑽了空子,惡警竟前來對學員集體綁架,當時由於學員正念足和師父的呵護,在強大正念場的控制下,抑制住了惡警,學員才陸續的走脫,未造成大的損失。此事過後,不長時間便又出現了學員被綁架,枉判重刑的案件;接下來就是邪惡上學員家摸底、填表或借人口普查,不斷騷擾等事件的發生。

正法進程到了今天,地區性的修煉環境突然間變的不好了,在邪惡已經甚麼都不是了的情況下,邪惡因素還敢對大法弟子瘋狂,這可不是偶然的。我反思自己,明白了就是我們地區協調人在較長時間,在協調上存在著的間隔問題,未能很好的根除,這其中就包括我。雖然,也向內找過自己,但均侷限在表面的人和事上的對與錯,而都沒有找到根本,即在對待問題時是否用正念。

我向內找自己就想:當初,多數協調人都不願意與這位協調人協調,這其中就存在了間隔,各自都沒能很好的找自己,讓我看到了、聽到了,我也沒能向內找自己,似乎與自己沒有關係,放過了修煉提高的機會。而我那時與這位協調人能協調,沒有間隔。可後來,在協調中產生了間隔也沒能引起重視,好好的找一下自己,反而也走了他們被間隔的路。看似都對這位協調人有矛盾、有問題、有間隔。其實真心的向內找,恰恰是我自己有需要去的造成間隔的人心。我回想了一下,第一次開始產生對這位協調人在協調上有間隔的心時,就是自己在常人時對人和事有一個標準,即:「言必信、行必果」,也就是辦事要守信用、要爽快,符合了這個標準,我就願與其共事接觸。當時,這位協調人沒按約定時間來,我雖嘴上沒說,表面上又讓人看不出有甚麼不快的感覺,可觸動了我固守的「言必信、行必果」以自己私念和要達到的目地要求人家這顆常人的心,於是在內心不能正確的理解、寬容、對待這位協調人的失信表現,由此而產生了間隔。恰巧,不長時間在另一次協調時,又出現了失信的情況,再加上別的協調人那麼一說,間隔也就不知不覺的形成了。導致行為上偏離法,開始疏遠了這位協調人。

我找到了這顆造成間隔的常人心後,我就清除它,清除後我再反過來用正念看待這位協調人當初的失信,就不是我當時的想法了。反而看到了她的諸多的閃光點,那就是她說話直爽,不躲躲閃閃,由於我看到了她的閃光點,我再看她當時所說的「我事多把它(指此事)給忘了」,我相信這的確是實話。因她是個老年同修,又負責許多項目,而家庭負擔也挺重,一時忘了都在情理之中,那她為甚麼還埋怨起我給她打甚麼公用電話呢?後來我得知,她想起約定這件事時,已經晚了兩個來小時了,她便急著往這趕,恰巧,我這時打公用電話催她,她埋怨我正往這趕呢,你還打甚麼公用電話。埋怨的是這個。因她直爽,所以當時怎麼想的就怎麼說出來了。

由於用正念對待問題,我與這位協調人的間隔真的消除了,從而出現了在地區整體協調上,默默圓容配合的良好局面。近期,地區有幾名同修突然被惡警綁架,事發的當天,我們就上網曝光、製作真相傳單、不乾膠、並組織家人前去要人,震懾抑止了邪惡,結果兩天就把人給放回來。在營救的過程中,由於此事發生的急,未能與這位協調人溝通,但這位協調人知道後,便組織打了許多不乾膠,第二天就在城鄉到處貼的都是,很好的默默的圓容配合了這次整體營救同修。

我知道自己在協調工作中,做的還是很不夠,還有諸多的人心與執著,看似放下了,可一遇到矛盾或過心性關時,有時還往出返,還是沒有真正、完全放下,我意識到,這正是自己在今後證實法救度眾生的進程中,在大法協調工作中,需要再精進、堅定的跟師父走到底,才能完全修去的。我決不辜負眾生的期望!不辜負師尊的期盼!圓滿隨師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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