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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澱區「法制教育基地」的騙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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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三日】北京市海澱區所謂的「法制教育基地」,是海澱區街道「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專對法輪功學員洗腦設的一個據點,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流氓黑窩。

一、無恥的騙術

二零一零年七月七日,我被海澱街道「六一零」主任程某帶一名民警夥同小區居委會主任張某強行進屋綁架。當時我在屋裏,看到他們態度蠻橫,就在床上打坐,他們帶來的一個民警動手拽我拽不動。他們看對我來硬的不行就來軟的,就向我老伴說好話,說甚麼學習班跟我們正常學習一樣,環境和生活條件都「很好」,「學習」一個星期就回來了,以後這件事就了結了,沒有事了,您勸勸他。

老伴聽了後心腸軟,就說我的哥哥七月十幾日要來北京看病,他不在家怎麼辦?你們給寫一個保證,到時候得讓人回來,不然就不能聽你們的話。區街道「六一零」主任程某就按照我家屬的要求寫了一個紙條,保證一個星期放人回來,我當時只想跟他們講真相,沒有多想,就這樣我進了洗腦班。

到了第6天老伴就給街道「610」主任打電話要人,他們一直說好話往後拖延,並不想按照他們自己寫的保證兌現,一直拖到20天才讓我回家,這是我親身經歷和實地看到中共邪惡流氓表演的一幕。

二、表面人話、內心藏刀

在驅車去洗腦的路上,我想到同修揭露洗腦班的黑暗邪惡,凡是被綁架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進去後,他們利用隔離、監控、矇騙、逼迫、侮辱、恐嚇、毒打等手段迫害,所謂的「法律」在這裏不僅全面失效,而且完全倒行逆施。我在這一個多小時的車程中,不停的跟他們講真相,他們在車裏也一直不吱聲聽我講。當我講到中共腐敗透頂壞事幹絕的時候,「六一零」主任程某和跟隨的警察說我們以後也退黨,乍聽起來好像是人話,但其實是騙人的謊言。

三、洗腦班的偽裝

這個洗腦班的具體位置,是在海澱區西北角的山區蘇家坨鎮聶各莊村北邊,龍泉老年公寓所在地,乘車路線:頤和園乘坐346路,瑞聶各莊下車前行30米路西邊。電話:62548382。和當地住家戶沒有多大區別。

外人初來到這個地方,根本就看不出這裏有個甚麼「基地」。院門口一條柏油馬路通往南北,兩邊並排著住家戶,房子都大同小異,所謂的「法制教育基地」在這地方沒有特別明顯標誌。細觀察院內院外四週環境,跟普通住家一樣。在外面隔牆往裏看,可看見有一排小窄樓的第三層。整個院表面偽裝的像一個存放物資大倉庫,高高院牆,高高大鐵門,外面甚麼標誌也沒有,仔細看又像一個私人家住院,進到院裏面細看,一排有十多米長,五-六米寬的現代板式三層樓,還有三大間平房,大門口裏邊有一大間是門衛,有倉庫、廚房、餐廳。房子蓋的時間都不長,都很新,與當地百姓住家沒甚麼兩樣,不同的是座北面南的三層樓門口右面,掛一個牌子叫「北京市海澱區法制教育基地」。看到這個牌子才知道這是個專門對付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的地方,所謂「法制教育」對外是保密的,不敢公開,他們在暗地操作,是不敢叫民眾知道真相。因為法制教育應該是公開的,是教育人有正義、有道德、識正邪,法律是懲惡揚善,是透明的。而他們專對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進行非法關押和迫害,是不道德,不敢公開,所以對外一切都是隱蔽的。不管它怎麼偽裝,紙裏是包不住火的,它的犯罪本質暴露無異。

四、整人的詭辨

他們把我帶到三層耬房第一層的一個房間裏,這間屋靠一面擺放兩付鐵架單人雙層床,靠床的對面牆擺一張三屜桌,還有一台壁掛的電視機,白天黑夜24小時不停的播放邪黨謊言。有三保安人員看我一個人,按他們的話說是專門「照顧」我這個老年人的,白天黑夜不離開我。吃飯的時候,他們有一個人負責給我打飯過來,只要我在屋他們是寸步不離「陪伴」著我。這哪是法制教育?是把我當成犯人對待,限制人身自由,是地地道道的違犯憲法和法律、侵犯人權、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

對我洗腦的三個女人一起圍攻。她們使用的招數都是她們早就準備好了的謊言欺騙。連真名都不敢告知,只說姓甚麼,還說得叫老師。她們三個人中一個姓高40多歲,一個姓王30多歲。兩個人都自稱做轉化都做10年了,兩人稱這麼多年也沒有看到遭報應過。我說善惡有報是天理,不是不報時候不到吧!另一個姓周的有50多歲,專門坐你身邊察顏觀色和你詭辯。真修大法弟子一看她們的表情,一聽她的聲音就明白了。她們的所作所為,是被邪黨利用,替邪黨說話,達到邪惡目的,真是可悲。可見邪黨想出來的損人利己的招數,真是費盡心機,它們自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還不自知。

洗腦的慣用手法還有:播放那些早已曝光了的天安門自焚栽贓案和誹謗大法的錄像,灌輸中共邪黨誹謗法輪功的謊言、謬論。之後一邊一個人跟你閒聊,一個人眼睛老是盯著你,一個人坐在你的身邊察顏觀色你有甚麼表現,表現對你關心的樣子,給你一種語言溫和的假相。其實他們這樣做完全是邪黨一貫流氓地痞本性所為。

這裏是在把人變成魔鬼跟惡黨一樣下地獄。那個基地主管蘇某和邪黨書記對你微笑相迎,和睦交談,可本質是表裏不一,說的天花亂墜,其實質都是更陰險惡毒的表演,對待這期被洗腦的法輪功學員四人,都分別關押在每一間單獨的房子裏,都有三個保安看著,彼此之間互相隔離,互不接觸,不許煉功學法,完全強制改變你放棄信仰。

我帶著對他們講清真相的良好願望,一心想使他們明白真相,在三天與洗腦班三個所謂教員的辯論中,她們都有感到心情不安的表現,一個40多歲姓高的,在室內空調調到28c的情況下,額頭還直往下流汗。三個保安聽明白真相後,思想都有不同的轉變,對大法都有正確認識。

五、結語

我們修的是大法「真善忍」,絕對沒有違法,而且講真相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權利,是在維護民眾的知情權,應該受到法律保護。我們沒犯法,是中共邪黨在違法犯罪。我們在甚麼地方都是應當理直氣壯的講清真相。按照《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條規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並有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其它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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