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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於子青遭酷刑折磨和牢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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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唐山市灤縣於子青,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都得到了淨化。於子青多次遭中共人員迫害,曾於二零零七年九月被綁架,遭酷刑逼供,之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零一年遭酷刑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七日於子青被灤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並遭非法抄家, 惡警抄走了真相傳單及布匹數米,錄音機一台,微錄(索尼)一台,偷走現金數千元,家具翻得亂七八糟,連糧缸都沒放過,既沒開單據,又沒出示搜查證明。

酷刑演示:上繩
酷刑演示:上繩

於子青被綁架到國保大隊的當天從下午兩點,惡警用上繩(一種殘忍的酷刑,可使人致殘)的手段逼迫他說出其他煉功人,折磨到晚上七點強迫寫四書。又把他送到灤縣看守所,並授意獄警「好好關照」,就是利用在押犯人進行進一步迫害,他們用開飛機、油錘灌頂、麻雷子(用膝蓋猛頂大腿根部),鞋底搧嘴巴子等等殘忍手段毆打於子青,致使胸部至腳面全部淤血,一個月後身體還多處淤血。被非法關押期間,惡警利用包夾及邪悟者進行洗腦,利用各種手段強迫他放棄修煉。家人為了讓他不再遭受迫害交了五千元保證金,才被接回了家。

二零零七年被綁架、酷刑逼供、非法判刑

二零零七年九月,遷安國保大隊再一次綁架了於子青,從家中抄走部份傳單和光盤。在遷安公安局對他進行了長達四小時的酷刑折磨,先是用超強高壓電棍電擊,然後用腳踩後背,用手往高猛提反銬著的雙手,另一個人用腳踩他的頭部,用四根電棍同時電擊身體各個部位,導致於子青身體多處灼傷,兩手腕被勒的見了骨頭。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五天後被非法批捕,遷安檢察院所謂的公訴員周文慶向遷安法院提交了起訴書,於子青和另四位大法弟子被遷安法院刑二庭庭長王子良枉判,於子青被枉判三年零六個月,在冀東監獄被迫害。期間二支隊獄教科惡警武衛東和陳凱強迫所有的大法弟子寫「四書」,每個大法弟子都有兩個以上的包夾監視、看管,對堅定的大法弟子進行長時間的迫害(不讓睡覺、不給飽飯吃、戴手銬、坐鐵椅、搧嘴巴等等)。

當於子青結束三年冤獄恢復自由之身時,灤縣公安國保大隊、縣政法委及其負責人,村長等人在監獄門口強迫他在「四書」上簽字,否則繼續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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