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尋找真相,不做中共的替罪羊
看了你們煙台日報傳媒集團、市所謂的「科協」及邪教協會等聯合主辦哄騙老百姓的所謂「遠離×教,健康人生」有獎知識問答的內容後,我心裏好難過!善良的本性促使我真的為你們的未來擔憂啊!
能坐到今天這個位子上想來你非平庸之輩,也一定經歷了人生許多風風雨雨。請你回想一下,中共建政以來的六十年間最大的特徵是甚麼?是一次又一次的運動。通過每次運動對其異己打倒──平反──再打倒──再平反,循環往復。而每一次的運動過後,為了推卸自己的罪責,平反過程中都要推出一部份替罪羊。
那麼對待法輪功問題,它就不會套此怪圈嗎?你看,從開始的報紙、媒體齊上,電視、電台二十四小時輪番播,到現在偶爾跳出來蜻蜓點水的污衊幾句,這說明了甚麼?並不是法輪功真的被它打下去了,相反,卻在世界廣泛傳播,迄今已有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香港、澳門)有人修煉法輪功,世界各國給予李洪志大師及法輪功的褒獎1000多項,許多城市宣布「李洪志大師日」,「法輪大法日」等。
你們想想:十二年來中共動用整部國家機器,用盡手段非但未能戰勝法輪功,反而在不計後果的迫害中走向沒落(它曾打倒一個國家主席也不過三天)。如今的中國社會道德急下,毒奶粉、毒大米、毒蔬菜、瘦肉精、染色饅頭等等層出不窮。用微薄中的話說,做饅頭的可以不吃饅頭,但不能不吃加了瘦肉精的豬肉,中國人確確實實進入了一個互相投毒的時代!
你們在有獎知識問答中大篇幅所羅列的一條條、一款款所謂邪教特徵、騙人手法、對社會的危害及對法律的踐踏等無一不是為中共量身定做的囚衣。從這件事中看,你們實際上是錯把執行上級命令當法律,從根本上講還是不懂法的。
鑑於此,我將從甚麼是邪教、甚麼是邪教組織、甚麼是國家法律、甚麼是國家法律實施等基本概念入手,談一談到底誰是邪教,又是誰在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但願你能用平靜的心看完此信,用理性來分析。
到底甚麼是邪教?我認為:使人明目張膽、肆無忌憚地行邪作惡的說教,就是邪教;讓人無所顧忌地作惡的說教就是邪教;讓人成為不講道德、不講人性、六親不認、為了自己的眼前利益不惜出賣自己良知的理論說教,就是邪教。
下面我就用通俗、形像的比喻對上面的界定作一說明:
第一,真正的邪教使人明目張膽,肆無忌憚地行邪作惡
這裏讓我打一個形像的比喻:有一個人繼承了祖輩的產業,自己又辛辛苦苦過了大半輩子,為自己的子孫後代積攢下了一大筆家業,置辦了百畝莊園,城裏做著幾家大的店鋪,此人家資殷實但不忘樂善好施,他興辦私學,以儒家「仁、義、禮、智、信」教化鄉里,十里八鄉都稱此人為德高望重的好人。但是,1949年,一個組織帶著一幫窮人來了,這個組織的頭領指著這位富裕的好人,對他帶來的窮人說:你們知道我們為甚麼窮嗎?是因為有富人的存在,是因為富人剝削了咱窮人!咱們窮人要想富,不再過這受剝削、受壓迫的日子,我們就武裝起來,把富人打倒、打死,把他的財產弄到手分了。
人,無論是窮人還是富人,都有一個善惡是非觀。在這個組織帶來的窮人中,有人就說:人家的日子是自己辛辛苦苦過起來的,我們把人家打倒、打死,把人家的家產搶了、分了,這不是殺人搶劫嗎?這個組織的頭領說,這怎麼是殺人搶劫?我們這是革命!誰再說我們是行邪作惡的殺人搶劫,誰就是反革命……。有多少人受了這一邪惡理論的矇蔽,做出了明目張膽、殺人搶劫的惡行而不知改邪歸正。
第二,真正的邪教讓人心存僥倖行邪作惡
中國人歷來崇尚儒釋道文化,相信有神、有佛,有天理報應。《西遊記》講: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古人知道:一日三省、夜惕四知,兩個人做了壞事,除了你知、我知,還有天知、地知!天理報應,如影隨形,無處不在。所以,古人不敢心存僥倖地為非作惡,於是乎,人人敬畏天理,修心向善,自然天下太平。
然而,1949年以後,還是這個組織,在中國大地上推行唯物主義的無神論,讓人不相信有神、有佛、有天理報應,只要有人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就受到批判,說是宣傳「封建迷信」。
為甚麼貪污腐敗盛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無神論使人無所顧忌地行邪作惡,不相信會有報應。
第三,讓人成為不講道德,不講人性,六親不認,為了自己的眼前利益不惜出賣自己良知的畜生、政治流氓小人
還是上面提到的這個自稱「偉大、光榮、正確」的組織,這個組織有一套整人的政治運動理論,其建政以來,政治整人運動不斷,運動中有多少人為了所謂的「革命、先進、積極、進步」等等的虛名,與自己的父母劃清界限,打自己的父母,罵自己的恩師,夫妻反目,朋友相互揭發,有多少人成為了不講人性、六親不認的小人。
試想,一個組織所奉行的理論可以使人淪為不講人性、六親不認的小人,這種理論還不是邪惡的嗎?稱這種邪惡的理論說教為邪教不對嗎?這樣的組織還不是邪教組織嗎?至於這個真正的邪教組織是誰,我想不言自明。說清了誰是邪教組織,誰在利用邪教組織也就有了答案。
接下來說說甚麼是破壞國家法律實施。
中共誣判法輪功修煉者往往以《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為依據。法律最基本的特徵就是懲惡揚善。那麼國家法律實施的過程實質上就是懲惡揚善的過程。破壞國家法律實施,說白了,就是破壞懲惡揚善的過程,所以,到底誰是破壞國家法律實施也就一清二楚了。
這麼多年來,誰在利用邪教組織作出了危害中華民族,危害人類道德的邪惡行為?十年文革已被史學界稱之為是人類歷史上最荒謬、最邪惡的十年。那十年,中國人被迫害死多少?誰是造成十年文革邪惡的罪魁禍首?是中共當時的魁首毛澤東,利用中共這個邪教組織破壞了以懲惡揚善為目的的國家法律的實施。
在今天,從1999年7月以來,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及其幫兇先是顛倒善惡,把教人向善的法輪大法污衊為邪教,隨後濫用《刑法》第三百條,對法輪功學員群體殘酷迫害──非法抓捕、審判、關押,無數法輪功學員被強加了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罪名而被關進勞教所、監獄甚至被迫害致死。
誰才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罪犯?一種理論是不是邪教,不是由哪一個人,哪一個政府來定論,關鍵是這種理論是教人向善還是教人作惡!
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正法,這是被億萬法輪功學員的修煉實踐所證明了的。懲惡揚善乃法律之本質,對真、善、忍法輪大法的堅信不正是對懲惡揚善國家法律的維護嗎?又怎能說是對國家法律實施的破壞?至於你們在所謂的有獎知識競答中提及的那些風馬牛不相及、「莫須有」的罪名更是無稽之談。顯然,以《刑法》第三百條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判刑,構成了對國家刑法的濫用。
相反,中共邪黨才是當今世界最大的邪教組織,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大法的迫害,才是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犯罪行為,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及其參與迫害的幫兇才是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真正罪犯。
《刑法》第三百條是為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和中共量身定做的法律條款,只可惜,這一條款非但沒有用來清除中共這個為禍中華民族近百年的邪教組織,反而被中共利用來迫害法輪大法和具有這一偉大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中國法律從來沒有不允許煉法輪功。《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憲法》第五條還規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至於民政部《決定》,公安部《通告》、以至於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及江澤民對法國費加羅記者的胡言那都不是法律。眾所周知,民政部和公安部是兩個行政機構,越權發布這樣的決定和通告是違憲、違法的,國家領導人的話和人民日報評論員都代表不了法律,它們定誰為邪教不僅無效,而且是嚴重的違法。所以對廣大法輪功學員濫用刑法治罪,是中共對法輪功根本不講法律的最大證明之一,強盜流氓手段之一。
資料顯示:因對法輪功學員施以群體滅絕、酷刑、和其它反人類罪,迄今為止,在北美、歐洲、澳洲、亞洲等多個國家,中共官員遭起訴案件達五十多起,在美國,除了中共黨魁江××被起訴外,前北京市長劉淇、大連市委書記夏德仁,中國科學院黨組副書記、中國科學院「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郭傳傑,原武漢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以及六一零辦公室頭目趙志非等均被起訴。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的行兇者及其參與迫害者都難逃善惡有報的天理,正如古語云:休將奸狡昧神祇,禍福如同燭影隨。
2011年2月,香港《前哨》雜誌第240期大陸報導欄目中的文章刊登《江澤民終生後悔的兩大事件》,本文章被列為封面的精選文章,作者揭示了中共前黨魁的自認告白,江澤民自知死期不遠,2010年起至少兩次對身邊人談到:這一輩子做過兩件愚蠢之事,其中之一就是鎮壓法輪功。這篇文章的真實性和出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共無人否認,也就是說這篇文章是來自中共體制內的有意放風。
據統計,中共的各類政治運動導致了八千多萬中國人非正常死亡,超過了兩次世界大戰的總和,當今的貪污腐敗,以權謀私,道德淪喪,以及社會貧富的極度分化已達到了極點,退出中共黨、團、隊人數已近億,這一切都在表明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在覺醒,中國社會的巨變勢在必行。「中共不等於中國」,「做中華兒女,不做馬列子孫」,退黨大潮已開啟了中國的和平轉型之路,「沒有共產黨才有新中國」已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正在付諸實現中。
那麼,聽信了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誣陷謊言,而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產生誤解和仇恨的人,你們是否也該反思一下:你為甚麼對法輪功產生了仇恨?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究竟給你造成了甚麼傷害?現在,江澤民都在後悔鎮壓是一件蠢事,你誤信其謊言後產生的誤解和仇恨,對深受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是不是雪上加霜、助惡為虐?
這麼多年來,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仍然堅持修煉,無怨無恨地向民眾傳播真相,法輪功在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得到廣泛傳播,是甚麼原因呢?撇開中共的謊言,去了解一下真實的法輪功吧,你就會找到答案。
茫茫人海,只有珍重你的人才會真心實意的勸告你,他不會在意你的反感,他不會介意你的譏笑,他不會懷恨你的辱罵,因為他無私、無畏,全是為你──勸你,是希望你安康;勸你,是為你生命負責;勸你,是讓你遠離危險。也許在現今社會,你會認為這是無稽之談,也許你認為這是痴人說夢,也許你認為共產黨還很強大,不可能在短期內滅亡,也許……但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請你不要對忠言熟視無睹、置若罔聞,千金難買的忠言絕不是無理的詛咒,只有與忠言為伴生命才能走的更遠、更好。
請記住:分明指與平川路,莫把忠言當惡言。
勸你這種害人又害己的事千萬不要接著做下去了,今天的功勞,就是明天的罪證啊!
祝安好!
雙流縣參與迫害的公檢法司人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和私慾,公開發動了一場對法輪功的打壓。為了欺騙民眾,除了操控所有的媒體誣陷、栽贓法輪功以外,還打著法律的幌子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專門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之上的、相當於當年「文革」小組,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六一零辦公室」,在各地實施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
十二年來,雙流縣在非法組織「六一零辦公室」主任李忠全、副主任張浩的親自操控下,緊跟江澤民集團的指揮棒、有恃無恐,知法犯法,執法犯法,調動全縣各級公、檢、法、司、國安等部門的人力、物力、財力,唆使雙流公安局胡躍忠等惡人、惡警對雙流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實行了地毯似的抄家、收繳大法書籍、資料、身份證及戶口等。接著陸續的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非法抓捕、綁架、刑拘、勞教、勞改、開除公職、罰款及扣發工資等迫害。同時,還株連親屬及子女,動輒免職、不安排工作、不准當兵等,使許多不明真相的世人產生了對法輪功學員的仇視。
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改變對「真、善、忍」的信仰採取酷刑折磨,雙流、華陽兩地看守所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吊、銬,吃劣食,還指使犯人暴打,強迫做苦工。為了加強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力度,張皓指使劉建生等惡人惡警專門負責殘酷迫害被綁架來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強制性「轉化」,迫害的手段:輕者剋扣飯菜、關禁閉、不准吃飯睡覺、車輪戰術的精神折磨;對不放棄信仰的還強行注射破壞大腦神經的藥物;重者拳腳交加,搧耳光、捆綁、碰牆、蹲小號。寒冷的冬天迫使有些年輕的女法輪功學員只穿內衣在室外受凍,有的被逼跪在地上、有的竟遭到惡警侮辱;夏天罰在烈日下站,做苦役。還利用高報酬鼓勵一些不明真相的、貪財的人舉報講真相救度世人的法輪功學員。
十二年來,雙流縣「610辦公室」及公、檢、法,等有關部門對雙流縣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難以想像的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殘酷迫害。據不完全統計近百多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其中;被迫害致死的有7人(男3人,女4人),被非法判刑勞改的有24人,最長的8年,被非法勞教的14人,被強迫送進各種洗腦班的44人,非法抄家的41次,被開除公職5人,同時還勒索錢財約139,240元,金項鏈一根,電扇,收錄機等物品,沒錢的還交1000斤糧食;有的停發工資數月,有的株連子女強令接收單位不准用人,致使一家幾口生活無著;嚴酷的打壓還造成許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給親人造成無限的傷痛;迫使一部份學員流落在外有家不能歸。
時至今日迫害仍在繼續,為了制止迫害,維護正義還法輪功學員一個公道,特提出以下問題請你們認真思考:
一,修煉法輪功不違法
迫害十二年了,在媒體所製造的謊言欺騙下,很多人都認為煉法輪功是違法的,很少人真正去思考過煉法輪功是否違法的問題。其實一個驚人的事實是:法輪功根本就不違法!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包括律師和法官,也都逐漸認清了這一點。
法輪功賦予法輪功學員全新的人生觀,以「真、善、忍」為標準成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法輪功學員修煉後變得身體強健,為人善良,使家庭和睦、鄰里和順、社會和諧。我們不偷、不搶、不嫖、不賭,諸惡不做,何罪之有?《憲法》第36條還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然而,你們追隨江氏集團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採取各種非人的手段殘酷打壓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強制轉化,不改變信仰的就遭到反覆的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難道你們不明白真正違法的是你們嗎?你們能逃避法律的懲罰嗎?
修煉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所以法輪功從九二年傳出短短七年就有一億人參加修煉,現在又傳播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各國人民的歡迎。
二、上訪、製作散發真相資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憲法》規定:「公民有向國家機關、個人提出批評的權利。」「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憲法》第41條還規定,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權利。
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向國家機關反映情況,申訴說明法輪功的事實真相,希望能給法輪功學員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這不僅沒有違法而是行使《憲法》賦予我們公民的權利。但是卻遭到綁架、拘留、罰款,以致後來的一系列更殘酷的迫害。在民眾的視聽被堵塞,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被掩蓋,電視報紙對法輪功極盡誣蔑的情況下,為了制止這場迫害,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法輪功學員站了出來,製作並散發真相材料,向各界申訴冤情、澄清事實真相、揭露兇手江氏集團打起法律的幌子欺騙民眾,根本就不依法辦事,而是以權代法凌駕於《憲法》之上,為所欲為的醜惡嘴臉和罪惡行徑,這是維護民眾的知情權,還民眾一個公道,這是對世人、對社會負責的正義之舉。
所以法輪功學員不論是對真、善、忍的信仰,還是上訪。或是講大法真相都是行使《憲法》賦予的合法權益不違法。
2011年香港《前哨》雜誌二月刊大陸報導欄目中的頭條文章即總第240期被列為封面的精選文章,題目是《江澤民終生後悔的兩大事件》,文章表明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自認這輩子做過兩件蠢事:其中之一是鎮壓法輪功,為自己平添了幾千萬「敵人」,是這輩子中做的大蠢事。不管江澤民或中共出於甚麼目的放出這種信息,這種自認「鎮壓法輪功是蠢事」的說法,對那些還在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和那些上當誤解或仇視法輪功的人們,是值得去深思和反省的,在無知中去犯各種罪行的人下場是極其可悲的。
三,善惡有報是宇宙的絕對真理
作為直接迫害雙流地區法輪功學員的參與或直接執行者,提醒你們:江澤民集團鎮壓法輪功是靠行政命令,是完全違法的。十二年來,你們的所作所為前面寫的很清楚,希望你們看清自己犯下的罪惡,以及將要面對的嚴重後果,今天你們不講法律,但是即將到來的正義審判和法律制裁是逃避不了的。
善惡有報是絕對的真理,古往今來,從善者必有好報,而作惡者必遭惡報,特別是迫害法輪功的惡人、惡警,遭惡報的全國已不少,遠的不說,在我們雙流已大有人在:原雙流縣看守所所長巫剛,因殘酷的迫害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2005年7月,巫剛所駕駛的汽車猛然衝向雙橋立交護欄,巫當場死亡,死相十分慘烈。
雙流縣看守所工作人員鄒長久在正興洗腦班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經常劫持被關押法輪功學員的財物,2005年遭報,兩個腎換掉。雙流九江鎮黨委書記付德其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2000年臘月的一天,被突如其來的車禍撞斷雙腿,血肉模糊。
希望你們認清形勢,不要執迷不悟,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危,要善待法輪功學員,遠離罪惡,爭取好的未來。
雙流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六月四日
朋友,你好。
這裏還你一個知情權。你知道嗎?北京海澱區有一處秘密場所,名曰「法制教育基地」,在溫泉某處的封閉院內,那裏是政法委、「六一零」和警察合謀借執法之名行犯法之事的場所,外人無法知道內部情況,只有公安的國保大隊警察、一些片警、「六一零」人員和被他們利用的特務才能進去。裏邊長期被迫害的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
「六一零」辦公室自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它是中共一個類似於當年納粹德國蓋世太保一樣的法西斯恐怖組織,專門用來秘密迫害信仰「真善忍」法輪功人士。「六一零」主任的權力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只要是和法輪功有關的,「六一零」辦公室可以調動一切公檢法司參與綁架、判刑法輪功人士。而且在大陸自中共邪黨中央一級到地方政府乃至下面鄉鎮村,甚至許多大型的國有企業也都有「六一零」辦公室這個科室,更為奇怪的是這個科室的人員編制和經費都是秘密的,所發的文件、上級指令甚麼的都是口頭傳達,不准存檔。地方政府的財政編制裏都故意隱藏了「六一零」辦科室的人員編制。
為甚麼會這樣呢?因為「六一零」辦公室這個組織是專門用來參與秘密迫害法輪功人士的,本身就是違反中國憲法的,「六一零」辦公室就是一個非法的組織,為了避免所幹壞事在國內和國際上曝光,更怕將來法律健全時,遭中共「六一零」辦公室迫害的無辜百姓追究其犯罪行為,所以中共「六一零」辦公室迫害法輪功人士從來就是偷偷摸摸的,見不得光的。
在中共的洗腦宣傳下,很多人以為煉法輪功在中國是違法的,事實是: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煉法輪功違法。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包括律師和法官,也都逐漸認清了這一點。對於法輪功,其實現今中國現行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認定是「×教」,「×教」之說來自江澤民和黨媒《人民日報》。然而公、檢、法機關應依法律辦案,而不能依照政治運動中的報導或內部指令來辦案。實際上,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一直在以權代法,根本就沒講過法律。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十二年,數以千萬計的法輪功學員遭受殘酷迫害,目前已確認至少有三千四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中老人和婦女各佔大半,使用酷刑達四十種以上,數千學員遭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數萬學員被活體摘取器官販賣牟利,之後遭焚屍滅跡;被關押勞教、暴力洗腦的學員更是不計其數。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由李洪志先生從中國長春傳出,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同時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教人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好人做起,按照「真、善、忍」原則不斷提升道德水準,從而獲得心靈的淨化和身體的健康。通過修煉,修煉者還可以逐漸開智開慧,達到洞悉人生和宇宙奧秘的自在境界。因為法輪功具有淨化身心的奇效,所以受到了各國民眾的喜愛。至今,法輪功已傳播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香港、澳門,吸引不同族裔的修煉者,同時獲得海外各項褒獎達上千項。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並可以通過明慧網免費下載。
這些年海澱區「六一零」脅迫警察和街道、居委會、單位等下層機構,不間斷地綁架法輪功學員,到所謂的「法制教育基地」強制洗腦。不但強迫學員觀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和材料,持續進行「講課」洗腦,限制人身自由,不准任何人包括家人看望。而且對堅持信仰立場的學員除進行精神摧殘外,還要對肉體進行折磨,如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不讓正常洗漱、長期罰站、甚至利用特務對學員進行拳打腳踢。對仍不放棄信仰的煉功人直接非法送進勞教所,進行長期迫害。
最近海澱西三旗街道「六一零」利用派出所警察,又把幾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進行迫害,其中一人叫吳志明,是原冶金研究院的職工,他兩年前被非法勞教,出來後身體被摧殘得失去勞動能力,不得已辦了病退,前幾天又被街道和派出所跟蹤,在單位門口被綁架到洗腦班。他平時除了照顧自家外,還要照顧年事已高(八十高齡)有病在身的岳父一家。據說他內弟去世還不到三十天就把他綁架了,兩位老人頓失依靠,不明白為啥共產黨要整好人,常常自語「還有說理的地方嗎?」
希望朋友們深思,秉承良心,拒絕迫害。如果你是在人大、政協或其他政府職能部門上班的,請你用法律維護公民的信仰權利,制止「六一零」、公安私設監獄剝奪人身自由的犯法行為,關注蒙冤達十二年之久的法輪功學員;如果你是公安人員,請你用法律衡量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的依據是否合法,並作出正確的選擇,不給少數壞人當槍使,不給他們當替罪羊,因為公務人員「執行上級命令」不能成為免罪理由,現在的中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易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俗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古往今來,教訓一再告訴我們:保護修煉正法人,會給自己與兒孫積很大的福份;而迫害正信的罪是永遠都無法償還的,也是任何人都償還不清的!衷心希望那些至今還在為了眼前利益,是非不分,善惡不辨,出賣自己良心,助惡為虐,跟隨中共邪黨迫害無辜的人,懸崖勒馬,立即停止迫害,並將功贖罪。千萬不要抱著僥倖心理,拿自己及家人的身家性命和永久未來作賭注。否則,一旦大禍臨頭,殃及子孫後代,則悔之晚矣。
馮繼堂,你我素昧平生,我的責任感讓我坐下來給你寫這封信。
最近幾天,天水麥積區三名法輪功學員被你綁架,六月二日,法輪功學員李富智又被你欺騙來辦理身份證時劫持。以你為首的惡警,近日來又在到處流竄行惡,在法輪功學員家裏騷擾、威脅,等等惡行,你的所作所為,一切事情都將被人民記載,都成為以後的因果報應的依據。
我要告訴你的是:法輪大法洪傳全球,中共迫害法輪功徹底失敗,全世界必將追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行。希望你仔細認真看完此信,反省自己的行為,改過自新,為你,你的家人及子孫後代留條後路。
你應該已經知道,中共迫害法輪功這件事,在國際上是被認定為犯了「群體滅絕罪」的。江澤民、羅幹、周永康、賈慶林、吳官正、劉京等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和幫兇已經在全世界三十五個國家被法輪功學員控告到法庭,這一事實你們肯定也是知道的。
今天我要和你談的不是這個,而是你還不知道的部份。可能你還不知道:如今的中共高官心裏都很清楚,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維持不了多久了,和中共在歷史上搞的那些害人的運動一樣,這場迫害的真相不久也會大白於天下,參與迫害的人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現在他們所能做的只是苟延殘喘而已,這些人的內心充滿了恐懼。他們一方面利用手中的權力繼續封鎖消息,散布謊言,欺騙群眾,甚至欺騙各級幹部和下層的執法人員,包括你和你的同事們,拉攏、利誘你們為他們賣命,維持迫害。
另一方面,上面那些人也是極端的狡詐,從迫害一開始,他們就在給自己留後路:想必他們知道這件事情的最終結果會和以往的那些大大小小的運動一樣,所以他們做甚麼事都儘量不留把柄,找不到書面證據。面對國際社會,他們從來不敢公開承認「六一零」的存在,這樣將來一旦風向變了,他們隨時可以推卸責任。到時候真追究起來,就讓下層執法人員去充當替罪羊。為了準備後路,他們都在暗中把資產轉移到海外。江澤民的心腹曾慶紅的兒子曾偉就在澳大利亞買了價值二點五億澳元的豪宅。還有很多高官把老婆孩子都送到了海外,手裏拿著外國護照,隨時準備外逃。你也應該看到了,最近發生的民主浪潮,一個接一個的獨裁政權被推翻,下令對人民開槍的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已經被逮捕,即將受到法律的審判。你想過沒有,這些都預示著甚麼?
香港《前哨》雜誌二零一一年二月刊大陸報導欄目中的頭條文章,揭示了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自認告白,文章題目是《江澤民終生後悔的兩大事件》。江澤民自知死期不遠,二零一零年起至少兩次對身邊的人談到,這一輩子做過兩件愚蠢的事,之一就是迫害法輪功,把幾千萬群眾推向對立面,為自己平添了上億「敵人」。
話說回來,江澤民雖自知迫害法輪功是蠢事,不管江澤民或中共出於甚麼目的放出這種信息,這種自認「迫害法輪功是蠢事」的說法,對那些還在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和那些上當誤解仇恨法輪功的人,不值得人們去深思和反省嗎!現在你知道為甚麼各級政法委對法輪功的案件只有口頭指示,沒有任何文件了吧?其實他們在法輪功的問題上早就留下後路了。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在中共頭子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你以為是中共叫你殺的人,你就可以推卸責任了嗎?就可以逃脫懲罰了嗎?這條法律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各級行政人員推脫罪責、逃避懲罰的後路。
無數歷史教訓告訴今天:中共一貫卸磨殺驢,歷次搞運動都是禍害百姓,其追隨者都沒有好下場。根據《公務員法》,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將來都得自己承擔責任。而且任何獨裁者都會推出「替罪羊」為自己開脫。文革結束後,紅極一時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第一個「畏罪自殺」,積極效忠中共「紅色路線」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軍管幹部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然後給家屬一張「因公殉職」通知單了事。
如今在中國大陸,很多有良知的官員和幹部經過了歷次運動,早已看清了中共反覆無常的流氓本性,他們紛紛響應「三退」大潮,用各種方式退出了中共及其附屬組織,為自己選擇了一個美好的未來。另外,很多公檢法系統的朋友也逐步的明白了真相,不再參與迫害,並在暗中收集迫害證據,向追查國際提供迫害的消息。他們的行為同樣是在給自己奠定未來。
「追查國際」(全稱「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成立,協調國際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他們的宗旨:對於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無論走遍天涯海角,無論經過多少年月,必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為了即將到來的歷史性審判,追查國際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發表了《關於收集中共法庭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的公告》。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又向全世界發布:《全面收集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罪證的公告》,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惡進行全面追查,收集一切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由追查國際協調建立的「全球監視追蹤系統」,是分布於七十多個國家近三百個城市的網絡系統,有效地監視、追蹤在中國大陸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各級黨政官員,特別是那些涉嫌部署、抓捕、洗腦、非法判刑、酷刑謀殺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和直接參與封鎖信息真相、輿論煽動的責任人。總之,不管是誰,只要是欠了人民血債,總有一天他要償還的。不管是誰給他下的指令都沒有用,他都要承擔他的那一部份。這就是天理。
你可能說,那是「上級的命令,我們只是執行任務。」執行上級錯誤決定的也要按罪論處。記得柏林牆倒塌後的故事嗎?1992年2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守牆衛兵英格﹒亨里奇受到審判。在柏林牆倒塌前,他射殺了企圖翻牆而過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亨里奇的律師辯護稱,這些衛兵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然而法官西奧多-賽德爾並不這麼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最終,衛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釋。
「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自救,是「人類良知出現的一剎那」。這一釐米,可以讓人類海闊天空。
其實,這幾年由於法輪功學員不斷的講真相,對於法輪功學員是甚麼樣的群體,你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只是你不相信因果報應而還在無知地做壞事,被中共邪黨繼續欺騙著。看看你們的同行、在當地迫害初期那些積極追隨邪黨參與迫害的人,有多少都遭到了惡報:明慧網上都可查到相關的報導。「善惡有報」是天理,誰也逃脫不了!近幾年來,各級「六一零」人員、公安、警察、各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報應的越來越多。僅在明慧網上公開曝光的已有一萬多例。指出這些只是希望你能夠警醒,引以為戒。
在此僅舉一例: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長任長霞,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因乘坐的轎車追尾前車而出嚴重車禍,其他人都安然無恙,只有坐在後排的她卻飛出車外死亡,且死後三天閉不上眼睛。該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輪功很賣力,就在死前一天還親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她的親妹妹都說相信是遭報應了。四年後,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她的丈夫衛春曉(四十五歲)也突發腦溢血死亡,目前家裏只剩下一個孩子。
接下來,我想和你講一個歷史人物的故事。當年,納粹德國在希特勒的獨裁統治下,動用整個國家機器,對猶太民族實施慘絕人寰的種族滅絕和大屠殺。在當時的德國,這一切都是「合法的」,都是在執行元首的指令。戰後,紐倫堡國際法庭判處包括大屠殺元凶在內的二十四人死刑。納粹高官阿道夫-艾希曼是執行屠殺猶太人方案的主要負責人。戰後他四處逃亡,於一九六零年在阿根廷被以色列特工逮捕,並被押回以色列,受到審判。在法庭上,艾希曼聲明他本人對猶太人沒有仇恨,也沒有親手實施屠殺。就像紐倫堡審判時,所有納粹為自己辯解的內容一樣:作為一個軍人,執行法律和服從命令是天職,何罪之有?
他們真的沒有罪嗎?我想你一定會說,他是有罪的,因為他組織並參與了對猶太人的屠殺,是反人類的,是滅絕人性的。的確,這已經是舉世的共識。然而你想過沒有,當年納粹對猶太人的屠殺,和今天中共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性的迫害是何等相似啊!
同樣是冠以國家的名義;對猶太人的屠殺源自於希特勒的瘋狂,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因為江澤民的極端妒忌,不顧中共政治局大多數常委的反對,一意孤行的要迫害;為了挑起人民的仇恨,方便屠殺,當時的德國媒體把猶太人描述成一個骯髒、貪婪、好逸惡勞、沒有理想的「劣等民族」,中共的宣傳機器遠勝於希特勒的,更是超過了中共的歷次運動,其輿論宣傳開足馬力造謠誣陷,栽贓陷害,給法輪功潑髒水,不遺餘力地實施妖魔化;為掩人耳目,納粹建造了臭名昭著的集中營,在暗中秘密進行屠殺;而在中國大陸的監獄、看守所、勞教所這些現代集中營裏,大量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活活虐殺。納粹的屠殺和中共的虐殺同樣是不敢公開,不留痕跡,只能在暗地裏實施。因為這就是罪惡!它是見不得人的,是滅絕人性的。這是納粹和中共完全一致的地方。
納粹的罪行最終受到了應有的審判,艾希曼最後被判處絞刑,最終他也沒有逃脫歷史的審判。在法庭上,艾希曼還說,沒有外在聲音來喚醒他的良心,所以他所做的不能全由他一個人來承擔。這個當然不能作為他逃避法律責任的藉口。但是,我們回顧歷史,許多歷史事實證明,在當權者指令整個國家機器犯罪時,「良心」這個詞是多麼的可貴。納粹的劊子手們在日常生活中很多都是不乏正直和道德的公民,而當為了納粹宣傳的所謂「國家利益」時,他們可以面不改色地屠殺幾百萬的生靈,經過當權者的洗腦,他們變得像機器一樣冷血無情。他們的人性何在?良心何在?
同樣是德國人,同樣是納粹黨成員,奧斯卡-辛德勒留給世人的卻是無限的敬仰、永遠的追憶。在那場殘酷的戰爭和屠殺中,辛德勒拯救了一千多名猶太人的生命。雖然他早已離世,但他的形像所閃耀的人性的光輝,永遠照耀著後人。
法輪功學員發資料、發光盤、講清真相就是在喚醒人的良心,是大善大忍之舉。其實你們也知道,那些法輪功修煉者都是這世上難得的好人,他們奉公守法、安分守己的過日子,熱心助人而不求回報。
中共江氏集團在迫害法輪功的這十一年裏,有多少家庭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又有多少孩童在他們懵懵懂事的時候就失去了父母的疼愛成了無家可歸的孤兒,他們只是為了自己的信仰,心靈道德的提升,只是為了坦坦蕩蕩的做個好人。在這些好人面前,也不知你是否曾有過愧疚之意在心裏掠過?
你口口聲聲說法輪功修煉者「破壞國家法律實施」,你們所說的法律就那麼不堪一擊嗎?一個學生或一個老人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就把你們的法律給破壞了,那麼,那個所謂的法律還值得你們去維護嗎?你們還能維護的住嗎?一個人殺了人,法律還要制裁他,殺人償命。一個黨殺害了這麼多無辜的人、做了那麼多的壞事就可以不還了嗎?常言說得好:人不治天治,老天有眼,神目如電。誰幹壞事都得償還。善惡有報,這是宇宙的法則,誰也違抗不了。
二零零二年六月,在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了一塊巨石,石面上有排列整齊的六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經三路專家前往考察,這塊巨石距今已有二億七千萬年,五百年前從高崖上落下來,斷成兩塊,字在右邊那塊巨石上,清晰可辨。經鑑定,這些字都是天然形成的,沒有任何人為加工的痕跡。當時國內一百多家媒體包括新華社、中央台都有過報導與專題,網上也能搜索到相關照片,當然,它們都不敢提最後那個字,但從照片上可以看出來。億年巨石崩裂,突現標語「中國共產黨亡」,這是偶然的嗎?其實,修煉界有真功夫的人早就知道,自從中共及其黨魁江澤民喊出「共產黨要戰勝法輪功」那一刻起,上天就判了其解體、銷毀。
可是,中國大陸絕大部份人都加入過共產黨、共青團或少先隊等組織,自然就是中共的一份子,而且你在加入黨團隊時,在血(紅)旗面前發了把生命獻給邪黨的毒誓,就是把生命交給它了,你的命運就和中共邪黨連在了一起;中共邪黨在迫害法輪功的時候讓每個人表態,你又是怎麼表態的?許多人聽信了中共的謊言站到中共邪黨的一邊,這樣的人也就成了中共邪黨的一份子。那麼,天滅中共時,作為邪黨的一份子你就無法逃脫,你就會在天滅中共的各種災難中遇難。
法輪功學員向中國人民講清真相,就是要讓人們看清中共的邪惡本質,讓人們遠離這個惡魔,與之劃清界限。人一旦明白了真相,選擇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的時候,人就是拋棄了邪惡,為自己選擇了光明的未來,那麼,當天滅中共的事實來臨的時候,這個人就會得到上天的護佑,遠離災難,得到平安。這是關係到每個人的生死存亡的大事。
在此提醒你:不要再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了,他們是為世人,也包括你的親人朋友,能夠有一個美好未來才出來講真相、發資料的,難道你不也正是希望自己和自己的親人好嗎?你們反思一下,在這些年裏法輪功修煉者在被中共迫害得失去工作,在個人生活極其艱苦的情況下,還要省吃儉用積攢零錢來印發真相資料,為的是甚麼?你們苦口婆心講真相不正是為了你們好嗎?
因為我們知道,你們是被江氏控制與利用的真正的受害者。江氏一夥用謬論做依據,強迫你們為他賣命,對你們來說是不公的,如今身在塵世中的你,已經忘記了你是誰了,你不知道你來自何方,你此生的目標與意義是甚麼,你的未來又在哪裏。但無論是誰,作為一個人來說都應該光明正大理智清醒地活著,無論是在人前或在背後都要給人留個好的口碑。在這世上能夠當人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啊,不該稀裏糊塗地白白浪費上蒼恩賜給我們的做人機遇啊。
目前,有好多法輪功修煉者仍被你無辜關押著。你可以想像的到,他們的家人每天都在痛苦與無助中度日如年。人是有權選擇自己的路與自己的未來的。你選擇了甚麼那就決定了你的未來與歸宿。
附錄:
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國保大隊:
大隊長馮繼堂電話13919671559,老家是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馮家坪村,現居住在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金江華苑。馮繼堂老婆是天水市火柴廠的失業工人。他的兒子馮岩高中剛剛畢業(初中時在麥積區橋南二中)。馮繼堂哥馮東學是天水市麥積區疾控中心職工。
高新志(教導員),電話:13893868822,高新志的姐姐是麥積區中醫院的退休職工。
李曉軍(馮繼堂的接班人),電話:13993893660
王吉敏親屬您好:
我們現在無緣相見,希望這一紙書信能打開您的心結,也能挽救您的親人王吉敏。
王吉敏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王吉敏於二零零三年初被當地「610」綁架,因承受不住迫害而放棄修煉。其實修與不修本是自願的,是個人信仰的問題,就像人們說的「蘿蔔青菜各有所愛」,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權利,強迫別人修與不修是違法的。《憲法》明文規定信仰自由,人人都有權選擇信甚麼與不信甚麼。王吉敏被迫放棄修煉本身是個受害者。
法輪功學員修的是真善忍,自一九九二年傳出至今,世界上已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民公開修煉法輪功,包括台灣、香港、澳門,法輪功受到當地政府的各種褒獎。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學員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事,由此他們得到了健康的身體,愉快的心情,給家庭帶來了幸福和安寧。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被非法鎮壓以前,我們邢台就有兩三萬人修煉法輪功。
王吉敏放棄修煉我們感到惋惜,但她走向反面,並且幫助曾迫害她的當政者迫害自己的昔日同修,我們是非常痛心的。我們想通過您勸告王吉敏,不要為了眼前的一點小利,追隨中共惡黨繼續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了。中共惡黨壞事幹盡,天在滅它,人們都在唾罵它、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趕快退出它。王吉敏逆師叛道、助惡為虐,斷送的不只是自己的未來,必定殃及子女及親人,給自己和自己的親人只能帶來恥辱和無盡的災難。父輩積的德作的孽,子輩都要傳承,這是善惡必報的天理。
您知道嗎?王吉敏所謂的工作單位叫「邢台市法制教育學校」,俗稱「洗腦班」,現地址在邢台市第二看守所西鄰,大門沒有牌子,零八年奧運前把院內辦公室北牆上的小方牌,和所有辦公室的標誌牌都摘掉了。這個所謂學校,直屬邢台市「610」(凌駕於法律和一切機構之上,專職栽贓污衊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相當於文革時期的『文革小組』),是非法組織,對法輪功學員的關押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所以不敢光明正大的昭示於眾。他們為了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採取關小號,不讓接觸任何人;不讓家屬探視;連續數日不讓睡覺;謾罵,侮辱;恐嚇等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當有法輪功學員不堪忍受絕食抗議時,他們就幾個人按著學員,用利器撬開法輪功學員的嘴強行灌食,您知道嗎,學員嘴裏流出的血比灌進的食還要多呀!
臨城縣女法輪功學員王麗娟、張素榮,王麗娟是一名人民教師,張素榮畢業於河北醫科大學。她們聰明賢惠,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零四年王麗娟和張素榮在洗腦班被他們活活逼瘋,時常不顧性命到處亂跑,見人就打,見物就摔。當年她們只有三十來歲,至今她們生活不能自理,使她們原本幸福的家庭破碎,老人孩子只能靠親屬照料。他們對這兩個女法輪功學員做了甚麼,您能想到嗎?給這些學員造成如此傷害的人,王吉敏就是主要責任人之一。
任縣辛店法輪功學員張志敏,煉法輪功前一身病痛,煉功後無病一身輕。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張志敏被綁架到「洗腦班」,王吉敏二十四小時不離張志敏,利用威逼利誘恐嚇等手段欺騙張志敏,導致她神志不清放棄信仰。張志敏回家後王吉敏還不肯罷手,經常帶張志敏到附近學員家騷擾。從此張志敏疾病纏身,於零九年冬突發腦溢血,在意識還清醒時幡然悔悟,認識到自己錯了,求師父救自己。生命雖然保住了,但至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給張志敏身心造成傷害,給她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這就是王吉敏的「工作成績」。
告訴您,這只是其中幾例。王吉敏自零三年至今一直給邢台市「六一零」提供她所知道的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多少人因她而被敲詐勒索、被勞教,多少家庭被她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自王吉敏參與迫害法輪功以來,至少給三百多法輪功學員造成嚴重傷害。咱們祖祖輩輩生活在這片故土,王吉敏為了眼前的一點利益,不擇手段的去迫害那些善良的父老鄉親,只能給祖輩帶來罵名,給子女留下禍根。
當您知道這些真相,再見到那些曾被王吉敏傷害過的法輪功學員時,您肯定也會顏面無光、心生愧疚的。法輪功學員修的是「真善忍」,他們絕不會暴力報復王吉敏,但是天理不容。王吉敏造下的如山如天的罪業,老天都看在眼裏,記在賬上了。生活在天底下的人誰也逃不過善惡必報的天理,現在天象異常,各地災難不斷,您一定會有所思考。王吉敏為整個家族播種的不是鮮花幸福,而是荊棘惡果。
俗話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當自己無力償還時,那就要殃及子女,連累親人了。王吉敏現在的作為真的是罪孽深重。零八年王吉敏的脾阻手術也沒能讓她驚醒,不知道她還有多少回頭的機會?
因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們身邊就有,任縣司法局幹部李雲朝,積極參與邢台在任縣辦的洗腦班,並出謀策劃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聽善勸,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中午猝死在自己家中,年僅四十一歲。李雲朝撇下常年臥床的老母,和一雙正在讀書的兒女,妻子又無經濟來源,這悲慘的狀況,就是李雲朝配合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帶來的惡果。
張宗保原是邢台市橋東區法院院長,在法院任職期間,曾多次迫害法輪功學員。2001年非法判刑高振莊等七名法輪功學員,2003年張宗保又將本院法輪功學員李自昌、武玉煥強行調離法院。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期間,法輪功學員多次向張宗保講真相,他非但不聽,仍然一意孤行,於2007年11月,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以這種形式進了牢房。您也許認為這不是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的惡報,但是現在中共幹部無官不貪,為甚麼張宗保進了班房?張宗保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早有警示。法輪功學員高振莊被判刑不久,張的父親就被汽車撞死。
您是王吉敏的親人,希望您能明真相、辨是非,規勸王吉敏不要被邪黨操控著迫害法輪功學員了,我們不希望王吉敏遭受天譴,更不願她身邊的親人遭受牽連。迫害法輪功是非法的。自從中共執政以來政治運動不斷,當權者為了手中的權力總是欺騙利用一部份人,打擊迫害他們製造出來的「敵人」,當運動過後「敵人」不存在了,被利用的那些人一定是當權者的替罪羊,他們也許會喊冤,但他們是直接責任人,沒法脫離幹繫。
希望王吉敏不要再錯下去,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和家庭的幸福做賭注,快快回歸社會、回歸家庭,做一個正常的人吧!為了孩子的未來,為了家庭幸福安寧,快懸崖勒馬,洗清自己的罪業重新做人吧。不要拿上天的慈悲當兒戲,惡報到,後悔晚矣。
為了您和您所有親人,請多了解法輪功真相。願您能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願您能擁有美好未來!
隨信附上一份真相資料,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邢台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