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紅光滿面」竟成惡警迫害藉口

——重慶市唐明碧老人的遭遇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十幾年來,重慶市合川區六十四歲老太太唐明碧,數次被中共惡黨警察迫害,即使在家裏呆的時間也是不得安寧,派出所、國安支隊的人經常無故半夜十一、二點,或凌晨兩、三點來上門騷擾,只是因為他們看她紅光滿面的,覺得她肯定還在煉法輪功,所以要經常上門來「看著點」她。

唐明碧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幾個月後,以前患有的風濕關節炎、慢性鼻炎、咽炎、腸胃炎、肩周炎、乳腺增生、骨質增生以及嚴重的眼病視物不清等多種疾病都不翼而飛,真是達到無病一身輕。不僅身體健康了,唐明碧的性格也由原來的孤僻、暴躁、愛講髒話,變得開朗、溫柔、講禮貌,說話做事處處為別人著想。親友鄰居都說唐明碧修煉法輪功後,像變了一個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十幾年來唐明碧受到重慶合川區「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的數次迫害,先後被非法勞教兩次,非法拘留六次,非法關洗腦班五次。以下是她被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三日,合川區合陽派出所警察陳立等人把唐明碧從家中綁架到合川肉片廠洗腦班,關押五天。因為唐明碧拒絕所謂的轉化(即放棄修煉法輪功),合川國安支隊的蘭奇峰等人又將她綁架到合川拘留所關押十五天,在勒索她的家人一千元保證金後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合陽派出所警察陳立等人又撞進唐明碧家中,強行綁架她到東津沱洗腦班。家人問憑甚麼抓人?陳立說這是公安局的指示。在洗腦班裏,惡人惡警要每個被關的法輪功學員簽字承認「天安門自焚」是真的,唐明碧拒絕簽字,他們又逼她的家人簽字,唐明碧當時說「我不承認,誰簽的字,誰負責」,後來家人也不答應簽字。這次在東津沱洗腦班,唐明碧被非法關了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合陽派出所警察張祥強等人把唐明碧又從家抓到合川國安支隊,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了,她說「這麼好的功法當然還要煉」,國安支隊的蘭奇峰走過來狠狠的打了她幾個耳光,邊打邊罵:「把你打死了丟到濱江路的河裏去算自殺,上面早就說了的打死算自殺。」唐明碧說:「光天化日之下,你們公安打好人,三尺頭上有神靈,善惡終有報的。」蘭奇峰氣急敗壞的拿起一個拖把,在地上一陣亂擦後又在他穿的皮鞋上一陣亂擦,接著把拖把塞進唐明碧的嘴裏,又用繩子捆住,把她的兩隻手銬在兩邊的椅子上,然後蘭奇峰和張祥強就用內有鐵絲的膠皮管狠狠的輪流抽打她的全身,直打的她遍體鱗傷。在整整一天的刑訊逼供中,沒給她一口飯一口水。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當天晚上蘭奇峰等人將唐明碧又送到合川拘留所,在去拘留所的車上,唐明碧還善意的給他們講真相,蘭奇峰不聽勸反而罵人。這次唐明碧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三十五天後,警察連家人也沒通知,就將她悄悄送到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非法迫害一年。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日。合川國安支隊的趙文禮帶了幾個人撞進唐明碧家,以她還在煉法輪功為由,又將她強行綁架到合川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十七天。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趙文禮和合陽派出所的陳立,打電話叫唐明碧到合陽辦事處去。結果到了那兒一看,是讓她簽甚麼不煉功保證,唐明碧堅決不簽。陳立與另外兩個女人就硬拉著她的手去按了手印,唐明碧說:這是你們按的,不是我按的,全部作廢。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趙文禮和陳立幾人撞進唐明碧家,他們拖的拖,拉的拉,把她從樓上拖出大院,當時院內和各樓層的人都喊:人家是好人,為啥要抓她?陳立等說唐明碧是煉法輪功的,就不由分說把她推上警車綁架到了合川南津街上什字敬老院內的洗腦班,這次被非法關押九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趙文禮夥同警察蔣雲等六人又將唐明碧綁架到南津街上什字敬老院內的洗腦班。在洗腦班期間,趙文禮等人在唐明碧的房間裏搜到同修遞進去的《明慧週刊》和手抄的《洪吟》,把她又送到合川拘留所迫害十五天,拘留後又送回上什字洗腦班迫害。由於唐明碧抵制洗腦迫害,拒絕簽「三書」,又被從上什字洗腦班送到重慶南山洗腦班加重迫害,直到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重慶南山洗腦班解體,她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正在街上的唐明碧又被六個不明身份的人強行拖上一輛沒牌沒照的車,綁架到合川國安支隊;國安人員們非法搜去了她身上的所有財物,晚上又把她送到了合川拘留所。在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後,沒經任何手續,沒通知家屬,就悄悄的把唐明碧送重慶江北石馬河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期間家人打聽她的去向,合川公安局、國安支隊、拘留所都互相推諉說不知道。後來家人去重慶市公安局,幾經波折才打聽到她被非法關在北石馬河女子勞教所,可家人去探視和送衣物時,卻被勞教所蘇暢、賈征等人以唐明碧沒轉化為由阻止。

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只因為堅持做好人,堅持自己的信仰就被中共邪黨及其爪牙數次非法關押、非法剝奪人身自由、非法洗腦精神迫害、非法刑訊迫害,使得她的身心受到巨大傷害,家無寧日,家庭正常生活受到嚴重干擾。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