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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王淑芬被警察劫持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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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二日】我叫王淑芬,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2011年3月29日發神韻光盤時被惡人構陷,從2011年3月29日到4月29日,在此30天裏惡警把我先後綁架到金屯大隊、百股派出所、錦州看守所、遼寧馬三家教養院進行迫害。

我於2011年3月29日到錦州金屯村發神韻光盤時,被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拽到金屯大隊,把我身上帶的神韻光盤、神韻海報、護身等全部搶走。金屯大隊書記沈子忠大聲辱罵說:「你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大白天宣傳法輪功的東西,你知道這是甚麼地方?是金屯大隊。」沈子忠並讓三名女的,可能是街道人員,強行翻我衣兜,當時我手悟住衣兜不讓翻,我說你們有甚麼權力?他們幾個人硬掰我的手,把我身上帶的30來元錢、我家門所有鑰鎖,包括我的自行車全部搶走。有人還告訴沈子忠,這回你弄一台好自行車。

15分鐘後,金屯大隊來了五、六個穿便衣的警察,有一個穿藍色西服個頭中上等、微胖的惡人上來打我臉七、八下,問我叫甚麼名、家住哪?又有一名警察拿照象機給我照像。我用手擋住鏡頭,說你們這是犯法;又有二名警察問我叫甚麼名,家住哪?這時警察開始往外拽我,我被綁架到錦州百股派出所。

我給警察講真相,穿藍西服那警察照我的臉打了十幾下,一邊打一邊罵,問我叫甚麼名字。我不配合併質問:「你作為警察,你應該知道打人犯法,你知法犯法。」他說「打你了,打你了,就打你了,咋的?」就這樣好幾個警察輪流進出,大聲喊叫,問我叫甚麼名,我就不配合,又上來那穿藍西服的惡警,用拳頭狠命照我左眼打,我當時就感覺眼眶、半個臉在鼓起腫大。這時又上來一個警察作筆錄,問我叫甚麼,多大年紀,家住哪,假惺惺地說:「你說吧,告訴我們好送你回家。」我說我是好人,沒有犯法,你不用送我回家,你把我放了,我自己回家。惡警說:「你為甚麼不說姓名,我說為了你們少造業,少對大法犯罪。

到了12點,我結印,立掌發正念,我剛右手立掌,坐在我身邊的警察,不知叫甚麼名,飛腳照我右手猛踢七、八腳,我看著他眼睛,他把腳放下,我右手紋絲未動。15分鐘,發完正念,我把手放下,給用腳踢我的那個警察講真相。這時我感到心臟好難受,支持不住身體倒下,脈搏微弱,嘴抽虛脫。警察說我裝的,從床上把我拖到水泥地上,又一警察踢我右腿,說我裝的,大約一個多小時後,百股派出所把我帶到錦州市鐵路醫院檢查身體,然後我被強迫硬塞進警車。我說你們把我帶到哪去?警察說送你回家,我說我家不走這條路,下午三點半左右,百股派出所三樓六名惡警把我綁架到錦州看守所,看守所一名叫金波的女警聽我喊「法輪大法好」,就拿一個大畫報抽我的臉五、六下,我坐在地上。這時我被百股派出所的四名惡警抬進二樓監舍牢房。

第二天即三月三十日,百股派出所兩名惡警提審,讓我簽字,我堅決不配合,惡警說:你等著,勞教你多少多少年。我在看守所被迫害一個月後,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百股派出所將我送到馬三家教養院進一步迫害,因體驗不合格被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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