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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吳忠市中級法院對馬智武非法秘密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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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六月八日上午十點,寧夏吳忠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馬智武秘密開庭二審。此前,法院在認定二審辯護人資格上視法律為兒戲,出爾反爾,上演了一出鬧劇,且再次違反《刑事訴訟法》秘密開庭。

馬智武原來是寧夏銀川鐵路分局安全監察室的司機,今年四十一歲。一九九八年五月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

馬智武此次遭迫害情況簡略介紹:

馬智武此次被綁架、關押、秘密判刑經過

馬智武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被寧夏鹽池縣公安局花馬池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借用的車輛被非法搶劫。之後被非法關押在鹽池縣看守所。馬智武被綁架後,家人曾遭寧夏「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轄區派出所、居委會人員多次騷擾。馬智武妻子和他八十多歲的老岳父、車主曾多次到鹽池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找相關人員要人、要車,但都被拒絕、推諉、欺瞞。

二零一一年四月,馬智武家人得知,三月三十一日鹽池縣法院已給馬智武秘密判刑三年六個月。

馬智武上訴後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上演鬧劇

一審後,馬智武提出上訴。在上訴期,吳忠法院曾答應馬智武妻子作為二審的辯護人出庭辯護,而且根據規定審核了馬智武妻子的出庭資格,核發了出庭《辯護通知書》,並通知馬智武家人將在五月十八日二審。馬智武妻子查閱法律書籍,做好了出庭辯護準備工作。但臨近開庭日,先是吳忠法院的工作人員通知馬智武家人說:開庭庭長艾進春的腿被撞了,不能如期開庭了。第二天艾進春打電話說:因自己高血壓病犯了、身體不適開庭取消了,擇日再審。緊接著,法院工作人員欺騙馬智武妻子到法院一趟,說是關於出庭辯護的事要商議。馬智武妻子和兩位親友帶著《辯護通知書》到吳忠法院。三人進門時便被搜身。法院工作人員接待她們時,開始還裝出偽善的面孔,將《辯護通知書》騙到手後當即翻臉,說:收回《辯護通知書》,取消馬智武妻子的辯護資格,馬智武二審時如果請律師,只給一天時間,甚麼時候二審等通知。但二審還是秘密進行了,並沒有人通知馬智武家人。

秘密二審當天的情況

六月八日上午九點多,一輛警車到寧夏鹽池縣看守所欲秘密提審馬智武,沒想到馬智武家人正在看守所。雙方碰面,警方如驚弓之鳥,立即叫來一批警察。馬智武被帶到鹽池縣法院法庭後,法庭門口立即被多名警察把守,周圍有寧夏「六一零」的人、車、便衣盯梢,家人被拒之門外。二審還是由「六一零」在背後操縱的。二審結果不得而知。

吳忠市法院視法律為兒戲

法院是依據法律判定一個人是否有罪的地方,工作人員應該懂得法律的嚴肅性。但事實是:法院核發《辯護通知書》幾天後又收回。這樣出爾反爾,將法律當兒戲,將公民的合法辯護權當兒戲,想發就發,想取消就取消的做法實在太讓人吃驚了。其次,《刑事訴訟法》有關於公開開庭審理的規定,但中國大陸的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大多是秘密進行的。有了這樣執法犯法的「執法部門」,公民對法律的公平性就不要有奢望和幻想了。

此前馬智武及家人所遭受的迫害:

中共從九九年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馬智武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拘禁在寧夏銀川市看守所,緊接著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寧夏白土崗子勞教所(寧夏第一勞教所)被毒打、野蠻灌食,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馬智武絕食反迫害,卻被中共荒唐地列為罪證,他又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八日,馬智武被劫持到吳忠關馬湖監獄囚禁。期間,遭惡警梁海望、郭戩望指使犯人虐待迫害。隨意毆打、連續十幾個晝夜不讓閤眼、架「土飛機」開「批鬥會」(把雙臂強行掰到脊背後面,把嘴用東西堵住,再用一根繩子綁上)。

有一次,馬智武被按到「死人床」上「抻」了四十多天:兩隻胳膊左右分開,拉的直直的,又把手銬緊緊的銬在手腕上,腳鐐吊在腳上,然後把腿、腰用繩子綁在床上,腳脖子讓腳鐐拉的緊緊的,那真是筋斷骨折,痛苦不堪。惡徒在把他吊在「死人床」之前,給他灌的鹽糊糊裏放了好幾種不明藥物,鹽糊糊是用洗鍋水做的,而且裏面還放了不少蒼蠅。被灌食後,他的身體就像著了火,那以後半年裏人無法走路,也無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動,犯人們就抬著……

酷刑演示:抻床
酷刑演示:抻床

馬智武被非法抓捕關押囚禁時,他妻子正值懷孕,常常以淚洗面,一人支撐著殘破的家,生了女兒後,就更是辛苦。期間,還遭寧夏「六一零」的惡人,不准探望、非法入宅搜查、非法騷擾等迫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為逼迫馬智武妻子放棄修煉法輪功,銀川西花園派出所惡警還將其年僅兩歲的女兒綁架,進行要挾。馬智武被非法囚禁期間,他父親承受不了痛苦的打擊,憂憤交加,二零零一年去世。他年邁的母親度過了無數個不眠之夜。

二零零八年二月,馬智武回家時,他女兒已經八歲多了。從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他們全家人團圓的時間只有兩年多。這樣嚴酷的打擊是一個家庭無法承受的。

「執法部門」執法犯法,捏造事實,人為製造冤案,這就是中共鼓吹的所謂「法制社會」的真實寫照;修煉「真、善、忍」的人屢遭迫害、這是對中共打造所謂「和諧」社會的極大諷刺。


相關單位責任人:
寧夏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二庭庭長:艾進春 辦公室電話:0953-2134036 18995339880
刑二庭副庭長:杜立文 辦公室電話:0953-2134037 18995339872
刑一庭工作人員:楊雪梅、馬瑞、白偉
立案庭庭長:向柳霞
立案庭電話:0953-2134052
其他辦公室電話:0953-2134054、0953-2134056、0953-2134057
審判員:王文喜:18995339875
白學江:辦公室電話0953-2134038
書記員:石梅玲
李慧 辦公室電話:0953-2134039
其他工作人員:陳軍(該院信訪局局長)母連山、魏剛、賈玉寧、項成文、劉玉琴、胡超、田培仁、蔣耀武、張翔、馬媛、馬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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