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重慶市法輪功學員陽琴受迫害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女法輪功學員陽琴,十二年來持續遭中共人員及警察迫害,多次遭綁架、關押,兩次被非法勞教,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以下是陽琴遭迫害事實。

陽琴,女,現年五十八歲,家住重慶銅梁縣解放東路。一九九六年,她有緣在潼南公園得到高德大法──法輪大法,從此按「真善忍」要求修煉,得多病的她身心受益。在修煉前,陽琴是有名的老病號,患有頭痛、骨質增生、鼻炎、喉炎、乳腺增生等疾病,嚴重時全身腫,大小便失禁,茶飯不進。不管是進廟門,打太極拳,還是進醫院(各大醫院,西南醫院、新橋醫院、三二四醫院、重慶三院等)都不得好轉,這使得她有生不如死的感覺。陽琴修煉法輪功後,僅幾個月,所有的疾病不醫自癒。陽琴生命獲得新生,生活變得充實,人變得和善,家庭也因此充滿了幸福溫馨。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陽琴為了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二零零零年底上北京上訪,被北京前門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被銅梁派出所一姓歐的警察,夥同市政局副局長來北京辦事處遣返回銅梁。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銅梁「六一零」人員,夥同單位市政局將陽琴劫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後,陽琴絕食反迫害,又被單位非法關押一個多月,才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放回家。當時參與迫害的人有政法委「六一零」人員:劉安學、公安局長陳文(已車禍遭報死亡);當地警察張學倫、陳明海(二零零四年,遭報病死)。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七日陽琴正在市政局上班,銅梁「六一零」、派出所、夥同單位市政局以她不放棄修煉為藉口,再次將她劫持到重慶沙坪壩雙碑井口地質招待所洗腦班,非法關押7個多月;期間強迫單位市政局每月交三千多元錢,用株連單位的方式迫害她,以此引起世人仇視法輪功學員。當時洗腦班參與迫害陽琴的人:重慶市政法委處長王某(女,五十來歲)、「六一零」人員黃某某;勞教所、轉運站警察及重鋼退休幹部共計有三十來人:嚴利平,陳雁雁,樹英,胡小燕,彭俊,楊澤,陳世偉,廖某某,王某某,巫敘信、巫敘定等。

二零零四年,陽琴在小區發放真相,被中共毒害的世人舉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回家後單位不准上班,並扣壓工資百分之幾,幾年來扣押獎金達幾萬元。

二零零五年八月七日,陽琴在銅梁東門市場發放《九評共產黨》(一本深刻揭露中共邪惡本質和紅朝謊言的書),被協警非法抓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點,銅梁「六一零」、政法委夥同市政局來了六人到家中,用欺騙手段把陽琴騙到單位,將她綁架到重慶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這次參與迫害陽琴的有:銅梁「六一零」人員許先谷;派出所警察肖某某、市政局局長柏勇、副局長王亞非。二零零六年十一月,陽琴因身體被迫害嚴重,腳腫無法走路,勞教所才讓她保外就醫回家。勞教所參與迫害陽琴的警察有:趙媛媛、李玲玲、曹成易、譚新月;包夾吸毒人員:丁蘭、王小容。

二零一零年,中共用錢收買世人說:抓到一個法輪功學員獎五千元。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陽琴在銅梁菜場發真相,被人惡告,遭綁架,被關進拘留所,陽琴絕食抵制迫害,被強行帶到縣中醫院輸液,三月三日上午,法制科王代清叫拘留所長周光中等人簽字,將陽琴非法勞教一年半,後被勞教局改為二年。

在勞教所,陽琴受到種種酷刑和體罰迫害,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十二點蹲、站、坐,不准活動,連晚上睡覺都不准翻身,很長時間不准洗澡,長期的迫害致使她精神失常,血壓升高,被送到西山坪醫院。回到勞教所後,不法人員強迫她吃大量不明藥物,藥費相當昂貴,要家人付款。此次參與迫害陽琴的人員有獄警:任新燕、陳雁雁、胡小燕、陳小琴;包夾吸毒人員:丁霞、肖體會、陳婷婷。半年後,因陽琴極度虛弱,勞教所放她回家。

陽琴回家後,仍然不斷遭騷擾。重慶勞教所一到敏感日就打來電威脅其丈夫說: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門。事實上這十幾年來,陽琴丈夫經常接到中共人員及惡警的騷擾電話,搞得一家人無法安定生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