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一念 信師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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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我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路走來有苦有甜;不論我經歷了甚麼,我都為自己今生得遇大法倍感幸運。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是師父一直在呵護著我走到今天。

得法前,從小就是一個體弱多病,面黃肌瘦,少言寡語,不善於和別人交往的人,由於身體多病及家庭條件貧困,十四歲才上小學,青年時期體重不過百斤,甚麼活也不能幹,成天以淚洗面。

得法後是師父把我從地獄中撈起洗淨,使我變成了一個身體健康,看淡名利,遇事能為別人著想的修煉人。我非常自豪的想,我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我有師父,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能跟隨師父正法,完成史前大願,是我最大的榮幸。

我家住離縣城不遠的農村,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我經常參加城裏煉功點每週一次的學法與交流。一次學師父經文《真修》,師父說:「當你們的名、利、情要放下時才感覺苦。」(《精進要旨》〈真修〉)當時同修談各自的認識。

我回家重溫這篇經文時,眼淚不知不覺就下來了,一時淚流滿面,真是覺的對不起師父,師父無私的救了我,我還有私心雜念在掩蓋著。我有先天性的心臟病幾十年一直悶在心裏,沒對別人說過,修煉大法後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我還固守著這舊觀念。舊觀念的背後就是執著名、利、情。一是名,怕說出來不好聽,對親情有影響。二是利,做甚麼事情怕別人不跟我合作,遠離了我。三是情,怕親人擔心,給他們造成精神壓力。

放下這一執著後,我逢人就講通過學法煉功後身心受益的感悟和變化:我有先天性心臟病無藥能治癒,通過學法煉功身體上的疾病不治而癒,大法真神奇。我母親、妻子、姐姐及親朋好友先後走進了大法修煉。煉功點人數也多了。

迫害開始 進京討公道

在九九年邪惡瘋狂迫害法輪功時,電視、電台、報紙鋪天蓋地毒害民眾,縣「六一零」及鄉派出所經常去我們村法輪功學員家騷擾、綁架、搶劫。我想這麼好的功法,師父教我們修心向善做好人,鍛煉身體,對誰都有好處,共產黨為甚麼不讓我們煉。我一定要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大法。

二零零零年下半年我去北京打工,十二月份天冷,民工陸續回家,我就打聽去天安門的路。來到天安門廣場上,我打坐煉功,大約有幾分鐘,有兩個人拽著我的胳膊就走,在後面硬拉,把我綁架到甚麼分局。見我甚麼也沒回答,下午三點把我們幾十位同修拉到百里外的一個看守所裏關押。第二天我們堂堂正正的走出看守所。

第二天有同修約我去北京,我們衝破惡黨警察的重重阻攔,正念走進天安門廣場。惡警把我綁架到石景山派出所,一個惡警拳打腳踢,用電棍電了一陣說「還真經電哩」,又換了一個大號電棍,怎麼也不打火,又充了一會電還是不管用。我知道是師父在保護我。另一個惡警用偽善的手段叫我說話,看我不說,比那個更惡毒的拿著電棍滿身亂電。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我被當地「六一零」劫持到看守所,裏面關押多名同修。「六一零」叫我們寫「三書」,我不寫;再叫寫,我就寫煉功前後身心的巨大變化,師父叫我們做好人,行善事,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六一零」的人說這樣寫不行,不寫不放人。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被勞教迫害,有的被放回家,有的回家沒幾天又被綁架進來。看守所監所科科長是我家屬的親戚,家屬送吃穿都通過他送到我手裏。有好吃的他都站在窗口看著我吃,不然就會被別人搶走,有時叫到他辦公室去吃,對我也關心,我給他講真相,他就說:「我知道法輪功好,知道好回家煉,別在這裏。」我說,「這是××黨對我們的迫害。」

五月一日這天,這個科長又勸我寫「悔過書」,我不寫,他指著關在一起的一個大學生說「他不寫你替他寫」,我說「你也別替我寫」。由於執著於私情和面子,我聽他說「我不給你寫別的,能回家就行」,一看也沒發現甚麼不好的話,就是中間留著空白,就默許了。過後我越想越不對勁,就想把那份材料要回來,已經晚了。

晚上我做了個夢,夢中有一條小溪,小溪不寬也不太深,小溪另一頭連著一條大河,從西方漂來一隻非常漂亮的小船,我坐在小船上往前走,越走越慢越往下沉,走到一座小屋附近,擱淺走不動了。我下船準備推著小船走,可我剛下來小船馬上漂浮起來走了,我伸手去抓沒抓著,就奮力去追,可小船比我快,怎麼也追不上,我就順小路直奔大河去攔截小船,到了大河邊,看到小船剛匯入大河,速度更快了,我離它有好幾百米遠。我追到大河中心的時候,小船與我擦肩而過,我再也追不上了,就這樣小船離我遠遠而去。

醒來後我淚流滿面,那只小船不正是一隻法船嗎?由於我執著心太重,貪圖一時的享樂,我坐的法船下沉擱淺。由於受情魔的帶動,執著於私情,執著於臉面,執著吃喝,默認接受了別人寫的東西。中間有空白,這空白處是不是又填寫了甚麼,我也不知道。這空白不正是我的大漏嗎?使我在修煉的路上栽了跟頭。師父點悟我修煉是嚴肅的,不能帶有任何虛假,修煉走捷徑是跟不上正法進程的,所以每一關每一難都要踏踏實實的過才行。

在看守所非法監禁我四個月二十六天,又向家屬敲詐三千五百元錢才放人。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下午縣國保大隊幾個人闖到我家搶劫,把我綁架到公安局,整個晚上四個惡警輪班非法私審我,說我參與聚會。第二天上午把我監禁在百里之外的一個看守所,前兩次非法審問沒得到任何他們所要的東西。

第三天「六一零」叫村幹部、家人來,看說不服我,就說你家的錢存在銀行裏,你家屬不知道密碼,你把密碼給說一下。我說:我家的錢是孩子打工掙的,是給他們蓋房結婚用的,不能隨便亂花一分。再說我的密碼不能告訴別人,告訴別人就不是密碼了。村幹部就問「六一零」怎麼辦,「六一零」無奈的說:錢我們不能要了,你看他那個樣,收了他的錢,他出來告我們,我們沒話說。

在王村勞教所反迫害

我曾經被當地六一零非法送到王村勞教所,關押在七大隊。七大隊和八大隊主要關押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到了監號,警察馬上安排兩個猶大晝夜監控,寸步不離,不准給別人說話,打招呼,更不准交談,強迫聽警察和猶大輪流灌輸污衊大法的言論,逼迫放棄信仰。

幾天後看我不動心,就開始加重迫害,一直面對牆壁罰站,兩手下垂,不許說話,猶大想打就打,想罵就罵,惡警更是拳腳相加。兩個星期後看我仍不放棄信仰,就把我關到嚴管班,晝夜不停精神折磨,晚上十二點睡覺五點起床。五月份開始一天只睡一個小時的覺,持續了二十多天,晚上四點睡五點起,還沒睡眠就得起床了,幾個人輪班熬我們,臉對著牆壁罰站,拳打腳踢。不管他們用甚麼手法都改變不了我們信師信法這顆堅定的心。

兩個星期後,我和另一個同修被關在一起。由於長期被罰站,這位年輕的同修腳腫的很厲害,不能站立,生活不能自理。從零六年五月底到零七年我走出勞教所一直躺在床上,已經十個多月了,勞教所也不放人。

後來我想,不能再接受他們的無理迫害,惡警及猶大背後是受舊勢力及邪惡的靈體所控制而對我們法輪功學員加重迫害的,我們不能接受也不能認可,法輪功學員要堂堂正正,不管在任何環境下都要講真相,堅持正信,我不接受他們的任何無理迫害,我也不怕他們對我的任何迫害。從綁架那天起我就沒有怕心,我要給他們講真相,同時清除解體他們背後的邪惡因素。

有一天,猶大寫月小結,叫我對牆面壁思過,我說我沒甚麼錯思甚麼過呀。我不配合他,他就動手強制我,我大聲和他講理,制止他這種邪惡的行為,告訴他這樣做是違法的。這時邪黨大隊長和教導員來了,我繼續和他講理,他們看著我笑了笑就走了。這時猶大的邪氣也消了,不敢再那麼邪惡了,我睡覺的時間也提前了,從凌晨四點、五點改為十二點。

在嚴管班裏惡警對法輪功學員不但在肉體上折磨,每天除睡覺、去廁所和洗刷外,都得在小板凳上坐十七─十八個小時,頭和胸都要挺起來,雙膝靠攏,兩手放在膝蓋上。否則就要挨打受罵,達不到標準就加點加重迫害。出門去洗手間都得大聲打報告,聲音小點,都得拉過來重打,再不行還得重來。去洗手間中午去一次,下午去一次,規定大便三分鐘,小便一分鐘。

有一天又放錄像,我們在後排坐的三個人都到裏屋去坐,別人一看我們走了,他們也都走了,值班的大班長就找來了警察,問誰先走的,值班的說是我把他們帶走的,警察說:算啦,都不願意看就別放啦。

我想他們怎樣對我都無所謂,我也無怨無恨。我就要正一切不正的,決不聽邪惡的安排。有一天早晨,值班的天不明就叫我到外面去坐,並且張口就罵。我說你值班也不能隨便罵人,你罵我就不出去。他就強行往外拉,把我的上衣都拽爛了,也沒有拉出去。我大聲和他講理,警察去了看了看也沒說甚麼就走了。我問他為甚麼罵我?為甚麼把我的衣服拽爛?後來他覺得自己不對,就拿了自己的一件好褂子賠我。我說:我不要你的衣服,我就是不讓你迫害我。

八月份警察又對我們強制轉化。我想所謂的做轉化工作的人,有的是跟大法結了緣的,由於承受不了壓力,做了背離大法的事。通過我們多次交流、切磋,他們歸正了自己,有的還寫了聲明,只有個別怕心重的不敢說話、不表態。

有一次一個剛被綁架來的同修走入誤區,被警察利用來做我的轉化工作。我嚴肅的告訴他,你自己走的路對不對你都不知道,還說幫助別人。他沒有吱聲,三天後這位同修醒悟了,寫了嚴正聲明。

九月份的一天,我們三個人在一起交流,惡警李公明從外面窗戶往裏看我們,問我有沒有認識,他們回答沒認識,李公明說沒認識明天參加勞動去算啦,別做工作啦。我說我不參加奴役勞動。他一聽大為惱怒,走過來對我拳打腳踢,向我胸部猛擊,又左右兩個耳光,惡言惡語的說,不轉化,不勞動,要加倍整你。

十月十五日,兩個包夾值班的惡人向我臉上吐煙圈,還惡言惡語罵我,我善意規勸一直不聽,我說法輪大法不允許你們迫害我。惡警王新江和宋南叫來了四五個打手,把我抬起來,我不停的喊「真、善、忍大法」,「不准你們迫害我」。他們把我抬到會議室,按倒在地上,有一個大個子二十多歲叫田龍長的人,兩手捂住我的嘴用手指猛捏,當時我的牙齒被他捏掉一顆,捏歪倒四顆,滿嘴流血,有的猛壓我的大腿,有的用力壓在我身上,有的在我頭上身上拳打腳踢,幾十分鐘後才放開,當時惡警王新江、宋南在一旁監督。

由於牙齒被捏的歪倒,不能吃飯,十天後他們要給我灌食,遭到拒絕後,就強迫抬我去衛生所,按在椅子上,兩隻手背銬著,兩隻腳別在椅子裏,兩邊各有一個人用腳蹬住,後邊一個姓王的包夾惡人腳踩住手銬用力一蹬,我疼的大叫,我說你們再迫害我就告你們,我不能被灌食,我的牙被你們打動啦。負責灌食的衛生所長看我的牙,我不張嘴,後邊的人拽頭髮,兩邊的人捏我的嘴,灌食的看到了,不敢強行從嘴下胃管強灌了,就拽頭髮捏嘴從嘴裏灌。從那以後直到走出勞教所的半年時間裏我只能早晨喝一勺玉米麵湯(五分),中午吃一勺菜(五角),晚上一勺菜一勺麵湯,每天生活費一元一角。

零六年除夕晚上點名,由於抗議惡警對法輪功學員長時間的殘酷迫害和慫恿惡人干擾迫害,點到我的名字時我沒有應聲,惡警李公明大為惱火,拿著硬紙板做的點名冊的尖角在我臉上不停的四處亂磕亂砸,還惡言惡語的亂罵,甚麼難聽罵甚麼,從沒聽過的惡語都從他嘴裏出來了。

零七年王新江被邪黨重用當副大隊長後,把我們硬調到一間小房,一天到晚不見太陽,白天還得睡幾個值班的,晚上十幾個人睡在裏面,氣味非常大。白天我們坐在不到一米寬的過道裏,要我們都回頭朝裏坐,我就是不朝裏坐,我朝外面坐,在門口,看到王新江我就要求他給我們調離地方。有時出門在走廊裏給他講,王新江很少在嚴管班停留,以後我看到不管是警察大隊長、教導員,還是所裏的甚麼人,還是省裏的甚麼人,我都要跟他們講道理,說明事實真相,要求調換地方。後來允許我去曬太陽,也允許我到以前的床上去睡,我說光叫我自己曬太陽還不行,他們也得需要去曬太陽,我們都得搬過去才行。

有一次在會議室裏,警察隊長半開玩笑的說:喲,你現在高級了,隊長的高凳子你也敢坐。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對社會、對人民都有好處,我甚麼時候也不低級。

有一天惡人又在打罵我,我正面制止他,警察就叫我去另一號室,裏面有一個剛被綁架來的同修,用兩個大型銬子打著背銬,銬在椅子上,下著胃管,一頭用膠帶粘在頭上。這位同修已經在當地看守所絕食十三天,又綁架到勞教所。兩個猶大在屋裏幹著活,監視著這位同修。這時同修說要小便,兩個猶大漫不經心的說隊長不在這裏我們也不當家啊,還在那裏幹他們的活。這時這位同修又大聲的說要小便,把頭用力一甩,把下的胃管甩出來啦。我說你們不當家,可以去找隊長,隊長叫不叫去,沒你們的責任,不一會猶大去找警察好久才回來。

惡警王新江來了,看了看那位同修,又看了看我,氣急敗壞的說,你在這裏幹甚麼?我說是隊長叫我在這裏的。他趕我回去,我不回去,看他們在幹甚麼。他抓著我就往外拉。別看他一身肉,就是拉不動我,他又叫了兩個包夾往外拉,到了鐵門口時,我抓住鐵門就是不動,王新江惡狠狠的用拳頭猛砸我抓鐵門的手,又用腳猛往門裏跺,拽到五號監室,按倒在地上,拳打腳踢,還往臉上摑耳光,打的鼻子、嘴都出血了,滿臉都是血,身上也是血,躺在那裏好長時間沒能起來,王新江叫來猶大大班長,讓他用濕毛巾把我臉上的血和衣服上的血擦了,叫他看著我,迷迷糊糊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也不知是如何迫害的那位同修,到吃晚飯的時候把我抬回到嚴管班。

一連幾天我不吃不喝,警察大隊長去找我,說你有甚麼事儘管說,該說的就說,該吃的也得吃。我說有事找隊長算不上甚麼錯吧,你想那位學員不吃飯你們強給他灌食,灌到肚子裏不讓他大小便那能行嗎?我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信仰是我們的自由,你們不能那樣銬著迫害他,我說的也不算多,王新江就那樣打我罵我迫害我,我也不怕他打,我也不怕他罵,我也沒有甚麼可怕的。警察大隊長只好說,他這樣做是他的不對,叫他給你賠禮道歉。第二天王新江來了,他說,前幾天是我的不對,我不該打你罵你,以後保證不再犯同樣的錯誤。我說,我也沒有甚麼怨,也沒有甚麼恨,你這樣打人罵人是對你自己不好,再說你們當警察的也不能隨便打罵人吧?!

絕食七天後,他們又採取了另一種迫害方式。知道我不同意灌食,就把我綁架到三五八醫院強行查體,陪人往車上抱我時說我體重不超過三十公斤,檢查結果一切正常。把我的一隻手銬在床頭上,另一隻手叫陪人按著,一瓶一瓶的打了一天吊瓶,都是不明藥物。我說堅決不打了,醫生說你不吃就得打,你不打把腳手都銬上也得打,你吃就不打了。到晚上我想,我雖說幾個月沒吃主食了,七天不吃不喝也好,十天不吃不喝也好,一點也不感覺餓,精力非常充沛,身體氣力也很好,雖然一天只能睡五、六個小時,從沒感覺睏過。勞教所裏很少有機會洗澡,偶爾允許洗一次,一年四季都是洗涼水澡,每次叫洗時我都洗,就是三九嚴寒從不間斷。我一個好的身體,不能被他們殘酷的迫害,他們雖然說打的是營養藥,實際上這種藥對我的身體破壞力極大。到了第三天,感覺四肢無力,筋疲力盡,肉像刀割一樣的疼。我想我得早點離開這鬼地方,不能再讓他們迫害我。我說我就是不在這裏,在這裏我堅決不吃,愛怎麼樣怎麼樣,下午就把我拉回勞教所。惡警說你回到勞教所裏不穩定。

有一次我見到警察教導員就問他,不准剋扣、挪用在所人員財物,為甚麼扣我的現金,李公明說你簽字了嗎?我說管財務的要扣我的伙食費和醫藥費,我沒甚麼病,你們強行給我打針,藥費我不接受,我也不簽字。他說沒簽字不算數,也不起作用。你在這裏甚麼也不寫,一年給你加一個月的期。我說我沒期,我也不接受加期。

有一天惡警李公明要趕我回嚴管班,我說我不走,前幾天你說好的叫我在這裏就行,今天為甚麼趕我走,你想把我怎麼樣就怎麼樣那不行。到了下午,李公明叫來了幾個打手把我抬到嚴管班,放在床上,我說我就不在這裏,我也沒甚麼怕心,我就不接受你的迫害。我起身想走,剛下床一頭栽在地上,待了段時間,有人問李公明怎麼辦,他說再把他架到會議室裏去吧,就這樣又把我抬回來啦。

有一天警察大隊長說你快走了,一個月給你加一天,加十二天。我說我從沒想過這事,我沒犯法,也沒犯罪,我一天也不該待在這裏。是當地六一零加的罪名。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訪,非法監禁我四、五個月退還,勒索錢財幾千元,幾年了也不還,還變本加厲的迫害好人,天理不容。

在惡警綁架我第一年多時,惡警看我不吃飯,又一次把我拖到醫院迫害。第二天上午王新江和管賬的警察匆匆忙忙到醫院叫醫生拔了吊瓶,叫陪人把帶來的東西全部帶走。我剛走出門王新江非要給我戴銬子,我說我都被你們迫害成這樣啦,還給我戴銬子,我不戴。就這樣他們又把我拖到勞教所。

家裏人多次去看我,好幾次都不讓見面,後來聽出來的同修說了我的情況,家裏人急了,去找當地六一零,他們怕擔責任,給開了信才讓見了次面。我給家裏人說:這裏的事你們就別管了,是當地六一零把我送這裏的,甚麼事都有他們負責。我回家的那天,六一零推卸責任不去接,叫管區壓大隊去接,最後還是家屬接的。

回家後我的身體恢復的很快。每一步都是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走過來的。感謝師父,感謝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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