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出於妒嫉,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下面我就把這十多年來我所遭受的迫害揭露出來,讓大家從惡黨的欺騙中清醒過來。
一九九九年迫害剛開始,本單位工會主席郭江濤(現已調離)召集所有煉法輪功的學員(包括已退休的)開會,要求寫「不煉功」的保證,並交出大法書。迫於壓力一些人就照做了,而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人,則三天兩頭被派出所傳喚,被迫寫「認識」、按手印,就像對待犯人一樣。當時我曾問做筆錄的警察焦穀雨(運城市鹽湖區公安局城南分局湖西派出所的警察):堅持說真話、做好人有甚麼錯?為甚麼就這麼難?為啥老叫我到派出所?焦穀雨無法回答。
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我單位出現了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他們把我作為嫌疑人,運城市鹽湖區公安局政保科的趙金龍、尹括指派其下級鹽湖區公安局城南分局政保科的饒慶節、劉波、荊雪芳把我綁架到運城市鹽湖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左右,當家人把我接出來時,又被看守所勒索了五百多元,作為所謂的生活費與書報費。當時我每月工資也就五百多元。而看守所一日三餐都是一個小饅頭,蘿蔔、白菜用水一煮,裏面幾乎沒油,這就是菜,根本吃不飽,也沒有甚麼書報,要那麼多錢,簡直就是搶劫。
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劉波又帶了一幫惡警闖到我家,要抄我家,我嚴厲制止了他們的不法行為。他們把我強行帶到運城市鹽湖區公安局,進行非法審問,我堅持說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於是饒慶節一幫惡警把我綁架到運城市鹽湖區看守所非法關押。那年六月份還我被強迫穿上囚服,五花大綁站在卡車上遊街,以此來侮辱我的人格、誣陷法輪大法。在那年七月份,他們把我送到太原女子勞教所,企圖非法關押三年,但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運城市勞教科人員又把我接回運城,再由家人接回,其間被辦案警察張舒勒索了兩千元,說是「保證金」,但未開任何收據。張舒還透露:我說你孩子這麼小,勞教一年吧,可你們城南分局的警察還要求重判。我知道要求重判我的是惡警饒慶節。
我回到家後,家人告訴我說,孩子和別的孩子在一起玩時鄰居孩子叫媽媽,她也把鄰居阿姨叫「媽媽」,聽到孩子稚嫩的呼喊,鄰居當時都哭了。是啊,孩子才一歲半,就把她母親綁架走,造成妻離子散,這家庭悲劇是誰製造的?不是說「信仰自由」、「春風化雨」嗎?怎能在孩子最需要母親呵護的時候,把她僅想堅持信仰、做個好人的母親關押?這哪裏還有一點人性?
二零零一年七月底,我回到家後,單位雖允許我上班,但當時的邪黨書記王萬新(已退休)卻下命令,我半年內日工資僅為16元,半年後再恢復為效益工資,而且上班前還逼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並要保存入檔案。
在我這次上班後,湖西派出所和城南分局對我不斷騷擾,經常把我叫到派出所問話。有一次都半夜十二點了,楊志會、饒慶節、張運圖等五六個惡警還闖到我家,看我在不在家,搞的我們全家人不能正常休息,也擾亂了左鄰右舍的安寧。到底是誰在擾亂社會秩序、是誰在破壞社會治安?這不一目了然嘛。
我還被單位邪黨書記王躍進(此人在王萬新退休後接任,現在也已調離)叫去談過幾次話,讓我談對法輪功的認識,還叫工會主席鐘麗琴做筆錄。二零零八年六月奧運火炬傳到運城的前一天,單位派人非法跟蹤、監視我十六個小時,我向王躍進指出這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是違法的,他沒吭聲。鐘麗琴囂張的對我喊「愛上哪告,上哪告。」我問王躍進是誰指使的,他說:孫志會。孫志會當時是運城市鹽湖區公安局的城南分局副局長,公然執法犯法。
還有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第十九屆世界模特小姐大賽在運城舉行期間,單位無理規定我請假必須通過科室。有一天我公公、婆婆要回老家,孩子沒人照看,我就請了假。沒一會兒,城南分局以孫志會為首的幾個惡警穿著便衣就到婆婆家去核實。原來,我一請假,科長就報告了書記,書記又報告了城南分局。
真想不通,身為警察卻對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老百姓如此對待,如果把這些精力用來對付禍害百姓的人豈不是為民造福?原來他們就是禍害百姓的人。
我把這些年所經歷的迫害寫出來,只想讓善良人看清中共表面「和諧」後面的凶殘面目,早日退出中共邪黨的各種組織,讓世人了解邪黨對法輪功信仰者的殘酷迫害後,能站在好人一邊,為自己選擇美好未來。也希望行惡者收斂惡行,不再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彌補以前的錯誤,為自己贖回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