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好自己 兌現誓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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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跌跌撞撞的走過了修煉的十二個年頭,近一年來,通過集體切磋學法後,對法理的理解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一種似乎剛剛要學會修煉的感覺,把近幾個月的修煉體會寫出來,向師尊彙報,並與同修交流。

一、修自己 善意幫助別人

一次,同修A叫我參加本地小組協調人的學法,並商量一些事情,以前我並沒有參加過。記得那天正下著小雨,我打著傘騎著自行車到達指定地方,有的同修已經先到了。我到了後,就靜靜的聽同修讀法,學完法後,就討論一些事情。當時我想,今天來到這裏,絕沒有偶然的事情,肯定有我要提高的因素,是甚麼呢?

同修們繼續說著,當提到同修B時,在場的同修絕大多數都開始指責她,尤其說到她還參加了一次大組的學法切磋,都在抱怨是誰告訴她的。更嚴重的是同修A,她和同修B從上學的時候就認識,她把同修B小時候的事情也說了出來。當時,我並沒有被她們的這些說法帶動,因為同修B也一直和我有聯繫。可是我就在想,為甚麼同修們抱怨誰告訴同修B參加那次學法切磋的?因為是我告訴的,這裏我有甚麼心要去的?當幾個同修幾次提到這事時,我想起了師父在《精進要旨》〈如何輔導〉中的講法,我就坦誠的告訴她們,那次同修B是我叫來的,如果你們認為有些場合不適合她去,以後我就注意。通過這事修去了我的愛面子心,不好意思當眾承認自己錯誤的心。

話又說回來,因為我也非常清楚她們背後指責、抱怨同修B不對,不應該抱著原來的觀念看待一個人。當大家把要解決的事情定下來後,我把同修A叫到另一個屋裏,把我的看法與她善意的進行了交流。當我們把師父的相關的很多法理想起來的時候,同修A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從法中歸正了自己。兩天後,同修A和B見了面,沒有了先前的間隔,一切都順了,包括兩同修家鄉的同修的修煉狀態也都扭轉過來了,同修之間近兩年的間隔與埋怨,就這樣煙消雲散了。現在都在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

通過這事,讓我們看到了自己修煉上的不足;通過這事,讓我們修去了不少人心,心性提高了,境界昇華了;通過這事,讓我們消除了間隔,整體圓容了,整體配合的事情做的更好了。

二、向內找 明法理

一次有兩個同修遭到邪惡綁架,同修C為了進一步了解情況,她就大大方方的到邪惡的洗腦班見遭綁架的同修,把情況了解清楚了。回來後,同修C告訴了我,並讓我整理後上網曝光,並囑咐我不要告訴別人她去過洗腦班。

一個星期後,當我們集體學完法後,同修C找到我,質問我,說我不修口,說我把她去洗腦班的事跟多個同修說了,幾個同修都問她遭綁架同修的情況,使她壓力很大,等等。當時我笑了,我知道我沒有跟別的同修說過此事,那為甚麼她還質問我不修口?師父這又是讓我在哪方面提高呢?我剛要對她解釋,我想起了師父零九年在《曼哈頓講法》中說:「你們從現在開始也是這樣,不管你對和不對,這個問題對一個修煉人來講根本就不重要。不要爭來爭去的,不要強調誰對誰錯的。有的人總是強調自己對,你對了、你沒錯,又怎麼樣呢?是在法上提高了嗎?用人心強調對錯,這本身就是錯的,因為你是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衡量你自己,你用常人的那個理在要求別人。在神來看一個修煉人在世間,你的對和錯根本就不重要,去掉人心的執著反而是重要的,修煉中你怎麼樣去掉人心的執著才重要。(鼓掌)面對再大的委屈都能夠很坦然的對待,都能夠心不動,都不為自己找藉口,有很多事情甚至於你不需要爭辯,因為在你修煉這條路上沒有任何偶然的事情,也許相互說話中觸動你的、也許和你發生矛盾有利害關係的這個因素就是師父弄來的。也許他說的那句話非常刺激你、點到了你的痛處,你才感覺到刺激。也許真的冤枉了你,可是那句話並不一定是他說的,也許是我說的。(眾笑)那個時候我就要看你怎麼對待這些事,那時候你撞他其實你等於是在撞我。(笑)(眾笑,鼓掌)咱們今天就說到這兒。東西我可以給你們統統都拿下去,但是養成的習慣你們一定得去,一定得去,一定得去。(鼓掌)」

她還在說著,真的是幾次都想對她解釋。但是,我知道我今天就該運用這段法修自己了。我對她說,我得謝謝你,你給我提供了實踐師父的這段法的機會,她仍然在說著,我心裏對自己說,一定要守住這正念,堅決不做任何解釋。可是事情並不算完,後來,她又去告訴與我經常合作的別人,說我不修口,別人又埋怨了我一頓。當時抱怨心冒出來了,我及時的向內找,去掉抱怨心。同時也在想,是不是修口的問題自己真的應該高度注意了?或者自己真的是有修口的問題?或者自己應該明白關於修口更深層的法理?

幾天後,師父又苦心的安排了一件事,讓我真正的審視了自己修口的問題。事情很簡單,一同修遇到了心性關,讓我幫助她找一找哪裏不對。當我剛說出我看到的表面現象,指出她可能哪方面不對時,只有幾句話,同修就不幹了,又是一頓責問我,說我如何如何?她說完,一甩袖子就走了。這一次我更冷靜了,我更深層的找到了自己的不足,明白了自己應該如何處理一些事情,明白了「無善無惡出了極」(《洪吟二》〈無〉)的一層法理,明白了應該如何與同修在法理上切磋,共同在法上認識法。師父在《轉法輪》中講:「你按照你的想法,按照你的思想去講,那不是法,不能夠度人,也不能夠起到任何作用」。在我的境界中認識到,這也許就是修口的又一層法理吧!

三、突破家庭阻礙走出來做好三件事

由於自己沒有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讓舊勢力抓到了迫害的理由,家屬因此百般阻擾我繼續修煉,多次拿離婚來要挾我,甚至跟我娘家的人、還有同學說。僅舉一例,一次,晚上我學法回家後,感覺氣氛不對勁兒,發現他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我的火就憋不住了,跟他理論起來了,因此事涉及到我的父母,又找我的父母理論,讓他們說說我學法輪功後,哪地方做的不好?質問他們:我做好人,被邪惡迫害,你們不去說邪惡壞?還百般說我的不是?同時我也發正念清除他們背後的邪惡生命與因素,就這樣,母親說管不了,不管啦。回到我自己的家,又有很多不好的念頭冒出來,我想起來師父零七年《對澳洲學員講法》中說過遇到矛盾時要把自己先穩下來,我就克制自己,坐下來發正念清理自己空間場中的一切不好的生命與因素,約半個小時後,我找到丈夫,本著為他好的目地,沒有了怨恨,坐在他的對面,一邊發著正念,一邊給他講著真相,兩個多小時後,丈夫平靜的睡覺去了。自此以後,我衝出了家庭的束縛,發揮自己在世間所學的長處,在助師正法、做好三件事、完成自己史前洪願方面做的更好。

我地的協調人家住在農村,離縣城很遠,同時她對縣城及其它地區的同修情況了解很少。當我與她接觸後,就把我了解的我地整體情況簡略的介紹給了她。因為我以前做過部份協調的事情,理解協調人的很多事情,從此以後,我配合著協調人做著證實法的事。她忙時,有些事情我就去做,她讓我做一些事時,我就盡力把事情做好,默默的做著我們應該做的事。

現在,我地各個救人項目、應該做好的三件事、以及同修之間的配合越來越好。整體在法理上提高著,整體在境界中昇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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