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清楚《明慧週刊》是大法弟子修煉交流的一個平台,主要是給大法弟子看的,不宜當作真相資料發放,一般常人是很難看懂和接受(少數對法輪功有充份認識的常人除外)。另外將光碟成一摞的放在某個地方或者將真相資料掛在樹上讓常人自己去拿的同修,你們想過沒有,常人都能主動去拿嗎?如果常人順手拿了扔了怎麼辦?如果是這樣,我們不但沒有把他救了,反而讓他造了業,幹了對大法不敬的壞事。如果是神韻光碟更是不能這樣做了。如果是因為怕心或甚麼原因,就把資料點辛辛苦苦做出來的資料往外一堆,那和扔掉有甚麼兩樣呢?說嚴重一點,這是在破壞大法。
大法弟子無論做甚麼事都應本著對法負責,對同修負責,對眾生負責。同時也要珍惜這得來不易的大法真相資料,那是多少大法弟子省吃儉用節省下來的錢,多少大法弟子的汗水,冒著多大風險做出來的,有不少大法弟子為此承受了邪惡冤獄的迫害,至今還有的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還有的被綁架,想想這些難道我們不應該珍惜每一份大法真相資料?
其實我們講真相、發放真相資料的過程也是一個修煉的過程,也是去執著心的過程,比如怕心、顯示心、證實自己的心、攀比心、做事心、完成任務的心等等人心都可能反映出來,我們就得把這些不好的人心去掉,這樣我們所做的事才是最神聖的,才能在救度眾生中發揮更大的威力,救度更多的眾生,兌現自己的史前誓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