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堅決完全修去不讓人說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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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我在《明慧週刊》上看到了有個同修寫的一篇文章,有一個同修三件事做的比較好,但由於不讓人說的執著太強,結果早走了。

我們地區也有類似情況,我個人覺的不讓人說的執著太難修去,但去掉此執著也太重要,為此,我就這件事情談一談自己的體悟。

我是二零零一年得法的大法弟子,老伴也是同修,開始修煉的時候,我倆誰也不讓對方說,不讓對方管,分文不讓,打的不可開交,還說要離婚。當我倆平靜時,幾次下決心修去,但是到時候還是一說就炸,就千方百計的找理由掩蓋自己的執著。為甚麼不讓人說這個執著這麼難去呢?後來我們就從師尊講的法中找答案,靜下心來認真學法。

師尊在《轉法輪》書中這樣講:「不只是人、動物,還有植物都有生命,在另外空間裏任何物質都會體現出生命來。」又通過學習師尊在世界各地講法,讓我們知道了:人的觀念是後天形成的,是物質,是生命,是有思想的,它在人的身體裏存在,如果有人說你的觀念不對時,或不好,就是不要它,它就不能在你身體裏存在,它就得死了,它當然就不幹,它就指使著人表演,人就生氣。

當我們認識了這些法理以後,別人再說我不好的時候,就知道生氣的不是我,是附在人身後的觀念作怪,不是真我,是假我,不是我生氣,是人的觀念生氣。當我們從法理上認識到了不讓人說的原因後,別人再說你的時候心態就會平靜了,同時當我聽到別人說我不順耳話的時候,立刻正念就出:「我是煉功人,我就愛聽那些不好聽的,我不要你那個讓我生氣的觀念。」這樣長期堅持,不讓人說的執著就越來越弱,現在我倆很少爭犟,最後堅決完全修去。

但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很難,但是橫下心來就不難。我認識的同修中,有不少人自己說還有不讓人說的執著,還有個別人意識不到不讓人說的嚴重性,現在應清醒了,有的吸煙,同修一說,當面就讓說他的人下不了台,多年不去吸煙執著,結果也早走了。師尊多次講法中都講到必須修去不讓人說的執著,看來修去不讓人說的執著太重要了。

師尊在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說:「千萬要注意了啊,從現在開始,誰再不讓人說,誰就是不精進;誰再不讓人家說,誰就表現的不是修煉人的狀態,最起碼在這一點上。(鼓掌)誰在這一關上要再過不去,我告訴大家,那可就太危險了!因為那是修煉人最根本的、也是最應該去掉的東西,也是必須去掉的東西,不去你就走不向圓滿。」

師尊講這段話已經五年了,正法已經到最後了,每個同修這方面做的如何?應該深思,三件事做好的同時,別忘了修自己。層次所在,願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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