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省本溪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本溪溪湖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現在本溪監獄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近四十名,非法刑期最長九年。其中有一名大連市姓劉的法輪功學員六十八歲,刑期三年零六個月,瀋陽市姓文的法輪功學員六十三歲,刑期三年。

惡警放出話說:「全國看遼寧,遼寧看本溪。」(二零一零年九月「六一零」在丹東開會提出的)。可見本溪監獄的兇惡。

參與迫害的惡警有陳宋維(監獄政要)、趙學增(教育科長)、張春業(副科長)及各監區管教隊長與他們所利用的管制犯(犯人頭)迫害法輪功學員。

迫害手段包括:不讓睡覺、坐小板凳、衣服扒光淋涼水、打火機燒、煙頭烙、拳打腳踢、電棍電擊、關小號。特別是後勤監區二零零八年將法輪功學員熊安明迫害昏死一天一夜(監區長章和,管教隊長宋輝)。

酷刑演示:火燒炮烙(繪畫)
酷刑演示:火燒炮烙(繪畫)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第四監區劫持的法輪功學員李闖被惡警張鴻軍、吳廣傑電擊一小時,犯人頭王丹丹同時毆打李闖,送小號定位四天後放回。

酷刑演示:警察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
酷刑演示:警察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

本溪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都把法輪功學員關到淋浴室迫害,那裏沒有監控。為鼓勵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監獄規定轉化一名法輪功學員加分六十到九十分(減期二到三個月)。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