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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五」究竟是誰違反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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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逾萬名法輪功學員來到中南海附近的信訪辦上訪,和平地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及當時新近發生的法輪功學員在天津被打被抓事件。

事後,法輪功學員「四二五」和平上訪被中共歪曲成「圍攻中南海」事件。由於受中共邪黨文化數十年洗腦和受中共對「四二五」歪曲構陷的影響,迄今,有些民眾仍然認為當年數萬名法輪功學員上訪是「搞政治」,是「想奪共產黨的權」,甚至說甚麼「我要是中共江××,我也鎮壓……」

因此,我們有必要進一步澄清事實真相,認清「四二五」事件的本質,並深入分析「四二五」事件中到底是誰違反了法律?

一、「四二五」上訪起因於中共非法侵害

法輪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傳出,迅速洪傳至全國和全世界,因功效良好而深受人們喜愛,各項褒獎不斷而來。然而,這樣一個能使人們身心受益的好功法,卻受到中共邪黨不斷升級的構陷迫害,最終迫使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

(一)法輪功功效顯著、廣受褒獎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李洪志先生先後應各地氣功、人體科學研究會等邀請,在中國各地共舉辦五十四期法輪功面授班,每期約十天。數萬人次親自參加傳授班。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李洪志先生率弟子參加於北京大北窯國貿大廈舉行的北京九二年東方健康博覽會。法輪功的治病效果在博覽會引起廣泛關注。李洪志先生成為該屆博覽會中榮獲獎勵最多的氣功師。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至十二月二十日,李洪志先生再次率弟子以博覽會組委會成員身份參加於北京三元橋的國際展覽中心舉行的北京九三年東方健康博覽會,李洪志先生於十二月十五日、十二月十七日和十二月二十日做三場報告,博覽會後獲博覽會最高獎「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特別金獎」 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國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致信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感謝李洪志先生為全國第三屆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表彰大會代表免費提供康復治療。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國公安部主辦的《人民公安報》刊登報導《法輪功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提供康復治療》,稱公安部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經調治後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李洪志先生獲中國公安部所屬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榮譽證書。

一九九六年一月,《轉法輪》被《北京青年報》列入北京市十大暢銷書。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北京晚報》刊載一、二月份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其中。一九九六年六月八日,《北京日報》刊載四月份前十名暢銷書,《轉法輪》名列其中。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七日,中國《大連日報》載文《無名老者默默奉獻》,報導古稀老者盛禮劍因修煉法輪功為村民義務修路一千一百多米的事蹟。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一日,中國《大連晚報》報導大連海軍艦艇學院法輪功學員袁紅存從大連自由河冰下三米救出一名落水兒童的事蹟。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日,《北京日報》報導一名法輪功學員向科技界捐款十八萬元不留名的事蹟。一九九九年三月四日 哈爾濱市法輪功輔導總站被哈爾濱市公安局評為拾金不昧先進單位。

一九九四年八月三日,美國德克薩斯州休斯頓市政府頒布證書,授予李洪志先生休斯頓「榮譽市民」和「親善大使」的稱號。一九九七年九月,美國《芝加哥時報》刊載《人與科學--法輪功的啟迪》連載文章,認為法輪大法啟迪了人類對新科學的探索。

一九九八年五月,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對法輪功進行全面調查了解。同年九月由醫學專家組成的小組為配合此次調查,對廣東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表格抽樣調查,結果表明祛病健身總有效率為百分之九十七。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九日,《中國經濟時報》以《我站起來了!》為題報導河北邯鄲家庭婦女謝秀芬在癱瘓十六年以後因煉法輪功恢復了行走能力。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

一九九八年下半年,以喬石為首的部份中國全國人大離退休老幹部根據群眾來信反映公安不公正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問題,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的詳細調查研究,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於年底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國青年報》以《生命的節日》為題介紹九八年中國瀋陽亞洲體育節上一千五百人的法輪功隊伍的良好表現和法輪功的健身效果,並配以兩幅法輪功學員參加開幕式的壓題照片。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中國《樂山日報》刊登攝影報導,報導有一萬三千多名法輪功學員參加的樂山市和眉山地區心得交流會。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日 中國《羊城晚報》以《老少皆煉法輪功》為題報導了廣州烈士陵園(實際應為廣州天河體育中心)等處法輪功煉功點五千人的大型晨煉及患高位癱瘓、全身百分之七十部位麻木失靈的廣州迪威皮革有限公司統計員林嬋英在煉法輪功後恢復了行走能力。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海電視台報導法輪功已傳遍歐美澳亞四大洲,在上海及世界其它國家廣受歡迎的情況,稱全世界已有一億人在煉法輪功。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國《深星時報》在「熱點專題」版以整版篇幅刊登法輪功簡介及《法輪功修心健身走俏鵬城 三千學員勤修煉樂此不疲》、《大學校園設煉功點 教授學生自發煉功》、《法輪功祛病效果明顯 不少病患者深受其益》等文章,並配以七幅法輪功學員心得交流會及煉功的彩色照片。

這樣一個功效顯著、造福於民的好功法,自然會越傳越廣,但即使全中國的人都修煉法輪功,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無論是對於人們的身體健康、道德回升還是對於社會穩定,都是有益的,對任何執政黨也根本不存在任何威脅,理應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才是,可是在中共邪黨狹隘的眼光看來,法輪功修煉人數達到一億人,卻構成了對其「權力」的挑戰,因此,中共當權者及其政治打手們,很早就開始構陷迫害法輪功,而且步步升級。

(二)中共不斷構陷、升級迫害

一九九二年九月,法輪功被確定為中國氣功科研會的直屬功派。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日,經中國氣功科研會批准,中國法輪功研究會成立。一九九六年三月,法輪功退出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從一九九六年四月起,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先後向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國佛教協會、中共中央統戰部申請成立非宗教法輪功學術團體。中共中央統戰部發出正式文件批示「不同意」、「不支持」,並責令六名發起申請的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的領導找發起者談話,正式通知不支持決定。一九九七年十一、十二月,原法輪功研究會成員分別向民政部、公安部提交報告,表示不再申請成立社團。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中共喉舌媒體《光明日報》發表評論文章,首次公開誹謗法輪功。讀此不實評論文章後,法輪功學員紛紛上書報社和有關部門,要求深入調查和了解事實真相,給法輪功以正確的評價,不要搞「文革式」的批判。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宣傳部下屬新聞出版署向全國各省市新聞出版局下發內部文件,無理禁止出版發行《轉法輪》、《法輪功》等法輪功書籍。

一九九七年初,中共公安部在全國進行調查,搜集罪證欲構陷法輪功。全國各地公安局調查後均上報反映「尚未發現問題」,調查就此停止。

一九九八年五月,北京電視台「北京特快」欄目利用該台記者在北京玉淵潭法輪功煉功點採訪煉功學員時,法輪功學員介紹煉法輪功的好處的鏡頭播放中國科學研究院院士何祚庥(其人沒有學術造詣,是一個政治打手)對法輪功的攻擊。節目播出後北京及河北數百名法輪功學員以寫信或直接造訪電視台的方式指出節目內容與事實不符。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北京電視台在了解情況後承認上次關於法輪功的節目是建台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失誤,重新播出了一個採訪原當事人的正面報導作為更正。製作不實報導的一名責任人後被解聘。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齊魯晚報》刊登攻擊法輪功的不實文章,濟南上千名法輪功學員到報社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一日,中共公安部一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誣陷法輪功,公安部據此對法輪功實行了一系列「先定罪、後調查」的非法行動,包括對法輪功輔導員的電話、行蹤進行監聽和監視、破壞法輪功煉功點、強行驅散煉功群眾、抄家、私闖民宅、沒收財產等。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一日,何祚庥在中國天津教育學院《青少年科技博覽》雜誌上發表題為《我不贊成青少年練氣功》的文章,再次引述一九九八年在北京電視台用過的已被證明為不實的例子誹謗法輪功。一九九九年四月十八日至二十四日,天津法輪功學員前往天津教育學院及其它相關機構反映法輪功實情。幾天內計有幾千名從法輪功中深深受益的學員到場陳述法輪功真相。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三、二十四日,天津市公安局動用三百多名防暴警察毆打驅散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抓捕四十五人。部份法輪功學員流血受傷。

正是在受到不斷升級迫害的情況下,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萬餘名來自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法輪功學員前往北京國務院信訪辦公室上訪。上訪代表提出三點要求:釋放天津被捕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修煉群眾一個寬鬆的修煉環境;允許出版法輪功書籍。

從上述事實可見:「四二五」的起因根本不是法輪功學員主動挑起事端,而是法輪功學員對長期受到中共邪黨的政治打手們非法侵害做出的申訴反應。從上訪法輪功學員提出的三點要求也可以看出,法輪功學員的要求只限於維護合法的修煉法輪功的權利,對於政治權力和國家政策毫無牽涉。

二、「四二五」整個過程和平理性

「四二五」是和平上訪還是「圍攻」?對此,讓我們看一組現場照片吧。

   

   

圖片攝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當天,地點為北京府右街,學員對面的紅牆為中南海。圖中警察在指揮學員站到指定地點,大部份學員都在安靜讀書,整個過程秩序良好,城市交通井然。(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發表)

即使是中共對「四二五」所做的歪曲報導中,也不敢說上訪學員影響了交通和社會秩序,因為事實真相有目共睹。整個上訪過程和平理性,學員離開後地上連紙片都找不到一塊,連現場警察都佩服不已。

三、中共邪惡本性和江××妒嫉心理導致迫害

「四二五」當天,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出面接待。天津被捕學員得到了釋放。上訪法輪功學員於晚九點左右離開。

就整個過程而言,法輪功學員開創了中國民眾與政府和平對話解決矛盾的良好範例,此舉還獲得了國際上的普遍讚譽。如果中共當權者當時能正面看待「四二五」事件,那必是中國幸甚!世界幸甚!遺憾的是,中共邪黨當權者江××用狹隘的妒嫉心看待這一事件,認為一萬多人去了中南海是對其權威的衝擊,因惱怒而失去理智,決定迫害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當夜,中共頭目、中央總書記江澤民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關領導,叫囂「共產黨如果戰勝不了法輪功,那將是天大的笑話」。這封信被當作內部文件層層向下傳達。一九九九年六月六日,中國當局首次非法審訊一百多名參加過「四二五」上訪的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六月七日,江澤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講話,誣陷法輪功,稱「法輪功問題有很深的政治社會背景乃至複雜的國際背景」,「是一九八九年那場政治風波以來最嚴重的一次事件」。講話內容於六月十三日在中共內部秘密傳達。

本可以依法和平解決的上訪事件,因中共邪黨江××的妒嫉本性而出現了逆轉。如果中共能尊重法律,中國人接下來的這場大災難完全可以避免。

四、「四二五」上訪完全合法

首先,公民有信仰自由權利,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因此,人們修煉法輪功,追求身體健康、道德昇華,這是完全合法的,修煉權利應得到憲法和法律的切實保障。

其次,公民有申訴、上訪權利,法輪功學員因受到非法侵害而上訪完全是合法的。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權利。國務院《信訪條例》更進一步明確了這種權利。因此,法輪功學員採取上訪形式向有關部門申訴,說明法輪功的事實真相,完全是在行使公民的基本權利。

五、上訪人數太少,而不是太多

如果一個人受到了非法侵害,他應該怎麼辦?如果一群人受到了非法侵害,他們應該怎麼辦?

顯然,如果非法侵害只涉及到一個人,那可能只需要一個人去上訪就夠了。

但是,如果非法侵害涉及到多數的人,那麼是不是會出現多人上訪的情況?能說因為多人上訪就違法了嗎?

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非法侵害涉及到一億人的正當修煉權利,本應有一億人去上訪才對,「四二五」只去了一萬人,怎麼能說是多呢?哪個人受到了非法侵害不能去正當維權呢?

譬如強行拆遷事件中的非法侵害,如果涉及到許多人,那麼他們有多人去上訪就違法了嗎?

可見,出現多人上訪的根本原因是中共侵害了多數人的正當權益,是因為中共的壞事做過了頭才導致了多人上訪。中共邪黨不反省自身的過錯,不為上訪群眾解決問題,反而倒打一耙,把多人上訪說成是「圍攻」,這合理嗎?

綜上觀之,「四二五」事件起源於法輪功學員長期受到嚴重的非法侵害,上訪過程是和平理性的向政府反映情況,中共本應依法糾正非法侵害,恢復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益,可是中共邪黨不但不為上訪學員解決冤屈,反而加重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這就是「四二五」事件的真正實質。

(寫於二零一一年四二五十二週年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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