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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佳被湖南平江縣國安大隊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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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2011年4月19日,60歲的法輪功學員歐陽佳在家種菜,突然闖進6個不速之客,是平江縣國安大隊的警察,來綁架他。

他們一進門就開始搜查,因為歐陽佳在地裏種菜只有大門是打開的,房間門是鎖著的,警察就像賊一樣不知道怎樣搞幾下,就把門打開了,搶走歐陽佳老人的《轉法輪》經書兩本,還有歐陽佳對當地派出所、鄉鎮幹部親手寫的勸善信幾封。歐陽佳近幾年來,為了世人能明白真相,為了叫這些邪黨人員不要跟著共產邪黨再幹壞事,一直用寫信的方式去慈悲的講清真相救度眾生。這次惡警就是以歐陽佳老人不該寫信為藉口綁架他的。現在歐陽佳老人被關押在平江看守所。

2011年2月24日,平江縣法輪功學員李福星、徐寬厚被綁架到新開鋪勞教所。近來湖南很多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到了當地政府不法人員的騷擾,有些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入洗腦班。

洗腦班的成立和存在完全是違憲和違法的,它觸犯的法律如下:

中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江澤民集團指揮下的「610辦公室」為迫害法輪功所辦的各類洗腦班嚴重觸犯了上述法律,而受迫害人所在單位保衛人員綁架本單位職員強行送到洗腦班則應承擔協同犯罪的法律責任。

平江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黨人員:

喻四新 13974009567平江縣國保大隊大隊長
方乾坤 13874007788平江縣國保大隊教導員
黃擁軍 13907401007平江縣國保大隊副教導
許 昕  13974003222平江縣國安大隊(副大隊長)
魏 紅  13786073108平江縣國安大隊(副大隊長)
洪志凡 13874009998平江縣政法書記
方緣模 13077191789(6666608)平江縣委610辦公室主任
李景榕 13762045350平江縣610辦公室
610辦副主任湛喜如(0730---6224345)

講真相電話:
彭先政 13807409650平江縣委書記
王洪斌 13907404879平江縣縣長
曾永發 13347206668平江縣委副書記
徐教凡 13807409690平江縣副縣長
黃件保 13607309000平江縣公安局局長
江 武 13907401598平江縣公安局副局長
毛紹武 13786076789平江縣武裝部
羅志遠 13973029688平江縣人大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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