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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女子監獄唆使李秀蘭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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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女子監獄唆使服刑人員李秀蘭迫害法輪功學員,強迫她們違心表態放棄信仰,即所謂的「轉化」。

李秀蘭,四十八歲,遼寧葫蘆島人,現在遼寧女監十一監區(老監區)服刑,因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二零零四年進看守所。入監二年後改判為十九年。她先在六監區,後轉至十一監區,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力。迫害法輪功學員大多都不是警察親自動手,而是授意犯人幹。

剛到十一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都由李秀蘭迫害。李帶領幾個服刑人員用威脅、恐嚇、辱罵、毆打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等方式迫害法輪功學員。

朝陽法輪功學員李英軒剛入監時,李秀蘭先騙其說自己也信法輪功,她二零零四年在葫蘆島看守所接觸過法輪功學員。幾天後看李英軒不妥協就開始打她,把臉都打腫了,還說她自己在壓力下做的。

之後開始不讓睡覺,白天晚上都強迫坐小凳,七天後李英軒被迫害的不能走路,李秀蘭就強迫她站著,不讓閉眼睛,一閉眼就打,腦袋上被打出很多大包。不讓睡覺,大冷天還往身上潑涼水,兩整天不讓上廁所,使其身上腫得不能走路。這樣站了七八天站不住了,李秀蘭就拿來紙,由六個人摁著李英軒的手按手印。她們還在庫房裏用收拾廁所的拖布往其嘴裏捅。

酷刑演示:用拖布堵嘴
酷刑演示:用拖布堵嘴

後來監獄教育科對所謂「轉化成果」驗收時,李英軒沒合格,李秀蘭揚言「打死算白死,打死了算自殺,不如一隻小雞」,「到這都用這個辦法」。

二零零九年五月,在警察授意下,李秀蘭將服刑人員(普犯)王紅梅打死之後,死者家人到監區調查,查到的都不是真相,許多人都親眼目睹其慘狀而不敢言。

李秀蘭在監獄靠迫害法輪功(後來也管點幹活的事),得到每月十五分(滿分),兩年即可減刑一年。每年得「勞極」(獄勞動改造積極分子,可得三十分,減刑一個月)。二零一零年得「省勞」(省勞動改造積極分子,減刑半年)。中共監獄利誘犯人作惡。

李秀蘭丈夫原葫蘆島交警支隊隊長,現在瀋陽公安系統任職,大兒子在日本已婚生子,小兒子在軍校讀書,其母親、姐姐、婆家都在葫蘆島,她原是葫蘆島企業家。請同修有條件的補充相關信息,請當地正義之士勸其家人使其停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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