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連弘光公司官員勾結警察迫害華彩霞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為阻止原單位員工華彩霞起訴單位的違法行為,大連弘光公司領導勾結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華彩霞。

華彩霞,原大連市弘光機電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員工,居住在沙河口區西關街44號。僅僅因為華彩霞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大連弘光公司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強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無理扣押其一個月的工資。

二零一一年二月,華彩霞向原單位索要工資,原單位領導一拖再拖,並揚言「願上哪告就上哪告」。在合法權益被侵犯的情況下,華彩霞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大連弘光公司領導卻勾結西崗區公安分局、民樂派出所構陷華彩霞,以阻止其向法院起訴。

二零一一年四月六日上午,西崗區公安分局綁架華彩霞後,與民樂派出所勾結,於十點左右以郭怡為首的四男二女,在沒說明身份、不亮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強行抄家,搶走多套法輪大法書籍、電腦主機、打印機、EVD等私人財物。隨後強行將家中老人一起綁架到民樂派出所,下午六、七點將老人放回,卻將華彩霞劫持至大連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此我們正告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記住歷史教訓不做中共替罪羊。五十多年前對納粹審判時,所有納粹戰犯辨稱:「執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殺害猶太人是在執行法律。」著名哲學家拉德﹒布魯赫論述:「凡是以背棄人類理性,漠視人的尊嚴、踐踏人的權利為特徵的法都是惡法,惡法非法也。」法官們達成了共識:納粹戰犯執行的不是法律,而是罪惡。最後紐倫堡審判將包括集中營護士在內的迫害參加者判處了絞刑。


相關責任人及電話:(區號:0411)
民樂派出所所長:徐德江 82540624(辦)
副所長:張文濤 82543469(辦)
副所長:劉憲軍 82544487(辦)
參與綁架警察:郭怡 82548110(辦)

派出所地址: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上海路82號民樂街派出所
郵編:11600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