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跳出「私」,展現大法威嚴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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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新宇宙生命與舊宇宙生命最大的區別就是新宇宙生命是建立在無私無我的基礎上的,而舊宇宙生命從根本上講是為私的。「過去的修煉人說:「我在幹甚麼」,「我要幹甚麼」,「我想得到甚麼」,「我在修煉」,「我要成佛」,「我想要達到甚麼」,其實都沒有離開那個私。」(《瑞士法會講法》)在正法中,貫穿生命層層的「私」必須去除。

很多大法弟子在邪惡的勞教所、監獄、洗腦班,被邪惡用各種刑具折磨的九死一生,最後憑著對大法的正信正念闖了過來,真的非常了不起。我想從另一個方面與同修交流。

師父在《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中說:「承受迫害本身也無法修的更高,更達不到大法弟子的標準。」當邪惡迫害我們時,我們一定要從思想上深挖一下,在承受迫害時,我們的思想念頭是不是完全在法上、是不是符合正法的標準。很多同修在承受迫害時非常消極,用人念抵抗,甚至最後停在一念上:「哪怕失去人體,也不能給大法抹黑」、「打死我,我也不在轉化書上簽字」。從對大法的堅信這一角度講,這種念頭在剛入門的層次上無可挑剔。但是,對於許多老學員來講,也許正是這一念給了邪惡生存的土壤,給了舊勢力迫害的藉口,使大法的威嚴難以展現出來。如果這種念頭從根本上講是為了個人的圓滿,那麼就仍然沒有跳出那個「私」,因而符合了舊宇宙的理,舊的生命才敢於行惡。我們應該從法理上認識到:這場對大法弟子所謂檢驗性的迫害是舊勢力為了達到其為私的目地而安排的,對師父正法和救度大穹中的眾生就是一種邪惡的干擾。而以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為己任的大法弟子,就應該完全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和迫害。

新宇宙的理是不允許有迫害度人的神的事的,大法有他的威嚴。如果我們說「我不能簽字,我不能給大法抹黑,我不能如何如何」時,心裏想到的是自己的圓滿,那與過去的「我要幹甚麼,我想幹甚麼,我在修煉,我要成佛,我想要得到甚麼」又有甚麼區別呢?我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我們將成為新宇宙的佛道神,我們的每一念都應該是無私的,個人的一切又怎麼能與正法相比?大法不允許被迫害,大法弟子在救人,不允許邪惡以任何藉口來迫害,因為新宇宙的理不允許。

一滴水溶入大海會掀起驚濤駭浪,那是大海的威力,水的作用體現在其中。一個大法粒子溶入正法,就會體現出大法的威力,邪惡就不敢迫害我們,迫害也必須結束。

個人層次所悟,不當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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