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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貪不佔的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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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現今的中國社會,做一個好人非常不易,因為好壞的標準都發生了變化。特別是在遇到本不屬於自己,可是卻已經被現行的標準,或潛規則公認為是屬於自己的利益擺在面前時,這時候要想超脫出來,按真正好人的標準去要求自己,更顯得異常的艱難。

曾擔任過雲南省昆明市海埂體育訓練基地膳食科科長、業務科副科長的陳敬武先生,自從修煉法輪功後,無論外界對自己甚麼看法,他一直是照著「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一個好人的。

在當膳食科科長時,難免和一些生意人打交道。膳食科科長在常人看來,本身就是一個肥差,油水多。可是他修煉法輪功了,針對利益的誘惑他該如何去做,是照收不誤,還是按大法的標準衡量?這對他確實是個考驗。就現在這個社會,人家看你在這個位置上,那商家會利用各種條件和你拉關係,套近乎,你說怎麼辦吧?送到手裏的財物你能說不要?對此,陳敬武是堅決拒絕收受禮物,並堂堂正正地告訴對方自己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不能佔別人的便宜。

有一個生產不鏽鋼用具的廠長,和他原本相處很好。當時他資金不足,周轉不過來,可又急需一批原材料,就向陳敬武借了幾萬元。隔了兩天,他又對陳敬武說:「乾脆,你再拿兩萬元,一起入股,我每年分你幾萬元的紅利,你看如何?」敬武一聽嚇了一跳:怎麼要分那麼多紅利?當時就推辭:「我怎麼能佔你那麼大便宜?」廠長說:「沒事兒,我們是好朋友,應該互相關照。你放心,我立下字據,保證每年分你幾萬元的紅利。」這是一年前的事了,這個朋友真的給他立了字據,而且敬武也拿了一年的紅利。可是一年之後,陳敬武修煉法輪功了,那麼該怎麼對待這個事呢?用法輪功的法理來衡量,肯定是不符合大法的要求,這就等於佔人家的便宜。

這就是法輪功的修煉,沒有人管你,也沒有人告訴你怎麼做,大法在那擺著呢,全憑自己去對照,你認為不符合大法的要求了,自己去修正好了。當然你不想改,那也沒有人去指責你,你繼續貪污佔便宜做常人算了。修煉嘛,全憑自己那顆心。人家說,法輪功最厲害的就是能改變人。怎麼改變?法輪功不就是講出了能使人自己改變,並且在改變自己的同時,生命向更高境界昇華的道理嗎?

陳敬武悟到了這個理,就馬上抽時間向這位廠長朋友講明了原因,非常坦率地告訴他,自己現在修煉法輪功了,就得做個好人,不能做損人利己的事,要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還講了一些得與失、因果報應的事。他講的很真誠,朋友也很認可,就說:「天下還有你們這樣的好人!」敬武說:「這個入股協議就解除了,我不能再佔這個便宜,資金你周轉不過來,錢你先用著,甚麼時候能還你再還我。」說完就當著他的面把字據撕毀了。

這個事例要叫一般人看,可能覺得陳敬武太較真、太死板了,你入股分紅,別人求還求不來呢?再說了,又不是你主動要入的,字據都是人家給你寫的,這樣的好事,可真是不要白不要。那麼陳敬武怎麼拒絕了呢?他說了兩個原因,一個是,這個事本身就是白佔人家的便宜;再一個原因,朋友將來會為此而利用他的職權多佔訓練基地的利益。所以,無論站在單位或個人的立場上,這個股都不能入,站在單位的立場上,會使單位的利益受損失;而對他自己來講,就等於白拿了人家的好處,這是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的。再者說了,你不在那個位置上,人家會主動讓你入股分紅?不就是在為以後的利用埋伏筆嗎?

當然,有的人可能會說,和這樣的法輪功學員交朋友真划不來,現在不都是互相利用嗎?你給我點便利,我給你點好處,有財大家發嘛,沒了這些做基礎,還做甚麼朋友?其實這樣的朋友可不是真正的朋友,這樣的基礎一點也不牢固。恰恰相反,法輪功學員的這種不計較個人得失,卻關注集體得失的朋友才值得交往。陳敬武怎麼做的?他對朋友說:「我不能再佔這個便宜,資金你周轉不過來,錢你先用著,甚麼時候能還你再還我。」通過陳敬武的言行,誰還認為他不夠朋友呢?連他的朋友都對他格外敬佩:「天下還有你們這樣的好人!」

那麼,陳敬武又是怎樣具體保護單位利益的呢?他還經歷過這樣一個事。

敬武擔任業務科副科長時,有一次下大雨,基地內的幾個陰井口大量地往出冒污水,淹了綠化帶,又流到田徑場內,一時間大門處和主要道路都被污水淹了,臭氣沖天。原來是排污水的陰溝壞了。這條陰溝是因建游泳館被截斷的,當時只修了一條臨時的陰溝,還粗製濫造,裏面塞滿了泥土,無法流水。領導找到他讓他解決,交代他找個施工隊做個預算,儘快把陰溝修復。

敬武就請了一位經常搞基建維修的老闆,讓他做個預算來。沒幾天他就把預算表送來了,敬武一看總價是七萬多元,這可把他嚇了一跳:修條陰溝要七萬多元?!再細看賬目,原來這個老闆把原有的材料也算到用貨原料上了。敬武就向這個老闆點出來,並請他從新做。

第二天,這個老闆把敬武叫到一個沒人的地方,突然塞了一坨東西到他懷裏。敬武拿出一看是一疊百元鈔票,估計有三千多元左右。敬武開始一驚,隨即又冷靜下來,對這個老闆說,這錢我不能拿。說著就把錢遞還給他。老闆不接,卻叫他快裝起來,說是一點小意思。敬武看他不接,就嚴肅地對他說:「你聽著,我現在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弟子,不能隨便要別人的東西,這要損德的,我們師父教我們時時處處都要做個好人,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修煉自己。我不收你的錢,也不會剋扣、刁難你的,但你必須保證質量,把工作做好。我們公平交易。」

敬武的話擲地有聲。可是老闆哪明白修煉人的境界呢?這麼多年送禮,除了有嫌少的,頂多就是客氣兩句,哪有見錢不收的?老闆還是堅持敬武把錢收下。敬武就又嚴肅地告訴他:「如果你不把錢拿回,我就交到主任辦,那時可能連工程都做不成了。」老闆一看他是真不要,這才把錢接回去。敬武又和氣地對他說:「你放心,做好你的工作,該你得的不會少,我也好對單位、對領導負責。」

最後陰溝的修復只花了四萬元左右,而且質量非常好,至今十多年了,這一段陰溝沒有出過任何問題。

通過這個事例大家都能明白陳敬武是怎樣為單位節儉開支的了。誰都知道,像這種情形,正是為自己謀取利益的好機會。現在許多黨政機關的頭頭們,天天都在想著找個甚麼工程做做,工程越大,撈的外快越多。要是有了甚麼工程,可著勁讓承包商造預算,有時預算已經做的夠大的了,可是這些人還要讓人家再多造一些。當然,預算造的越高,單位付出的越多,而他自己得到的就越多。這已經是一個人所共知的潛規則了。

可是陳敬武卻沒有這樣做。他自己沒有要那三千本不屬於自己的錢,可是卻為單位節儉了三萬,而且工程質量還非常好。他要是要了那三千呢?或者讓那個老闆把預算再造高一點呢?也不會有人說甚麼,因為這是一個潛規則。潛規則是甚麼?就是在這樣的項目中,誰負責誰就該撈一筆,不然的話,這權怎麼會變成錢?你往兜裏裝,沒人管;將來人家往腰裏掖時,你也只能睜隻眼、閉隻眼。其實所謂的潛規則,只適用於中共的權貴階層,平民百姓哪有甚麼潛規則?

陳敬武按照的是甚麼原則呢?他按照的是真、善、忍的修煉原則。不管社會怎麼變化,可是這個「真善忍」卻不會變。你要修煉你就得按照這個標準去做,也只有按照這個標準去做,那才能做一個超越於常人的好人。

當然,站在一個公正的角度上看,這個原則對任何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這樣的人越多,對我們的社會越好,陳敬武的故事鮮明地說明了這一點。

然而,令人氣憤的是,這樣一個按照真、善、忍去在實際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的人,僅僅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卻被中共綁架四次,而且被非法勞教兩次……

陳敬武說:「修煉法輪大法的這十多年,我謹記大法的要求,時時處處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我想,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是真、善、忍的宇宙法理洗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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