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導,廣東三水勞教所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三日,先後兩次在其二分所設立所謂的洗腦基地,即酷刑室。酷刑室有兩層樓,獨立的院子,四週是高牆,後面不足五十米就是禁閉室。這裏是一個很隱蔽的地方,法輪功學員在那裏遭到惡警慘無人道的、極其邪惡的折磨與迫害,包括毒打、吊銬、兩手被銬住向兩側拉,腕部的皮肉全部被拉裂開,牙籤扎手指尖、煙頭燒、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不讓坐下。惡警們每天三次用八根用高壓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每次長達三小時,電的部位包括生殖器、肛門。
酷刑演示:吊銬 |
法輪功學員吳兩發在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曾在三水勞教所酷刑室遭到殘酷迫害。
二零零一年底,廣東汕頭「六一零」人員欲綁架法輪功學員吳兩發,吳兩發全家被迫離家出走,過上流離失所的艱難生活,兒子因此失學。 一年後,吳兩發一家剛回家,汕頭「六一零」人員、龍湖區公安局警察、龍湖區龍津派出所警察就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闖入他家中綁架吳兩發,妻子和幾歲的兒子也同時被綁架。一天後兒子被放回,吳兩發的妻子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吳兩發被汕頭「六一零」人員劫持到汕頭看守所,被強逼長時間做奴工,牢頭每天都要找藉口毒打吳兩發的雙腳。一個月後,吳兩發被迫害成雙腳腫脹並不能正常走路,全身肌肉變的僵硬,已被迫害成致殘。惡人還繼續強逼吳兩發每天做手工(雙手只能慢慢的移動)。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汕頭「六一零」人員把吳兩發綁架到廣東三水勞教所,當天關入二分所兩層小樓的204室酷刑室(所謂攻堅基地),酷刑室裏在牆壁上張貼了大量誹謗大法的東西,地板上放了兩個大砂包(約一米高和寬一米多長),吳兩發雙手被銬在兩邊的砂包上,坐不下去,站不起來,控制上廁所,同時還不讓睡覺。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吳兩發被綁架到三分所五大隊(專管大隊)二樓「嚴管」。
二零零四年二月,吳兩發再次被綁架到二分所兩層小樓的酷刑室。
二零零四年五月到二零零四年八月,吳兩發被單獨關押,每天被逼坐小方凳,長時間(近四個月)不讓任何人與他說話。每天吃的乾飯都帶有蟑螂屎的味道。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吳兩發出獄,當天晚上回到汕頭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