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福州「六一零」對法輪功學員肆意綁架抄家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中共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福州市「六一零辦公室」(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機構,成立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類似於當年德國的法西斯恐怖組織「蓋世太保」以及文革時期禍國殃民的「文革領導小組」)直接參與和操控著福州公安國保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隨意綁架抄家、敲詐勒索、搶劫等。他們採用黑社會手法,身穿便衣、擅闖民宅、不出示證件、不通知當事人家屬,甚至在搜查過程中惡警趁機搶劫財物,其行為與土匪、強盜無異。

下面是一些典型案例:

◇二零零二年九月王秀琴老人被福州倉山「六一零」政法委書記薩本壽等一幫人馬強行綁架到福州北嶺民兵訓練基地洗腦班。福州對湖街道書記林娜、主任陳明華等向她家人敲詐一千零五十元並非法拿走她的大法書。二零零二年十月的一天,王秀琴老人去探望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女子勞教所的女兒葉巧明。十一月四日再次無辜地被福州倉山對湖派出所先綁架到派出所非法搜身後,又非法闖入她住宅,翻箱倒櫃,房間陽台,到處搜查。把她很多珍藏好的修煉用的大法書籍和錄音帶等都劫走了。當天晚上又強行把她非法關押到拘留所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福州水部派出所惡警將錢曉輝綁架後,又會同王莊派出所惡警到錢曉輝家裏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及私人電話本等。抄家後兩天,王莊派出所惡警孫亞閩等人又私自撬門破鎖、砸開錢曉輝的家門,把電視機、VCD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搶走,甚至把供電線路都剪斷,強令錢曉輝搬家。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日,陳兆梅在她母親家被葉肇森一夥綁架。當時除了大法書籍、資料等被搶外,家裏的電器、陳兆梅母親的房契二本、金戒指、一千元人民幣、手錶等值錢的財物也被洗劫一空。住房內一片狼藉,惡警們還不罷休,走時甚至把房門強行用電焊焊住。搶走財物葉肇森不給扣押單,在陳兆梅的要求下才給她看了一下一張沒有任何人簽字的扣押單。

◇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深夜,福州市「六一零」、市公安局國保惡警葉肇森帶了七個人,闖進潘宇虹家中,綁架了潘宇虹,並大肆抄家,翻箱倒櫃。整個過程也是不出示任何證件。潘宇虹被綁架到通湖路一公安據點後,被吊銬起來遭非法審訊。公安後來把潘宇虹非法勞教一年,並企圖向潘的單位(福州工業研究所)勒索二萬元,後因工業研究所經濟效益不好未能得逞。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張建華在國棉廠生活區發真相資料,被福州華大派出所惡警肖正鈺綁架,當晚被惡警抄家。抄家時,家裏無親屬在場,惡警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卻未開具清單。二十八日下午張建華的丈夫回到家中,面對一屋狼藉,卻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上午八時左右,葉巧明上班剛走到單位,就被幾個自稱是福州市國保大隊而沒有出示任何身份證件的人強行帶到倉山區上渡派出所非法審訊和搜身。他們當場從她的手提包中拿走了她家鑰匙。私自打開她家門,在她和親屬均不在場的情況下,從她家中劫走了筆記本電腦、打印機、還有她兒子學習用的電腦及她修煉法輪功十多年來所下載的、收藏的法輪功書籍、光盤、卡片、刊物等私人物品被洗劫一空。

◇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王永金遭綁架。下午二點十分,倉山區金山街道金洲社區中共惡黨黨委副書記張玉田陪著四個不明身份的便衣劫持著王永金,到他的單身住處非法抄家,劫走電腦、打印機等多件私人財物。但這件事惡警始終沒通知王永金的家人,王永金的親屬發現王永金失蹤後到處查詢。九月中旬,王永金的家屬打通了省「六一零」頭目林西廣的電話,林西廣顯然知道王永金被綁架一事,說甚麼:「誰讓他跑到北京去」。儘管家屬多次詢問,林西廣推說自己只是負責「協調」,就是不肯告知哪個單位綁架了王永金。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國保惡警在左福生去上班時綁架了他。與此同時,一幫人到左福生家裏抄家,左福生家當時只有年近八十歲的老母親在,這些人未出示任何身份證明和搜查證就開始抄家,最後搶走了電腦等私人財物,走時扔下一張寫著「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的「刑拘通知書」。這些人走後左福生母親發現家裏一個盒子中的一千元錢竟然只剩下三百元。後來左福生的親屬打電話到倉山公安分局詢問,一個副局長接了電話,說人不是他們抓的,是福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抓的。親屬問那為甚麼蓋的是倉山公安分局的章印,對方卻回答不出來。

以上列舉的福州法輪功學員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在全國各地區中,只要有法輪功學員的地方,只要是被迫害過、被綁架過的,幾乎無例外的都遭受過經濟方面的巨大損失。按著中國的現行法律,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沒有侵佔過誰的利益,反而是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是社會上公認的好人。迫害好人才是真正在犯罪。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警察及政府人員在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公對待中已嚴重觸犯了《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他們的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綁架罪、非法搜查罪、敲詐勒索罪、盜竊罪、搶劫罪和非法拘禁等罪名。

其實作為一名警察或政府人員等,也是中共邪黨體制內的受害者,被邪黨利用來做傷天害理的事,成為專門欺壓善良民眾的御用工具,最是悲哀,到頭來成為最大的受害者。因此希望那些至今還在參與迫害的警察或政府人員等能明辨是非,不要為了眼前一時利益而自毀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