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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向懷香被第二次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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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上午,湖南郴州蘇仙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向懷香進行第二次非法庭審。整個過程黑箱操作,秘密進行,沒有通知家屬,辯護律師是由院方指定的。

向懷香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她陳述自己是被迫害的,應該無條件釋放。當被問到今後還會做這些(指做法輪功真相資料)嗎?她毫不猶豫的說:我做資料是被逼出來的,迫害不停,講真相不止。

據悉,今天上午向懷香的同學去院方詢問向懷香的情況時,碰巧獲悉了庭審一事,她們馬上通知了向的家屬,並與家屬一起參與了旁聽。

在庭審過程中,家屬和朋友多次舉手要求發言都未被理睬。有位朋友忍不住站起來,主審庭長黃勇問幹甚麼?朋友說:我可不可以提個問題?黃示意其坐下,說「等一下,等一下。」結果根本沒有給機會就宣布開庭結束。向懷香馬上被帶走。

庭審結束後,有人質問辯護律師:劉律師,你是站在甚麼基點做辯護?是做有罪辯護還是無罪辯護?劉說:「做有罪辯護。」「你對法輪功學員做有罪辯護,還要你站在這裏幹甚麼,還浪費律師費呢?」黃說:「這是我們法院指派的。」另一位法官補充說:「不要律師費。」「那你們不就是在這裏走過場,演戲?」劉律師十分尷尬的走了。

一位朋友善意的對黃庭長講:法輪功被迫害是當今世界最大的冤案,中國現行法律根本沒有把法輪功定為×教。黃甚麼話都沒有說。

據了解這次非法庭審完全是郴州蘇仙區法院院長黃建高一手造成的。

郴州蘇仙區法院院長:黃建高 手機:1897354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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