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三退經驗交流:欠費不等於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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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四日】許多常人認為自己很多年沒繳費,就算自動退出(邪黨)了。 針對這個問題,同修有很多好的經驗,但面對很多人不信神,直接告訴對方神不認可,可能會有一些人抵觸。我的經驗是用下面這個小例子,常人較容易理解與接受,供參考。

沒繳費並不等於退出,因為你只是形成了欠費狀態,跟邪黨簽的賣命合同(時刻準備著為共產邪惡主義獻身之類的誓言)沒有解除。就像你通過書面合同申請在銀行辦了銀行卡,每年卡要交年費,你長期不交年費,銀行只是認為你的這張銀行卡形成了欠費狀態,但銀行不承認它跟你簽的辦卡合同就終止了。

按照中國現在的法律也是這樣認為的,比如,租房時要簽合同,租賃合同可能會有:若房客多少天不交房租,房東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但中國法院的要求是,即使房客很長時間沒交房租,房東要解除合同還是必須書面告知(實務中要求有效告知)房客,房東才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否則始終認為是欠費狀態,但雙方簽的租賃合同還在繼續。也就是說,書面簽訂的合同,也得通過書面的形式來破除。

發誓在中國古代一直是法律認可的訂立合同方式之一,到今天在中國香港的法律中仍然規定,口頭承諾就可以訂立合同。只是四九年後邪黨統治大陸,造成道德水平低下,邪黨在大陸的法律中不再承認口頭承諾可以訂立合同,已經就隱含了鼓勵大家口頭說話可以不算數的意思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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